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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维修项目管理的通知
矿属各单位:
为切实推动矿井科技工作,促进科技项目的有效实施,促使项目早出成果,更好地服务于矿井健康、快速发展,经研究,制订规范科技项目管理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规范科技项目管理领导组。
组 长: 洪木银 赵复申
副组长:杨晓东 刘新亮 常红运 赵国印 谢文强
成 员:生产科、企管科、安检科、地测科、调度室、机电科、通防科、劳资科、政工部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杨晓东任办公室主任。生产科、机电科等科室相关工程技术人员为办公室成员。
二、项目分类
(一)科技攻关项目:以解决矿生产经营中的重大难题为目的,有较大范围的推广应用价值,在本行业尚未有成功经验可供借鉴的研究项目。
(二)技术推广项目:引进科研单位或本行业其他单位已经研究成熟的技术成果以解决生产经营中的重大难题为目的的研究项目。
(三)管理创新项目:以解决经营管理中迫切需要改进管理的问题为目的的创新项目。
(四)技术革新项目:以解决生产中某个影响较大的局部问题为目的,能显著提高劳动效率或降低消耗的项目。
(五)合理化建议。
(六)优秀设计。 (七)优秀论文。
(八)五小成果(小发明、小革新、小设计、小创造、小建议)。
三、立项
(一)立项申请
矿管科技项目的立项申请一般限于上述前(一)(二)(三)三种情况,其他情况不需要立项申请。
项目立项申请要求填写立项申请书。立项申请书的内容如下:
1. 项目名称
2.项目目的
3.项目预期效果
4.所需设备、材料与费用
5.项目主要参加人员
6.项目预计完成时间
立项申请交科技管理办公室负责办理立项事宜。具体工作由相应专业的办公室成员办理,办理人员要认真审查项目立项的必要性和迫切性,矿生产、经营、管理中急需解决的重大科技问题要有效立项。
(二)审批
科技管理办公室接到立项申请后,应报请总工程师批准后召集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及其他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评价,然后确定是否立项,报批通过后,登
记立项,并由科技管理办公室通知申报单位填写计划任务书。计划任务书一式三份,申报单位一份;其他留档,组织实施工作。凡是不需要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必申请立项,可直接实施。
(三)经矿正式立项的科技项目,凡由矿属单位或个人负责实施的必须与矿签订技术合同,单位负责的项目必须指定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与矿签订技术合同。
四、项目的日常管理
(一)项目组织实施后,每季度向科技管理部门以书面形式汇报项目进展情况,包括进度和实施情况。
(二)项目每一个阶段完成后,10天内要及时提交阶段性报告,对项目进行阶段总结。
(三)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及时向科技管理部门汇报存在的问题和需协调解决的难题。
(四)科技管理部门每半年组织专业人员对每个项目进行审查、评价工作,监督项目按计划进行,制定出指导性意见及措施,审查后确定项目是否可以继续进行。
(五)科技管理部门负责不定期到现场检查项目的实施工作,不按计划和措施进行或偏离预期目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造成的后果由实施人员负责,按照责任追究制度原则拿出处理意见,并停止项目的实施。
五、项目研究报告
项目按计划阶段步骤完成后及时编写研究报告,对项目进行全面详细的书面论述总结,文字简练清晰,重点突出,内容详尽。内容包括:1.概况 2.可行性研究3.项目采用的技术原理及技术分析4.项目研究的主要技术内容重点阐述5.实际应用效果6.取得的经济及社会效益7.推广应用的前景和意义。
六、项目鉴定(验收)
(一)项目鉴定申请:科技项目完成,书面材料汇总形成后,项目完成单位要首先填写项目鉴定申请表,会同实验报告一并报到矿科技管理办公室,申请对项目进行鉴定(验收)。矿科技管理办公室收到申请后,按相关程序组织实施。
(二)矿科技管理办公室收到申请后,请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对上报材料审核、把关,合格后,组织有关人员及专家成立项目鉴定小组,按相关程序进行组织项目的鉴定工作,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价,鉴定小组成员形成一致意见,填写到项目鉴定验收证书上。
(三)集团公司以上项目,由集团公司有关部门组织鉴定。
七、科技成果评定办法
为充分发挥全矿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科技工作为我矿生产经营服务,矿定期开展科技成果评定奖励工作。
(一)评审机构:科技成果评定委员会
主 任:洪木银 赵复申
副组任:杨晓东 刘新亮 常红运 赵国印 谢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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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员:洪黎明 宋根祥 刘志国 司贤让 房 伟 赵建领 刘建军
张玉社 吴增建 翟林韶
宋效玺
(二)评定时间:根据矿井实际情况,科技成果评定采取每季度评定一次的办法,评定时间为下一季度第一月份上旬。每季度表彰一次。
(三)科技成果参评申报:科技项目按计划完成并经过鉴定验收后,于每季度末向科技管理办公室进行科技成果申报工作。申报内容如下:
1.科技成果鉴定验收材料
2.科技成果鉴定验收证书
3.科技成果(优秀论文、设计)申报书
4.科技成果应用于生产实践的证明材料
(四)评定等级:各类成果按下列标准设置奖项。
1.科技攻关成果:设置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2.技术推广成果: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3.管理创新成果: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4.优秀设计: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5.技术革新成果: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6.合理化建议成果: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未经采纳不得评奖。
7.优秀论文: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8.五小成果:不分等级,奖励金额见附表。
五、评定等级标准(见附表)及程序:
(一)评定等级标准(见附表)
(二)评审程序:
1.初评:参评项目经科技管理办公室审查合格后,交由专业评审组召开初评会议进行初评,经评审组采用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产生初评结果。专业评审组在推荐书中填写建议奖励等级,说明理由,并由组长签字。
2.终评:初评结果交由评委会召开评审会议。会议以三分之二以上评委到会为有效。会议由专业评审组组长报告该项目评审情况、建议奖励等级及理由,最后由全体到会评委投票确定成果的评审结果,评审结果必须达到到会评委人数三分之二的赞成票方可视为有效。科技攻关项目特等奖还需要经矿技术委员会审定通过方为有效。
科技成果项目由个人完成的,奖金由项目完成人领取;成果项目由二人以上的项目组完成的,由项目负责人负责领取和发放;项目负责人有权按照项目组成员各自的贡献大小合理地分配奖金数额。
附件:1.各类科技创新成果奖励标准
2.科技成果评定等级标准
3.五小成果申报表
二〇〇九年一月十日
关于进一步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2017-03-14 21:14 | #2楼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政府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资金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确保上级检查验收圆满通过,充分发挥项目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的争取、申报工作。主管部门在上报项目时,需提前七日,将申报材料报主管签署意见,同时抄送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根据主管的签署意见,出具呈报文件,分别上报主管厅局和财政厅。上报项目的原则:一是上报项目要符合国家产业扶持政策、资金投向、支持领域。二是上报项目要符合全县产业总体规划和布局。三是要突出重点,在项目申报上要优中选优,要突出申报发展前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高、能富民的项目。四是在项目谋划时就要考虑先整合后打捆使用资金,充分发挥整合效益。五是要体现经济、生态、社会效益协调发展。
二、项目的实施
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确保项目工程量和工程质量,负责出具工程验收报告。在组织项目实施过程中,须严格执行下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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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凡是能够实行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的,均要实行招投标或政府采购,项目主管部门要主动与政府采购办公室商定,对项目建设进行公开招标。对于项目规模小不易实行公开招标的项目,也要实行物资政府统一采购,集中支付。
(二)、实行项目责任人制度。为加强项目管理,明确责任,严肃纪律,项目承建单位、项目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都要明确一名项目责任人,对项目建设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效益情况负责。
(三)、必须严格按照上级批复的实施方案进行项目建设。如项目建设确实存在困难和问题,需项目变更的,必须按规定程序逐级申请项目变更,严禁擅自变更项目建设内容情况的发生。
(四)、实行项目公开、公示制。①项目实施前要公开、公示。项目批复后,由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对项目名称、建设内容、资金规模等情况在媒体上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②项目竣工验收后要公开、公示。项目验收合格后,由各项目主管部门在项目建设区对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工程总量、工程质量、承建人以及资金开支使用情况进行公开、公示,接受项目区群众的监督。
三、项目验收
项目完工后,由项目建设单位提出验收申请,项目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参加的验收小组对工程量、工程质量、资金开支使用情况等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由验收小组或主管部门出具验收报告、验收清单等有关材料。
四、资金的拨付与管理
项目资金拨付的原则:项目资金原则上直接拨付给商品的供应 2
商或项目承建单位(个人),尽量减少中间环节。
(一)、实行财政报账制管理的项目资金(扶贫发展资金和农业综合开发资金)
项目竣工后,由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建设单位提供以下报账手续:验收申请、项目建设单位自验情况表、验收小组出具的验收合格证及验收清单、合法合规的原始票据、项目实施方案、承包工程的合同及协议书、政府采购合同、项目主管部门初审意见、报账提款申请表。
(二)、实行财政审核监管报账制的项目资金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由项目单位提供以下手续:项目实施方案、验收小组出具的验收报告及验收清单、合法合规的原始票据、承包工程的合同协议书及物资采购合同、项目主管单位的初审意见书等,报财政部门审核,经核查符合项目批复要求和实施方案设计,加盖“承德县财政专项资金报账审核专用章”后,由项目主管部门进行账务处理、会计核算。财政部门负责审核把关项目资金支出票据的合规性合法性。主管部门负责项目建设工程量和质量以及工程财务支出的真实性。
五、加强项目档案管理
主管部门要做好项目档案的管理工作,项目设计、责任人的签字材料、验收报告、有关请示批复等要整理归档,妥善保管。项目主管部门要及时反馈工程建设、资金使用、工程效益情况。
六、专项资金的检查工作
每年国家审计署特派办和财政部专员办都要进行专项资金监督
检查。要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积极、周全安排接待。即主管的县级领导和主管部门负责接待上级检查组,主管领导负责落实检查组织提出的整改意见,主管部门负责整改工作的具体承办,主管部门要热情、周到地安排好接待工作。财政部门要主动协调检查组与被检查单位的关系,确保专项资金检查顺利进行。
二○○九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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