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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调查与思考

时间:2022-09-25 05:10:10 意见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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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调查与思考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按照服务农民、进退自由、权利平等、管理民-主的要求,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使之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这为今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潍坊作为农业产业化的先行地区,如何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围绕这个问题,最近我们组织力量进行了一次较为深入的调查分析。

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调查与思考

一、态势与特点

我市的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伴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推进而产生和发展的。九十年代以后,合作社成为带动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组织形式之一。去年七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正式颁布实施以来,全市农村各种力量进一步加快聚集,重视利用新的发展平台,开始形成多种主体牵头兴办、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多种模式竞相发展的新格局。

(一)农业龙头企业着眼于培植稳固的优质原料生产基地,积极牵头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初期一般是农业龙头企业的成长期,同时也是企业加农户模式的“蜜月期”。随着产品供不应求阶段的结束和市场竞争的加剧,传统的“龙头企业+农户”产业化经营模式,开始暴露出一些难以克服的缺陷。对农户而言,与合作对象龙头企业地位不对等,在价格制定、利益分配、风险承担等重大问题上缺少对话谈判能力,有时遭受损害也无能为力。对大中型龙头企业而言,直接与农户打交道,管理成本高,监督不能到位,标准化生产措施难以落实等等。这些情况说明,农业产业化链条中间环节主体缺位的情况十分突出。在这种情况下,有眼光的龙头企业开始牵头成立或参与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形成“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运行模式。诸城市得利斯生猪专业合作社就是得利斯集团牵头成立的。合作社一方面与龙头企业洽谈签订供销协议,帮助社员建立稳定的销售市场,积极谋求合作社共同利益。一方面建立完善的内部运行机制,合作社成员结成了“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相互依存、共同发展”的经济共同体,生猪养殖基地不仅得到稳定,而且安全质量有了切实保证。目前得利斯生猪专业合作社在诸城及周边地区设立了20个服务部,发展生猪专业合作社社员300多名,建设300多家合同猪场,年可出栏合同猪10万头,带动农户增收2000万元。

(二)基层农业部门技术人员着眼于提高科技服务效能,积极牵头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县、乡农业部门的技术人员发挥组织协调优势和技术服务优势,组织相关产业领域的种养户、营销户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是解决农民致富难、农村经济增长难、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难等问题的重要途径。一是创新了农业科技推广平台。青州市谭坊镇兽医站科技人员创办的诚信肉鸭农民专业合作社,牢牢把握统一购料、统一购苗、统一购药、统一饲养管理规程、统一销售、统一结算等“六个统一”,为农民解决了饲料品牌多乱、劣质兽药充斥市场、鸭苗质量参差不齐、饲养管理不规范等诸多问题,从而成为龙头企业和养鸭户都依靠的对象,呈现出“两头香”的良好局面。目前该社社员由成立之初的67户发展到现在278户,年纯利润超过15万元的社员养殖户达30多户、10万元以上的60多户、5万元以上的80多户,社员从谭坊镇拓展到周围郑母、东夏、黄楼等镇以及寿光、昌乐等地,发展势头良好。二是催生了新的农业科技推广网络。临朐县绿丰生态种植专业合作社在临朐、昌乐两县共设立区域服务联络部37处,发展村级服务联络员720名,分层次负责对示范户及成员户提供全方位技术指导服务。目前已建立示范户930户,发展成员户5600户。依托这一科技推广网络,该合作社引进推广“先玉335”高产玉米品种8万亩,亩产达到800公斤左右,亩净增200-300公斤,总计增产粮食2000多万公斤,农民增收3500多万元。生产推广放线菌生态肥800余吨,推广应用面积近万亩,为农民增收3200余万元。三是构建了学习培训新机制。前面提到的临朐县绿丰合作社,结合农村实际创建了农民现场培训会制度,两年内举办农民现场会1200余次,培训农民4万多人次,使农民对新技术、新品种、新成果应用效果有了直观认识,大大提高了推广成效。在合作社层面能够开展如此高密度、大规模、直接面向农民群众的现场科技培训,而不再需要政府出面组织,充分展现了合作社的凝聚力和吸引力。

(三)基层供销社着眼于密切与农民群众的联系和推进二次创业,积极牵头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近年来,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供销社“一个网络、两个平台”和农产品经营服务体系建设得到有效推进,供销社系统逐步走出低谷。从牵头、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入手,进一步扎根农村,贴近农民,已经成为供销系统的共识。从调查看,供销社已经成为我市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带动力量。截至今年10月份,全市供销社系统牵头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176个,带动农户约6.5万户,分别占全市的25.2%和55%。诸城市大有花生生产合作社是由诸城市供销社牵头,并以经营设施、场地、资金等方式出资与当地农民共同组建。目前,已发展社员268户,建立起花生种植基地1680亩,年经营收入1000多万元,社员年增收入15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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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村两委”成员着眼于为村民办实事,积极牵头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村“两委”成员利用村党支部、村委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组织优势,围绕本村主导产业,以“村集体组织+合作社+农户”为运行模式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力地促进了当地产业发展和农民致富奔小康。这些合作社的一个共同特点就是村支书与合作社理事长一人兼。村支书兼任理事长后,带领农民搞专业生产,给农民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实现了党的工作与农村经济工作的有机统一,是党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大创新。青州市清风寨山楂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安丘市凌河镇新儒蔬菜产销专业合作社,都是这种模式,两个村的农户人均年收入都比入社前增收3000元以上。

(五)参与“百企连百村、共建新农村”活动的城市企业着眼于形成帮扶长效机制,积极牵头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市政府组织开展“百企连百村、共建新农村”活动后,部分企业不再满足于简单地给点钱物或者搞一点基础设施建设,而是按照“城市支持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理念,寻求建立帮扶长效机制的有效方式。昌乐县朱汉镇堂林果开发生产专业合作社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诞生的。帮扶企业昌乐县矿机集团有限公司投入资金入社,并负责购置苗木、改善水土条件、技术培训、果品加工和销售;堂“村两委”负责本村土地调整、置换以及日常组织管理;有意愿入社的农民以自己承包的土地入社并负责果园的日常管护,形成了“帮扶企业+村两委+合作社+农户”的“四位一体”生产经营模式。在收益分配上,在确保社员收入的前提下,投资企业按一定比例取得适当回报。目前,该合作社已发展果品600亩,年总收入达110万元,社员户均收入2.1万元,进入盛果期后年总收入可达250万元以上,户均收入可达5万余元。这样一种合作社的出现,为村庄帮扶工作闯出了新路,为深化“百企连百村、共建新农村”活动提供了新鲜经验。

(六)一批农村能人着眼于“抱团闯市场”,积极牵头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购销大户、加工大户、种养大户、经纪人等信息比较灵通,市场运作经验较为丰富,且有一定积累。他们对开展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经营、品牌化运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更加深刻,对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需求也最为迫切。安丘市王封农产品产销专业合作社,是由购销大户韩星友发起成立,经过一年运行,合作社已发展社员263户,实现销售收入850万元,创汇30多万美元。诸城玉元蛋鸡专业合作社,是由养殖大户带动起来的,现已发展203户养鸡户入社,社员户比非社员户年人均纯收入高出2000多元。

调研中发现,在工业化、信息化、市场化、城镇化、国际化深入推进的大背景下,在农业农村发展外部环境、农业经营方式、农产品流通方式、居民消费方式等多方面发生重大而深刻变化的新形势下,各种经济力量相互作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一是登记数量明显增加。1-10月份,全市工商部门新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374家,比去年底增加282家,总数达到了696家。新增加的合作社一部分是新组建的,多数是原有农村专业协会改组后重新登记的。二是服务领域不断拓宽。从单纯的技术合作、产中服务向产前、产中、产后的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拓展。尤其是在落实农业标准化、实现农产品优质优价方面,农民专业合作社靠组织的力量、规模的力量、品牌的力量,找到了发挥作用的空间。寒亭区黑土香春谷生产合作社按照统一供应种苗、统一技术规程、统一进行管理、统一质量检测、统一收购销售等“五统一”标准化生产经营模式,生产出了质量优良的“黑土香”牌春谷小米,经加工包装后打入了青岛、北京等地的大型超市,卖出了每市斤10元的好价钱,是市场上普通小米的3倍多。据统计,全市696家合作社中有有45家获得无公害或绿色食品认证,有169家注册了商标,有了自己的品牌。三是发展活力不断增强。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先进技术和配套服务作用下,农民组织专业化、集约化生产的能力明显提高,挖掘劳动潜能、扩大再生产的能力明显提高,种植大户、养殖大户、农产品加工大户以及家庭农场开始出现,实现了靠适度规模经营增收。合作社按照统一标准生产,提高了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统一农资供应,降低了社员的生产经营成本,统一组织销售,争得了价格话语权,实现了靠节本提效增收。合作社农民不仅拥有农产品种养环节的利润,而且能够分享农产品加工、流通环节的利润,实现了靠参与加工流通增收。如寿光燎原果菜专业合作社对社员生产的无公害、绿色食品,以高出市场20%的价格回收,年底合作社按照一年的交易量,每斤返回3毛钱的红利。从总体上看,入社户比非入社户平均增收20%左右。四是社会影响逐步扩大。、市政府表彰“十佳”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不断加大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典型宣传力度,一批经济实力强、品牌叫得响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脱颖而出。还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当选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劳动模范、“巾帼标兵”等,为合作社树立了新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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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问题与困难

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总体上还处于初级阶段。从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数量和水平看,与深化农业产业化经营、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要求相比,与先进地区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主要表现:

一是运作不够规范。有的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社员大会等机构没有很好地发挥作用,民-主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不完善,社员很难行使民-主管理权利。利益连结机制不健全,连结不紧密,一些合作社与成员尚未真正形成紧密型的“利益共同体”。

二是带动能力不强。我市作为农业大市,是农业产业化发源地,农民专业合作社理应发展得更快更好。但到目前为止,经过工商登记的合作社仅有696家,带动农户11.8万户,占农村总户数的9%。而浙江省台州市总人口570万人,目前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1233家,带动农户24万户,占农村总户数的19%,比我市高出10个百分点。该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的商标达585个,比我市多416个。这个市的45家西瓜合作社联结了4万多个西瓜种植户,除了在本地种植西瓜18万亩外,还在全国18个省市以及缅甸、老挝等地种植西瓜46万亩,年产值45亿元。江苏省东台市民星蚕业专业合作社带动蚕农达5.5万户,东台市生明生猪专业合作社注册资金达1亿元,分别成为全国入社成员最多、出资最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我市还没有产生如此大规模的合作社。

三是扶持力度不大。近年市级财政安排的年度专项扶持资金仅有150万元,县级安排的更为有限,很不适应合作社发展的需要。外地如上海市2017年度安排的43个扶持项目,每个农民专业合作社补助资金达到40万元左右。金融支持政策不够明晰,合作社贷款难的问题在绝大多数地方依然存在。合作社组织生产的农产品进入大型超市的门槛比较高,各种收费名目繁多,缺少农商互动的扶持政策。在合作社登记方面,个别地方还存在变相收费问题。从县市区情况看,有的地方出台了文件,制定了优惠政策,发展相对较快;但有的地方动作不大,发展相对较慢。

四是优秀人才短缺。由于多方面原因,当前农村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合作社带头人少,真正清楚合作社如何规范运行的人少,大多数人对如何办好合作社仍是雾里看花,这种“缺知识、少人才”的状态严重阻碍着合作组织的诞生、长大和变强之路。一些普通农民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宗旨、性质、地位、作用认识模糊,甚至把发展专业合作社与“大锅饭”、“大呼隆”联系起来,影响和制约了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办合作社的好处在一些地方还没有得到实践检验,农民群众心中顾虑还比较多。

三、思考与建议

从全市各地实践看,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为标志,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已经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根据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下步要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关系全市农业和农村发展全局的重要任务,着重做好规范发展、加快发展、扶持发展的文章。

第一,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进一步加深认识,明确任务目标。从战略高度审视我市农业和农村发展的现状与未来,可以清楚地看到,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实际行动,是深化农业产业化经营、再创全市农业发展新优势的迫切要求,是实现农村第二次飞跃的关键抉择,是推进新一轮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突破口。因此,动员全市上下明确任务目标、加快发展步伐是当务之急。要在继续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加快发展、加快膨胀的同时,着力完善农业产业化链条,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力争到“十一五”末,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有明显增加,质量有明显提升,机制更加灵活,制度更加规范,农户成员覆盖面达到30%以上,依法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50%以上实现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规范化管理,80%以上成员产品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直供龙头企业、直供城市超市或通过合作社连锁店销售,打造一批市场竞争力强、有进出口经营权、销售额过5000万元甚至过亿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尽快以、市政府名义出台《关于深化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意见》,选择适当时机召开全市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会议,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推广典型,加快发展步伐。

第二,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坚持正确的办社方向。坚持家庭承包经营不动摇,做到生产上的问题由家庭经营来解决,产前、产中、产后的服务,则由合作社来提供,真正实现“生产在家,服务在社”。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做到让成员独立自主地开展劳动合作、技术合作、营销合作和资本合作,充分保障成员对组织内部各项事务的知情权、决策权和参与权,通过合作经营和合作服务获取最大效益。坚持发展特色产品和优势产业,真正达到“建一个组织、兴一个产业、活一方经济、富一批群众”的目的。坚持试点示范引路,通过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试点示范,有效发挥拨亮一盏灯、照耀一大-片的带动作用。围绕培育一批有组织制度、有合作手段、有较大规模、有明显效益的示范性合作社,尽快以市政府名义出台《全市“四有”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标准》,在全市开展“四有”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活动,推动专业合作社上档次、上水平,提高辐射带动能力。

第三,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创新发展思路,实施重点突破。按照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国家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的政策将陆续出台,特别是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农业产业化、农业科技入户、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将委托和安排有条件的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这必将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创造历史机遇,带来有利条件。一是围绕优势产业的壮大加快培育一批。争取通过几年努力,使全市每一个乡镇街办的优势产业都有专业合作社参与生产经营,从事优势产业生产的专业大户基本上都入社,合作社收购的优势农产品所占的份额有较大提高。二是积极鼓励有能力的各类主体牵头兴办一批。在农村第一线的种养专业大户、产品购销大户、产品营销经纪人、基层农技站、基层供销社、农业龙头企业、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以及有关科研院所等,都是农村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应采取积极措施,鼓励他们发挥各自优势,领办、创办、合办专业合作社,形成加快发展格局。三是加快对农民专业协会进行改造组建一批。过去成立的一大批农民专业(科技)协会,开展了供种供料、技术推广、质量标准、产品销售等多方面类似于合作社的服务,但其与成员的组织关系松散、利益联结不紧。鼓励这些协会加快改造和改建,使之成为名副其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四是鼓励合作社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创建新型产销体系。通过合作联合,让优质产品进入超市连锁店销售,与大型农产品物流企业或配送中心连接,在市区、居民小区开办连锁店、直销专卖店,使合作社的优质农产品真正卖出好价钱。

第四,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完善民-主管理制度,依法规范运作。一是规范合作社章程和制度。在内部管理上,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重大事项按照一人一票表决决定;在盈余分配上,在提取公积金、公益金、风险金后,按惠顾额进行统筹分配。建立健全合作社的岗位职责、生产管理、收购营销、财务会计等管理制度。二是规范合作社的工商登记。重点在在合作社名称、注册资金、经济性质等方面做好工商登记的规范工作。三是规范合作社的服务内容。按照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的要求,统一组织农业投入品的采购和供应,努力降低社员的生产成本;统一制定和实施生产技术规程和产品质量标准,逐步建立产品质量追溯、检测监督等制度;统一提供品牌、包装和销售服务,不断开拓农产品市场;统一申报和认证认定无公害基地、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著名商标、知名商号及地方名牌等,努力做好创品牌、树品牌和保品牌工作。引导合作社逐步改善办公设施、培训场所、产品收购场地、冷藏设施、加工场地等硬件设施,促进合作社提高服务质量。

第五,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加强部门协调,创造良好社会环境。尽快建立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席会议制度,及时通报情况,发现存在问题,制定工作对策。牢固树立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就是为农民服务、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就是扶持农民的思想,切实履行各自职责,落实扶持、优惠政策。在财政政策方面,把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财政支持农业的重点之一,逐年增加扶持资金,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新品种引进、新技术推广、标准化生产、品牌建设、市场促销、灾害补助等。抓紧建立合作社信息统计系统和监测体系,统一数据上报和发布口径,实现合作社信息管理规范化。在金融支持方面,协调金融机构尽快研究制定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具体优惠措施,明确倾斜政策,创新贷款担保抵押机制,积极支持合作社开展资金信用合作工作。对合作社从事农业结构调整、农产品收购与初级加工服务的,在用地、用电、信贷等方面给予支持。支持一定规模和出口能力的合作社,申报自营进出口经营权。加强对合作社管理、经营、营销、技术等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素质和办社能力。利用全市多种农业节会和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推介合作社及其产品,扩大知名度和美誉度。把减轻专业合作社负担纳入到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视野,加强监管,不允许任何单位以各种借口,增加合作社的负担。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宣传和贯彻力度,引导更多的农民参加合作社,引导更多的主体创办和领办合作社,促进现有的合作社提高发展水平,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大发展促进全市农业产业化经营提升到一个新水平。

以安吉为例,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调查与思考2017-05-12 09:04 | #2楼

2017年7月1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施行,明确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律地位。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安吉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正式起步于2002年。几年来,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视下,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不断增加,在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中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

安吉县首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最早成立于1986年,为“安吉县家禽生产合作社”,主要经营家禽饲养业。真正起步发展是从2003年下半年开始,特别是2017年《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颁布后,合作社才如雨后春笋般蓬勃发展起来,截止2017年10月底,全县有农民专业合作社89家,入社社员1203人,注册资金850.14万元,涵盖了15个乡镇。拥有“科旺”、“乡浓”、“正农”、“金牛”等注册商标15只,建成蔬菜、茶叶等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7个。安吉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基本涵盖了瓜果、蔬菜、水果、畜禽、农产品加工等当地优势产业和农产品。按分布领域分,属种植业的51个,占57 %;畜禽养殖业18个,占20%;渔业2个,占2 %。其中蚕桑养殖8家、茶叶种植17家、稻谷种植6家、家禽养殖18家、蔬菜种植24家(其中竹笋种植12家)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特点:

1、合作主体的多样性。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牵头主体分,主要有三种:一是龙头企业依托型。以有一定规模和影响的龙头企业为龙头,按自愿互利原则,把周围同行业或同类型的养殖或种植专业大户联合起来,组成一个集生产、加工、销售于一体的联合体。其特点是充分利用企业(公司)的优势,在连接基地和市场等服务功能上,发挥合作社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结成紧密的产供销一条龙、农工贸一体化的生产体系。目前,安吉县现有3家,如安吉县天子湖农机专业合作社、安吉县金牛水稻专业合作社、安吉县高禹镇金土地粮食种植专业合作社。二是农民合作创办型。以能人为核心,联络若干专业农户,每户投资入股,组成紧密型的合作制服务经营组织,其特点是依托能力大户的管理经验及资金、技术、销售等优势进行带动,全体成员合作经营,共同受益。目前安吉县现有83家,如安吉县樵夫禽业合作社、安吉县剑山梨业专业合作社、安吉县科灵白茶专业合作社等。三是农业、供销、行业协会等单位牵头引办型。其特点是发挥有关部门场地、设备、经营管理及市场销售等优势,在统一生产、统一品牌、统一营销、统一服务等作用较为明显。安吉县现有3家,如安吉县山川夕阳红农家乐专业合作社、安吉县兴农茶叶专业合作社、安吉县红桑果果桑专业合作社。

2、经营范围广,竞争力较强。从经营范围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范围包括了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畜牧业、农业服务业五大行业,涉及到蚕桑、蔬菜、水果、水产、家禽、农机服务等几大产品和服务类别,基本囊括了当前农村经济的主要行业,规模化经营直接增强了合作社的综合竞争力。农民专业合作社直接介入到农产品生产、加工和流通的全过程,较好地解决了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难点问题,既发挥了家庭经营制度的优点,又克服了家庭经营规模小、与市场脱节等不足,农民通过自己的联合与合作,将本专业的生产、服务、营销和分配的各个环节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提高了联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不但在农业产业经营中获得规模效益,而且提高了农民在市场交易中的竞争地位,有效地解决了小生产和大市场之间对接的矛盾。从调查的情况来看,由于产销对路,合作社的农产品尚未遇到明显的销售困难,盈利状况良好。

3、品牌意识强。目前,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品牌意识和以质量赢得市场的观念进一步增强。全县89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已拥有25只注册商标,其中“乡浓”牌土鸡,“大泽坞白茶”获得了2017年浙江农业博览会金奖,贵派家禽合作社作为湖州市唯一代表,参加了浙江省农产品联销经营与物流配送示范企业联展。无公害蔬菜进入了大中城市的知名超市。通过品牌建设,提高了当地农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

4、发挥合作优势,促进了农民增收。农村专业合作社通过“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以合作的方式,将农户的小生产组织起来,共同抵御大市场的风险,通过对内服务为宗旨,对外追求最大的经济效益,一方面壮大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另一方面增加了农民收入。如安吉县金牛水稻专业合作社,开展“四个统一”(即统一供种、统一标准、统一包装、统一销售)服务,大大降低了农民的生产成本,提高了农户收入。

三、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的主要问题

1、规模偏小,组织化程度低。全县共有农业合作社89家,入社社员1203人,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会员较少,大部分合作社的社员都在10人以下,10人以上的合作社全县仅18家,除安吉县晓墅吟海蚕桑专业合作社(310人)、安吉县良朋镇乡农蚕桑专业合作社(117人)2家的入社社员在100人以上外,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都不足百人。由于规模普遍较小,农民的组织化程度较低,导致农民专业合作社自身经济实力较弱,竞争力不强。89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实力最强的是安吉县石角康钱白茶合作社,其注册资金180万元;最少的为安吉山里俏茶叶专业合作社,其注册资金仅为1万元,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再生产和流动资金几乎没有,未形成规模化经营的实力。

2、内部民-主决策机制不完善。一是《章程》不够规范。从调查情况来看,由于历史原因,有相当一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章程不够规范,有的流于形式,写一套做一套。二是组织机构不健全,即使有也流于形式,没有切实履行章程规定的职责,日常活动不正常,没有按章程规定正常开展活动,有的成立之后一年连一次活动都没有,合作社成立后不到2~3年时间就处于松散状态。有的合作社成立之初,因实力有限,依托龙头企业积极作用,如借助一定知名度的品牌、技术支持、销售网络等,但运行后,民-主决策机制不完善,制度不健全或不严格执行,致使合作社被个别龙头企业所掌控,在决策权力上产生偏差,农户利益得不到有效的保障。三是财务制度不健全,多数专业合作社未建立财务管理制度。

3、缺乏管理和技术型人才。目前合作社的牵头人,大多是一些农村能人和专业户,多数属于传统农民,学历不高,缺乏专业知识。而且,由于农业是弱势产业,许多专业和技术人才并不愿意投身合作社,因此缺乏专门的管理人才和技术骨干。此外,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技术上也存在着不少制约,由于缺乏相应的技术指导,大部分合作社没有能力实施标准化生产,直接影响到市场竞争力的提高,制约了合作社的发展。

4、空壳、虚假合作社的产生值得注意。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出台以后,国家对农民合作社的扶持政策陆续出台,有关部门对举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了各种优惠政策,包括奖励措施。有些地方政府部门为了追求经济利益,为了创收,借农户之名,申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待合作社核准以后,热衷于向有关上级部门申请奖励,而对于合作社真正创建和运营束之高阁,致使合作社有名无实。

四、培育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对策、建议

1、提高认识,加强指导。首先,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重视培育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改变只求数量不求质量的思想,树立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就是扶持农民促进增收的思想观念。其次,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改进管理方式,改善服务态度,帮助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加强业务指导,开展技术培训,提供政策咨询,搜集市场信息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全力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2、健全各项制度,规范内部运行机制。一是要健全《章程》。合作社必须有比较完善的《章程》,依《章程》运行管理,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二是要健全财务制度。无论合作社大小,必须设立财务科目,聘任会计、出纳,实行民-主理财,定期公布财务收支账目。三是健全收益分配制度。按照资本报酬有限和惠顾者返还原则,兼顾投资者与生产者双方的利益,实行按资分红和按交易量返还相结合。四是要健全内部民-主管理制度。按照《章程》规定建立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制度,完善内部决策机制。

3、加强培训宣传,提高社员素质。建议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把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的培训纳入统一培训规划,安排一定经费,分层次对基层干部、农民进行培训,提高广大农民的整体素质。同时,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推介先进典型,在全社会形成鼓励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良好氛围和舆-论环境。

4、加大扶持力度,落实优惠政策。一是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建议各级财政设立专项资金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项目建设,以增强合作社的市场竞争能力和对成员的服务能力。二是加强信贷支持。农村信用社每年应安排一定比例的信贷资金解决合作社发展的资金问题。同时要进一步改善对合作社的信贷服务,降低信贷担保门槛,大力推行合作社社员联保形式办理信贷。三是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合作社销售自产自销的农产品和初加工的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对合作社为农业生产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所得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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