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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输血后感染追踪处理和登记报告制度

时间:2022-03-23 06:47:36 登记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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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输血后感染追踪处理和登记报告制度

1、当出现输血后感染病例时,经治医师应立即填写输血后感染报告单,上报输血科。

6输血后感染追踪处理和登记报告制度

2、输血科在接到报告后应深入临床科室,记录发生输血后感染患者的姓名、血型、住院号、科室、所输血液制品的名称、献血员姓名、血液编码、输入量、感染症状、处理方法、结果等,对疑为输血后感染病人进行评估,并详细做好记录,必要时请市中心血站专家会诊评估。

3、因输血发生感染性疾病,经治医生必须认真按照要求填写感染疾病报告卡, 24 小时内报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

4、因输血所发生的感染性疾病,输血科必须将受供血者血样,送检验科重新进行实验室检查,并及时做好调查处理工作。

5、医院感染管理科在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处理,查找感染源及追踪感染原因并做好相应登记,写出调查报告,同时要及时上报市中心血站处理。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制定相应防范措施。

6、科室监控小组负责人应在医院感染管理科的指导下,及时组织经治医师、护士查找、追踪感染原因,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7、分管院长接到报告,应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协助医院感染管理科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与控制工作,并从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予以保证。

8、患者在接受输血治疗一段时期内出现输血传染病症状,如病毒性肝炎、HIV、HCV、梅毒等。除向疾病控制中心报告外,应向供血机构书面报告。

输血后感染的追踪处理和登记报告制度2017-04-22 20:03 | #2楼

1、输血科工作人员必须认真按照《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精神开展工作,严格遵守《输血管理制度》、《输血管理委员会信息反馈制度》等规章制度。

2、、输血科在每次发血后必须将受血者和献血者的血标本密封或将试管盖紧,在 1-6℃至少保留 7 天,不能马上丢弃。若病人对输血产生不良反应,则可 以用保留的受血者和献血者的血标本进行重复配血试验或其他试验。

3、输血治疗时,临床医师向家属或病人说明输血目的及可能会产生输血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的疾病,征得家属或病人同意并签订输血同意书,输血同意书 必须与病历同时存档。

4、输血过程中,临床医师必须严密观察病人的病情变化,如有异常反应,

严重者要立即停止输血,迅速查明原因并作相应处理。所有输血不良反应几处理 经过均应在病历中作详细记录,严重输血不良反应要及时向输血科及医务科报告。

5、输血结束后若有输血不良反应,护士应作记录反映情况,并将原袋余血妥善保管,直至查明原因。护士还应将输血有关化验单存入病历中永久保存。如 发现输血不良反应及输血感染疾病经确认后上报至医务科,医务科应及时与采供 血机构的业务科室联系,必要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以便查找献血者的检查资 料并追踪献血者。

6、经卫生行政部门调查,如未发现采供血机构违反国家的有关规定,则由医务科或卫生行政部门向病人家属作必要的解释。属责任事故则按《医疗事故处 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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