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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技术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时间:2022-09-25 04:19:02 意见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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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技术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化学技术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化学技术监督(以下简称化学监督)工作是保证发电设备长期稳定运行的重要环节必须依据科学标准,利用先进的测试与管理手段,对保证设备健康水平与安全、经济、稳定运行有重要作用的参数与指标进行监督、检查、调整,以确保发供电设备在良好状态或允许范围内运行。

第二条 本标准规定了化学技术监督的管理内容、管理目标、主管、协管部门及岗位、管理流程及形成的报告和记录。

第三条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SDJJS03—88 电力基本建设热力设备化学监督导则

GB/T12145—1999 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

DL/T712—2000 火力发电厂凝汽器管选材导则

SD135—86 火力发电厂锅炉化学清洗导则

SD223—87 火力发电厂停(备)用热力设备防锈蚀导则

DL519—93 火力发电厂水处理用离子交换树脂验收标准

DL/T561—95 火力发电厂水汽化学监督导则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华能长春热电厂在生产过程中涉及到的各生产环节、机炉电等各专业的化学技术监督工作。

第二章 管理内容与要求

第五条 化学技术监督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质量、标准、计量三位一体的技术监督体系,加强对水、汽、油、燃料、氢气等的质量监督,防止和减缓热力设

华能长春热电厂 管理制度 备腐蚀、结垢、积集沉积物及油质劣化,及时发现变压器等充油电气设备潜伏性故障,防止发电机内氢气纯度和湿度超标,提高设备的安全经济性,延长其使用寿命。

第六条 为提高我厂化学监督的水平和保证电厂安全经济运行,进一步强化生产管理手段,我厂建立化学监督网络。由厂生产副厂长或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领导,策划部、运行部、检修部、燃料部、燃料供应部各专业人员按职责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第七条 职责与分工:

(一)生产副厂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的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集团公司有关化学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制度等,组织制定本单位有关化学技术监督的规章制度、实施细则和技术措施等。审批本厂有关技术监督的制度,标准及技术措施。

2、组织对所管辖的运行设备进行化学技术监督,对设备的维护检修进行质量监督,并建立健全设备技术档案,发现问题及时分析处理,重大问题及时如实上报,并按要求报送各种化学技术监督报表及计划总结等。

3、分解化学技术监督工作及具体任务指标并落实到有关部门和岗位。

4、建立严格的化学技术监督工作检查考核制度。

5、组织建立健全化学技术监督检测手段和试验室,达到规定的技术要求。

6、组织对化学技术监督人员的培训,要求持证上岗,不断提高化学技术监督专业水平。

7、组织本单位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中与化学技术监督有关部分的设计审查、施工质量的检查及验收工作。

(二)策划部主任职责

1、策划部主任在生产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指导下进行工作,是化学技术监督网络的直接领导人。

2、负责审核各类化学技术监督报表。

3、负责审批化学技术监督项目费用,审核化学技术监督项目的可行性和有关的技术措施,并监督项目的实施。

4、负责按照化学技术监督指标协调主机设备的运行方式,以使各项化学监督指标符合机组安全运行的要求。

5、参与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中与化学技术监督有关的设计审查及设备选型工作。

(三)策划部化学监督专责工程师职责

1、协助生产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作好各项工作,并向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化学技术监督的各项规章、制度、标准与要求,实施化学技术监督及拟定有关的技术措施。

3、按现行国标、行标的要求,定期做好汽轮机油、抗燃油、变压器油及燃料的监督检测,掌握油品及燃料质量状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并上报。

4、会同有关部门通过热力设备调整试验,确定合理的运行工况、参数及化学技术监督指标。做好化学清洗及停、备用设备防腐保护中的化学技术监督工作。

5、参加主要被监设备大小修中的化学技术监督检查工作及修后的质量验收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上报总工程师及生产职能部门,并加以督促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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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参与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中与化学技术监督有关的设计审查及设备选型工作。尽早介入施工安装、调试阶段的化学技术监督工作,以便了解和掌握水汽系统及各类设备的构造、工艺和材质,加药、排污装置的型式,水汽取样器、在线化学仪表的安装地点,设备系统的防腐措施以及水处理材料的储存等情况,并参加验收工作。对影响水汽质量等的设备缺陷和问题,要求有关单位及时处理。

(四)运行部的职责

1、负责正确处理除盐水、凝结水、给水、炉水、内冷水等,制备质量合格的除盐水和氢气。

2、定期做好水、汽、气、油、灰等的监督工作,及时反映设备、系统中的各种介质的质量状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3、负责入厂煤(燃油)、入炉煤的化验工作,确保燃料的质量。

4、负责机组启动的化学监督工作。

5、参加主要设备大小修的化学监督检查及修后的签字验收工作,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建议上报有关领导,并督促落实。

6、负责入厂新油和其它入厂化学品的验收工作,严把质量关,防止劣质化学品进厂。

7、加强运行调整工作,努力降低水、汽、油、氢等的损耗,保证补水率、补氢率、飞灰可燃物等指标合格。

8、采用先进技术,改进生产工艺,降低材料及能源消耗。

9、参加新建、改扩建工程的与化学监督有关的设计审核、安装调试、质量验收工作,10、对影响水、汽、氢等质量的缺陷问题,要求有关单位及时处理解决。

11、值长的职责

(a)负责本值做好机组运行、停用、启动的化学监督工作。

(b)机组启、停时及时通知化学人员进行有关化学分析等工作。

(c)机组运行时水、汽品质出现异常情况,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d)组织锅炉、汽机、化学等专业切实做好设备停用保护技术措施。

12、化验班班长在运行部化学主管领导下,带领全班人员开展具体化学监督工作。其职责为: a)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化学监督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要求,明确班组的实施细则和内部分工。 b)负责指导取样化验,保证化验数据准确,报表规范。

c)对违章和超标等情况要及时与值长及化学主管联系,妥善处理,必要时向运行部主任、副总工程师或上级部门汇报。

d)组织班组成员开展化学监督合理化建议。

e)不断提高班组分析技能,降低材料消耗。

(五)检修部职责

1、负责化学设备的检修工作,保证化学各设备、系统正常运行。

2、确保与化学监督有关的热工仪表、自动装置、联锁装置、程控装置、数采系统等配备齐全,准确可靠,并做好定期校验及维护工作。

3、负责制定化学在线仪表的校验和维护规程,并设专人负责这方面工作,确保化学在线仪表的投入率和准确率。

4、做好运行中汽轮机油、抗燃油、变压器油的净化和防劣化工作。

5、负责灰(渣)取样器的安装、检修工作和指示片、监视管段的安装工作。

6、保证汽包、除氧器内设备的检修质量。

7、保证凝汽器、真空系统和凝结水泵轴封严密不漏,当凝结水溶解氧和硬度不符合标准时,应及时组织人员查漏、堵漏;保证炉水排污系统能正常使用。

8、负责发电机内冷水系统小混床的再生前的解体和再生后的安装、调试工作。

9、机组大修时,根据化学监督的要求进行割管并将管样加工成试验要求,与化学监督有关的设备打开后应首先通知运行部进行化学检查。

10、负责运行中变压器油的取样工作。

(六)策划部、检修部、运行部锅炉专业的职责

1、配合化学专业做好锅炉热力化学试验和其他有关试验,确定运行工况、参数,并订入锅炉有关规程中。发现与化学技术监督有关的异常情况,及时通知化学技术监督人员,共同研究处理。

2、设备检修前,应征求化学技术监督专责工程师意见,特别是对割管的要求,应纳入检修计划,

保证设备检修质量。

3、会同化学专业拟定锅炉化学清洗方案与措施,并负责清洗设备及系统的设计、安装,做好清洗设备和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

4、根据防腐工作的要求,做好设备停、备用阶段的保护工作。

5、负责做好所管辖的与化学技术监督有关的设备的维护工作,协助做好取样器、取样冷却器的维护及飞灰的取样工作。

6、做好采制样装置的运行、检修、维护工作,并应接受化学技术监督专责工程师的技术指导。

(七)策划部、检修部、运行部汽机专业的职责

1、与化学专业共同进行除氧器调整试验,确定运行工况、参数,并订入汽机规程。

2、所管辖设备检修前,征求化学技术监督专责工程师的意见,并做好运行、维护以及查漏、堵漏工作,使除氧器、凝汽器及真空系统、凝结泵等在良好状态下运行,降低汽水损失及油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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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凝汽器需要换管时,要根据DL/T712-2000《火力发电厂凝汽器管选材导则》正确选材。安装前要进行包括探伤、内应力检验在内的各项检验,并保证安装质量。

4、做好循环冷却水的补水、排污、胶球清洗及发电机冷却水的运行、维护与检修工作。

5、所管辖的主要设备停、备用时,做好防腐保护工作。

6、做好运行中汽轮机油、抗燃油的管理、净化和防劣工作,油系统补油、换油时,必须征求化学技术监督人员的意见。

(八)策划部、检修部、运行部电气专业的职责

1、负责(或配合)做好运行变压器油的管理、净化、防劣化的维护等工作。

2、按照GB/T7597-87电力用油(变压器油、汽轮机油)取样方法的要求,进行油样的采集。

3、油质及色谱分析结果出现异常时,及时查明原因,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主要充油电气设备大修及吊芯(罩)检查或补油、换油时,应通知化学技术监督人员参与,并征求其意见。运行设备补油或换油时,应通知化学技术监督人员备案。

(九)策划部、检修部热工专业的职责

1、确保与化学技术监督有关的各种流量表、压力表、水位表、真空表、温度表和在线化学仪表等配备齐全、准确可靠,并做好定期校验、维护及报表工作。

2、搞好与化学技术监督有关设备的程控及自动调节装置的维护工作。

(十)燃料部的职责

1、按照要求采集煤样、燃油样,注明品种、数量、时间、地点等,并进行定期检测,控制燃煤含硫量。

2、及时将全厂使用的燃料品种情况通知化学技术监督专责工程师,各种燃料的采、制、化工作,必须保证质量。

3、负责新汽轮机油、变压器油、抗燃油及机械油等的定额储备,参加这些油品的质量验收。

4、负责入厂煤(燃油)、入炉煤的采制工作,确保燃料的质量。

第八条 化学技术监督管理要求

(一)发电设备在安装、调试、运行、检修及停备阶段的水、汽、油、燃料、氢气等的质量和设备防腐监督、测试方法等,必须按照国家与行业的现行标准及规定严格执行。所有排放的废液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保要求。

(二)水汽监督的主要任务是减缓和防止热力设备腐蚀、结垢、积集沉积物,提高设备运行的安全经济性,延长使用寿命。

(三)燃料监督是配合锅炉安全经济燃烧、核实煤价、计算煤耗的一项重要工作。各项试验要严格按照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的《电力用燃料标准汇编》有关标准执行。入厂煤和入炉煤试验室的设施、设备及原始记录等有关规定按《火力发电厂入厂煤采制化工作达标考评细则》及《煤质管理手册》执行。

(四)油务监督的主要任务是准确、及时地对新油、运行中油进行质量检验,为用油部门提供依据,协助有关部门采取措施,防止油质劣化,保证发供电设备安全运行。

第九条 化学技术监督指标管理

(一)全面上级公司每年下达的化学技术监督考核指标。化学技术监督考核指标分为监控指标、监测指标和统计指标三类,各部门要分工负责,归口管理。考核指标的责任划分为:监控指标由化学专业负责,监测指标由设备所在部门负责,统计指标由使用或损耗部门负责。

(二)化学技术监督考核指标

1 、单机单项及全厂水汽质量平均合格率均应不低于96%,并应逐年有所提高。

2、在线化学仪表〈指pH、电导率、溶氧等关口表〉的配备应100%,投入率80%,准确率90%,在此基础上投入率与准确率应逐年有所提高。

3、全厂汽轮机油和抗燃油合格率按各单机合格率计算平均值,应达98%。

4、全厂变压器油质合格率按各单台合格率计算平均值,应达98%。

5、运行中汽轮机油和变压器油的油耗应分别不大于10%和1%,油耗的计算以运行中补油为统计依据。

6、入厂燃料质检率100%。入炉煤机械化采样装置配备率100%,投入率90%。

7、凡应送检的仪器仪表送检率100%。

第十条 化学技术监督资料管理

(一)严格贯彻执行国家、行业、集团公司有关化学技术监督的规程、制度、标准等,并备有本公司制定的一系列规程、制度与细则。

(二)建立健全电力生产与建设全过程化学技术监督档案,做到完整、连续、与实际相符。

(三)严格执行技术监督工作报告制度,定期如实向上级单位及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报送的报表和总结,分类归档。

(四)化学监督报送报表、报告:

1、月度水汽质量平均合格率及化学仪表投入率、准确率汇总表、机组检修化学检查报告、停备热力设备防腐保护报表、油质合格率及油耗报表、

2、与化学监督有关的事故分析及防止措施,化学清洗总结。

3、年度化学监督总结。

4、补水率、排污率、汽水损失率月报表。

5、热力设备检查、化学分析报表、化学清洗总结报表。

6、汽轮机油、变压器油、抗燃油等油质检验分析报告及油耗统计报告。

7、水、汽、油、煤、氢、生活水、污水及化学监督有关的设备和水处理设备异常报表。

第三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规定由策划部负责文字解释。

第十二条 本规定的执行情况由生产副厂长(总工程师)、策划部、运行部主任和化学监督专职工程师负责检查与考核。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四条 策划部职能由检修部代为执行。

化学技术监督管理规定2017-05-11 17:13 | #2楼

第一版2002-05-01发布2002-05-15实施 第三版2003-08-28发布 2003-08-28实施

第一章 目的

第一条 为加强和改善公司的化学监督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 范围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公司的各项化学技术'>化学技术监督工作。

第三章 职责

第三条 总工程师

(一)领导化学技术'>化学技术监督工作,建立化学技术'>化学技术监督网,贯彻上级有关化学监督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要求,定期组织或参与监督网活动,检查、协调、落实本公司化学监督工作。

(二)组织、协调有关部室做好主要设备在基建、安装、调试、运行及停、备用中的化学监督工作。

(三)组织制定和批准颁发本公司有关化学监督制度;审批本公司化学监督的月、季、年报表;审批本公司化学监督年度总结和化学监督年度考核评分表。

第四条 技术支持部

(一)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制定、审查本公司化学监督制度和有关规程,负责本公司的化学监督工作归口治理,督促检查各责任单位,共同做好化学监督的各项工作。

(二)定期组织化学监督网活动,分析存在问题,贯彻上级和公司有关化学监督的规章制度,检查、协调、落实化学监督工作,记录监督活动情况。

(三)组织做好主设备在设计选型、基建、安装、调试、运行及停、备用中的化学监督治理工作,并建立主要设备化学监督技术档案。

(四)监督本公司化学生产日报,审核化学监督月报,编制化学监督季报、年度报表和年度总结。

(五)组织调查研究与化学监督有关的重大设备事故和缺陷,若发生异常情况及时报告监督办公室。

(六)编制机组大修化学监督检查项目,负责机组大修化学监督检查项目的实施,包括参加大修化学检查,样品采集,化验分析,记录留档,并大修结束后二十五天内,编制机组大修化学监督报告,并参与验收及设备定级工作。

(七)负责生产用化学药品质量检验工作。

(八)负责生产系统的水、汽、油、氢以及燃料的日常等监督工作,填写监督报表。

第五条 运行部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行业和公司制定的有关化学监督标准、规程、规定等制度。

(二)负责生产系统的水、汽、氢等的日常运行监测和调整工作。

(三)负责公司化学生产各系统的运行工作。

(四)在机组启动、运行和停运阶段,根据化学监督有关规程或规定,及时采取有效的调整措施,以保证各设备安全和延长设备的寿命。

(五)负责入炉煤的采样、制样工作。

第六条 维修部

(一)负责化学监督系统设备的检修、维护和技改实施工作,确保设备健康状况良好。

(二)负责与化学监督有关的各类在线仪器、仪表等的检修和维护工作,保证各类仪表的投入率和准确率。

(三)热力设备大修期间,当热力设备解体后,通知化学监督人员检查设备内部情况,并按化学专业大修检查项目要求割管检查和安装监测指示片。

(四)负责和完成日常及检修中化学监督的其他配合工作。

第七条 燃料公司

负责入厂煤的采样、制样工作,并确保采、制样操作符合国标《商品煤采样方法》和《煤样的制备方法》有关规定。

第八条 水、汽质量监督

化学监督工作的目的是加强对水、汽、油、氢气、燃料等介质的质量监督,防止和减缓热力设备腐蚀、结垢、积盐及油质劣化,加强对燃料和灰的分析,以配合锅炉燃烧和燃料的治理,及时发现变压器等充油(气)电气设备潜伏性故障,提高机组健康水平,保证机组安全、

经济、稳定运行。

(一)机组启动及正常运行时的水、汽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规定,力争达到该标准规定的期望值。

(二)水、汽质量异常时的处理和监督要求

1、当水、汽质量劣化,达到《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规定的水汽质量劣化一级处理值时,经确证无误后,化学运行人员应进行积极的调整和处理,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同时必须将具体情况报告当值值长,并在运行日志中作好有关记录和注明产生原因。

2、当水、汽质量劣化达到《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规定的水汽质量劣化二级及以上处理值时:

⑴ 化学运行人员应缩短监测周期,增加监测次数,并在积极调整和处理的基础上,作好全过程记录并向当值值长报告具体情况。 ⑵ 启用《水质异常报告单》,在《水质异常报告单》中写明水、汽劣化发生的时间、超标幅度、初步分析的原因和应该采取的措施及要求。《水质异常报告单》由运行部主管签发,经技术支持部化学专业签署意见后,报送总工程师。

⑶《水质异常报告单》一式三份,在总工程师签署意见后,总工程师、技术支持部、运行部各保留一份存档备案。

(三)国家标准《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中未设及的水、汽分析项目,按照现行版《化学运行规程》执行。

(四)水汽监督实验方法按照《火力发电厂水汽试验方法标准规程汇编》(第二版)执行,若测试项目在《火力发电厂水汽试验方法标准规程汇编》(第二版)中找不到测试方法,则按照现行的国家标准执行。

第九条 燃料监督

(一)燃料监督各项实验方法按《火力发电厂燃料试验方法》执行。煤质检验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二)对入厂煤,由燃料公司对每批次进行采样和制样,并送技术支持部。对每次取样做全水分、空气干燥基水分、灰分、挥发分、低位发热量、全硫。

对入厂新煤种除进行工业分析及热值测定外,应增测灰熔点、可磨性指数。

(三)对入炉煤,运行部每8小时取样一次,并分别制样;技术支持部对每次取样做全水分分析,每日对前一天混合样化验项目为:空气干燥基水分、灰分、挥发分、低位发热量、全硫;每月做粉煤粉细度至少一次,每年抽取一次月综合入炉煤样进行元素分析;根据生产需要,可进行燃煤灰熔点、可磨性指数或含硫量等的测定。

(四)飞灰可燃物天天至少测试一次。假如飞灰在线检测装置投运正常后,则每周对在线检测装置校对一次。

(五)作好入厂燃油油种的鉴别和质量验收,主要测试密度、凝固点。

(六)燃料监督使用的仪器,如天平、贝克曼温度计、热电偶、氧

弹等必须定期校验。

(七)建立"动力煤标准样"实验室质量控制体系,及时发现、消除工业分析、热值测定中的协调误差。

第十条 油务监督

(一)油务监督的主要任务是准确、及时的对新油、运行中油(包括气体,下同)进行质量检验,为用油部门提供依据,并与有关部门采取措施防止油质劣化,保证发、供电设备安全运行。

新变压器油和汽轮机油按现行的国家标准《变压器油》质量标准和《汽轮机油》质量标准进行验收,防锈汽轮机油按现行的国家标准《L-TSA汽轮机油》质量标准进行验收。

(二)变压器油、汽轮机油的质量标准,按现行的国家标准《运行中变压器油质量标准》和《电厂用运行中汽轮机油质量标准》进行质量检验。

(三)运行中变压器油的常规检验周期和检验项目:

(四)运行中汽轮机油的常规检验周期和检验项目如下表:

(五)运行油的防劣措施按现行的国标《关于运行油防劣措施的规定》执行。系统和设备的补油或混油按国标《关于补充油及混油的规定》执行。

(六)分析变压器中的溶解气体,判定充油电气设备内部故障均按现行国标执行。

(七)引进国外的变压器、汽轮机油(含抗燃油),可按合同或厂家说明等有关规定进行验收。我公司抗燃油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氢气监督

氢冷发电机组氢气质量应按现行版《汽机运行规程》有关规定进行监测。

第十二条 热力设备大修阶段化学监督

(一)热力设备各部位重点检查内容

汽包:汽包壁及内部装置腐蚀、结垢、积盐程度;色泽、厚度、主要特征;汽水分离装置完整情况;排污管、加药管是否污堵。

水冷壁:监视管段(监视管段位置应在热负荷最高处,约在喷燃器上方1—1.5米处,长度不少于0.5米)内壁结垢、腐蚀特征;向、背火侧垢量及腐蚀速率计算;垢样成分分析;爆口段(连同焊口)内壁及爆管段结垢、腐蚀外观特征,爆管照相留档,并作金相分析。 省煤器;进口段水平段下部氧腐蚀程度、结垢量;积盐情况(测PH值)。下弯头有无腐蚀产物沉积、堵塞。

汽轮机本体:外观检查各叶片积盐情况;定性检测有无铜;高压缸调速级、中压缸第一级叶片有无机械损伤、麻点;中压缸一、二级围带氧化铁积集程度;低压缸及最后二级叶片及隔板检查PH值(有无酸性腐蚀迹象);计算单位面积结垢量,垢样作成分分析。

凝汽器:管外壁有否氨蚀、腐蚀或磨损减薄。凝汽器管内壁有无结垢、冲蚀及有机物污染。

除氧器:内壁有否损坏;喷头有无脱落;填料有无冲击;给水箱底部有无沉积物;箱体有无腐蚀;防腐层有否完好。

高、低压加热器:吊芯检查有否腐蚀、泄漏情况,必要时抽管采样

检查。

(二)热力设备评价标准按照现行版《火力发电厂水汽监督导则》执行。

(三)大修化学监督报告 技术支持部应在机组大修后二十五天内提出完整的书面报告,经总工程师审批后,按规定上报省技术监督办公室。大修化学监督报告内容应该包括:两次大修期间机组运行的综合情况,两次大修期间曾发生的异常情况,检查的具体结果(包括结垢速率、垢成分分析、综合评价、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措施、建议),报告除文字说明外,还应附有照片、曲线、图表等。

第十三条 锅炉的化学清洗

(一)锅炉化学清洗方案与措施,应参照现行部颁《火力发电厂锅炉化学清洗导则》中的规定拟定,锅炉清洗方案及措施应上报省技术监督办公室备案。

(二)清洗单位必须持有国家电力公司(原电力部)颁发的相应等级"电力系统动力设备化学清洗许可证"。必要时请省技术监督办公室派员进行现场监督。

(三)化学清洗完成后应如实对清洗效果作出评价,并对清洗工艺进行总结。

(四)化学清洗废液排放应符合环境保护的有关标准。

(五)锅炉化学清洗主要根据结垢量确定。当锅炉水冷壁管结垢量达到下表所列数值时,应安排化学清洗,对结垢、腐蚀严重的锅炉应立即安排化学清洗。锅炉运行时间达到下列年限时,也可以进行清洗。

但对结垢速率确实很低的锅炉,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延长化学清洗周期。

(六)大修中换入的新水冷壁管应进行化学清洗。

第十五条 热力设备在停、备用保养

热力设备在停、备用期间,必须进行防腐保养。其具体做法可参照现行版《火力发电厂停(备)用热力设备防锈蚀导则》执行。

第五章 相关文件

《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GB/T12145-1999

《火力发电厂停(备)用热力设备防锈蚀导则》SD223-87. 《变压器油》GB 2536-90

《汽轮机油》GB 2537-81

《L-TSA汽轮机油》GB11120-89

《运行中变压器油质量标准》GB7595-2000

《电厂运行中汽轮机用矿物油维护治理导则》GB/T14541-93

《电厂运行中汽轮机油质量标准》GB7596-2000 《火力发电厂燃料试验方法》1983年9月版本

《火力发电厂水汽试验方法标准规程汇编》(第二版) 《汽机运行规程》Q/XHD-104-01,11-99 《火力发电厂水汽监督导则》DL/T 561-95

《火力发电厂锅炉化学清洗导则》SD135-86

《化学运行规程》Q/XHD-104-05,11-99 《商品煤采样方法》GB 475-83

《煤样的制备方法》GB 474-83

《运行中变压器油维护治理导则》GB/T14451-93 《电厂用抗燃油验收、运行监督及维护治理导则》DL/T571-95

第六章 质量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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