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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时间:2022-03-27 14:16:09 安全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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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港口车辆管理,维护港口治安秩序,制定了车辆安全相关管理规定,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港口车辆安全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港口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港口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港口治安管理,维护港口治安秩序,保障港口和旅客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大连港港口区域内一切单位和个人,以及进出港口的各类车辆、船舶、水上浮动设施和人员,均应执行本管理规定。

  第三条 本管理规定所称大连港港口区域,是指国家和省、市划定的大连港陆域和水域。

  第四条 大连市公安局是市人民政府负责社会治安管理的职能部门,应依法加强港口治安管理。大连港公安局具体负责大连港的港口治安管理工作。

  第二章 港区治安管理

  第五条 人员、车辆进入港区,须持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签发或认可的有效证件,并严格执行港口交通、消防、安全等管理规定, 服从港口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携带或运输物资出港,须交验出港证明,接受门卫检查。

  第六条 因建筑施工、运输、装卸等需在港区内临时居住的人员,须到港口治安管理机关申请登记,办理居住证。

  第七条 船舶、水上浮动设施及其人员进入港口水域,应遵守港口治安管理规定,服从大连港公安局及其公安人员管理。

  第八条 港区内存放和使用的易燃、易爆、剧毒和腐蚀性、放射性物品,以及特种物资、贵重物品仓库及重点部位,必须严格安全管理制度,严格管理,防止发生事故。

  第九条 港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捕捞;

  (二)游泳、钓鱼;

  (三)擅自拣拾、打捞失落在货场、道路、港池中的货物和其他物品;

  (四)走私、倒卖外汇等非法交易;

  (五)私留、索要、传播淫秽物品和内容反动的出版物;

  (六)赌博、酗酒、打架斗殴、卖淫、嫖娼及其他有伤风化的行为;

  (七)盗窃、哄抢、故意损坏货物和港口设施;

  (八)非法经营扰乱治安秩序;

  (九)其他违反港口治安管理行为。

  第三章 客运站治安管理

  第十条 凡在客运站逗留的人员,均应遵守客运站的各项规定,接受客运工作人员管理。

  第十一条 进入客运站广场的各种车辆,必须停放在停车场内,服从港口交通管理。

  第十二条 乘船旅客须按顺序购票、检票、上船,任何人不得霸占售票窗口、抢购船票和强行发放自制的购票序号,不得妨碍客运工作人员和民警执行公务。

  第十三条 旅客携带、托运或寄存行李、包裹,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接受工作人员的检查。

  第十四条 严禁旅客携带下列物品进港、上船;

  (一)易燃、易爆、剧毒和腐蚀性、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二)匕首、三棱刀、弹簧刀等管制器具;

  (三)淫秽物品;

  (四)其他违禁物品。

  第四章 奖励与处罚

  第十五条 认真执行本管理规定,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为维护港口治安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大连市公安局或大连港公安局给予表扬奖励。

  第十六条 违反本管理规定的行为,按下列规定处罚:

  (一)违反第五条、第六条、第九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的,由大连港公安局处200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其他条款规定的,由大连港公安局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十七条 违反本管理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大连港公安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 违反本管理规定,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管理权限的,由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依照国家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法律、法规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条 港口治安管理人员必须严守法纪,秉公执法。对违反纪律、徇私枉法、严重失职的,由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在港区内养殖的由海事部门按照海上交通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公安机关应积极予以协助。

  第二十二条 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港口车辆管理

  一、概述

  随着我国各大港口建设飞速发展,港口吞吐量居世界前列,国际经济一体化的不断融合,作为承当物流运输的航运码头,提高物流的高科技含量,提高物流的自动化作业水平,减少人为作业环节,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物流成本,最大限度地与监管机构、政府职能部门联网,做到系统的无缝连接,形成一体化的作业体系,加快物流速度,已成智慧港口建设未来发展趋势。

  本系统可以用于海关监管场所的电子闸口,是一套集集装箱箱号识别、RFID电子车牌识别、电子地磅数据采重、电子关锁识别系统、车道信号灯和电子挡杆控制系统、IC卡识别系统和电子闸口实时处理软件为一体的综合业务系统。

  根据海关总署第171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场所管理办法》的规定,所有海关监管的场所必须安装电子闸口系统,适用B类闸口的设备包括电子车牌识别系统、车道信号灯和电子档杆控制系统、IC

  卡识别系统和电子地磅数据采重系统,通过电子闸口实时处理软件,

  与海关系统联网。

  二、系统设计原则

  满足用户需求原则

  具有较高性能价格比的原则

  质量第一的设计原则

  系统可靠性原则

  系统的安全性原则

  系统的可扩展性和先进性原则

  系统易维护性原则

  遵循的规范和标准

  三、系统设计目标

  1、建立智能型RFID闸口系统,安装有车道信号灯电子档杆放行控制指示系统、驾驶员IC卡车辆管理子系统、地磅数据采重子系统和电子闸口数据实时处理系统。对进出港区的车辆进行全方位的监管,为车辆的分类安排提供有效的电子数据支持。

  2、安装车道信号灯和电子档杆系统,通过接收闸口管理系统的比对指令,控制挡杆的升降,以及红绿灯,达到指示车辆放行的目的。

  3、安装IC卡驾驶员车辆管理子系统,对进入港区的车辆发放驾驶员IC卡,预录入车辆及驾驶员的基本信息,在闸口进行数据读取,同时与系统进行比对。

  4、安装地磅电子数据采集系统,对进出闸口的车辆称重数据进行采集,计算出入港区的货物重量

  6、通过电子闸口数据实时处理系统,对所有闸口的设备进行集成,与海关监管业务系统进行数据交互。

  四、系统总体框架

  集装箱通道管理系统包括:电子车牌自动识别系统,红绿灯电子档杆控制系统,地磅数据采集系统,闸口综合管理系统。系统框图如下:

  五、系统功能说明

  5.1电子车牌识别子系统

  5.1.1射频识别技术

  5.1.2 RFID无线射频技术用于车辆牌照

  我们在********港口智能闸口系统中,应用的是深圳市万全智能技术有限公司研发生产的VF-642型车牌读写器以及VA-9121H型天线;该系统可以读取集装箱车和散货车上安装的车牌中的信息,并且可以进行现场车牌换装。

  图:RFID无线射频使用范例图

  RFID电子车牌应用

  如图所示,无线射频技术用于电子车牌数据系统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车载rfid无线射频标签:即电子车牌,用来存储内部标识ID、车牌号码、车架牌号、车辆自重等信息;电子车牌系统中采用的射频标签内部固化128个字节的存储空间,可擦写,具备扩充信息的能力。

  无线射频天线:用来发射无线信号激活电子车牌,同时接收电子车牌反馈的无线射频信号,并将这些信号传送给读写器;电子车牌系统中采用的天线方向性强,作用距离较远,排除相邻车辆通道天线信号的相互干扰。天线对除本身工作轴向正方向以外的其他方向电磁辐射不显著(甚至达不到手机的电磁辐射强度),对附近操作人员安全。

  读写器:负责驱动天线发射信号或接收天线接收到的信号,分析处理其中包含的电子车牌数据,同时将这些数据传送到PC中。电子车牌读写器作为一个外部设备,使用网络协议与PC机相连,增加了它的位置灵活性和可靠性。

  5.1.3无线射频技术特点

  安装简便。电子车牌标签采用一次性成型封装,本身不可拆。通过使用玻璃胶粘贴在集装箱车辆前风挡玻璃的中上方和车体中央,一旦固定则不可拆卸(保证一车两牌,不可冒名顶替)。天线可以室外安装,天线与读写器可以采用通信用低损耗同轴电缆,读写器与计算机有多种连接方式,包括串行通讯口,RJ45网络接口。

  作用距离远。可在12米的距离识别出电子车牌的信息,理论上识别距离可以可达20米;

  抗干扰能力强。采用广谱跳频工作模式,具备超强的抗干扰能力,保证相邻通道和同一道口之间对左右前后的车辆识别不受干扰,由于方向性好,相邻通道不产生相互干扰。

  读写速率快。从单个标签上识读8个字节耗时不超过12ms,在单个标签上写入1个字节耗时不超过25ms,高速的读写保证在车辆高速通过时仍然能够准确读写出电子车牌的信息,读取率在99.99%以上;

  工作稳定可靠。产品均采用工业标准设计,室外部分对雨雪和高低温等自然环境适应性强; 数据采集方便。外场采集到的射频识别数据通过2100UAP直接并入到局域网中。

  5.1.4 RFID电子车牌采集过程

  电子车牌子系统在系统中是一个独立的线程。每辆集装箱卡车的前风挡玻璃中上方固定有电子车牌标签,其中记录了该车辆的车牌号码,车辆自重,识别ID。其中识别ID是为了配合“电子车牌卡片管理系统”设计的字段,电子车牌卡片管理系统主要负责电子车牌的登记、发放、审核、注销、查询等业务,因与本数据采集系统没有直接关系,不在此详述。

  系统启动后,电子车牌数据采集系统经过必要的初始化操作自行进入待命工作状态,此状态下可以随时接受开始读取的信号。电子车牌读取操作遵循以下过程:

  当前端总控制子系统发现车辆已进入数据采集区域(以红外触发探头逻辑信号为准)的消息后,向电子车牌采集子系统发送开始读取信号。

  电子车牌采集子系统收到信号后对该消息进行分析,确定使用两个天线中的一个并完成相应的设置操作。

  电子车牌采集系统通过控制射频读写器,驱动天线发射无线射频信号。在有效区域内的电子车牌标签接收到天线发射的无线信号后将其转化成微弱电流提供给内部芯片计算使用,并借此能量将电子车牌标签中存储的数据发射出去;

  天线接收到电子车牌发射的数据信号,将该电信号传送给射频读写器进行分析。通过读写器对电信号的分析解码,解析出车牌号码、车辆自重等数据,数据无线通信过程中自带校验检查,一旦发生错误,则可判断未读到标签或标签读取不正确。一次读取如果没有成功则可进行多次循环读取操作,直到正确读取标签数据或本次车牌采集任务超时或者被采集结束信号终止。

  经过射频读写器确认的数据(或者读取失败的消息)通过网络协议被返回给电子车牌采集子系统,并继续传送到前端控制系统等待处理。至此一次车牌号码数据采集完成。

  5.2车道信号灯和电子档杆子系统

  5.2.1车道信号灯

  车道信号灯采用红绿灯形式,通过前端设备控制器的发送组码指令,控制继电器的开关,从而接通或断开红绿灯的电源。

  车道信号灯安装在档杆的机座上部,无需单独立杆,美观实用。

  5.2.2系统结构

  计算机通过并口将红绿灯开关的编码通知单片控制器,由单片将控制编码转换成相应的继电器动作,接通或断开红绿灯的电源。

  5.2.3电子档杆功能描述

  挡杆放行控制系统主要是接收闸口管理系统的比对指令,控制挡杆的升降,达到指示车辆放行的目的。

  1、硬件连接方式

  电子挡杆支持两种硬件连接方式。

  485接口连接方式(推荐)

  连接示意图如下

  这种连接方式通过485协议操作挡杆和接受状态反馈,系统接线简单,稳定性好,适合大部分的连接环境,也是目前大部分设备通行的连接方式。

  此种硬件连接方式的前提下,我们开发了相应的软件驱动接口,提供DLL封装的函数,对挡杆进行抬杆和落杆操作。

  工控板开关量控制

  连接示意图如下

  由于有些闸口原有的工控机采用并具备冗余开关量信号,电子挡杆保留了传统的工控开关量控制方式。

  此种工控开关量连接方式不需要软件接口。

  根据海关总署的设备功能配置要求,选用电子档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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