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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内控建设规范采购管理
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是指根据国家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的特点和要求而制定的旨在规范政府采购管理活动、体现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诚信”原则的制度和办法,它的职能不仅包括授权进行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的各种方式、方法,也包括核算、审核、分析各种信息资料及报告的程序与步骤,还包括对政府采购活动进行综合计划、控制和评价而制定或设置的各项规章制度。因此,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是贯彻国家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保证政府采购工作有序进行的重要措施,也是加强政府采购管理的重要手段。
我国在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后,政策制定、预算编制、购买方式决定、资金支付、监督检查等工作都由财政部门掌握,权力相对集中,如何正确使用权力,避免公共权力对政府采购各个程序的干预,成为政府采购工作中的重要一环。因此,加强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度建设是使各项权力得到约束、制衡和监督,政府采购执行得到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的保证。
一、 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必要性
(一) 是贯彻政府采购法规制度的重要基础
为了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工作,国家制定发布了《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
规章,这些是进行政府采购活动的基本依据。但这些法律规章只是从全国政府采购工作总体要求出发制定的,尽管在制定过程中尽可能考虑了不同地区、部门、项目的政府采购要求和特点,但相对于具体的政府采购活动而言,国家发布的法律规章的各项规定仍需结合具体政府采购项目、方式和管理特点,要求进行具体化,并作必要补充,以使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能渗透到政府采购管理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这种对国家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体化的办法和措施,就是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所需解决的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讲,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是国家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必要补充,是贯彻实施国家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重要基础和保证。
(二) 是规范政府采购工作秩序的客观要求
政府采购工作涉及使用财政性资金政府各部门、供应商、招标投标机构等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处理不当将会影响有关方面的利益,因此政府采购工作必须依法进行。从我国推行政府采购制度情况来看,在采购过程中走后门、送回扣、假招标、扩大预算、高价围标低价抢标等腐-败行为屡有发生,一些单位或人员为了小团体或个人利益,不仅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也对政府采购活动的推行和管理带来消极影响。因此,加强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使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程序、方法、要求等制度化、规范化,这样才能保证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规范有序,才能保证政府采购工作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 是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体系的要求
我国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体系,通常由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四个层次构成。显然,内部控制制度是政府采购管理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采购法》对政府采购工作的原则、基本方法和程序作了规定,为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了制度保证,但只是指明了工作的方向和目标,要实现目标还需要根据规定并结合管理要求进行充实和细化,才能使政府采购法律规定落到实处,进而保证政府采购管理制度体系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四) 是适应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要求
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的要求,我国加入WTO后,国外供应商与国内供应商有同等的“国民 1
待遇”,可以平等地参与我国政府采购招标活动(江-泽-民同志在2001 年上海APEC会议上承诺,到2020年,开放我国政府采购市场)。因此,必须加强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才能避免在政府采购中行政干预过多,甚至存在“暗箱操作”的现象,才能使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渗透到政府采购活动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才能不仅有利于政府采购的公平竞争,更有利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树立政府形象。
二、 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基本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
即应当符合并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规定。依法办事是政府采购工作的首要准则,也是制定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的首要原则。因此,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建筑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的规定,以避免扰乱政府采购市场经济秩序。
(二)适应性原则
即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应当体现我国政府采购的特点和要求,不能因追求先进而脱离我国实际,不能生搬硬套,必须从我国实际出发,才能使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适应政府采购管理要求并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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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规范性原则
即应当全面规范政府采购的各项工作,保证政府采购工作的有序进行。规范性原则的基本要求主要体现在:一方面要体现控制的全面性。从控制范围看,内部控制应涵盖政府采购的每个过程、部门、环节和每个人,包括单位内部相互牵制和单位与单位之间的相互牵制;从控制内容看,不仅要对具体业务活动进行控制,还要把控制环境、会计系统、控制程序纳入政府采购范畴;从时间上看,不仅要事中控制,还要实施事前和事后控制;从纵向层级看,要从一般员工控制逐步扩大到决策层甚至最高决策者,形成人人、事事、时时都能遵守内部控制制度。另一方面要体现方法的科学规范性。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要符合并体现政府采购方法的科学性,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要符合并体现政府采购活动中诸如采购方式、评标方法等的科学性,不能与一些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会计、统计、管理学科的基本方法和要求相违背。
(四)科学性原则
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科学性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科学合理的可操作性,政府采购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应有明确的程序,在各控制关键点或风险区域时段,要明确与该控制点相关的操作步骤、各步骤涉及的部门或岗位所应履行的职责权限。制定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应当便于操作和执行,缺乏和科学性和不易操作的管理制度,是不会有生命力的。
二是利于控制的相互牵制性。即一项业务活动必须分配给具有相互制约关系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职位分别完成。在横向关系上,一项工作至少要由彼此独立的两个部门或人员办理,以使该部门或人员的工作接受另一部门或人员的检查和制约;从纵向关系上,一项工作至少要经过不隶属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岗位和环节,以使下级受上级监督,上级受下级牵制。严禁一个部门既管审批又管执行,支付款项所需印章全部由一个人保管等行为。
三是便于检查的标准性,即制定一套可以参照的、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具有客观性和可 2
比性的内部控制标准和指标体系。每个流程,根据内部控制的要求,建立针对各个环节的标准。当一个采购项目完成后,由监督检查部门对每个环节进行评价和打分,并分析产生偏差的原因,分清责任。
四是内外结合,定期完善。由于内部控制制度存在其固有的局限性,表现为:受制于成本效益原则;仅针对常规业务活动而设计;可能因执行人员的粗心大意、精力分散、判断失误以及对指令的误解而失效;可能因有关人员相互勾结、内外串通而失效;可能因执行人员滥用职权或屈从于外部压力而失效;可能因业务性质的改变而削弱或失效。为了保证政府采购健康运行,在内部控制制度作用弱化或无法发挥作用的环节,运用外部控制手段进行监督,同时还应根据执行情况和管理需要不断完善,以保证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更加适应管理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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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采购管理的内部控制(2017-2)2017-05-09 17:14 | #2楼
本文想叙述的是:企业日常发生的采购业务如何通过分辨不相容职务,从分离可能引发错误和舞弊的不相容职务入手,健全并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在设计采购业务内控体系时如何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植入“合格供应商管理”,强化“采购招投标管理”,细化“采购付款管理”,等,同时把采购业务控制的“内容、职责和具体流程、关键控制点”等要素融入企业内部控制体系。
企业采购不相容职务分离。所谓不相容职务是指那些如果由一个人担任,既可能发生错误和舞弊行为,又可能掩盖其错误和弊端行为的职务。不相容职务分离的核心是“内部牵制”,它要求每项经济业务都要经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部门或人员的处理,使得单个人或部门的工作必须与其他人或部门的工作相一致或相联系,并受其监督和制约。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必须贯彻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原则,其内容包括:①对每一项业务不能完全由一人经办;②钱、账、物分管,例如:仓库保管员负责原材料的收、发、存和管理工作,并负责登记原材料的数量,而相关的账务处理则由会计人员负责;③有健全严格的凭证制度。企业采购业务不相容的岗位有:①请购人和审批人的岗位;②咨询价格和确认供应商的岗位;③采购合同和价格确定及审核合同的职位;○4、采购、验收及相关的会计记录的职位;○5、付款的申请审批及执行的职位。
满足采购业务不相容职务的分离,其最终目的是为了设计采购业
务内部控制体系的需要。采购业务的内部控制是指企业为满足经营需要而发生的购买物资或接受劳务以及支付款项等相关活动而制定和实施的制度、规定、程序和方法。通过对采购业务的控制,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规范采购行为,防范采购风险,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质量。采购业务控制主要包括:采购计划管理、合格供应商管理、采购执行管理、采购招标管理、采购付款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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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通过案例分析的方法,解剖不同公司的不同侧面,如何运用内控设计的时机,有重点的系统解决公司采购业务管理中的难点问题,完善内部控制。
一、采购与合格供应商管理
A公司的采购业务管理制度中没有设置“采购供应商管理制度”, 所以采购部门在实际的采购业务管理中选择怎样的供应商、采购物资价格的确定、合同的签订均由这个部门按习惯一手操作,最终报分管副总审批。其它部门没有发言权,也不参与采购业务的相关管理,长期以来缺乏“内部牵制”。由于采购部经理年满60
岁退休,新上任经
理改变了原来的习惯做法,改变了供应商的选择方法,实施了多个供应商之间公开询价竞争的方法,且由公司其他部门共同参与“评审供应商”。新的方法实施以后,原来采购的主要原材料价格在保持原有质量的前提下,价格明显的下降,每年可为公司节约近百万元。公司尝到了内部控制的甜头后,当年在在采购部试点,聘请咨询机构设计“采购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第二年在全公司铺开。
A公司的采购业务内部控制的要点如下:
A公司供应商管理的信息管理:
A公司供应商资格审核:
A公司的供应商管理“内部控制流程图”:
二、采购招投标管理
B公司建立了《采购招标管理制度》,日常采购招标均由采购部负责实施。制度明确规定了公司设立招标领导小组,但是在具体实施中公司从未召开过招标领导小组会议,
招标事项也从未经招标领导小
组审核。招标的评审、合同的签署等全部过程均由采购部一个部门负责实施,其它相关部门均未能参与。虽然B公司有了《采购招标管理制度》,但是公司的这项制度仅停留在纸面上,并未真正付诸实施,制度成了一种摆设。要使《采购招标管理制度》活起来,必须从采购业务招标管理的不相容职务分离入手,才能使招标起到“内部牵制”的作用。从内部控制角度考虑,B公司的采购招标活动至少要做到以下三个分离:
B公司的采购业务超过一定额度或数量时,须通过招标的形式在已选定的供应商库内实行公开的招标,最终选定实际供应商和相关服务或物资的数量与价格。招标的相关主要内容如下图:
B公司根据本行业的具体特点,在确定招标工作内容的同时,根据企业内各职能部门的分工,须建立招标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本企业的招标事项,并制定相关流程,使整个招标过程有条不紊。见以下流程示意图:
三、采购付款管理
C公司是一家小型企业,公司日常的采购业务是由办公室负责办理,因办公室人手紧,平时的采购、入库验收、实物台账、领用发放等均由一名管理人员兼管。每到年末公司审计时进行盘点,仓库内的实物与账面总是对不拢,往往是账面数大于实物数,此现象意味着实物的盘亏。究其原因主要在于采购、入库、发放没有做到不相容职务(岗位)分离。C公司欲消除上述弊端,必须改变原有的做法,按照“采购付款管理”的内控要求看,至少要做到以下分离:
在采购验收与付款管理上须关注相关的风险。如:验收标准不明确、验收程序不规范、对验收中存在的异常情况不作处理,可能造成账实不符及采购物资损失。如:付款审核不严格、付款方式不恰当、付款金额控制不严,可能导致企业资金损失或信用受损。
企业将验收和付款的相关实务以流程图的形式固定下来,并形成关键控制点,如下图:
点评:
1、公司内部控制建设从不相容岗位分离切入,找到了控制
点,找到了责任人。没有制约,何谈控制。我们在加强管理的过程中,一定要善于分析,寻找控制的薄弱点,用制约的方法堵住漏洞。
2、合格供应商管理制度是采购内部控制的重要制度,招标管理是具体落实供应商管理的配套措施。该项工作必须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前题下开展。招标管理落实了,合格的供应商管理 才有保证。
3、采购业务的内部控制还会涉及采购计划管理、采购业务执行以及采购的合同管理。我们从采购业务的不相容职务分离入手,以小见大,由浅入深。让制度说话,由流程引路,达到“内部牵制”的目的。
邹慷行供稿
2017/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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