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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医院基本标准征求意见稿
二级综合医院是向含有多个社区或区县的地区(人口一般在数十万左右)提供以医疗为主,兼顾预防、保健和康复服务并承担一定教学和科研任务的县或地级市医疗机构。二级综合医院依据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设置。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200张(可以超过500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一级临床科室。
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感染性疾病科、康复医学科、麻醉科、中医科,其中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可合并建科,皮肤科可并入内科或外科,有条件的还应设置重症医学科。
(二)二级临床科室。
内科:应设呼吸、消化、心血管等专业科室(专业组)。 外科:应设普通外科、骨科、泌尿外科等专业科室(专业组)。
妇产科:应设妇科、产科、计划生育等专业科室(专业组)。
儿科:应设儿内、新生儿等专业科室(专业组)。 以上每个二级临床科室(专业组)至少设置床位15张(计划生育科室除外)。
(三)医疗技术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病理科、输血科(可与检验科合设)。
(四)其他科室:预防保健科、信息科、医院感染管理科、消毒供应室、病案室、医学工程室。
三、人员配备
(一)每床至少配备1.1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士,且实际从事临床工作的在编护理人员数不少于卫技人员总数的50%。
(三)各一级临床科室应具有一名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三级医师数量配备合理。
(四)各医疗技术科室至少有一名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至少配备一名临床药师。
四、房屋
(一)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
(二)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三)门诊每诊室净使用面积不少于9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给氧装置、心电图机、心脏除颤器、床边监护仪、中心监护系统、呼吸机、气管插管、吸引器、抢救车、洗胃机、骨科牵引床、内窥镜系统、妇科检查床、产床、母婴监护仪、 2
新生儿黄疸治疗仪、新生儿抢救台、婴儿保温箱、婴儿体重计、裂隙灯、显微镜、检眼镜、眼压计、验光仪、耳鼻喉治疗台、电子测听仪、鼻咽喉镜、口腔综合治疗台、麻醉机、生物显微镜、血球计数仪、尿液分析仪、电解质分析仪、凝血分析仪、血糖测定仪、血气分析仪、自动生化分析仪、酶标分析仪、洗板机、电子天平、离心机、超净工作台、冰箱、低温冰箱(40℃~80℃)、储血专用冰箱、-20℃以下储血浆专用低温冰箱、血小板保存箱、专用血浆解冻箱(融浆机)、血型血清学离心机、恒温培养箱、干燥箱、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切片机(含冷冻切片机) 、组织包埋机、组织脱水机、超声诊断仪、彩色超声诊断仪、X光机、移动式 X光机、CT机、无影灯、高频电刀、内镜消毒设施、快速消毒器、高压灭菌设备、救护车、毁形机、紫外线灯。
(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
床1张、床垫1.2条、被子1.2条、褥子1.2条、被套2条、床单2条、枕芯2个、枕套4个、床头柜1个、暖水瓶1个、面盆2个、痰盂或痰杯1个、病员服2套、床头信号灯1台。
(三)信息化设备及条件。
具备电脑、上网设备和医院信息系统。
(四)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规章制度
3
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诊疗指南、技术操作规范,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
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基本标准(征求意见稿)2017-05-12 11:53 | #2楼
一、科室、面积和床位
(一)科室:独立设置门诊和病区。至少应设置物理治疗室、作业治疗室、言语治疗室、传统康复治疗室、支具与矫形器治疗室等,并具备相应的临床康复评定功能。
(二)康复医学科门诊和治疗室用房不少于500平方米。
(三)床位:至少为医院总编制床位数的2.5%,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床间距不少于1.2米。
二、人员
(一)每康复医学科病床至少配备0.25名康复医师,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
(二)每康复医学科病床至少配备0.5名康复治疗师;
(三)每康复医学科病床至少配备0.3名护士。
三、设备
(一)功能评定与实验室检测设备
至少配备肌力和关节活动度评定设备、平衡功能评定设备、语言评定设备、作业评定设备等,肌电图与临床神经电生理学检查设备(暂不具备者可与其他科室共用)。
(二)康复治疗专业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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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运动治疗:至少配备训练用垫、肋木、姿势矫正镜、训练用棍、平行杠、楔形板、轮椅、训练用棍、砂袋和哑铃、墙拉力器、划船器、股四头肌训练器、前臂旋转训练器、滑轮吊环、助力平行木、功率车,治疗床(含网架),骨关节训练器、训练用阶梯、训练用球、踏步器、助行器、PT凳、平衡训练设备、运动控制能力训练设备、功能性电刺激设备、功能性牵引设备、儿童运动训练器材等。
2.物理因子治疗:至少配备直流电治疗设备、低频电治疗设备、中频电治疗设备、高频电治疗设备、光疗设备、超声波治疗设备、传导热治疗设备、功能性牵引治疗设备等。
3.作业治疗:至少配备日常生活活动作业设备、木工作业设备、黏土或橡皮泥作业设备、编制作业设备、作业游戏设备等。
4.言语治疗:至少配备录音机或言语治疗机,言语治疗用具(实物、图片、卡片、记录本),吞咽治疗用具、非言语交流用交流板等。
5.传统康复治疗:至少配备针灸、推拿、火罐等创痛康复设备。
(三)急救设备
至少配备心脏除颤器、简易呼吸器、抢救车。
(四)信息化设备
至少具备一台能够上网的电脑。
四、规章制度
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规定或认可的康复医学科诊疗规范和标准操作规程、感染管理规范、消毒技术规范等。
三级医院
一、科室、面积和床位
(一)科室:独立设置门诊和病区。至少设置物理治疗室、作业治疗室、言语治疗室、传统康复治疗室、支具与矫形器治疗室等,并具备相应的临床康复评定功能。
(二)康复医学科门诊和治疗室用房不少于1000平方米。
(三)床位:至少为医院总编制床位数的3%,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床间距不少于1.2米。
二、人员
(一)每康复医学科病床至少配备0.25名康复医师,其中至少有2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
(二)每康复医学科病床至少配备0.5名康复治疗师;
(三)每康复医学科病床至少配备0.3名护士。
三、设备
(一)功能评定与实验室检测设备
至少配备运动心肺功能及代谢功能评定设备、肌电图与临床神经电生理学检查设备、肌力和关节活动评定设备、平衡功能评定设备、语言评定设备、作业评定设备等。
(二)康复治疗专业设备
1.运动治疗:至少配备训练用垫、肋木、姿势矫正镜、平行杠、楔形板、轮椅、训练用棍、砂袋和哑铃、墙拉力器、划船器、手指训练器、股四头肌训练器、肩及前臂旋转训练器、滑轮吊环、助力平行木、电动起立床、治疗床及悬挂装置、PT凳、移位机、功率车、踏步器、助行器、骨关节训练器、训练用阶梯、训练用球、平衡训练设备、运动控制能力训练设备、功能性电刺激设备、生物反馈训练设备、减重步行训练架及专用运动平板、儿童运动训练器材等。
2.物理因子治疗:至少配备直低频电疗设备、中频电疗设备、高频电疗设备、流电疗设备、光疗设备、超声波治疗设备、磁治疗设备、传导热治疗设备、冷疗设备、功能性牵引治疗设备等。
3.作业治疗:至少配备日常生活活动作业设备、作业游戏设备、木工作业设备、黏土或橡皮泥作业设备、编制作业设备、手眼协调作业训练设备、模拟职业作业设备等。
4.言语治疗:至少配备录音机、言语治疗设备、吞咽治疗设备、言语治疗用具(实物、图片、卡片、记录本),非言语交流用计算机(智能化电脑控制系统)或交流板、可单幅播放的数码录像机等。
5.传统康复治疗:至少配备针灸、推拿、火罐等。
6.康复工程:至少配备临床常用矫形器、辅助具制作设备。
(三)急救设备
至少配备心脏除颤器、简易呼吸器、抢救车。
(四)信息化设备
至少具备一台能够上网的电脑。
四、规章制度
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规定或认可的康复医学科诊疗规范和标准操作规程、感染管理规范、消毒技术规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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