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中介劳务居间合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务居合同法》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第四百二十四条、第四百二十六条、第四百二十七条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合同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简称甲方) 被委托人中介劳务居间人(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量:
一、居间人应协助委托单位或委托人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并提供相关信息。
二、居间人促成承诺人(委托单位)与建设方或工程发包方合同签订后正式进场时,委托单位或委托人在向发包方交保证金的同时委托单位或委托人自愿无条件的分为两次支付中介劳务居间人的人民币为 万元整小写:()
万元整。
三、第一次在支付徐树叶陆拾万元的同时支付乙方为 万元整小写:( )万元整;第二次付款时间,发包方向施工方第一月拔款退保证金的同时,一次性支付人民币为 万元整小写:( )万元整。
四、(另外补充)其中有1.6亿元的房建工程,中介劳务居间人提取1%的问题等施工方与发包方签订正式合同后,甲乙双方当面协商支付。每次必须以现金支付,打在乙方的帐户上。
五、如甲方不按时支付乙方的中介劳务费,乙方有权委托其他人或采取其他方式收取此款。但其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全权负责承担。
六、委托单位或委托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解除此合同。本协议中介劳务居间费支付完毕自动失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当事人签字,甲方盖公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签字(公章) 乙方中介劳务居间人: (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劳务居间协议书2017-04-21 11:23 | #2楼
甲方(委托方):
乙方(居间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26条及427条有关法律的规定,对居间人本着有偿服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协商达成如下事项:
一、甲方委托乙方负责联系 赣州市福利中心二期儿童福利院项目一标段工程项目,乙方向甲方提供真实可靠的居间服务,但甲方须重新对该项目认真进行核查、考察经确认无误后,并与发包方签订合同(协议)后,乙方居间服务即告完成。
二、乙方帮助甲方与发包方订立合同(协议)后,甲方须按与发包方签订合同总造价的26365931.86元(1.5%)支付给乙方作为居间服务费(税后报酬)。支付方式: 项目开工后十天内付清。(395488元)
三、本协议在其工程量发生变化或增或减以及追加后期工程量均不列入居间范围。
四、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转让主合同全部或部分给第三者。甲方与其它方发生纠纷或事故均与居方无关。
五、工程开工后,甲方不得与任何理由推辞、拒付居间费,否则,乙方可诉讼任何一家人民法院,依法处理或凭此协议书委托发包方代扣。
六、本协议书至居间费支付完毕失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委托方):公章 乙方(居间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中介劳务居间合同】相关文章:
工程中介居间的合同01-05
劳务居间合同02-22
土地买卖中介居间合同05-19
工程劳务居间合同03-01
建筑劳务居间合同12-21
出国中介劳务合同03-20
劳务居间合同13篇04-05
劳务居间合同(13篇)04-08
中介的合同03-13
中介的合同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