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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井检身登记制度
一、 煤矿设专人进行入井检身登记,检身员要坚守岗位严 格把关。
二、本矿井下工作人员和上级检查人员不得入井,如遇特殊情况需报煤矿批准,并派人一同入井。
三、井下有安全隐患时,未排除前相应区域工作人员不得入井。
四、所有入井人员都要检身和出入井登记。
五、入井人员要带好安全帽,穿好工作服,携带合格矿灯、自救器。
六、严禁携带烟火,穿化纤衣服和酒后入井。
七、所有人员在井下不得从事本工作以外的其它工作。
八、对检身不理解人员要讲清危害,使之服从。
九、 发现违章入井人员,要坚决制止入井,并报矿领导处理。
十、出井人数与入井人数不符时检身员应立即询问跟班人员查明原因,并汇报矿领导。
十一、井检员要严格清点当班、当日放炮员退库火工品,并与跟班人火工品管-理-员核实。
十二、严禁不合格防爆车入井。
十三、检身员不准脱岗、睡岗,一经发现必须严肃处罚。
十四、对违反以上条款视情节轻重追究其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造成重大损失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入井检身及入井登记制度2017-04-22 18:12 | #2楼
一、 检身工作人员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检身不符合规定的人员一律不得入井;
二、 非本矿井人员入井,必须有本矿井人员陪同;外来参观人员须经矿领导批准后方可入井。
三、 出入井登记册按以下顺序登记:带班领导——瓦检员——安全员——班井长——巡回瓦检员——小班长——其它特员(机车工、溜子工、爆破工)——采掘职工
四、 班前会议由煤矿带班领导主持,会议通报上一班的安全生产状况,安排当班的工作任务,明确安全生产要求,并由当班班井长作好记录。
五、 未按规定召开班前会议或班前会议记录不全,或检身工作存在以下情形者,按上级规定进行处罚:
(一)、检身工漏检或出入井登记不全的;
(二)、检身工脱岗或睡岗的;
(三)、检身工代替入井人员签字或入井人员相互代替签字的;
(四)、检身登记册管理不严的;
营上镇海扎煤矿
2017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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