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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丰县处置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为迅速、妥善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特制定本预案。
1、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公司成立交通事故处理应急领导组:
组 长: ,全面负责交通事故处理的应急指挥和协调。
副组长: 、 。
成 员: 、 、 。
领导组下设事故处理、应急救援两个小组。
事故处理小组由 、 、 组成,负责联络、协助交-警、保险等有关部门的现场勘查、责任认定、保险理赔等事故的处理事宜。
应急救援小组由 、 、 组成,负责协助医疗机构对受伤人员救援,对所载货物进行现场保护、清点、转载等事宜。
2、应急处理程序
(1)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报警并进行自救。电话: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应简明讲清事故地点、伤亡、损失等情况,以及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保护货物财产并通报公司车队。
(2)车队接到事故电话后,马上向公司交通事故处理应急领导组组长汇报,组长决定启动应急预案。
(3)召集两个小组人员以最快速度赶往事故地点,按照分工开展事故处理事宜。如交-警、医疗机构还未到现场,事故处理小组布置好安全警戒线,对现场进行保护;应急救援小组将伤亡人员移至安全地带并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发生火灾的要立即采取灭火措施,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
(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处理、医疗救援、善后各项事宜。
3、应急保障
(1)通信保障:事故报告电话 (白天), (夜间)。
(2)物资保障:公司应准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卫生急救用品等物资。
(3)人员保障:参加应急处理的人员进行相应的消防、卫生等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组织演练。
4、事故报告
公司接到交通事故报告后,应马事故简要情况向交通运管机构进行报告,并每两小时将事故情况向公司领导和运管进行报告,事故处理后将事故情况书面上报,并将事故记录留存归档。
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2017-04-04 21:45 | #2楼
1 目的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重大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机制,明确工作职责,迅速、妥善处置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制定本预案。
1.3 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属地处置、分级管理”的基本原则。强化抢救意识和大局观念,统一指挥,明确分工,各尽其责,协同作战,保证救援工作高效有序。
2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司车辆在道路上发生,需要相关部门共同实施救援和处置的重大交通事故。涉及交通事故带来的道路通行,按公安部门道路分流应急预案执行。
3 职责
3.1 应急救援指挥部
本预案启动后,公司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转换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指挥部同时成立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以下简称现场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现场指挥长由指挥部指定。
3.1.1 指挥部组成
总指挥:公司分管副总经理
副总指挥:职能部门经理、分管经理
成员:车管主管、驾驶班长、安全员
3.1.2 指挥部主要职责
(1)经公司同意后启动本预案,组织协调并统一部署本案的实施;
(2)紧急调用应急处置人员及各类物资、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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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向上级汇报有关情况;
(4)研究解决事故处置过程中其他重大事项。
3.2 现场指挥部
现场指挥部实行指挥长负责制。事故发生由乘车负责人暂时履行指挥长职责。驾驶员在第一时间保护现场、报案、抢救伤者。
3.2.1 现场指挥部主要职责
(1)指挥、协调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2)向指挥部汇报现场情况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3)划定警戒范围,设立警示标志及其他强制性措施;
(4)迅速控制因交通事故引发的火灾、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等次生灾害,进行先期处置;
(5)组织营救受害人员,转移、撤离、疏散可能受到事故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
(6)向指挥部提出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建议。
3.3 现场工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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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场情况,视情成立下列工作组:
3.3.1 综合协调组:及时了解现场和事故处置进展情况,保持与指挥部联系,及时反馈信息,确保上情下达,信息畅通。
3.3.2 现场抢险组:负责现场抢险、人员搜救、设施抢修、环境监测等工作。
3.3.3 后勤保障组:负责基本后勤保障工作及紧急情况下抢险物资装备联络。
3.3.4 善后处理组:负责伤亡人员救助,处理善后事宜。
4 工作程序及内容
4.l 预警与预防
4.1.1预警信息:有关部门应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相关信息的收集,并按规定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力度,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4.1.2 预防行动: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
全力遏制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有关部门应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切实做好驾驶人培训、考试和车辆检验工作,加强驾驶人员的行车秩序管理,监督相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2 应急响应
车管部门接到报案后,应迅速组织急救力量赶赴现场,进行先期处置。同时立即报告指挥部,指挥部视情提请公司启动本预案。
4.2.1 应急处置
本预案启动后,按下列程序处置。
(1)立即通知指挥部有关成员,并根据具体情况通知有关专家参加;
(2)保持与事故发生地的联系,掌握事故处置进展;
(3)有关部门接到指挥部指令后,按明确的职责立即展开工作;
(4)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
(5)根据专家和各工作组的建议,现场指挥部确定事故救援方案;
(6)超出本级处置能力时,请求上级支援。
4.2.2 信息报送
发生上述交通事故,车管部门立即按紧急信息报送规定向公司上报信息,可先口头报告,再书面补报,同时做好信息续报工作。公司按规定向上级报送紧急信息。
4.2.3 指挥协调
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现场指挥和决策。指挥部根据事故现场情况,提出处置原则和要求,协调有关力量实施增援,协调伤员的医疗救助。
4.2.4 紧急处置
指挥部根据需要,调动应急队伍施行伤员抢救、现场保护、警戒,集结专用设备、器械、物资、药品等,落实处置措施。
4.2.5 现场施救
在医疗急救人员到达现场之前,应当按照救护操作规范,对伤情危急的伤员进行止血、包扎等紧急处置。医疗急救人员到达现场后,要迅速组织抢救受伤人员,现场人员应当积极协助运送伤员。
4.2.6 安全防护
根据事故情况,现场指挥部负责指挥疏散现场人员,防止事故扩大和蔓延,避免造成其他人员伤害。
4.2.7 后期处理
根据有关规定对伤亡人员进行善后处理。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时,协助保险机构处理事故理赔手续,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4.3 宣传、培训
4.3.1 宣传
有关部门要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知识。
4.3.2 培训
车管部门,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考试中,应当设置应急救援的内容。
5 相关文件
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P-MSP-283-14 安全行车管理制度 P-MSP-285-3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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