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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本学期期中整风等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本学期期中考试已结束,按照我校德育工作安排,全校将要开展期中整风的活动,根据校行政会议决定,本次期中整风活动是前期行为规范教育的继续和深化,各班级必须高度重视,决不允许走过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期中整风工作
(一)目的:通过期中整风,继续了解现阶段本班学生在思想、学习、技能、生活及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顿,惩前后,治病救人,纠正歪风,弘扬正气,激励全班同学积极投入到创建文明班级中来,为同学创造一个良好的、和-谐的学习、生活环境,使我校教育教学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方式:批评与自我批评相结合
三、时间:11月17日至11月24日,为了兼顾其他工作,期中整风时间统一安排: 中专:11月17日(周日)、11月18日(星期一)、11月22日(周五)三天的晚自习;
初中:由初中部自行安排时间;
高中:11月17日(周日)第三节晚自习、11月18日至24日晚自习前20分钟由班干部组织学生自主学习相关材料。
四、内容:本次整风活动的整治内容是:
1、各班认真组织学习《江西抚州创新学校班主任考核办法》、《江西抚州创新学校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2、认真组织学习早晚自习诵读《弟-子规》活动,把学习《弟-子规》的经典内涵作为强化德育工作的重要工具;
3、各班选择一首歌做为班歌,每天中午上课前5-10分钟唱歌;
4、开好“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主题班会,全班同学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吸取教训、总结经验;
5、全校班级文明生活风貌大检查,主要整治内容为学生精神面貌、教室寝室环境卫生;
五、要求:期中整风时间安排比较集中,希望各班必须认真对练,抓好落实,不得走过堂,学校行政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
六、步骤
11月18日至11月24日
第一项是班主任对照此次整风重点,就半个学期以来本班学生各个方面的表现发表看法,并组织学生认真学习《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江西抚州创新学校班主任考核办法》、《江西抚州创新学校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等,各班还可以根据本班实际情况选学其他内容。
第二项是让学生就半个学期以来自己在学习、思想道德行为等各方面的表现写好小结。同时要求学生积极反映本班内部存在的一些实际问题,尤其是学生在校外上网,玩游戏、不请假外出、抽烟、谈恋爱或做了损人不利已、损害学校名誉的事,必须主动给予揭发。通过检举揭发及班主任的平常了解,在此次整风中要对平常学习不努力又经常严重违反纪律的学生上报学工处给予处分。
11月22日中专部晚自习,高中部主题班会时间,初中部自行安排时间
1、召开好主题班会,由班主任选定几个好的典型和差的典型发言,对学习不努力又经常违反纪律的学生认真谈危害、找差距,进行自我批评。对一贯遵纪守法、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勤奋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让他们介绍学习及做人的成功经验,以达到同龄人教育同龄人,促使后进生尽快转化的目的,最后班主任要作好期中整风总结。加强班干队伍的建设,健全班级管理制度。
2、班主任工作会议
①、目的:通过本次班主任会议,全面了解现阶段学生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以便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
②、班主任之间交流班级管理,品学兼优学生的培养以及后进生转化等方面的工作经验,以便取长补短,互相促进,并逐步形成具有本校特色的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体系。
3、会议时间:2011年11月24日(周日)18:50
4、会议地点:校二楼会议室
5、会议内容:高中部推荐1名班主任、中专部推荐2名班主任作好代表发言,介绍班级管理,尖子学生的培养,学生思想转化等方面的工作经验。
七、班主任上交材料
1、各班学生期中整风小结(11月24日会议结束后交学工处)。
2、班主任工作经验总结,也可以是品学兼优学生的培养或后进生转化经验总结(11月24日会议结束后交学工处)。
3、安全教育卡(11月24日会议结束后交学工处)。
4、班主任打电话同家长联系记录(11月月底前上学工处检查)。
学 工 处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三日
开展本学期期中整风等工作的通知2017-03-14 18:04 | #2楼
各教学单位:
按照教学计划的安排,2017-2017-2学期部分课程将在期中结束,现将期中结束课程考核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课程与考核时间
本学期第9周以前(含第9周)结束的课程为本次的集中考核课程,其中提前结束的公共选修课和只有一个课堂的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采取随堂考核的方式,其余课程采取统一考试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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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研究,本次期中结束课程考核时间为第10周周末,即5月8日和5月9日,每天的考试场次为8:00-10:00、10:30-12:30、2:00-4:00和4:30-6:30。
第10周(含第10周)以后结束的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程的考核时间为第18周-第19周。
二、考核工作安排
本次课程考核工作由教务部和各学院共同组织。其中教务部负责各门考核课程的统筹安排,统一考试课程的考试安排将于第8周(4月23日)前通过教务在线发布相关考试安排信息。各学院负责做好课程考核的试卷命题、制卷以及安排考务人员等相关组织工作,确保本次考核顺利进行。
三、命题与制卷
采取笔试考核的,应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要求做好命题与审核工作,命题与审核要求与期末考核要求相同,审核后的试卷应当于考试前两周(第8周4月23日前)交制卷中心印制,不得延误。
学校鼓励各位教师进行课程考核方式的改革,拟采取其他考核方式的课程,任课教师应制定详细的考核方案,经教研室、系、院审核同意后,应于第6周(4月9日)前报教务部备案,并提前通知学生。院系审核的内容为考核方式是否可行、科学和客观公正、考核档案是否便于保存等。
四、监考与巡视
所有老师均有参加监考的义务。各学院应选派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有监考经验的教职工,尤其是学生管理工作人员参加监考,禁止研究生和家属或其他人员参加监考。各学院监考人员的安排情况应当在第9周(4月30日)前落实,并报教务部考试管理中心。
各学院应对监考教师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指导,要求每位监考教师必须熟悉和掌握《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监考规则》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考试违纪舞弊处理办法》(2017年12月修订)的有关规定。监考时要求配戴校园卡。
各学院应当成立考试巡视小组,负责对本学院考试课程的考场巡视,检查监考人员的履职情况及学生考风考纪情况。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成立学校考试巡视组,负责对本次考试考场的全面监督、指导和管理。同时,教务部也将组织有关人员加强考场巡视。
五、几项具体工作要求
1、参加本次课程考核的学生请提前通过综合教务管理系统查询自己的考试安排信息。
2、各学院应加强对学生考风考纪的宣传与教育,要求每个学生必须熟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考场规则》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考试违纪舞弊处理办法》(2017年12月修订)。学生必须凭身份证或学生证和一卡-通到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严禁无证参考和串场考试;严禁学生携带手机和其它通讯工具参加考试等违纪舞弊行为。
3、因故不能参加考试学生,应按规定于考试前一周(第9周)办理缓考手续。本次课程缓考与期末考试课程的缓考一并安排,在下一学期开学后进行。
4、任课教师必须在课程结束前,随堂向学生公布平时成绩的评定结果和考试资格审查结果,并将取消考核资格的学生名单交教师所在学院,由教学秘书汇总后于第10周报教务部考试管理中心。学生对平时成绩和考试资格有异议的,应在考试前给予明确的处理意见,考试结束后不再受理。
5、考试结束后,各学院应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组织试卷评阅工作。所有课程的成绩要求在该门课程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录入成绩管理系统。教务部将适时对成绩录入情况进行通报。
6、做好考试相关文件的存档工作。本次考试的相关档案材料与期末考试档案材料一并于下学期初送教务部考试管理中心存档;各学院应存档的材料请自行做好存档工作。
特此通知
教务部
2017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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