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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乡中心学校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为了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食堂食物中毒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组织宣传普及食物中毒的防治知识,提高全校师生的防护意识和维护校园周围公共卫生水平,加强对食堂卫生的日常管理和督促,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对食物中毒的预防、报告、控制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学校应成立“突发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及时处理、上报、协调与落实学校的食物中毒的防治工作。
3、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突发食物中毒事件的预防与控制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逐级签订工作责任状。
4、快速反应、高效处臵
建立预警、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要求,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臵。
二、正常管理工作“六关”
1、食品原料进货关。各学校采购人员要严格把关,定点采购,确保所采购的原料符合相关规定,从源头上把好食品卫生关。
2、食堂仓库贮存关。学校食堂仓库的钥匙由专人保管,责任落实到人,库房门口有明显标记,规定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进入食堂库房。定期或不定期对库房里的原料进行检查,发现变质原料,及时处理,坚决杜绝变质的食品或原料流入餐桌。
3、餐具消毒关。学校食堂对餐具按规定进行严格消毒,确保餐具清洁卫生,防止出现因交叉感染而引发的食物中毒事故。
4、食物或餐饭菜留样关。各学校应根据实际留取食物样品备查。
5、食堂工人个人卫生关。定期按规定进行身体检查,发现有不适宜从事食堂工作的病患者或带病者及时调换工作。
6、食堂环境卫生关。每天餐厅一大扫,保持食堂餐厅桌面清洁,地面干净、干燥,窗户明亮,地沟畅通,及时开启相关灭蚊灭虫等器具,防止飞虫等进入食堂。
三、突发性事件应急措施
(一)食物中毒应急领导小组及职责
1、领导小组
组 长:冯小建
副组长:李贵明 葛会宁
组 员:晁祥 谭会强 白冬梅 杨林科 王智伟 各班班主任
庞兴鸽(卫生员)
2、职责:
⑴负责学校突发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小组的全面指挥,出现集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具体负责向金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金台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报告,协调各工作小组的工作。
⑵负责日常管理中的管理、检查、督促、教育工作、检查工作,在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时,具体负责中毒人员的救治工作,及事件善后处理工作;在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后,负责保护现场,协助上级卫生部的调查事件原因,接待上级新闻单位及家长。
⑶负责对各学校食物中毒的日常防治工作及事件发生时的后勤保障工作的督促检查。
⑷负责对各学校食堂卫生进行经常性检查,并做好食物中毒相关卫生知识的宣传,及事件发生时中毒人员的救治工作。
⑸负责对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做好卫生宣传教育工作。当事件发生时,协助救治,并协助做好家长工作。 进入应急状态后,全面启动突发食物中毒应急预案,由组长亲自指挥。
(二)应急程序
一旦发生校内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全面启动突发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1、各班主任、营养餐责任人在场教师要立即把事件通知学校突发食物中毒事件的总指挥。
2、主管副校长要立即赶到现场,协助校长统一指挥,具体联系急救中心,并在第一时间报告教育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资助中心等;在食物中毒事件得到控制后,要将该事件的详细情况和处理结果向资助中心报告。
3、总务主任负责安排交通工具,协助卫生老师、班主任把中毒学生送至医院救治,安排应急车辆随时待命。
4、班主任应加强对在校学生的管理,迅速了解本班学生状况,及时报告,联系中毒学生家长,安抚他们的情绪,取得家长的合作。
5、食堂负责人具体负责保护厨房,炊具、设备和食品原料加工等现场,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并进行封存,以便卫生部门的检查。待确认后等待卫生部门处理,事件发生后对相关场所进行消毒,做好后勤保障。
6、教导主任负责稳定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协助接待到校家长。
7、发生疫情时,门卫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出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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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突发食物中毒应急处臵完成后,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对突发食物中毒事件反映出来的问题,要进行整改,防止事件再发生。
四、事故报告
根据查明的事故原因,向上级领导和卫生部门递交书面事故分析报告,对引起事故的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引以为戒,对造成事故中毒的责任人、当事人严格追究相关责任,对故意造成中毒的,将当事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事故处臵联系电话
校长办公室:3686218 15353812060
乡卫生院:3688120
镇人民政府:3686023
急救中心:120
宝平璐派出所:18992791298(顾中利)
区教育局办公室:3520545
区药监局办公室:3159162
区学生资助中心:3801059
金河中心小学
秀水乡中心学校食堂食物中毒应急预案2017-04-04 20:35 | #2楼
为了提高我乡预防和控制食堂食物中毒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乡小学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本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组织宣传普及食物中毒的防治知识,提高全校师生的防护意识和维护校园周围公共卫生水平,加强对食堂卫生的日常管理和督促,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对食物中毒的预防、报告、控制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各学校应成立“突发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及时处理、上报、协调与落实学校的食物中毒的防治工作。
3、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突发食物中毒事件的预防与控制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逐级签订工作责任状。
4、快速反应、高效处置
建立预警、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要求,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二、正常管理工作“六关”
1、食品原料进货关。各学校采购人员要严格把关,定点采购,确保所采购的原料符合相关规定,从源头上把好食品卫生关。
2、食堂仓库贮存关。学校食堂仓库的钥匙由专人保管,责任落实到人,库房门口有明显标记,规定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进入食堂库房。定期或不定期对库房里的原料进行检查,发现变质原料,及时处理,坚决杜绝变质的食品或原料流入餐桌。
3、餐具消毒关。学校食堂对餐具按规定进行严格消毒,确保餐具清洁卫生,防止出现因交叉感染而引发的食物中毒事故。
4、食物或餐饭菜留样关。各学校应根据实际留取食物样品备查。
5、食堂工人个人卫生关。定期按规定进行身体检查,发现有不适宜从事食堂工作的病患者或带病者及时调换工作。
6、食堂环境卫生关。每天餐厅一大扫,保持食堂餐厅桌面清洁,地面干净、干燥,窗户明亮,地沟畅通,及时开启相关灭蚊灭虫等器具,防止飞虫等进入食堂。
三、突发性事件应急措施
(一)食物中毒应急领导小组及职责
1、领导小组
组 长:马祥云
副组长:马开勤 马彭艳
组 员:马宁军 马敏克 安平 张良春 各校校长
2、职责:
⑴负责学校突发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小组的全面指挥,出现集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具体负责向威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教育局报告,协调各工作小组的工作。
⑵负责日常管理中的管理、检查、督促、教育工作、检查工作,在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时,具体负责中毒人员的救治工作,及事件善后处理工作;在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后,负责保护现场,协助上级卫生部的调查事件原因,接待上级新闻单位及家长。
⑶负责对各学校食物中毒的日常防治工作及事件发生时的后勤保障工作的督促检查。
⑷负责对各学校食堂卫生进行经常性检查,并做好食物中毒相关卫生知识的宣传,及事件发生时中毒人员的救治工作。
⑸负责对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做好卫生宣传教育工作。当事件发生时,协助救治,并协助做好家长工作。 进入应急状态后,全面启动突发食物中毒应急预案,由组长亲自指挥。
(二)应急程序
一旦发生校内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全面启动突发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1、各校班主任、办公室主任或在场教师要立即把事件通知学校突发食物中毒事件的总指挥。
2、各校长及主管副校长要立即赶到现场,统一指挥,具体联系急救中心,并在第一时间报告乡中心校、教育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在食物中毒事件得到控制后,要将该事件的详细情况和处理结果向中心校报告。
3、各校总务主任负责安排交通工具,协助卫生老师、班主任把中毒学生送至医院救治,安排应急车辆随时待命。
4、班主任应加强对在校学生的管理,迅速了解本班学生状况,及时报告,联系中毒学生家长,安抚他们的情绪,取得家长的合作。
5、食堂负责人具体负责保护厨房,炊具、设备和食品原料加工等现场,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并进行封存,以便卫生部门的检查。待确认后等待卫生部门处理,事件发生后对相关场所进行消毒,做好后勤保障。
6、各校教导主任负责稳定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协助接待到校家长。
7、发生疫情时,各校门卫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出校园。
8、突发食物中毒应急处置完成后,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对突发食物中毒事件反映出来的问题,要进行整改,防止事件再发生。
四、事故报告
根据查明的事故原因,向上级领导和卫生部门递交书面事故分析报告,对引起事故的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引以为戒,对造成事故
中毒的责任人、当事人严格追究相关责任,对故意造成中毒的,将当事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事故处置联系电话
中心校办公室:0857-6556081
乡卫生院:
乡人民政府:0857-6556080
急救中心:120
乡派出所:0857-6556110
县教育局办公室:0857-6222722
县疾控中心:
秀水乡中心学校
2012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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