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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的通知
各学校、幼儿园: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巩固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建设成果,根据《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泉市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2017〕29号)要求,市教育局、市消防大队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全面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6月16日至6月25日
二、检查对象
全市各学校、幼儿园等教育场所,重点是含住宿的学校、幼儿园等。
三、检查重点
以学生宿舍、实验室、图书馆、食堂、锅炉房、供电设施、燃气设施等人员聚集场所和火灾危险性大的部位为重点,突出检查单位是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制度,是否组织全员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专兼职消防员、保安是否履行 岗位职责,是否掌握消防工作要求和应急处置程序。单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是否定期维修保养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并保持完好有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 领导,全面自查。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 领导,迅速开展自查活动,并于6月19日前将消防安全自查整改承诺书(附件1)和夏季消防安全检查登记表(附件
2)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教育局安全科。
(二)联合检查,督促整改。各学校、幼儿园要在自查的基础上,迅速整改发现的隐患,全面加强单位消防安全管理。6月18日至6月25日,市教育局、市消防大队将组成联合检查组,赴各学校、幼儿园进行实地检查督导。
(三)建立机制,标本兼治。各学校、幼儿园要以此次夏季消防安全检查为契机,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相关责任人的职责分工,全面改善学校消防安全环境,夯实校园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全面促进平安校园建设。
通知开展夏季高温消防安全、机械设备、用电安全检查的通知2017.6.252017-03-14 21:13 | #2楼
各分公司、各基地、各项目部:
目前已经进入夏季高温天气,近期车辆设备起火事件时有发生。为了防患未然,确保夏季高温作业施工安全。公司要求各分公司、各基地、项目部、机具站、振康停车公司对自身管辖范围内所有消防设施、机械设备、工程车辆,用电设备、线路等进行一次全面安全自查,对相关管理操作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并留好记录照片。
各分公司、各基地、各项目临设必须配备符合规定要求的灭火器,且数量足够。确保用电线路安全,无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无私拉电线。
切实加强车辆设备安全管理,驾驶人员、操作工在进行作业前对机械设备、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工作结束后再次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防止自燃等安全事故,发现隐患及时维修保养,确保高温天气行车安全。
上述通知要求自查整改情况,请各分公司、各项目部于7月3日前报公司安全科。
安全科组织进行重点区域和重大项目进行全覆盖检查,对基地项目进行抽查。
公司安全科
2017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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