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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加班管理的通知
近期公司各部门对于部门员工的加班管理有点混乱,为保障员工的加班利益和规范公司加班制度,现将公司《考勤制度》中关于加班的规定重申如下:
1、员工加班需由部门填写《加班申请单》,经部门主管或经理审核,由中心副总批准,于加班前的正常工作时段内5小时交人力资源部,加班次日12:00时前填写经部门主管确认的《加班确认单》交人力资源部方可计算加班时间,否则不予计算加班时间。
2、因特殊原因不能提前提交《加班申请单》的,应于次日上午12:00前填写《加班申请单》及《加班确认单》,按正常程序审批后交人力资源部核实,由人力资源部经理签署方可生效,否则不予计算加班时间。
3、加班时数核定以半小时为计算单位,未满半小时不予计算,超过1小时,不到1.5小时以1小时计;超过1.5小时,不到2.0小时以1.5小时计,以此类推。
4、加班时数应据实申请,如虚报加班按《奖惩管理制度》相应规定执行。
5、加班后如需安排调休的,需提前填写《调休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签批后交人力资源部,否则作缺勤处理。
6、调休时间一般安排在周六或周日,如不能安排在周六或周日的,调休申请必须经中心副总审批方可生效。
7、调休至少以4小时(半天)为单位。
请各部门从2011年7月27日起遵守以上加班规定,若有违反将按照公司《考勤管理和奖惩制度》予以处理!
关于加强值班费、加班费管理的通知2017-03-13 15:45 | #2楼
各系部、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学院的值班费及加班费的管理,根据《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及《教职工加班管理暂行规定》,经学院党委会研究,现就加强值班费、加班费管理通知如下:
一、学院及相关处室值班费
学院值班按照确保工作需要、值班总量不增的原则进行安排,包括学院总值班及领导带班、保卫处值班、党政办公室值班、后勤管理处备班。
1、学院总值班及领导带班由学院党政办公室负责安排,白天及夜间各安排1人值班,领导带班1人,值班费为60元。
2、保卫处寒暑假、法定节假日及重要时间节点分两个院(西院1人、院部及东院1人)安排值班,每天按2个班计算,每个班值班费60元。
3、党政办公室寒暑假及相关节假日白天安排行政人员1人、司机1人值班,值班费为60元。
4、后勤管理处寒暑假及双休日、节假日安排备班,西院安排管工和电工各一名、院部及东院安排管工和电工各一名。备班值班费为每天15元。
学院总值班及领导带班由党政办公室负责安排并核算值班费,按月发放,于每月10日前经主要领导签字后报人事处。其
他处室值班由相应处室安排并核算值班费,按半年发放,于每年3月10日和10月10日前,履行审批手续后报人事处。
二、学院各处室加班费
学院各行政处室的加班从严控制,加班费按年实行包干,包干费数额按近三年平均加班量35%计算,加班费标准为每天60元。加班费包干数额最高为10000元(后勤管理处为20000元),最低为400元(两人及以下的处室为400元,两人以上的处室为600元)。各处室加班费包干数额见附表。
各处室年加班费不许超过包干数额。加班费按半年计算发放,于每年3月10日和10月10日前,履行审批手续后报人事处。
三、系部加班值班费
各系部加班值班费实行包干,在系部包干经费中列支。各系学生管理值班按照确保工作需要的原则安排,各系部加班从严控制,按照近三年加班费的35%测算核拨。各系学生管理夜间值班费为30元/晚,白天值班费为60元/天;系部加班费标准为60元/天。
根据系部值班加班工作需要,《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作如下调整:《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第三条中的党团及学生活动费由原规定的:“各系在每年拨付23000元的基础上,按每生每年5元、每名教职工每人每年50元核拨”。修改为“各系在每年拨付30000元的基础上,按每生每年6元、每名教职工每人每年50元核拨”。
《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第三条中的行政办公费由原规定的:“各系部按教职工数×150元+学生数×2元计算核拨”。修改为“各系部按教职工数×165元+学生数×2元计算核拨”。
学院各系部学生管理值班费、加班费的发放,要严格执行学院加班管理规定及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各系学生管理值班费按月发放,于每月10日前履行完签字手续后报人事处;各系部加班费按半年计算发放,于每年3月10日和10月10日前,履行审批手续后报人事处。
财务处
2017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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