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关于规范办学行为的通知
各中小学校:
根据教育局期末工作部署,为了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特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执行。
一、严禁补课。一是严禁组织集体补课,二是严禁公办教师组织学生补课。
二、认真执行“八个严禁”。各校要严格执行教育局提出的规范办学行为“八个严禁”:严禁随意增减课程课时;严禁双休日、节假日补课;严禁随意延长学生在校时间;严禁随意招收择校生;严禁擅自推销教辅资料;严禁乱办班、乱收费;严禁教师有偿补课、有偿家教;严禁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三、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各校要立即对办学行为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召开教职工专题会议,明确责任和要求,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坚决杜绝学校暑假上课和教师乱补课、乱办班、乱收费、乱推销教辅资料现象的发生。
四、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中心校将对学校乱补课、乱办班和教师乱补课、乱办班、乱收费等进行明察和暗访,对于乱补课、乱办班、乱收费的一经发现将进行严肃处理,上报教育局,并追究学校负责人的有关责任。
小甸中心学校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本通知已于2012年6月28日收到。我们将按要求严格执行到位。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本通知书一式二份,学校和中心校各一份存档。
关于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的通知2017-03-14 14:02 | #2楼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现就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加强学校管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进一步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着力制止和纠正社会反映强烈的中小学存在的违背教育方针、违背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使不规范办学行为明显减少,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明显下降,教育科学管理水平明显提高,逐步建立有利于学生全面健康发展,教育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努力办人民满意教育,树立教育的良好形象。
二、工作目标
1、规范教学行为。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作息时间,不占用课余和节假日等时间安排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
2、规范收费行为。严禁学校收取补课费,严禁教师帮助其它部门收取服务性收费。
3、规范教师行为,科学安排作息时间,提高作业质量。严格规范日常考试。严禁教师有偿补课、有偿家教,严禁教师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
4、规范招生行为,认真执行招生政策,严格遵守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
5、严格落实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不利用假期组织学生到校上课或集体补课,不收费上课和有偿补课。
崔坝镇中心学校
2011年4月6日
【规范办学行为的通知】相关文章:
规范办学行为工作方案05-17
中学规范办学行为汇报材料03-20
规范办学行为自查整改报告11-12
规范办学行为自查报告05-06
规范办学行为责任状04-30
规范办学行为目标责任书05-05
规范办学行为自查报告07-10
规范办学行为自查自纠报告01-17
小学规范办学行为自查报告05-03
规范办学行为自查报告范文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