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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时间:2023-05-09 15:15:24 盛林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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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通用12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难免会出现一些事故,为了避免事情愈演愈烈,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编制应急预案。那么什么样的应急预案才是好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饮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饮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通用12篇)

  饮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1

  为了有效应急处置学校可能发生的饮水卫生突发事件,保障师生安全,减少损失,维护校园稳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可能引起饮用水污染的原因:

  向我校供水的水源及管道被污染;保暖桶或电加热水器被污染或消毒不彻底;师生的饮具被污染等,以上情况稍有不慎出现都将影响师生的.饮水健康。

  二、预防方法:

  1. 学校要始终坚持“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制定饮水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措施,加强检查教育,责任到人。

  2. 按规定督促送水员定期体检,无健康证一律不准上岗。 3. 严格把水源关,饮用水定期送到疾控中心化验。

  4. 规范送水过程,电机热水器和保暖桶每天清洗、消毒并上锁,认真做好消毒记录。

  5. 教育学生要注意饮水卫生,自带饮具,不共用茶杯。

  三、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师生饮用水污染中毒事件,应按以下程序处理:

  1. 立即报教育局办公室和业务科室,同时报区疾控中心。学校应立即把患者送往区级以上医院救治。

  2. 学校主要领导要召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情况,制定有效措施,具体落实人员分工。

  3. 学校卫生保健教师要做好饮水卫生中毒事件的专册登记,并统计好患病师生的具体情况(包括:班级、姓名、人数、发病日期、就医情况等),积极主动配合区疾控中心进行调查取证。

  4. 听从区疾控中心和专业部门的工作指导。

  5. 积极认真做好学生家长的安抚工作,争取家长的谅解。

  四、责任追究:

  在师生饮水污染中毒事件发生、报告和处理过程中,学校和个人未按规定履行报告职责,瞒报、谎报、疏于管理或玩忽职守,教育行政部门要给予通报批评或相应的行政处分。情况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饮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2

  第一章总则

  一、编制目的

  1、结合我村饮水安全工程实际情况,建立紧急情况下快速有效的事件抢险和应急处理机制,切实提高保障我村供水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因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促进我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编制本预案。

  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性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件》、《xx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和文件;地方性相关法规等,并结合xx村实际,制定本预案。

  3、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建立健全预防预警机制;加强培训、演练,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鼓励群众报告突发性饮水安全事件及其隐患,及时处置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级建立饮水安全应急指挥机构,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确定不同等级的安全事件及其对策,落实应急责任机制。统筹安排,分工合作。以镇政府为主体,整合资源,统筹安排各部门应急工作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和分工合作,处理好日常业务和应急工作的关系。

  快速反应,有效控制。突发性事件发生以后,村应急领导成员根据应急要求快速做出反应,启动相应预案,有效控制事态蔓延。在供水事故处理和控制中,以保证人民群众的生活用水为重点,采取强有力措施和一切必要手段,把事故范围降到最低程度。

  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村范围内农村饮用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事件包括:

  发生特大旱情,导致饮用水源取水量严重不足;饮用水源保护区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致使水质不达标;地震、洪灾、火灾等自然灾害导致供水水源枢纽工程、净水构筑物、供水工程构筑物、机电设备或输配水管网遭到破坏;爆破、采矿等生产活动或地质变迁等导致供水工程水源枯竭;因人为破坏导致供水安全突发事件。

  第二章基本情况

  自然地理、位置

  1、xx村位于河口县东北部,距县城13km,区域面积966km2,耕地面积733公顷,全村辖12个村民小组,10个自然屯,总户数778户,总人口2569人。

  2、水文气象

  xx村属北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四季分明、雨热同季,降水和光照比较充足,特点是春季气温回升快多有大风,夏季炎热、雨量集中,秋季天高气爽,冬季干燥寒冷期长。多年平均降水量640mm,集中在6—8月下旬。年平均气温为67℃,最高气温可达356℃,最低气温为-315℃,年平均积温为31833℃,无霜期在140—155天,年蒸发量平均在2000mm以下,多年平均冻深为150m。风向多为西南风,春季6级风为普遍现象。气候特点适合一季作物生长,且可获得较高的产量。

  3、社会经济发展情况

  全村辖12个村民小组,10个自然屯,总户数778户,总人口2569人。主要粮食品种有玉米、高梁、黄豆,全村耕地面积733公顷,以种植玉米为主,年可产玉米7700吨,林地35公顷。

  4、水资源概。

  水资源较为丰富,区域内有亮子河、红山河流域。

  5、农村供水现状

  xx村总人口2569人,有10个自然屯,全村10屯全都没有吃上自来水,但全村778户每户都有水井,村民饮水水源除个别水井水质较差外,基本都是安全的。

  农民饮用水安全程度没有构成严重威胁,其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地质原因地下水、地表水开采利用,饮用水开采保证率不达标,地下水水位严重下降,个别水量不足,但饮水不安全没有太大影响。主要饮水不安全问题有水质不达标,水源保证率不达标。我村正在努力解决这些困扰着百姓生活的饮水不安全问题。

  第三章应急机构及其职责

  1、指挥体系

  成立xx村供水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全村供水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处理日常事务。成立相应的应急机构,具体负责本村的饮水安全应急工作。

  xx村供水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农村供水应急机构的职责

  (1)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重大生产安全事件预防和应急救援的规定;及时了解掌握全镇农村饮水重大安全事件情况,指挥、协调和组织重大安全事件的应急工作,组织实施我村范围内事故应急、抢险排险、抢修、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

  (2)领导小组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起草我村供水事件应急工作制度和意见预案;负责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协调指导事发地,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力量开展抢险排险、应急加固、恢复重建工作;负责协调派出所、环保、卫生、防疫、供电等部门组织救援工作;负责对潜在隐患供水工程不定期安全检查,及时传达和执行上级有关部门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

  (3)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村委会主任:统筹组织协调全村供水应急救援工作,协调对外(上)联络接待工作和其他重要事宜。

  水管员:负责全镇农村供水工程的管理,负责提供农村饮水重大安全事故信息、预案以及工作方案。

  会计:安排农村供水工程应急经费,监督和管理经费使用情况。

  妇女主任:负责农村遭受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以及饮用水源的卫生保障。

  民兵连长:负责维持水事秩序,严厉打击破坏水源工程、污染水源等违法犯罪活动。

  文书:负责农村供水法规、政策的宣传,及时准确报道事件处理工作。

  3、饮水安全应急机构及职责

  拟定饮水安全事件应急工作制度,建立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救援预案;掌握饮水安全信息,及时向上级应急领导机构报告事件情况;指挥协调本村饮水安全事件应急救援工作。

  第四章预防和预警

  1、预防

  (1)监控机构

  负责供水工程安全事件信息的监测、收集、检查、预警工作,要通力协作,多渠道获取相关饮水安全信息。对监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向政府及上级应急领导机构报告。

  (2)信息监测及收集。

  旱情信息:对辖区内旱情可能或已经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程度、危害及趋势等进行全面监测,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重大及以上旱灾由领导小组向镇委、镇政府报告。

  水污染信息:对辖区内饮用水源保护区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水污染事件可能或已经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程度、危害及趋势等进行全面监测,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重大及以上水污染事件由领导小组向镇委、镇政府报告。

  供水工程信息:对辖区内地震、洪灾、泥石流、火灾等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导致供水水源枢纽工程、净水构筑物、供水工程构筑物、机电设备或输配水管网遭到破坏等事故进行全面监测,发现供水工程取水建筑物、自来水构筑物、输配水管网等发生垮塌或人为破坏事件时,及时向应急领导机构报告。

  (3)信息报告

  应急领导机构是农村供水日常监测信息突发性事件信息受理和向上级报告的责任主体,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报告突发性事件。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险情。

  (4)预防工作

  增强群众对已建农村供水工程的保护和节水意识,做好饮水安全工程设施的检查维修,储备必需的维修物料,农村供水应急机构要建立健全重大饮水安全突发事件的监测网络,及时掌握事件信息,因地制宜地制定应对措施,为处理好饮水安全突发事件提供科学依据。

  2、预警

  (1)、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信息监测和收集,认真组织讨论分析,根据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的可以预警的突发事件进行预警。

  预警级别依据农村供水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可控性、影响范围等因素和发展态势,一般划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2)、预警信息应标明突发农村供水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措施和发布机关等。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通信、信息网络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3)、在预警状态下,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启动饮水安全事件应急准备工作,按照应急领导小组的要求,落实各项预警控制措施。当供水连续不足,应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请研究决定实施特殊时期的供水方案。

  在水源污染或有人为投毒行为发生时,应立即停止供水,同时告知所有用户停止使用,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同时将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向镇政府报告,卫生、防疫等相关职能部门立即对水源水质、管网跟踪检测、消毒,防止污染面积扩大,并利用送水车向所涉及的群众送水。

  在供水设施恢复正常运行、污染已解除、管网已消毒、能达到正常供水标准时,应急领导小组经研究决定宣布解除预警状态。

  第五章应急响应

  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出现饮水安全事件,立即向镇委、镇政府报告,并先期进行处置。应在1小时内向上一级应急机构和县政府报告。

  对应全村供水应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内事故应急、抢险排险、抢修、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

  凡上一级应急预案启动,下一级预案应随之自行启动。

  2、事件响应

  当发生特别严重饮水安全突发事件,由村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召集,参加人员包括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邀请镇水利站分管领导和有关专家参加;会商方式采用集体会商;会商内容应包括调查、核实工作内容、指导方案、处置方案、救援方式等。

  3、工作部署

  村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技术人员开展工作,做出工作部署,明确工作责任,在半小时内将突发情况上报镇人民政府,并立即派出现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指导本村做好抢险救援、事件调查和处置工作。

  4、部门联动

  按照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和工作要求,协作配合,明确分工,并按照具体任务要求,立即派出工作人员到现场指导工作。

  5方案启动

  抢险救灾。当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发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时,可采取向受灾区派出送水车,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异地调水,组织技术人员对工程建筑物进行抢修等措施保障受灾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医疗救护。卫生防疫及事发地应急机构要加强对水致疾病和传染病的监测、报告,落实各项防病措施;事发地应急机构配合医疗救护队,紧急救护中毒、受伤人员。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出现应急事件后,应急机构应发动群众参与建筑物的抢险、修复工作,确保工程及早恢复供水。

  6、宣传动员

  在发生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后,应急机构应做好宣传发动,稳定群众情绪,防止发生疫情,防止发生恐慌,保持社会秩序稳定。

  7、响应结束

  1应急响应结束的条件。当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灾区居民饮水恢复正常后,经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结束命令并在新闻媒体上发布。

  第六章应急保障

  1组织保障

  要成立饮水安全应急机构,明确人员及职责,根据饮水安全事件,迅速做出反应,组织会商,从组织上保障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2、通信与信息保障

  应急机构要设立专门的报警电话,安排人员24小时值守,保证信息及时、准确、快速传递。

  3、资金保障

  应设立农村供水应急专项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按照突发事件等级划分,由领导组报镇政府申请动用农村供水应急专项资金。

  4、物资保障

  发生应急事件时,应急领导机构制定抢险、救援物资调配方案,镇政府制定应急送水及车辆调配方案。由政府统一对物资进行调配,确保物资及时供应。

  5、医疗卫生保障

  当发生人员伤亡或饮水中毒事件后,应急领导小组协调有关单位立即组织镇医疗卫生技术队伍,调配医疗卫生专家,根据需要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并调集必需的药物医疗器械等物资,支援现场救治和防疫工作。

  6交通运输保障

  紧急情况下由村委会承担应急期间为农村居民解决临时性吃水困难送水及供水设备维修等任务,保证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畅通。

  7、技术保障

  要建立饮水安全应急专家库,为应急处置提供决策咨询和服务,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调集有关专家和技术队伍,支持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应急处置培训、技术指导和宣传。

  8、应急抢修队伍保障

  成立抢险队伍,各小组组长担任抢险队长。当供水事件发生后,各抢险队伍在接到抢修命令后在规定的时间内赶到指定地点待命。

  9、治安维护

  村委会要负责做好受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正常社会秩序。

  第七章后期处置

  1、调查与评估

  饮水安全应急事件终止后一周内,应急机构应向县应急领导小组提交书面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事故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经验教训等。

  县应急领导小组对事故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提出改进建议,进一步做好应急工作。

  2、恢复重建

  恢复重建工作由政府负责。需要镇政府援助的,由水利站提出请求,上报水利局。县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受灾地区恢复重建计划提出解决建议或意见,按有关规定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卫生防疫要继续加强对水质的监测,直到水质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后,才能恢复供水。

  3、责任追究

  对在处置工作中有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

  1预案的管理和更新

  本预案由xx村小组办公室负责管理,并收集预案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通过评审论证,适时提出修订和更新意见,审定后及时组织修订和更新。

  2预案解释与生效时间

  本预案由xx村供水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饮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3

  为了切实保障广大业主的用水安全,促进社会稳定,根据《珠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指挥

  公司成立管道直饮水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防范小组,统一负责管道直饮水系统突发事件应急系统的组织、指挥、协调、管理。

  成员如下:组长:总经理

  成员:工程技术部经理、客户部经理、财务部经理

  由工程技术部经理具体负责应急期间的信息收集、汇总和按程序报告、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和上级领导批示、指示精神等工作。

  二、预测预警

  应急小组随时掌握集公司所管理直饮水系统水质、水源、管网等动态信息,实行24小时监控,遇有影响危及直饮水安全供水的情况及时向应急小组报告。

  三、响应和处置

  对发生的一般性影响、危及供水的事件,应急小组尽快判明事件性质和危害程度,果断处置,全力控制事态发展,减少财产和社会损失,并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

  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影响小区直饮水供水安全,应急小组在最短的时间内上报领导,以便立即启动总体应急预案和相应事项的应急预案。

  预案启动时,客户服务应立即利用各种渠道通知业主突发事件处置的进展,同时告知业主采取适当措施。

  (一)供水水质防范应急预案

  1、供水水质防范范围:公司经营管理的直饮水社区

  2、供水水质防范的措施

  (1)每天对水源水质以及、产品水进行常规分析,发现问题及时向水质应急防范小组汇报。

  (2)水质发生变化,对源水、产品水进行检测,每隔十分钟检测一次,同时向应急防范领导小组汇报。

  (3)如果水源污染影响供水,将采取以下步骤处理:根据检测的水源水质数据,如预处理及深度处理解决不了问题,经应急小组同意后,采取必要的停水措施。

  3、发现水质变化,领导小组成员24小时值班,随时掌握情况,保持信息畅通;总值班电话:2297090。

  (二)管网抢修应急预案

  1、供水管网抢修范围:直饮水供回水管网。

  2、供水管网抢修设备:热熔器、电缆线、水泵足够的应急管道配件、器材,并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3、供水管网抢修时限:管道白天10小时以内,夜晚20小时以内。

  4、供水管网消毒杀菌处理:管道抢修完成后立即进行连通管道消毒杀菌处理,并不间断进行水质检测,达到合格后,连通管网开始供水。

  (三)设备抢修应急预案

  1、设备抢修范围:制水设备、供水设备、杀菌设备

  2、设备抢修器材:备用供水泵、制水主机高压泵备用件、测试仪表、O3发生器用紫外线灯管、安定器。

  3、设备抢修时限:白天24小时以内,夜晚36小时以内。

  4、设备抢修后消毒处理:设备抢修完成后立即进行连通管道消毒杀菌处理,并不间断进行水质检测,达到合格后,开阀连通管网开始供水。

  四、监督管理

  从实战角度出发,普及防突发减突发知识,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应急处置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应急管理工作中作出贡献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依纪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经济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依照规定履行报告职责,迟报、瞒报、漏报和谎报或者授意他人迟报、瞒报、漏报和谎报应急事件重要情况的;

  (二)未依照规定完成应急处置所需设施、设备、应急物资的供应、运输和储备的;

  (三)在应急事件调查、控制、救援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

  (四)拒不履行应急处理职责的;

  (五)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

  五、附则

  1、本预案由公司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制定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公司应急防范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2、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饮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4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应对农村饮水突发事件,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应急管理机制,提高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因突发事件造成农村饮水困难及其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维护人民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建立健全预防预警机制。加强培训、演练,强化信息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鼓励群众报告突发饮水安全事件及其隐患,及时处置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统一领导,分级建立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机构,制订当地的应急预案,确定不同等级安全事件及其对策,落实应急责任机制。

  3.统筹安排,分工合作。以政府为主体,整合资源,统筹安排各部门应急工作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和分工合作,处理好日常业务和应急作的关系。各有关部门给予协调、指导、技术支持,并组织力量全力支援。

  4.快速反应,有效控制。突发性事件发生以后,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应根据应急要求快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启动相应预案,有效控制事态发展。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乡范围内、村饮用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事件包括:

  1.发生特大旱情,导致饮用水源取水量严重不足;

  2.饮用水源保护区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致使水质不达标;

  3.地震、洪灾、泥石流、火灾等自然灾害导致供水水源枢纽工程,净水构筑物、供水工程构筑物、机电设备或输配水管冈遭到破坏。

  4.爆破、采矿等生产活动或地质变迁等导致供水工程水源枯竭;

  5.因人为破坏导致供水安全突发事件;

  6.其它原因导致饮水困难的。

  二、基本情况

  我乡供水方式以集中供水和分散供水为主,水源主要为地表水和地下水,现有规模千人以上万人以下供水1处;规模千人以下供水36处。

  三、应急机构设立与职责

  乡、村均应设立相应的应急领导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内供水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各供水单位应设立供水安全应急机构,负责本单位供水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

  (一)乡级饮水安全应急机构及职责

  设立东泗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乡政府分管水利领导担任,副组长由水利站站长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乡政府党政办、安办、派出所、财政所、自然资源所、乡村建设服务中心、城建中队、工业办、卫生院、环保站、河长办、水利站、农村农业报务中心、供电所等单位分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公室,地点设在东泗水利工作站,办公室主任由水利站副负责人担任,联系电话:XX

  1.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规定;

  (2)及时了解掌握全乡供水重大安全事故情况,指挥,协调和组织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工作,根据需要向上级政府和水利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和应急措施;

  (3)审定全乡供水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

  (4)在应急响应时,负责协调教育、派出所、水利、生态环境、卫生防疫、医疗救护等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5)负责指导、督促、检查下级应急指挥机构的工作。

  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起草、修订全乡供水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负责乡、村供水突发性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协调指导事发地应急领导机构组织施工力量开展抢险排险、应急加固、恢复重建工作;负责协调教育、派出所、水利、环保站、卫生防疫、医疗救护等部门组织救援工作;协助专家组的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对潜在隐患工程不定期安全检查,及时传达和执行市、党委政府各项决策和指令,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负责组织应急响应期间信息发布工作。

  3.成员单位职责。

  (1)乡党政办:参与抢险救援方案研究,协调乡有关部门及相关村做好抢险、救助和技术指导工作;

  (2) 乡经发办:落实后期处置恢复重建项目的立项、计划安排和上级补助资金使用管理;

  (3) 乡派出所:负责维护事发地社会治安、交通秩序、消防、危险品保护及指导危险地区人员撤离工作;

  (4)乡财政所:落实乡级供水工程抢险、灾后恢复等经费保障工作;

  (5)乡自然资源所: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地质勘查,为打水源井提供技术支撑;

  (6)乡公路站:负责供水工程事故抢险救援物资及人员的运输车辆征用保障工作;

  (7)乡水利站:负责统计核查农村饮水工程的受损情况;组织本系统技术人员研究抢险救援方案;负责指导落实事发后供水工程的抢修和维护;应急结束后,组织相关单位做好事故的调查评估工作,应急保障所需资金按规定程序上报乡政府审批列入财政预算。

  (8)乡卫生院:负责相应的医疗救治和防疫工作;

  (9)乡应急办(安办):负责全乡抗旱工作、协调做好抢险救援工作,调用消防车辆为供水困难区域紧急供水,监督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参与事故发生原因的调查;

  (10)乡环保站:监督指导水源地污染防治工作,参与水源地污染事故的调查;

  (11)供电所:负责灾区抢险用电保障工作。

  (二)村饮水安全应急机构及职责

  村级成立相应应急领导机构,负责本区域内饮水安全突发性事故的处置。主要职责包括:拟定村级饮水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建立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组建应急抢修队伍;掌握本辖区饮水安全信息,及时向东泗乡人民政府和上级领导机构报告事故情况;指挥协调本辖区饮水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三)供水单位应急机构及职责

  根据当地人民政府的应急预案,供水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供水应急机构,制定科学合理的抢险应急工作方案,配备必要的抢修设备及应急队伍,并定期组织演练。

  四、预防和预警

  (一)预防

  1.信息监测及收集、水利站、卫生院、环保站共同对全乡范围的饮水安全事故进行监测、检查、预警,多渠道获取本地区相关饮水安全信息,对监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

  2.信息报告。各级饮水安全组织机构是饮水安全日常监测信息和突发性事件信息受理和向上级报告的责任主体,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报告突发性事件。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险情。

  (二)预警

  1.预警分级。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信息监测和收集,认真组织讨论分析,对可能发生的可以预警的突发事件进行预警并确定预警级别。预警级别按照事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影响范围和发展事态等因素,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分为四级: 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1) Ⅰ级(特别严重):突发事件造成2万人以上饮水不安全的。

  (2)Ⅱ级(严重):突发事件造成1至2万人饮水不安全的。

  (3)Ⅲ级(较重):突发事件造成0.5至1万人饮水不安全的。

  (4) Ⅳ级(一般):突发事件造成0.1至0.5万人饮水不安全的。

  2.预警发布。预警信息应标明突发农村饮水安全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措施和发布机关等。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突发农村饮水安全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3.指挥体系。

  (1)全乡应急预案。水利站负责编制、调整全乡饮水安全应急预案并报党委政府批准。

  (2)村级应急预案。各村负责编制完成本村饮水安全应急预案,报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供水单位应急抢险预案。供水单位要制定本单位供水安全应急预案,报党委政府、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预警控制

  1.在预警状态下,乡、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启动饮水安全事故应急准备工作,按照应急领导小组的要求,落实各项预警控制措施。

  2.当供水存在连续不足,供水单位缺乏更进一步的有效手段,并有可能危及供水安全时,应及时向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请研究决定实施特殊时期限水方案。

  3.在水源污染或有人为投毒行为发生时,供水单位值班调度人员应立即停止供水,并告知所有用户停止使用,防上事态进一步扩大;同时,将情况报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向市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卫生、防疫等相关职能部门立即对水源水质、管网跟踪检测、消毒,防止污染面积扩大,并利用消防、洒水车向所涉及的群众送水。

  4.在供水设施恢复正常运行、污染已解除、管网已消毒、能达到正常供水标准时,经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組研究决定宣布解除预警状态。

  五、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总体要求

  出现饮水安全事故时,事故供水单位或村委会应首先启动应急预案,在半小时内向所在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先期进行处置;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在获取信息后,应在1小时内向市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内事故应急抢险、排险、抢修、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事故处理完毕,相关调查结果由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报市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 Ⅰ级应急响应

  当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事故发生报告,分析确定为特别严重饮水安全事故时,应立即报告组长,由组长宣布启动Ⅰ级应急啊应预案、并赶赴现场指挥。

  1.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立即到位,迅速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会商,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同时,立即派出现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指导当地政府做好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和处置工作。

  2.乡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和村委会或供水单位应立即赶赴现场,先期进行处置,并在市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协助配合市工作组共同做好抢险救援工作。

  3.事故处理完毕后,相关调查结果由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报市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

  (三)Ⅱ级应急响应

  当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事故发生报告,分析确定为严重饮水安全事故时,应立即报告组长,由组长宣布启动Ⅱ应急响应预案,由副组长赶赴现场指挥。

  1.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迅速到位,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会商,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并在1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市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同时,立即派出现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

  核实,指导事故单位做好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和处置工作。

  2.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和村委会或供水单位应立即赶赴现场,先期进行处置,并在市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里和抢险救援工作。

  3.事故处理完毕后,相关调查结果由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报市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

  (四)Ⅲ级应急响应

  当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事故发生报告,分析确定为较重饮水安全事故时,应立即报告组长,由组长宣布启动Ⅲ级应急响应预案,由副组长带领工作组赶赴现场指挥。

  1.所在村委会和供水单位应立即启动本级应急预案,先期进行处置,并在市工作组、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应迅速派出工作组,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和先期处置工作,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指导事故单位做好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和处置工作。

  3.事故处理完毕,相关调查结果由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报市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

  (五) Ⅳ级应急响应

  当发生一般性供水安全事件(Ⅳ级)时,由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布置启动Ⅳ级应急响应预案,由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带领工作组到场指挥。

  1.所在村委会和供水单位应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先期进行处置,并在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由副组长统一指挥,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査、核实,指导做好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和处置工作。

  3.事故处理完毕,相关调查结果由村级或供水单位报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六)应急处理

  当供水安全事件发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时,当地政府可采取向受灾区派出送水车,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异地调水,组织技术人员对工程建筑物进行抢修等措施,保证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1.抢险救灾。在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调度下,有关单位和部门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有效控制事态蔓延,最大程度减小损失。

  2.医疗救护。卫生院要配合当地政府加强对水致疾病和传染病的监测、报告,落实各项防病防疫措施,并派出医疗救护队紧急救护中毒、受伤人员。

  3.宣传动员。出现应急事件后,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应与党委政府部门一起发动群众参与建筑物的抢险、修复工作,确保工程尽早恢复供水。乡政府除适时报道有关进展情况和农村饮水安全应急事件中的典型经验、事迹外,要重点做好严重缺水紧急状态的工作实施、水资源统一管制和配给及节水限水措施的宣传报道。

  4.信息发布。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由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主流媒体上发布。

  5.应急结束。当供水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到保证时,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可宣布应急结束,并协助村级或供水单位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进一步修复供水基础设施,恢复正常供水。

  六、应急保障

  (一)组织保障

  各级要尽快成立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明确人员及职责,根据供水安全事件等级,迅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从组织上保障供水安全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理。

  (二)通信与信息保障

  各级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要设立专门的报警电话,安排人员值守,保证信息及时、准确、快速传递。

  (三)资金保障

  乡政府要设立农村饮水安全应急保障资金,列入财政预算,按照事故等级划分及实际需要,由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报请党委政府,调用饮水安全应急保障资金。

  (四)物资保障

  各级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要制定抢险、救援物资储备、调配方案。发生事故时,由当地政府统一对物资进行调配,确保物资及时供应,供水规模在1万人以上的集中供水工程,应当建设适度规模的应急备用水源。

  (五)医疗卫生保障

  当发生人员伤亡或饮水中毒事件后,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要在党委政府协调下立即组织医疗卫生技术队伍,调配医疗卫生专家,根据需要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并调集必需的药物、医疗器械等物资,支援现场救治和防疫工作。

  (六)交通运输保障

  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畅通。

  (七)治安维护

  派出所要做好受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正常社会秩序。

  (八)技术保障

  建立饮水安全应急专家库,为应急处置提供决策咨询和服务,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调集有关专家和技术队伍,支持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同时,要加强对供水工程管理人员的技术和应急处置培训,并加强对分散供水户的技术指导和宣传。

  (九)应急抢修队伍保障

  乡区域内供水(舍管网延伸)抢修队伍由供水单位负责组建;乡抢修队伍由乡政府牵头组建;村级抢修队伍由村委会牵头组建。当饮水安全事发生后,各抢修队伍要互相支援,服从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调配,在规定的时间内赶到指定地点参与抢修任务。

  七、后期处置

  (一)调查与评估

  饮水安全应急终止后一周内,供水单位和村级饮水安全应急机构应向上级领导小组提交书面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事故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经验教训等。应急领导机构要对事故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提出改进建议,进一步做好应急工作。

  (二)恢复重建

  恢复重建工作由事发地党委政府负责,需要市政府援助的,由事发地政府提出请求。党委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受灾地区恢复重建计划提出解决建议或意见。卫生院要继续加强对水质的监测,指导水质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后才能恢复供水。

  (三)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参加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扬;对在处置工作中有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八、附则

  (一)预案管理和更新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订、修改和完善或应急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二)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饮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5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加强和规范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供水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保持社会稳定,确保农村供水安全,结合我镇供水实际,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市供水条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

  1.3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工作统一指挥、统一调度,以防为主、防抗结合,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坚持先生活、后生产、再生态原则,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的减少或避免突发事件影响居民生产生活和产生其它危害。

  1.4突发事件分类

  免渡河镇水源地供水突发事件主要分为5类

  (1)供水主管道由于各种原因突然断裂,造成局部或大面积停水。

  (2)由于其他原因,造成农村大范围或全部停水。

  (3)饮用地下水位突然变化,造成水源紧缺,不能正常供水。

  (4)水源遇到突发性污染,水质发生重大变化,不能正常使用。

  (5)传染病疫情。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组织机构

  组织机构领导小组由镇人民政府相关人员组成:

  组长:刘宇慧(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王光鲁(副镇长)

  史俊峰(派出所所长)

  成员:曹源媛(镇党政综合办负责人)

  赵萌萌(镇社会事务办负责人)

  王奎(镇卫生院院长)

  张通(镇综合执法局局长)

  王树军(镇城市管理办公室主任)

  徐维义(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马玉英(镇团结村书记、主任)

  陈雷(镇丰收村书记、主任)

  郭启伟(镇胜利村书记、主任)

  李功坤(镇先进村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

  联系电话:

  2.2职责

  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农村供水应急处置工作。制定供水应急具体措施;进行灾区治安防范和保障社会稳定;组织抢险队伍和人员;储备必需的应急物资及救灾款物分发;做好居民思想政治工作及组织灾民开展生产自救;实施供水设施的安装与防护,及时组织抢修遭受破坏的供水设施;及时恢复正常供水,维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防止流行疾病发生等。

  3基本情况

  3.1自然地理

  免渡河镇地理位置处于东径120°42′—122°05′,北纬48°46′—49°27′之间,位于牙克石市中部,东接鄂伦春自治旗,南至乌奴尔镇,西与鄂温克族自治旗毗邻,北抵牧原、煤田两镇。镇域内地表水主河流为免渡河,发源于大兴安岭中段哈达岭西侧,河长194.2公里。地下水属第四系松散沉积物孔隙潜水,水埋藏深度一般小于5米,易打井。

  免渡河镇所辖面积3969.85平方公里,下辖4个行政村,两所学校(即免渡河中学、免渡河小学),总人口为13622人。

  3.2供水概况

  免渡河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初建于2004年,位于镇区东南部林业局贮木场西侧,面积14000平方米,日供水量600立方米,供水人口1900人(约1000户),2006年竣工并投入使用,2010年10月初停止运营,2017年11月新建深度142米水源井一座,于2018年5月28日正式运营。

  4应急保障措施

  4.1资金及物资保障

  镇人民政府全力做好资金和有关物质的筹备工作,政府仓库作为存放物资仓库,保证农村供水应急救灾需要。

  4.2应急队伍保障

  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挂帅,有关站、所、办工作人员组成抢险、抢修应急预备队,做好应急机械、物资、设备储备,负责整合人力、物力资源,采取抽水、运水、挑水等应对措施,确保农村居民能够应急饮水。

  4.3应急处置

  对于农村供水主管网突发性断裂,造成局部不能正常供水,由应急领导机构迅速组织相关人力、物力连续抢修,停水时间不得超过3天。

  地下水位突然变化,造成水源紧缺,不能正常供水,由镇应急领导机构统一指挥,积极采取其他相应的办法恢复供水。

  水源遇到突发性污染,水质发生重大变化,造成不能供水的突发事件,由镇应急领导机构动员全社会相关力量予以处置,并及时关闭受污染水源,在2天内恢复正常供水,或根据需要组织人力物力寻找其它水源。

  为确保在发生传染病疫情及大汛期间的供水安全,医院的卫生防疫科要加强对水质的检测,确保供水安全。在大汛期间,要加强对前池的`保护,防治地表水进入前池,一旦地表水污染前池,应立即关闭该前池,并在水质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因我镇水源地无应急备用水源,拟提议建一座备用井。

  4.4宣传保障

  采用广播、有线电视、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对预案进行宣传,让广大人们了解农村缺水的危害性,普及防灾减灾知识,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和自救意识,并能积极主动配合预案的实施。在紧急情况下,用有线电视等传媒告知广大人民,避免发生恐慌情绪,确保社会稳定。

  5监督管理

  对在应急管理工作中作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镇政府依法依纪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一)未依照规定履行报告职责,迟报、瞒报、漏报和谎报或者授意他人迟报、瞒报、漏报和谎报应急事件重要情况的;

  (二)在应急事件调查、控制、救治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

  (三)拒不履行应急处理职责的;

  (四)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

  饮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6

  农村饮水安全是脱贫出列考核的“硬指标”之一,是脱贫攻坚“3+1保障”的重要内容。解决好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事关脱贫攻坚进程、事关民生福祉、事关实现同步小康目标。根据县脱贫攻坚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松脱总指办发〔20xx〕9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松桃苗族自治县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和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指导全街道农村饮水安全应急工作,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应急机制,正确应对和高效处置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最大限度减少损失,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切实维护农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性事件应对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贵州省环境保护条例》、《贵州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贵州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松桃苗族自治县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和文件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街道范围内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事件包括:

  1.发生特大旱情,导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取水量严重不足;

  2.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设施或水源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致使水质不达标;

  3.因地震、洪灾、泥石流、火灾等自然灾害导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设施遭到严重破坏;

  4.因爆破、采矿等生产活动或地质变迁等导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枯竭;

  5.因人为破坏或其它原因严重影响农村饮水安全的。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成立街道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街道办事处主任张文飞担任,副指挥长由分管副主任王再涛担任,蓼皋片区水务服务中心、街道综合办、财政分局、卫生院、供电所、派出所、武装部、民政办等为成员单位。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街道综合办,由王再涛担任办公室主任,李明周负责办公室日常相关工作。

  (一)应急指挥部职责

  负责制定全街道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预案,领导和协调全街道农村饮水安全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协调开展供水设施抢险、排险与恢复重建工作;指导全街道供水单位(村、社区)做好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应急响应期间的信息发布工作;对潜在隐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不定期安全检查,及时传达和执行上级应急指挥部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并报告执行情况;其他有关农村安全供水应急的重要事项。

  (二)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起草全街道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负责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负责协调各成员单位组织救援工作;负责组织应急响应期间新闻发布工作。

  (三)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蓼皋片区水务服务中心: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行业管理、指挥部办公室人员调配及正规化、规范化建设;提供雨情、水情、灾情、水源调度方案及受灾应急措施,供领导指挥决策。

  2.街道综合办:负责协调各成员单位的工作,确保应急工作有序地进行;协调对外(上)联络接待工作和其他重要事宜。

  3.街道财政分局: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恢复经费的安排、下拨和管理;会同指挥部办公室做好应急措施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4.街道卫生院:负责疫病的防治和医治工作,组织应急队伍赴灾区进行医疗救护;负责事发地周边环境卫生防疫、水源水质监督监测等工作。

  5.街道供电所:负责输、变电工程设施的运行安全,加强输、变电工程设施的运行和检修管理。保障救援现场应急用电。

  6.街道派出所:严厉打击破坏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通讯线路的违法活动,保证工程设施的正常运行;维护抢险现场秩序。

  7.街道武装部:负责组织并领导民兵执勤和急、险、重任务,负责拟制事发地的动员,并做好动员的各项准备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完成防汛等任务。

  8.街道民政办:负责受灾农村群众的生活救济工作,做好受灾农村群众的生产救灾工作。

  三、应急响应

  全街道农村饮水安全应急响应按照供水突发事件抢修,恢复时间划分为Ⅰ级响应(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严重事件)、Ⅱ级响应(农村饮水安全突发较大事件)和Ⅲ级响应(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一般事件),由街道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约应急供水,抢修和恢复重建等工作。

  (一)Ⅰ级响应

  因发生特大早情,饮用水源保护区或供水设施遭受污染地震,洪灾。泥石流,火灾等自然灾害导致5000人以上饮水不安全的事件为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严重事件,由街道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报镇政府启动Ⅰ级应急响应预案,一方面组织技术人员对农村饮水工程进行抢修,另一方面协调有关村启用应急备用水源临时供水,或向停水村组派送水车送水,必要时请求县级部门支援,保证当地群众的基本生活用水需求。

  (二)Ⅱ级响应

  因发生旱情、地震、洪灾、泥石流、火灾等自然灾害导致1000-5000人饮水不安全的事件为农村饮水安全突发较大事件。由镇人民政府启动Ⅱ级应急响应预案,组织人员对损坏的工程进行抢修,启用应急备用水源临时供水,或向停水村组派送水车送水,必要时请求县级部门支援,保证当地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三)Ⅲ级响应

  因干旱、自然灾害、供水设备损坏和供水管网遭受人为破坏,导致1000人以下饮水不安全的事件为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一般事件。由镇政府统一协调指导有关村启动Ⅲ级应急响应预案。启用应急备用水源临时供水,或向停水村组派送水车送水,保证群众的基本生活用水。

  四、应急措施

  略

  五、应急保障

  (一)资金保障

  街道级财政应设立镇级农村饮水安全应急专项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街道办事处也可通过水费提留等方式筹集农村饮水安全应急专项资金。

  (二)物资保障

  应急指挥部要制定抢险、救援物资调配方案,统一对物资进行调配,确保物资及时供应。发生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时,应急指挥部要制定应急送水及车辆调配方案。供水规模在1000人以上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应当建设适度规模的应急备用水源。

  (三)医疗卫生保障

  当发生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后,应急指挥部应立即组织医疗卫生技术队伍,调配医疗卫生人员,根据需要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并调集必需的药物、医疗器械等物资,支援现场救治和防疫工作。

  (四)交通运输保障

  当发生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后,应急指挥部应承担应急期间为农村群众解决临时性吃水困难送水及供水设备维修等任务,保证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畅通。

  (五)治安维护

  当发生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后,应急指挥部要负责做好受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正常社会秩序。

  (六)技术保障

  应急指挥部要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应急专家库,为应急处置提供决策咨询和服务,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调集有关专家和技术队伍,支持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同时要加强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人员的应急处置培训和用水户的技术指导。

  六、附则

  (一)预案的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管理,并收集预案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通过评审论证,适时提出修订和更新意见,报镇政府审定后及时组织修订和更新。

  (二)预案的解释与生效时间

  本预案由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饮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7

  为应对农村饮水突发事件,建立健全我镇农村饮水安全应急管理机制,提高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因突发事件造成农村饮水困难及其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维护人民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建立健全预防预警机制。加强培训、演练,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鼓励群众报告突发性饮水安全事件及其隐患,及时处置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建立全镇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机构,制订应急预案,确定不同等级的安全事件及其对策,落实应急责任机制。

  (3)统筹安排,分工合作。以镇政府为主体,整合资源,统筹安排应急工作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和分工合作,处理好日常业务和应急工作的关系。

  (4)快速反应,有效控制。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指挥机构应根据应急要求快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启动相应预案,有效控制事态发展。

  本预案适用于本镇范围内,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事件包括:

  (1)发生特大旱情,导致饮用水源取水量严重不足;

  (2)饮用水源保护区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致使水质不达标;

  (3)地震、洪灾、泥石流、火灾等自然灾害导致供水水源枢纽工程、净水构筑物、供水工程构筑物、机电设备或输配水管网遭到破坏;

  (4)爆破、采矿等生产活动或地质变迁等导致供水水源枯竭;

  (5)因人为破坏导致饮水安全突发事件;

  (6)其它原因导致饮水安全突发事件。

  二、应急机构及职责

  (1)应急机构

  成立龙溪镇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由朱敏辉(党委书记)担任总指挥,副总指挥由吴宁宁(镇长)、周伟福(人大主席)担任,农业口、综治办、党政办、环保站、文化站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其主要负责同志为指挥部成员,指挥部下设工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水管站站长华平山兼任。各村(居)相应成立应急指挥机构。

  (2)部门分工及职责

  指挥部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重大饮水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规定;及时了解掌握农村饮水重大安全事件情况,指挥、协调和组织重大饮水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根据需要向镇政府和上级水务部门报告事件情况和应急措施;在应急响应时,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指导、督促、检查下级相应指挥机构的工作。

  指挥部办公室职责。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起草饮水重大安全事件应急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负责农村饮水重大安全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上报;协调指导事发地相应指挥机构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力量开展抢险排险、应急加固、恢复重建工作;负责协调部门组织救援工作;负责对潜在隐患工程不定期安全检查,及时传达和执行乡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

  其他成员: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科学安全。

  三、预防与预警

  重点预防对象及其责任

  (1)重点预防对象:供电设施、供水泵、供水管网、供水井、水质。

  (2)重点抢修的设施:供电线路、变压器、开关柜、变频器、消毒柜、水泵管、电缆线、水泵、输水管网、闸阀、井管等。

  四、信息监测和收集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水管站)负责农村饮水安全事故的监测、检查、预警工作,设立并公开农村饮水安全事故报警电话,多渠道获取全区相关供水安全信息,对监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向镇政府及上级应急指挥机构报告。

  五、信息报告

  农村饮水安全组织机构是农村饮水安全日常监测信息和突发性事件信息受理和向上级报告的责任主体、发现供水工程、取水建筑物、水厂构筑物、输(配)水管网等发生垮塌或人为破坏事件时,要第一时间向应急指挥机构报告。供水单位是农村饮水安全日常检测和突发性事件信息受理和向上级报告的责任主体,任何单位和社会人员都有责任和义务报告突发性事件。

  信息内容包括: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灾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六、预防工作

  增强群众对已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保护意识和节水意识,做好饮水安全工程设施的检查维修,按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维修物料,加强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的组织建设。

  各供水工程管理单位应科学编制供水计划,注意水资源的节约和保护。

  各级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要建立健全重大饮水安全突发事件的监测网络,及时掌握事件信息,因地制宜地制定应对措施,为解决好饮水安全突发事件提供科学依据。

  七、预警

  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事件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依据农村饮水安全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一般划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严重)、Ⅲ(较重)、Ⅳ(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红色预警Ⅰ级(特别严重供水安全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严重供水安全事件,并发布红色预警: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连续停水48小时以上(含48小时,下同)或严重缺水(指人均日饮用水量不到5公斤)72小时以上,影响范围为2万人以上(含2万人,下同)或分散农户4万人以上(2公里范围内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质不达标等原因致使3(含3人)人以上死亡可50(含50人)人以上出现集体中毒事件;

  (3)因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造成乡镇2万人以上的突发性停水事件。

  橙色预警Ⅱ级(严重供水安全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严重供水安全事件,并发布橙色预警: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连续停水48小时以上或严重缺水72小时以下,影响范围为1万人以上(含1万人,下同)2万人以下或分散农户3万人以上4万人以下(2公里范围内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质不达标等原因致使2人死亡或30人(含30人)以上50人以下出现集体中毒事件发生;

  (3)因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造成1万人以上2万人以下的突发性停水事件。

  黄色预警Ⅲ级(较严重供水安全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严重供水安全事件,并发布黄色预警: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连续停水48小时以上或严重缺水72小时以上,影响范围为0.5万人(含0.5万人,下同)以上1万人以下或分散农户1万人以上3万人以下(2公里范围内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质不达标等原因致使1人死亡或10(含10人)人以上30人以下出现集体中毒事件发生;

  (3)因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造成0.5万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突发性停水事件。

  蓝色预警Ⅳ级(一般供水安全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供水安全事件,并发布蓝色预警: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连续停水48小时以上或严重缺水72小时以上,影响范围为0.1万人(含0.1万人,下同)以上0.5万人以下或分散农户0.5万人以上1万人以下(2公里范围内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质不达标等原因致使5人以上10人以下出现集体中毒事件发生;

  (3)因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造成乡镇0.1万人以上0.5万人以下的突发性停水事件。

  八、预警发布

  饮水安全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由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报镇人民政府同意后在广播、微信等信息平台上发布。农村饮水安全主管部门要积极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微信等多种形式发布预警信息。有关部门要确保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在有效时间内到达有效用户手中,使他们能及时采取有效防御措施,达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目的。

  预警信息公告内容应包括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手机短信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

  九、应急响应

  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出现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应立即向上一级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机构和镇政府报告,并进行先期处理;村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机构在获取信息后,应在30分钟内向上一级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机构和镇政府报告。

  对应农村饮水安全预防预警等级,应急响应划分为四级。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负责重大饮水安全事件的指挥调度。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抢险、排险、抢修、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供水工程管理单位负责本单位供水突发事件的处置。

  2、Ⅰ、Ⅱ级响应

  红色预警发布后,启动应急预案Ⅰ级响应;橙色预警发布后,启动应急预案Ⅱ级响应。

  3、工作部署

  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发布农村饮水安全紧急通知,召开农村饮水安全紧急会议,动员组织有关部门开展饮水安全应急事件减灾工作。

  发生Ⅱ级以上事件时,应急指挥部必须第一时间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组织干群进行先期处置,并配合工作队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出现突发事件后,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与镇政府一起发动群众参与建筑物的抢险、修复工作,确保工程及时恢复供水。

  4、方案启动

  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统一协调,启动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预案,动用后备水源,具备条件的开辟新的临时水源,维持居民基本生活用水。加快农村饮水安全恢复工程的建设。

  5、宣传动员

  新闻宣传部门除适时报道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处置情况及典型经验、事迹外,要重点做好特别严重缺水紧急状态下的水资源统一管制、配给和节水限水措施的宣传报道。

  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要报告镇人民政府、事件发生地群众积极参与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恢复建设和管理。

  十、保障措施

  按照职责分工,落实人员,明确任务,根据饮水安全突发事件等级,迅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保障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指挥部制定抢险、各类救援物资储备调配方案,协助镇政府、民政部门等有关部门制定应急送水及车辆调配方案。发生事件时,由镇政府统一对物资进行调度,确保物资及时供应。

  当发生人员伤亡或中毒事件后,应急指挥部组织卫生部门和镇政府派出医疗卫生队伍,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处置,并调集必需的药物、医疗器械等物资,做好现场救治和防疫工作。

  十一、调查与评估

  饮水安全应急事件终止后一周内,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应向上级指挥部提交书面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事件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效果、经验教训等。

  应急指挥部要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找出差距,提出改进建议,进一步做好应急工作。

  十二、附则

  本预案列入部门预案管理,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订、修改和完善或应急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县水务局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饮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8

  为迅速、准确、有效、安全地处置好全办农村供水过程中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及时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护公共财产和人民群众利益,保障全办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用水安全,维护城乡经济积极发展和社会稳定。

  一、基本情况

  我办现只有板山村、盘龙社区、平庄社区大院子组涉及农村饮水,群众居住较为分散,农村供水方式主要以小型集中和分散供水为主,水源主要为地下水为主,水量受季节影响较大,季节性水量不足主要集中在干旱季节,饮用水源相对匮乏。农村饮水安全是脱贫攻坚“3+1”保障的重要内容之一,关乎群众生产生活和生命健康,根据《贵州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贵州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城市供水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办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礼仪街道范围的农村饮水安全应急工作。

  三、强化组织领导和职责

  在礼仪街道的统一领导下,按照“预防为主、有备无患”的总体要求,街道村(社区)两级联动,分级负责,确保季节性水量不足和突发事件影响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成立礼仪街道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

  指挥长:

  常务副指挥长:

  副指挥长:

  成员: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社区发展服务中心,由陈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蒲川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社区发展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为办公室成员,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若遇到干旱时间及时掌握农村饮水困难情况,及时向街道主要领导报告问题,提出应急措施建议,负责全办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指挥、部署、组织实施、督查和协调等工作,保障全办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用水安全,维护城乡经济积极发展和社会稳定。

  公共服务办:负责统计遭受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的灾情;储备应急物资,负责做好受灾群众的生活救济工作。

  卫生院:负责对遭受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村、组的卫生防疫和救护工作;对农村饮用水水源的水质实行监测和卫生保障。

  财政所:组织农村饮水安全应急突发事件处置经费并监督使用。

  派出所:负责饮水安全应急群众的社会治安及案件查处;维持秩序,严厉打击破坏水源工程,污染水源等违法犯罪活动。

  社区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公共管理办:负责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制止向河流、水库等水域排放污水和固体废物的行为,应急处理水污染事情。协助自来水公司供水开展送水工作。

  交警五中队:维护好事发地区的交通和秩序。

  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农村饮水安全法规、政策的宣传、及时准确报道突发事件处理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有效处置。

  各村(社区)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村(社区)内饮水安全突发性事情的处置。主要职责包括:拟定本村(社区)饮水安全事件应急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建立完善应急组织体系;掌握本村饮水安全信息,及时向街道办事处和上级应急指挥部机构报告突发事情情况;指挥、协调本村(社区)饮水安全突发事情应急救援工作。各村(社区)供水工程管理员结合本次实际建立供水应急机构,制度科学合理的抢险救灾应急工作方案,配备必要的抢修设备及应急人员,并定期组织巡查、检修。

  四、预防与预警

  农村饮水安全应急处置工作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原则。通过建立预警预防机制,分析预警信息,判断危险程度,采取预防措施,降低或避免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

  1.重点预防对象:板山村和盘龙社区20人以上的供水水源、供水池、水管、水质。

  2.重点抢修的设备:蓄水池、输水管网等。

  3.预防的职责:社区发展服务中心要定期对供水工程管理人员业务培训,技术指导,落实责任追究制。供水管理员要坚持全年值班制,密切观测设施的运行情况,把可能发生的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严格按规程操作、按规范管理,确保供水稳定有效。

  五、应急措施

  1.针对板山村石门组和盘龙社区后坝组可能存在的季节性水量不足的问题,不能满足正常用水需求时,要准备应急工作车辆(贵C NB7973,驾驶员蒲川和邓厚园)和应急送水保障车辆(礼仪街道办事处洒水车),在多个群众聚集点实行早中晚各一次及时送水应急;对于老弱病残户,采取送水上门方式。确保群众生活用水不受影响,利用附近区域水池或其他储水设施设备(水缸、水桶等)缓解季节性水量不足的问题。

  2.针对山洪、地质、暴雨灾害的采取补充维修管道、水池等工程措施予以解决。

  3.针对水质污染的发布紧急通知,通知到户到人并组织运送应急用水,及时采取措施补充水源。

  4.针对水量不足的,采取增加管道、补充水源、应急送水等多种措施予以解决。

  5.参与应急人员30名(民兵预备队)。

  6.向群众公布应急联系电话:xxx,联系人:王义。

  六、应急响应

  1.街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各村(社区)报告后,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报告。

  2.应急会商。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及时组织应急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会商,必要时可要求上级部门和有关专家参加,确定应急处置措施。同时,及时向管委会报告。

  3.启动应急预案。确定应急处置措施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传达相关指挥部成员单位执行。

  4.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对应急处置全过程进行管控,及时掌握情况,报告新出现的`问题,确保指挥部有力有序指挥,确保应急达到预期目的。

  七、保障措施

  1.通信与信息保障。保障应急信息报送所必需的通讯设备,做到渠道畅通、快捷,充分利用电话、网络、传真等现代通讯手段。

  2.指挥部建立应急指挥系统,保障应急指挥部与各成员单位,以及应急办公室之间的应急通信联络畅通。

  3.应急物资、设施、抢险队伍保障。指挥部建立应急水源保障体系,在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发生时为居民提供最基本的生活用水:一是配备应急水源处理装置;二是配备专业送水车和贮水袋;三是矿泉水、纯净水等物品发放。

  4.对在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党政办进行表彰;对在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5.宣传动员。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在应急事情期间,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协调做好群众工作,保持社会稳定,并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应急处置。

  八、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社区发展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九、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饮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9

  一、编制背景、目的

  由于我乡主要饮水工程基础较薄弱,农村群众供水方式主要以小型集中和分散供水为主,水源主要为地表水,水量受季节影响较大。季节性缺水主要集中在春冬两季。分布在全乡各村、社水源相对匮乏的地方,较为分散。农村饮水安全是“两不愁、三保障”“群众最不满意10件事”整治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关乎群众生产生活和生命健康,是脱贫退出的重要考核指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乡实际,为助推全乡脱贫攻坚“整市摘帽”,保证农村群众饮水安全,结合溪口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强化领导

  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预防为主、有备无患”的'总体要求,乡村两级联动,分级负责,确保缺水农户饮水安全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三、组织体系与职责

  在党委政府统一指挥下,成立应急处置指挥部,指挥长由乡长邹粟担任,副指挥长由分管领导陈小俊担任,成员由乡河长办和各村村主任担任,下设办公室在乡河长办,陈小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孟宇贤同志协助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电话:0818-8746001。

  应急处置指挥部主要职责:及时掌握全乡饮水基本情况,及时向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报告重大问题,提出应急措施建议,具体指挥、调度、协调处理,确保第一时间掌握问题、第一时间解决,确保群众饮水安全,确保社会稳定。

  四、主要措施

  1.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在出现饮水不安全时,应急处置指挥部值班制度与乡干部值班制度合并,实行乡干部24小时轮流值班制度,及时收集农村饮水安全信息。

  2.实行信息报送制度。对农村出现饮水问题,各村能够解决的,应在当天内上报处理结果;

  各村不能解决的,需要应急处置指挥部出面调度,应在发现问题半小时内上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3.确定应急备用水源。对于可能出现季节性缺水的村社,要确定应急备用水源,以备急时所需。同时要做好蓄水保水和水渠畅通工作,保障应急所需。(应急备用水源地分布情况:后坝沟村应急备用水源地:王家沟;

  楼坝河村应急水源地:楼坝河;

  向家岩村应急备用水源地:柏家沟,朱家沟;

  喻家梁村应急水源地:杜家沟、王家沟;

  双龙庙村应急备用水源地:党家沟、王家沟、许家沟;

  4.应急措施

  ①针对少数偏远吊脚户存在季节性缺水,不能满足正常用水需求,要备有送水车辆,及时送水应急,确保群众生活用水不受影响。可利用附近区域水池或其它储水设施设备(水缸、水桶等)缓解季节性缺水。(适用村包括向家岩村)

  ②针对山洪、地质、暴雨灾害的采取补充维修管道、水池等方面的工程措施进行处理。

  ③针对水质污染的发布紧急通知,通知到户到人并组织运送应急用水,及时采取措施补充水源。

  ④针对水量不足的,采取增加管道、补充水源、应急送水等多种措施予以解决。

  ⑤针对水质不达标(集中供水、分散供水)采取絮凝、沉淀、消毒药物等措施进行处理。

  ⑥预备应急车辆准备一台,应急人员20名(民兵预备役)。

  5.应急信息和维稳工作由乡办公室统筹。

  五、应急响应

  1.乡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各村报告后,应立即向应急处置指挥部负责同志报告。

  2.应急会商。应急处置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及时组织应急处置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会商,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专家参加,确定应急处置措施。同时,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3.启动应急预案。确定应急处置措施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传迅速达有关单位执行。

  4.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对应急处置全过程进行管控,及时掌握基层情况,报告新出现的问题,确保指挥部有力有序指挥,确保应急达到预期目的。

  六、保障措施

  1.经费保障

  乡财政应编制应急工作经费,保证应急措施所需的物资、监测、工程建设等费用。

  2.通讯与信息

  保证应急信息报送所必需的通讯设备,做到渠道畅通、快捷,充分利用电话、网络、传真等现代通讯手段。

  3.宣传动员

  组织应急演习,并及时总结,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在应急事件期间,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协助做好群众工作,保持社会稳定,并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应急处置。

  七、各村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农村供水管理制度和饮水安全应急预案。

  饮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10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指导全镇供水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建立健全我镇供水安全应急机制,正确应对和高效处置镇、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理各类供水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缺水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维护人民的生命健康和地方社会稳定,确保本镇供水安全,为全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做好保障工作,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结合本镇实际,制定预案。

  (二)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突发性供水事件造成的大范围或长时间不能正常供水的镇、村(社区)、单村供水的自然村组的饮用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四)工作原则

  对我镇供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应遵循“以人为本、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预防为主”的原则。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的减少或避免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其他危害,逐步建立镇、村(社区)、单村供水信息联动传递及应急预警机制,加强对应急预案的培训、演练、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做好日常应急突发事件的宣传发动,鼓励群众报告突发性供水安全事件及其隐患,及时处置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突发性事件发生以后,镇党委、政府发出应急指令,各级指挥机构应根据应急要求快速做出反应,组织会商,启动相应预案,有效控制事态蔓延。重特大事故必须逐级上报,服从上级部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

  (五)突发性供水安全事件分类

  1.由于自然灾害造成镇、村(社区)、自然村组不能正常供水,且连续30天以上无法正常供水,严重影响村民日常生活。

  2.水源遇到突发性污染,水质发生重大变化,不能正常供水的。

  3.传染病疫情及安全度汛。

  4.饮用地下水位突然变化,造成水源紧缺,不能正常供水等。

  5.出现旱灾,单村供水水源紧缺,2公里内无代替水源的,连续30天以上出现日人均饮用水不足6公升以上。

  二、应急预案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应急预案体系划分

  鸡场坡镇供水安全应急预案,由镇水管站负责编制完成,经镇政府审核合格后,报县水务局备案。

  (二)应急机构及职责

  1.镇供水安全应急机构成立鸡场坡镇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张家恒(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指挥长:伍朝刚(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员:政府机关全体干部职工、部门负责人、各村(社区)支部书记、水利站全体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技术服务组,办公室设在鸡场坡镇水利站,伍朝刚任办公室主任,黄恒广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安全饮水的日常事务工作。

  2.职责: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领导机关要求,制定和不断完善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成立专业应急抢险队伍,配备抢险设备及工具,积极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抢险知识培训和宣传,对供水突发事件,按照不同类型分别有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人力、物力、财力予以解决,坚强日常工作的监督管理。

  3.供水单位应急机构及职责根据镇政府的抢险应急预案,供水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供水应急机构,制定科学合理的抢险应急工作方案,配备必要的抢修设备及应急队伍,并定期组织演练。

  三、运行机制

  建立完善的供水突发事件预警、报告、处置机制,在镇应急领导机构的统一指挥下,充分履行各部门职责,团结协作,高效运转,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预警、报告、处置工作。

  四、预防和预警

  (一)监控机构

  镇水利站负责我镇供水安全事故的监控、检查、预警工作,供水安全事故报警电话:(镇)xxx。多渠道获取全镇相关供水安全信息,对各种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向镇政府及县供水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二)监测信息

  1.旱情信息: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的相关旱情时限。

  2.水污染信息: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的有关内容。

  3.水库工程信息:参见有关上级文件。

  供水单位、群众发现供水工程取水建筑物,输、配水管网等发生垮塌或人为破坏事件时,有责任及时拨打报警电话向上一级应急领导机构报告。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并随后补报详情。

  五、应急响应

  (一)总体要求

  出现供水安全事件,供水单位应在2小时内向镇供水安全应急机构和镇党委、政府报告,并先期进行技术处理;镇供水安全应急机构在获取信息后,应在2小时内向县村镇供水安全应急机构和县政府报告,并派出应急技术服务小组进行技术支持。

  (二)I级应急响应

  当发生重大供水安全事件时,启动I级应急响应预案。

  1.镇应急机构派出工作组,协助配合省、市、县级工作组和镇政府共同做好抢险救援工作。

  2.镇级有关部门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先期进行处置,并在市、县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三)Ⅱ级应急响应

  当发生较大供水安全事件时,启动II级应急响应预案。

  1.镇供水安全应急机构在接到应急报告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技术服务组进行会商,做出应急工作部署。并在2小时内向县政府、县救灾办报告,并立即派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指导当地政府做好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和处置工作。

  2.镇级有关部门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先期进行处置,并在县级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3.事故处理完毕后,由镇供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报县村镇供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备案。

  (四)Ⅲ级应急响应当发生一般性供水安全事件时,启动III级应急响应预案。

  1.应急事件发生后,镇供水安全应急机构应立即向县应急领导机构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先期进行处置,在县级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事故处理完毕,由县供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报市村镇供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备案。

  (五)应急处理

  当供水安全事件发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时,镇政府可采取向受灾区派出送水车,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异地调水,组织技术人员对工程建筑物进行抢修等措施保证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1.抢险救灾在应急领导机构的统一指挥调度下,有关单位和部门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有效控制事态蔓延,最大程度减小损失。

  2.医疗救护镇供水安全应急机构应加强对水致疾病和传染病的监测、报告,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救护队,紧急救护中毒、受伤人员。

  3.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出现应急事件后,镇政府应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建筑物的抢险、修复工作,确保工程及早恢复供水。

  4.信息发布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由上级主管部门在主流媒体上发布。

  5.应急结束当供水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到保证时,镇应急领导机构可宣布应急结束,并协助镇政府进一步修复供水基础设施,恢复正常供水秩序。

  六、应急保障

  (一)组织保障各村民委员会、单位应成立供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明确人员及职责,根据供水安全事件等级,迅速做出反应,组织会商,从组织上保障供水安全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二)通信与信息保障供水安全应急指挥机构应设立专门的报警电话,安排人员轮班值守,保证信息及时、准确、快速传递。

  (三)资金保障镇辖各单位、部门要设立供水安全应急专项资金,按照事故等级划分,由应急领导机构报镇政府,申请调用供水安全应急专项资金。

  (四)物资保障镇供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要制定好抢险、救援物资调配方案。发生事故时,由镇政府统一对物资进行调配,确保物资及时供应。

  (五)医疗卫生保障当发生人员伤亡或饮水中毒事件后,应急领导机构要在镇政府协调下立即组织医疗卫生技术队伍,调配医疗卫生专业人员,根据需要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并调集必需的药物、医疗器械等物资,支援现场救治和防疫工作。

  (六)交通运输保障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送水解危车辆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畅通。

  (七)治安维护鸡场坡镇镇警务室和场管办要负责做好受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正常社会秩序。

  (八)技术保障要建立镇供水安全应急专业队,为应急处置提供决策咨询和服务,根据应处置工作需要,调集有关专家和技术队伍,支持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同时要加强对供水工程管理人员的技术和应急处置培训,并加强对分散供水户的技术指导和宣传。

  七、后期处置

  (一)调查与评估供水安全应急终止后一周内,供水单位和村民委员会供水安全应急机构应向镇供水安全领导小组提交书面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事故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经验教训等。镇应急领导机构要对事故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提出改进建议,进一步做好应急工作。

  (二)恢复重建恢复重建工作由镇党委、政府负责。需要省、市、县政府援助的,由镇政府提出请求,逐级上报,按有关规定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卫生部门要继续加强对水质的监测,指导水质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后,才能恢复供水。

  (三)奖励与责任追究对参加供水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处置工作中有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八、附则

  (一)预案的管理和更新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订、修改和完善或应急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二)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饮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11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防止和减少农村饮水安全事件的发生,建立紧急情况下快速、有效地抢险和应急处理机制,切实提高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因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保证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编制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横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乡行政区域内农村饮用水安全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事件包括:

  1.发生特大旱情,导致饮用水源取水量严重不足。

  2.饮用水源保护区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致使水质不达标。

  3.洪灾、火灾导致农村饮水安全水源工程、净化构筑物、机电设备或输配水管网破坏。

  4.爆破、采矿等生产活动或地质变迁等导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破坏。

  5.因人为破坏引发供水安全突发事件。

  6.其他原因导致饮水困难的。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原则

  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建立健全预防预警机制;加强培训、演练,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鼓励群众报告突发性饮水安全事件及其隐患,及时处置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原则

  在乡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分级建立饮水安全应急指挥机构,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确定不同等级的安全事件及其对策,建立相应应急责任机制。

  3.统筹安排,分工协作原则

  以乡人民政府为主体,整合资源,统筹安排各部门应急工作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和分工合作,处理好日常业务和应急工作的关系。

  4.快速反应,有效控制原则

  突发事件发生以后,各级应急指挥机构根据应急要求快速做出反应,组织会商,启动相应级别应急预案,有效控制事态蔓延。在饮水安全事故处理和控制中,以保证农村人民群众的生活用水为重点,采取强有力措施和一切必要手段,把事故范围降到最低程度。

  二、等级划分

  按照事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制和影响范围等因素,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分为四级:Ⅰ级(特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

  (一)Ⅰ级饮水安全事件

  Ⅰ级饮水安全事件包括:

  1.因饮水水质不达标或人为破坏等原因致使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因水质污染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

  2.因饮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连续停水48小时以上,致使4个以上村级水源地取水中断。

  3.因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造成4个以上村级水源地取水中断。

  (二)Ⅱ级饮水安全事件

  Ⅱ级饮水安全事件包括:

  1.因饮水水质不达标或人为破坏等原因致使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因水质污染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

  2.因饮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连续停水48小时以上,造成2个以上4个以下村级水源地取水中断。

  3.因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造成2个以上4个以下村级水源地取水中断。

  (三)Ⅲ级饮水安全事件

  Ⅲ级饮水安全事件包括:

  1.因饮水水质不达标或人为破坏等原因致使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25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因水质污染疏散转移群众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

  2.因饮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连续停水24小时以上,造成1个村级水源地取水中断。

  3.因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造成1个村级水源地取水中断。

  (四)Ⅳ级饮水安全事件

  Ⅳ级饮水安全事件包括:

  1.因饮水水质不达标或人为破坏等原因致使3人以下死亡或25人以下中毒,或因水质污染疏散转移群众5000人以下。

  2.因饮水工程水源不足,造成一个或多个自然村水源地取水中断。

  3.因自然灾害或水源地水质污染造成农村一个或多个自然村水源地取水中断。

  三、应急机构及其职责

  (一)指挥体系

  成立乡农村饮水安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李爱俭乡党委副书记、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组长:

  成员:

  负责组织领导全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党政办,主任由蒙思贤同志兼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各村(社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应急机构,具体负责本辖区的饮水安全应急工作。

  (二)饮水安全组织机构的职责

  1.乡农村饮水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规定;

  (2)及时了解掌握全乡农村饮水重大安全事故情况,指挥、协调和组织重大安全饮水事故的应急工作,根据需要向上级政府和水利、应急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和应急措施;

  (3)审定全乡农村饮水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

  (4)在应急响应时,负责协调派出所、水利、财政、民政、卫生、乡村建设服务中心、供电等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实施全乡范围内事故应急、抢险排险、抢修、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

  (5)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起草全乡农村饮水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负责农村饮水突发性事故信息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组织指导勘察、设计、施工力量开展抢险排险、应急加固、恢复重建工作;负责协调公安、水利、卫生等部门组织救援工作;协助专家组的有关工作;负责对存在隐患的工程进行不定期检查;负责传达和执行自治区、市、县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

  2.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乡政府:负责组织响应全乡因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救援工作,协助其他领域事故(事件)引发的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救援工作。拟定本乡农村饮水安全事件应急工作制度,建立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制定本乡应急预案;掌握本乡农村饮水安全信息,及时向市人民政府和上级应急领导机构报告事件情况;指挥协调本乡农村饮水安全事件应急救援工作。

  乡农水站:负责协助全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管理,负责协助提供农村饮水重大安全事故信息、预案以及工作方案,负责协助恢复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所需经费的申报和计划编制;负责协助做好区域内水源地保护工作,负责协助制止向河流、水库等水域排放污水和固体废弃物的行为,应急处理水污染事件;负责协助饮用水源水质监测。

  乡财政所:保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应急经费及时安排下拨;负责经费使用的监督和管理。

  乡民政办:负责对受灾群众,经灾害应急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后,基本生活仍有困难且符合低保条件的受灾家庭的生活保障工作。

  乡卫生院、乡卫计所:负责遭受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故的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及饮用水源的卫生保障。

  派出所:负责维持水事秩序,严厉打击破坏水源工程、污染水源等违法犯罪活动。

  乡文广站:负责农村饮水安全法规、政策的宣传。

  镇龙供电所:负责突发性事件的'临时和永久性供电,确保供电畅通。

  3.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单位应急机构及职责

  根据应急领导小组的预案,农村饮水工程管理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应急机构,制定科学合理的抢险应急工作方案,配备必要的抢修设备及应急队伍,并组织相关演练。

  四.应急保障

  (一)组织保障

  乡政府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单位要成立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明确人员及职责,根据农村饮水安全事件等级,迅速做出反应,组织会商,保障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二)通信与信息保障

  各级饮水安全应急指挥机构要设立专门的报警电话,安排人员轮班值守,保证信息及时、准确、快速传递。电信部门要保障通讯线路的畅通。

  (三)资金保障

  由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乡政府审批,申请调用农村饮水安全应急专项资金。

  (四)物资保障

  发生应急事件时,各级应急领导机构制定抢险、救援物资调配方案。由乡政府统一对物资进行调配,确保物资及时供应。

  供水规模在1万人以上的村镇集中供水工程,应当建设适度规模的应急备用水源。

  (五)医疗卫生保障

  当发生人员伤亡或饮水中毒事件后,乡应急领导小组协调有关单位立即组织医疗卫生技术队伍,调配医疗卫生专家,根据需要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调集必需的药物、医疗器械等物资,支援现场救治和防疫工作。

  (六)交通运输保障

  紧急情况下由乡应急领导小组协调消防、水利、交通等部门,承担应急期间为农村居民解决临时性吃水困难、送水及供水设备维修等任务。

  (七)治安维护

  镇龙派出所要负责做好受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正常社会秩序。

  五、后期处置

  (一)调查与评估

  农村饮水安全应急事件终止后1周内,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单位和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机构应分别向市应急领导小组提交书面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事故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分析、评价、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经验教训等。

  (二)恢复重建

  恢复重建工作由乡政府负责协调市水利局、市政府提出请求,逐级上报,待上级部门审批后组织实施。要继续协助水利部门对水质的监测,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要求,才能恢复供水。

  (三)奖励与责任追究

  乡政府要对为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处置工作中有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六、附则

  (一)预案的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管理,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订、修改和完善或应急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通过评审论证,适时提出修订和更新意见,报乡政府审定后及时组织修订完善本预案。

  (二)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由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饮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12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指导杨湾镇农村饮水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机制,正确应对和高效处置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性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安徽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安徽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安徽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望江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并结合望江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杨湾镇范围内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事件包括∶

  (1)发生特大旱情,导致饮用水源取水量严重不足;

  (2)饮用水源保护区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致使水质不达标;

  (3)地震、洪灾、泥石流、火灾等自然灾害导致供水水源枢纽工程、净化构筑物、供水工程构筑物、机电设备或输配水管网遭到破坏;

  (4)爆破、采矿等生产活动或地质变迁等导致供水工程水源枯竭;

  (5)其它原因,导致饮水困难的;

  (6)因人为破坏导致供水安全突发事件。

  2.水厂供水故障应急预案

  根据停水时间长短,将水厂供水故障分为三级,其中一级的级别为最高。

  2.1三级∶短时故障停水,时间在二小时以内。

  1.故障种类

  1.1专用供电线路故障;引起突发短时停水,能在二小时内恢复供电的。

  1.2电气控制或机泵设备故障∶引起突发短时停水,能在二小时内修复的。

  1.3加氯加药系统故障∶可能导致出厂水水质超过3NTU,能在二小时内修复的。

  1.4液氯泄漏事故∶紫铜管泄漏,紫铜管与钢瓶连接处泄漏。

  2.信息通知

  运行人员发现故障后,根据操作规程采取措施,防止故障扩大,并立即报告运行班长。运行班长及时判断故障种类,迅速报告公司负责人。

  3.抢修措施

  机电维修班长到达现场后,查明故障原因,及时组织人员维修。抢修工作完成,撤离安全防护措施,恢复供水。恢复正常供水后,运行班长将正常供水信息通知厂长和供水热线。

  抢修责任人∶运行班长和机电维修班长

  2.2二级∶突发故障停水,时间在四小时以内。

  1.故障种类

  1.1专用供电线路或公共供电设施故障∶引起突发停水,能在四小时内恢复供电的。

  1.2电气控制或机泵设备故障∶引起突发停水,能在四小时内修复的。

  1.3加氯加药系统故障∶可能导致出厂水浊度超过5NTU或出厂水无余氯,能在四小时内修复的。

  1.4液氯泄漏事故∶加氯管线泄漏,加氯设备泄漏。

  2.信息通知∶

  运行人员发现故障后,根据操作规程采取措施,防止故障扩大,并立即报告运行班长。运行班长及时判断故障种类,迅速报告机电维修班长和厂长。厂长到达现场后,判断事故等级,将发生故障情况报告公司负责太和供水热线。

  3.抢修措施

  水厂厂长负责组织技术人员分析故障原因,制定抢修方案,组织人员抢修。分管经理到达现场,协调公司有关部门参与抢修,发布停水信息,与新闻媒体沟通联络,做出事故是否升级的判断。抢修工作完成,撤消安全防护措施,恢复供水。恢复正常供水后,分管经理将正常供水信息通知公司负责人和供水热线。

  抢修责任人∶水厂厂长

  2.3一级∶突发故障停水,时间在十二小时以内。

  1.故障种类

  1.1专用供电线路或公共供电设施故障∶引起突发停水,能在十二小时内修复的。

  1.2电气控制或机泵设备故障∶引起突发停水,能在十二小时内修复的。

  1.3加氯加药系统故障;可能导致出厂水浊度超过10NTU或出厂水无余氯,能在十二小时内修复的。

  1.4液氯泄漏事故∶液氯钢瓶阀门和丝堵的密封面失效泄漏,液氯钢瓶易溶塞泄漏,液氯钢瓶瓶身轻微泄漏。

  2.信息通知

  运行人员发现故障后,根据操作规程采取措施,防止故障扩大,并立即报告运行班长。运行班长及时判断故障种类,迅速报告机电维修班长和厂长。厂长到达现场,判断事故等级,并将发生故障情况及时报告公司总经理、分管经理和供水热线。公司总经理接报告后,立即到达现场,及时向镇政府领导和县住建局、县水利局报告,向用户发布停水信息。

  3.抢修措施

  厂长及生产技术人员分析故障原因,制定抢修方案,组织抢修;与上级领导和新闻媒体沟通联络;做出事故是否升级的判断。抢修工作完成后,撤消安全防护措施,恢复供水。恢复正常供水后,通知供水热线,向上级领导报告。

  抢修责任人∶水厂厂长

  3.供水管网抢修应急预案

  3.1.供水管网突发事故分级及应急处理措施

  根据我镇各水厂实际情况,将供水管网突发事故分为三级,其中-级的级别最高。

  1.三级∶指管道口径在DN50以下的爆管,关阀后影响100户以内正常供水的。

  1.1信息通知∶接到报漏,管线分公司抢修队应立即到达现场,确定影响供水范围,报水厂厂长和杨湾镇政府办公室。

  1.2抢修负责人∶水厂抢修队队长。

  1.3抢修措施∶抢修人员应根据现场情况,确定要关闭的阀门,迅速止水,组织抢修。对抢修现场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用警示带圈出抢修区域。

  1.4抢修机械、设备∶抢修车1辆、发电机1台、φ50水泵1合。

  1.5开阀送水∶抢修完成后,应立即开阀送水,报公司经理和供水热线。

  2.二级∶指管道口径在DN50~110之间的爆管,关阀后影响整个自然村或影响1000户以内正常供水,且漏水点在重点地区、重要道路的。

  2.1信息通知;接到报漏,水厂厂长应迅速到达现场,确定事故等级,报镇供水分管负责人和镇政府办公室。由镇政府责令所在村向影响区域用户发布停水信息。

  2.2抢修负责人∶水厂厂长。

  2.3抢修措施;由抢修负责人现场指挥,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抢修。水厂厂长到达现场,协调水厂有关人员参与抢修,协调交警部门疏导交通,抢修人员应根据现场情况,确定要关闭的阀门,迅速止水,组织抢修。对抢修现场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用警示带圈出抢修区域,按要求摆放供水抢修指示牌等安全警示标志,夜间照明、反光标志要准备齐全,对在4小时内不能完成的抢修,必须进行围挡。

  2.4抢修机械、设备∶抢修车2辆、挖掘机1辆、发电机2台、φ50、φ100水泵各1台。

  2.5开阀送水∶抢修完成后,应及时开阀送水,并报水厂负责人和当地政府。

  3.一级∶指管道口径在DN110~200之间的爆管,停水影响10000户以内正常供水,且漏点在重点地区、重点道路的。

  3.1信息通知;接到报漏,水厂厂长应迅速到达现场,确定事故等级,报供水热线。由供水热线发布停水信息。由水厂负责人向当地政府领导报告事故情况。必要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3.2抢修负责人∶水厂负责人。

  3.3抢修措施∶由抢修责任人现场指挥,组织公司相关人员参与抢修,与交警部门联系疏导交通。公司负责人到达现场,协助抢修,与新闻媒体和用户沟通联络。抢修人员应根据现场情况,确定要关闭的阀门,迅速关阀止水,组织抢修。对抢修现场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用警示带圈出抢修区域,按要求摆放供水抢修指示牌等安全警示标志,夜间照明、反光标志要准备齐全,对在8小时内不能完成的抢修,必须进行围挡。

  3.4抢修机械、设备∶抢修车2辆、挖掘机1辆、8吨吊车1辆、大货车1辆、发电机1台、φ50水泵2台、φ100水泵2台。

  3.5开阀送水∶抢修完成后,应及时开阀送水,并报水厂厂长、政府分管领导、上级主管部门等。

  3.1应急响应

  1.确定事故等级、启动应急预案

  由水厂厂长确定事故等级,启动应急预案。水厂厂长组织管道抢修,并负责对水厂内部各级人员发布信息。

  对外部信息发布由水厂办公室主任负责,包括向用户、上级领导、媒体、交警队等。

  2.抢修指挥部的设定抢修指挥部设在水厂本部。

  3.事故升级在抢修工作中,抢修负责人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认定事故等级,需要三级升二级、或二级升一级时,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同意升级后,及时通知供水热线,并根据相应的级别,增加抢修人力、物力。

  4.要做到"三要三随"

  4.1要备足备品备件,做到随用随取;

  4.2要保障抢修设备正常完好,做到随到随用;4.3、要抢维修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做到随喊随到。5、备品备件及责任人

  5.1钢管∶DN200、DN160、DN110、DN90钢管或铸管各储存不少于100米。

  5.2管箍∶DN200、DN160、DN110、DN90大小头各10个,DN200、DN160、DN110、DN90管箍各10个。

  5.3快速水泥∶快速水泥不少于300公斤。

  5.4油麻∶油麻不少于200公斤。

  4.水源水质事件应急预案

  4.1水源水质事故的分级和应急处理措施

  1.三级∶一般水质事件

  由于大量降雨,原水含有大量泥沙和悬浮物质,造成原水浊度增高时。可通过合理调整净水剂投加量的方法来达到满意的净水效果。

  高藻期原水澡类含量高,处理难度大,沉淀后水和出厂水难以达标时,水厂应立即在原水中投加液氯,并适当提高加氯量,提高预氯化效果。

  原水水质出现异常,污染物质超过有关标准,但经过水厂正常处理,出厂水水质可以达标时。水厂化验室要实行24小时值班,加强水质检测的频率。

  2.二级∶较大水质事件

  当发生不明原因的.水质恶化、污染物严重超标及水源性疾病爆发时,接到报告或发现原水水质问题的第一负责人,应立即向公司总经理报告,同时向县卫生监督部门和县环保局报告,中心化验室要加强对水源水水质的监测,增加检测频率和检测项目,并协同县卫生监督部门、县环保局尽快查明原因。同时水厂要提高液氯投加量,增加杀毒效果,采取必要的特殊处理措施,确保出厂水水质达标,如果水质不达标,确需停止供水的,应当报经城市供水主管部门批准,并通知用水单位和个人,直到水质达标后恢复供水。

  3.一级∶重大水质事件

  源水水体发生突发性化学污染事故时,如投毒、运输车辆侧翻、化工厂泄漏等。接到报告的第一负责人,应立即向水厂厂长、杨湾镇分管领导报告,同时向县卫生监督部门和县环保局报告。中心化验室要协同县卫生监督部门、县环保局迅速了解清楚污染物的种类、包装、数量及出事地点等有关情况,加强对出厂水水质的检测,对水源水质的监测应沿着源水上游在接近被污染的断面采集水样检测或在取水口上游2公里处的断面采水检测,同时可采取生物监测措施,若生物监测出现异常情况或化学检测超出允许浓度时,应立即停止供水,并通过新闻媒体告之用户停止用水,直至水质达标后恢复供水。

  4.2应急响应

  进入应急状态时,各部门要立即到位,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发生一般水质事件,水厂化验室要向水厂厂长报告,由水厂厂长现场指挥,保证正常供水。发生较大水质事件,立即报告镇分管领导,由镇分管领导现场指挥,水厂厂长和化验室全力以赴,并会同县环保局和县卫生监督部门尽快查明原因,研究对策,采取措施,并将事故的发生和处置情况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发生重大水质事件,镇分管领导接到报告后立即到达现现场,了解情况,迅速向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办公室报告,请求启动更高级别的应急预案,在上级领导的指挥下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应将水体受污染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通报。

  5.附则

  5.1预案的管理和更新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订、修改和完善或应急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5.2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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