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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县内各用工单位:
为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根据关于转发人社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安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全国总工会的通知文件精神(陕人社发2012100号),结合我县实际,通过县政府专题会议,决定从2012年11月26日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相关事宜如下:
一、成立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协调小组
根据政府安排部署,以科学发展观内涵为出发点,结合“和-谐府谷”创建活动,通过部门联动协作精心组织开展此次专 1
项检查活动,进一步促进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我县有关部门成立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协调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刘彦卿 人社局局长
副组长:杨 林 人社局副局长、劳动监察局局长
马治伟 住建局副局长
赵剑生 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韩党厚 能源局工会主席
陈永林 工业经济局副局长
张 勇 工商局市场股股长
杨云峰 总工会副主席
成 员:田瑞 张彦 王永红 刘广 樊顺冉 刘伟 康植 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府谷县劳动监察局,杨林同志为办公室主任。
联系电话:8034199 8738355
二、专项检查重点和目标
专项检查重点是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矿产开采、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主要检查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情况;企业经营者拖欠农民工工资逃匿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等。对检 2
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查处,保证春节前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基本结案、群体性事件基本得到控制,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权益。
三、活动具体安排
此次专项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是宣传阶段和自查阶段(2012年11月26日至12月1日)。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意义,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知识,通过送法律知识上门、设立农民工维权告示牌、张贴相关宣传品等形式,提高广大农民工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营造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法制环境。同时,要求全县检查范围内的用人单位对其2012年以来工资支付情况认真展开自查自纠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要提出明确具体的整改方案,并将自查情况及整改方案材料报送我县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存在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要在整改方案中详细说明拖欠、克扣工资的数额、涉及人员的数量及人员招用来源、拖欠时间长短、产生拖欠的原因等,并制定具体可行的偿还计划。
二是执法检查阶段(2012年12月2日至2017年1月25日)。县人社局、住建局、公安局、能源局、工业经济局、工商局和总
工会共同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集中力量对用人单位进行检查,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及自查阶段中存在问题的用人单位要逐户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是分析总结阶段(2017年1月26日至31日)。县人社局、住建局、公安局、能源局、工业经济局、工商局和总工会要对此次专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梳理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及政策建议,并及时将专项检查书面总结报榆林市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府谷县劳动监察局
2012年11月28
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通知2017-03-14 22:01 | #2楼
公司所属各单位:
为认真落实股份公司《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委的紧急通知》(股份传(2012-215)号)的文件要求,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确保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巩固和完善农民工工资管理的长效机制,现就此次专项检查,要求各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机关各部门、项目部要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充分认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尽快安排部署,全面掌握项目部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立即采取得力措施解决存在的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确保在专项检查前农民工工资发放到位。
二、按照通知要求,为明确责任分工,我公司成立专项检查组,由工会、财务部、经济管理部、工程部、人力资源部等部门组成。名单如下:
组长:
成员:
三、加强监督,完善机制。认真贯彻专项检查通知是当前的首要政治任务。按照通知要求,机关各部门要围绕农民工工资拖欠的问题,精心安排、密切配合,切实组织好专项检查工作。全面履行纪检监察职能,加强监督检查力度,依法规范农民工劳动管理,严格执行劳动合同制度,严格规范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加强对用人单位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指导和监督,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工资保证金制度。准确掌握第一手数据,对于自查发现的拖欠问题,要迅速采取措施,尽快加以解决;对资金存在困难的单位,要加强与建设方(业主)协商沟通,争取资金支持,切实做到不发生一起拖欠工资。在今后工作中,各单位要更加自觉地坚持农民工工资管理机制,把拖欠工资问题融入到平时监控中,努力从源头上防止拖欠问题的产生。
四、开展自查,立即整改,制定检查方案。各单位要深刻领会相关文件精神,对重点单位、重点项目立即开展监督检查。项目部要想方设法筹措资金,实现专款专用,对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将工资足额直接发放到农民工手中,
并由项目领导和财务部全程跟踪、监督发放情况。工资发放通过采取现场发放和办工资卡并与银行签订《代发工资协议》等形式,对于恶意拖欠或克扣农民工资劳务分包企业,要及时纳入集团公司不合格劳务企业名册;要对农民工工作信息进行统计,重点核查农民工用工人数、拖欠工资人数、拖欠总额、补发工资人数及补发数额、签订劳动合同人数等,及时上报《农民工工作信息月报表》,搞好农民工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培训;切实做好劳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力求使矛盾纠纷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劳资矛盾不上交,信访不上行。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迎检准备工作,并将本次专项检查工作进行总结。针对本次自查情况提出整改报告,并将自查情况及整改报告于2012年11月30日前上报公司。通过以上多种措施,及时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
五、落实责任,严肃纪律。项目经理是第一责任人,对于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项目部,公司将责令其整改,对拒不改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较大、时间较长的项目部,公司将对其进行通报批评,必要时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扣发奖金,向公司领导建议取消责任人当年各项评先、评优等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严重后果。
2012年11月21日
主题词:项目 专项检查 农民工工资 拖欠 抄 送:公司领导、机关各部室
**公司办公室 **年**月**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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