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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业绩登记制度
为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考核和评价学校党政领导干部的工作实绩以及履行岗位职能职责的情况,加强对领导班子的管理与监督、激励与约束,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党员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机制,推进学校领导干部考核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登记内容及要求
1、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每月都要认真如实填写《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业绩登记表》。
2、登记表分“承担班子指标完成情况”和“其它工作完成情况”两部分内容。“承担班子指标完成情况”要求填写本人承担年度主要目标任务及完成情况;“其它工作完成情况”主要填写本年度承担的目标以外的临时性或阶段性的工作任务。
3、填写时,一般内容,可以简要填写;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或能体现自己工作水平和能力的内容要详细填写,要写明完成情况、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效果。
4、登记表由领导干部本人填写,本人半年做一小结,年终做总结并将全年填写的表格交党支部审查,存入本人干部实绩考核档案。
二、公示内容及要求
1、领导干部根据填写的《业绩登记表》应放在党建网站上,每年按季度分四次进行公示。
2、公示内容应包手承担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承担指标以外其它工作完成情况两个方面。
3、公示的内容在不涉及国-家-机-密的前提下进行。公示要突出重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最能体现自己工作水平和能力的工作业绩,包括完成工作采取的措施、本人发挥的作用及效果。
4、公示内容要真实、准确。
5、公示的范围应不小于本单位及本支部。
6、公示的时间:每一个季度最后一个星期公示,公示期五天。
三、公示的程序:
1、党员干部本人填写《业绩登记表》;
2、召开支部会议,对党员填写的业绩内容进行审核,填写意见,;
3、公示期间,各支部应采取多种途径,接受群众的评议和监督;
4、公示结束后,各支部应填写“群众反馈情况”,并对有反响的集体和个人重点督查,填写“受理结果”,需要向群众说明的问题,及时向群众说明。
党员干部业绩考评登记制度2017-04-22 20:06 | #2楼
一、考核对象和原则
考核对象为学校所有党员干部;绩效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严格认真、激励为主的原则。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在岗位目标责任内表现出的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和完成的工作量以及工作质量、效果和贡献等;同时还包括其服务对象、基层群众和监督机构对岗位绩效的评价与反馈。
三、考核办法
党员干部绩效考核与学校干职工年度考核同时进行。考核办法按照自查自评、群众评议、公示审核、总结表彰的方法步骤进行。被考核人先从学习、工作、纪律、作风等方面进行自查自评,撰写个人工作总结,在述职评议会上进行述职推优,召开党员或干职工大会进行评议定等,并通过公示审核正式确定评价结果。
四、考核结果运用
科学运用考核结果,严格兑现奖惩,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发党员干部的工作热情。对工作绩效突出的党员干部给予通报表彰,并把绩效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党员干部工作岗位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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