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养护质量标准
1、绿化充分,植物配置合理,达到黄土不露天。
2、园林植物达到:,
(1)生长势:好。生长超过该树种该规格的平均生长量(平均生长量待以后调查确定)。
(2)叶子健壮:
①叶色正常,叶大而肥厚、在正常的条件下不黄叶,不焦叶、不卷叶、不落叶,叶上无虫尿虫网灰尘;
②被啃咬的叶片最严重的每株在5%以下(包括5%,以下同)。
(3)枝、干健壮:
①无明显枯枝、死权、枝条粗壮,过冬前新梢木质化;
②无蛀干害虫的活卵活虫;
③介壳虫最严重处主枝干上100平方厘米1头活虫以下(包括1头,以下同),较细的枝条每尺长的一段上在5头活虫以下(包括5头,以下同);株数都在2%以下(包括2%,以下同);
④树冠完整:分支点合适,主侧枝分布均称和数量适宜、内膛不乱、通风透光。
(4)措施好:按一级技术措施要求认真进行养护。
(5)行道树基本无缺株。
(6)草坪覆盖率应基本达到100%;草坪内杂草控制在10%以内;生长茂盛颜色正常,不枯黄;每年修剪暖地型6次以上,冷地型15次以上;无病虫害。
3、行道树和绿地内无死树,树木修剪合理,树形美观,能及时很好地解决树木与电线、建筑物、交通等之间的矛盾。
4、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沫等)重点地区路段能做到随产随清,其它地区和路段做到日产日清;绿地整洁,无砖石瓦块、筐和塑料袋等废弃物,并做到经常保洁。
5、栏杆、园路、桌椅、井盖和牌饰等园林设施完整,做到及时维护和油饰。
6、无明显的人为损坏,绿地、草坪内无堆物堆料、搭棚或侵占等;行道树树干上无钉栓刻画的现象,树下距树干2米范围内无堆物堆料、搭棚设摊、圈栏等影响树木养护管理和生长的现象,2米以内如有,则应有保护措施。
二级养护质量标准
1、绿化比较充分,植物配置基本合理,基本达到黄土不露天。
2、园林植物达到:
(1)生长势:正常。生长达到该树种该规格的平均生长量。
(2)叶子正常:
①叶色、大小、薄厚正常;
②较严重黄叶、焦叶、卷叶、带虫尿虫网灰尘的株数在2%以下;
③被啃咬的叶片最严重的每株在10%以下。
(3)枝、干正常:
①无明显枯枝、死权;
②有蛀干害虫的株数在2%以下(包括2%,以下同);
③介壳虫最严重处主枝主干100平方厘米2头活虫以下,较细枝条每尺长一段上在10头活虫以下,株数都在4%以下;
④树冠基本完整:主侧枝分布均称,树冠通风透光。
(4)措施:按二级技术措施要求认真进行养护。
(5)行道树缺株在l%以下。
(6)草坪覆盖率达95%以上;草坪内杂草控制在20%以内;生长和颜色正常,不枯黄;每年修剪暖地型二次以上,冷地型10次以上;基本无病虫害。
3、行道树和绿地内无死树,树木修剪基本合理,树形美观,能较好地解决
树木与电线、建筑物、交通等之间的矛盾。
4、绿化生产垃圾要做到日产日清,绿地内无明显的废弃物,能坚持在重大节日前进行突击清理。
5、栏杆、园路、桌椅、井盖和牌饰等园林设施基本完整,基本做到及时维护和油饰。
6、无较重的人为损坏。对轻微或偶尔发生难以控制的人为损坏,能及时发现和处理、绿地、草坪内无堆物堆料、搭棚或侵占等;行道树树干无明显地钉栓刻画现象,树下距树2米以内无影响树木养护管理的堆物堆料、搭棚、圈栏等。
三级养护质量标准
1、绿化基本充分,植物配置一般,裸露土地不明显。
2、园林植物达到:
(1)生长势:基本正常。
(2)叶子基本正常:
①叶色基本正常;
②严重黄叶、焦叶、卷叶、带虫尿虫网灰尘的株数在10%以下;
③被啃咬的叶片最严重的每株在20%以下。
(3)枝、干基本正常:
①无明显枯枝、死杈:
③有蛀干害虫的株数在10%以下;
④介壳虫最严重处主枝主干上100平方厘米3头活虫以下,较细的枝条每尺长一段上在15头活虫以下,株数都在6%以下;
④90%以上的树冠基本完整,有绿化效果。
(4)措施:按三级技术措施要求认真进行养护。
(5)行道树缺株在3%以下。
(6)草坪覆盖率达90%以上;草坪内杂草控制在30%以内;生长和颜色正常;每年修剪暖地型草1次以上,冷地型草6次以上。
3、行道树和绿地内无明显死树,树木修剪基本合理,能较好地解决树木与电线、建筑物、交通等之间的矛盾。
4、绿化生产垃圾主要地区和路段做到日产日清,其他地区能坚持在重大节日前突击清理绿地内的废弃物。
5、栏杆、园路和井盖等园林设施比较完整,能进行维护和油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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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对人为破坏能及时进行处理。绿地内无堆物堆料、搭棚侵占等,行道树树干上钉栓刻画现象较少,树下无堆放石灰等对树木有烧伤、毒害的物质,无搭棚设摊、围墙圈占树等。
五、凡是参加市级文明小区、优秀管理小区等先进评比的居住小区,必须达到二级以上的养护管理标准。
《园林绿化养护等级质量标准》2017-04-07 15:01 | #2楼
1、绿化养护技术措施完善,管理得当,植物配置科学合理,达到黄土不露天。
2、园林植物达到:
(1)生长健壮。新建绿地各种植物两年内达到正常形态。
(2)园林树木树冠完整美观,分枝点合适,枝条粗壮,无枯枝死杈;主侧枝分布匀称、数量适宜、修剪科学合理;内膛不乱,通风透光。花灌木开花及时,株形丰满,花后修剪及时合理。绿篱、色块等修剪及时,枝叶茂密,整齐一致,整型树木造型雅观。行道树无缺株,绿地内无死树。
(3)落叶树新梢生长健壮,叶片大小、颜色正常。在一般条件下,无黄叶、焦叶、卷叶,正常叶片保存率在95%以上。针叶树针叶宿存3年以上,结果枝条在10%以下。
(4)花坛、花带轮廓清晰,整齐美观,色彩艳丽,无残缺,无残花败叶。
(5)草坪及地被植物整齐,覆盖率99%以上,草坪内无杂草。草坪绿色期:冷季型草不得少于300天;暖季型草不得少于210天。
(6)病虫害控制及时,园林树木无蛀干害虫的活卵、活虫;在园林树木主干、主枝上平均每100cm介壳虫的活虫数不得超过1头,较细枝条上平均每30cm不得超过2头,且平均被害株数不得超过1%。叶片上无虫粪、虫网。被虫咬的叶片每株不得超过2% 。
3、垂直绿化应根据不同植物的攀缘特点,及时采取相应的牵引、设置网架等技术措施,视攀缘植物生长习性,覆盖率不得低于90%。开花的攀缘植物应适时开花,且花繁色艳 。
4、绿地整洁,无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对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重点地区随产随清,其它地区日产日清,做到巡视保洁。
5、栏杆、园路、桌椅、路灯、井盖和牌示等园林设施完整、安全,维护及时。
6、绿地完整,无堆物、堆料、搭棚,树干上无钉拴刻画等现象。行道树下距树干2m范围内无堆物、堆料、圈栏或搭棚设摊等影响树木生长和养护管理的现象。
一级养护质量标准
1、绿化养护技术措施比较完善,管理基本得当,植物配置合理,基本达到黄土不露天。
2、园林植物达到:
(1)生长正常。新建绿地各种植物三年内达到正常形态。
(2)园林树木树冠基本完整,主侧枝分布均称、数量适宜、修剪合理,内膛不乱,通风透光。花灌木开花及时、正常,花后修剪及时。绿篱、色块枝叶正常,整齐一致。行道树无缺株,绿地内无死树。
(3)落叶树新梢生长正常,叶片大小、颜色正常,在一般条件下,黄叶、焦叶、卷叶和带虫尿、虫网的叶片不得超过5%,正常叶片保存率在90%以上。针叶树针叶宿存2年以上,结果枝条不超过20%。
(4)花坛、花带轮廓清晰,整齐美观,适时开花,无残缺。
(5)草坪及地被植物整齐一致,覆盖率95%以上,除缀花草坪外草坪内杂草率不得超过2%。草坪绿色期:冷季型草不得少于270天,暖季型草不得少于180天。
(6)病虫害控制及时,园林树木有蛀干害虫危害的株数不得超过1%;园林树木的主干、主枝上平均每100cm介壳虫的活虫数不得超过2头,较细枝条上平均每30cm不得超过5头,且平均被害株数不得超过3%。叶上无虫粪,被虫咬的叶片每株不得超过5%。
3、垂直绿化应根据不同植物的攀缘特点,采取相应的牵引、设置网架等技术措施,视攀缘植物生长习性,覆盖率不得低于80%,开花的攀缘植物能适时开花。
4、绿地整洁,无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对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应日产日清,做到保洁及时。
5、栏杆、园路、桌椅、路灯、井盖和牌示等园林设施完整、安全,基本做到维护及时。
6、绿地完整,无堆物、堆料、搭棚,树干上无钉拴刻画等现象。行道树下距树干2m范围内无堆物、堆料、搭棚设摊、圈栏等影响树木生长和养护管理的现象。
二级养护质量标准
1、绿化养护技术措施基本完善,植物配置基本合理,裸露土地不明显。
2、园林植物达到:
(1)生长正常。新建绿地各种植物四年内达到正常形态。
(2)园林树木树冠基本正常,修剪及时,无明显枯枝死叉。分枝点合适,枝条粗壮,行道树缺株率不超过1%,绿地内无死树。
(3)落叶树新梢生长基本正常,叶片大小、颜色正常,在正常条件下,有黄叶、焦叶、卷叶和带虫尿、虫网叶片的株数不得超过10%,正常叶片保存率在85%以上。针叶树针叶宿存1年以上,结果枝条不超过50%。
(4)花坛、花带轮廓基本清晰、整齐美观,无残缺。
(5)草坪及地被植物整齐一致,覆盖率 90%以上,除缀花草坪外草坪内杂草率不得超过5%。草坪绿色期:冷季型草不得少于240天,暖季型草不得少于160天。
(6)病虫害控制比较及时,园林树木有蛀干害虫危害的株数不得超过3%;在园林树木主干、主枝上平均每100cm介壳虫的活虫数不得超过3头,较细枝条上平均每30cm不得超过8头,且平均被害株数不得超过5%。被虫咬的叶片每株不得超过8%。
3、垂直绿化能根据不同植物的攀缘特点,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视攀缘植物生长习性,覆盖率不得低于70%。开花的攀缘植物能适时开花。
4、绿地基本整洁,无明显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对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能日产日清,能做到保洁及时。
5、栏杆、园路、桌椅、路灯、井盖和牌示等园林设施基本完整,能进行维护。
6、绿地基本完整,无明显堆物、堆料、搭棚,树干上无钉拴刻画等现象。行道树下距树干2m范围内无明显的堆物、堆料、圈栏或搭棚设摊等影响树木生长和养护管理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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