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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稽查大队工作总结
20xx年上半年,我药品稽查大队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各科室支持、配合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上级精神,以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和促进医药行业健康发展为目标,开拓创新,努力工作,不断提高行政执法和药品监督管理水平,切实加强监管力度。针对我市药品行业的现状,这半年来,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深入开展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依法取缔无证经营,坚决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大力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引导其合法经营,为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保驾护航,确保人民用药安全有效。现将2017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始终保持打假治劣的高压态势。
扎实开展各项专项整治活动,其中开展了“定制式义齿专项整治”、“中药材、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山银花监督专项整治”、“保健品专项整治”等活动。在“定制式义齿专项整治”过程中,以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诊疗科目中包含“口腔科”的医疗机构为检查范围,重点检查使用单位是否从已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的企业购进定制式义齿产品;采购和使用的定制式义齿产品是否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采购和使用的定制式义齿产品是否有验收记录,是否索要和保存了供货方相关的资质证明文件(生产许可证、注册证等复印件)。辖区内无定制式义齿生产企业,有使用单位21家(其中:口腔诊所17家,医疗机构口腔科4家)。此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80人次,执法车辆10台次,查处案件10家,涉案金额XXXXXX,罚款XXXX,通过此次“定制式义齿专项整治”有效的提高了医疗器械使用人员的法律意识,完善了部分单位索要的供货方相关资质证明文件不齐全等问题。在“中药材、中药饮片专项整治”过程中,一是注重源头监管,强化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管理。特别是对药材、饮片购入渠道及相关资质证明、质量检验报告、质量档案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二是加强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管。查饮片来源,看购进饮片时索证是否齐全,验收工作是否到位,购货单据与实物是否一致,确保饮片经营企业进货渠道的合法性;查饮片质量,看饮片外观是否正常,是否有虫蛀、霉变、受潮、变质等现象,是否掺有伪劣中药饮片,发现可疑,实施监督抽验;查贮藏条件,看是否具有保证饮片质量的温控、防虫、防鼠、防潮设施,是否进行符合饮片要求的日常管理。三是加强中药饮片抽验力度,加强对信誉较差的供应商供应的品种、不合格率较高的品种和重点品种开展监督抽验,为中药饮片质量监管提供技术支撑。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有效开展,我药品稽查大队共检查了12家涉药单位(其中批发企业1家,连锁公司2家,零售药店9家),出动执法车辆10台次,执法人员40人次,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3份。在“山银花专项整治”过程中,我药品稽查大队严格按照**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关于开展山银花监督检查的紧急通知”的有关内容,对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进行全面监督检查,未发现使用硫磺熏蒸的中药材、中药饮片,检查山银花制品生产企业1家,对购进来源、库存数量和销售流向等情况做了详细的检查。在“保健品专项整治”过程中,我们加大宣传普法力度,向社会大众宣传食品药品监督单位的职责,宣传保健品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消费者的判断和维权能力。认真做好监督检查,要求经营企业全部建立索证、索票、台账管理制度。保健品经营企业必须全部办理备案证书。建立诚信档案。对有不良记录的单位加大检查频次,依法加大查处力度。重点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在此次专项整治中,我药品稽查大队共发现过期保健品11瓶,保健品夸大功能主治、宣传治疗功效的7种,立案五起,结案五起,货值0.6万元,罚款1.8万元。
二、拓展思路,深挖严打假劣药械违法犯罪行为。
突出了大要案的查处力度。做好了在手大案要案查处同时,增强了发现案源的敏锐性,做到“办小案、挖大案”的监管策略,在办理大案案过程中突出与政法部门的协调配合。促进政法部门对案件查前、查中、查后的参与度,提高大案要案办理效率。
上半年我队共检查监管单位86家,出动车次203次,出动人员530人次,上半年共立案查处违法案件35起,结案28起,罚没共计71000.00元,所办案件均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为。辖区监管的单位没有发生责任事故及媒体曝光行为。
三、加强了药品抽检工作。
结合今年上半年医药行业的实际情况。在完成各项药品抽样任务量的同时,充分了发挥药品抽验质的效果,提高了药品抽样效能来有效发现查处假劣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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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强了与各级药品稽查部门信息交流。
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对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及保健品、化妆品违法行为新动向、新特点与兄弟单位进行广泛信息交流。借鉴好的工作经验,不断创新稽查执法模式,探索稽查工作新思路,不断提高稽查工作执法水平。
五是强化了稽查人员培训,努力提升稽查办案能力。
通过重点加强保健品、化妆品监管方面法律法规方面监管知识的培训,使稽查执法人员尽快熟悉新业务,履行好保健品化妆品监管职责,打造了一支技术全面素质过硬的稽查队伍。
总结上半年的工作,药品稽查大队的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比如在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及执法领域的拓宽等方面还做的不够好,药品稽查大队将在下半年工作中认真结合各中队的经验并加以改正,力争在明年的工作中有更好的突破,希望领导和同志们给予更多关心、支持。
食品药品稽查科工作总结2017-03-12 20:24 | #2楼
2017年度稽查科工作,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各科室支持、配合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上级精神,以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和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为目标,开拓创新,努力工作,不断提高行政执法和药品监督管理水平,切实加强监管力度。针对我市药品行业的现状和实情,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深入开展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依法取缔无证经营,坚决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大力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引导企业合法经营,为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保驾护航,确保人民用药安全有效。现将2011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 加强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监管
加强对辖区内两家中药饮片生产企业0000000有限公司、00000公司的监管,对存在问题较多的、未严格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进行生产的0000000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成企业进行了全面的整改,由于企业在规定的时限内未完成全面整改,已进行了立案调查;辖区内两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00000医疗企业生产企业已停业,全年对00000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进行了四次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责令整改。
二、加强对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企业、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经营、使用的监管
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0000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0000车次对辖区内药品、医疗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经营、使用药品的情况进行监督检 1
查,共立案查处违法购进药械案00000件,涉案金额:000000元。结案000件,罚没款合计人民币000000元,有力地打击了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净化了药品医疗市场。
二、 做好药品抽检验工作
2011年我局的药品抽验任务0000批次,我局全年实际完成药品抽验0000批次,不合格000批次,不合格率为00000。抽验不合格的00批次药品中,有000批次为中药材、中药饮片,占抽验不合格总数的000000。
2011年我局的监督抽验任务000批次,我局全年实际完成监督抽验药品0000批次,不合格00批次,不合格率为000%。抽验不合格的000批次药品均为中药饮片。基本药物抽验000批次,不合格00批次,不合格率为00000。
我局对抽验不合格的经营单位和使用单位已全部依法进行了查处,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中药材、中药饮片和基本药物的抽验和监督检查,确保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四、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监管
对0000民医院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单位的购进、保管、使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未发现存在违法行为,均从00000医药公司购进,保管都做到了“五专”管理,对管理中存在的不规范的地方进行了指导。
五、对疫苗购进、使用情况的监管
经对0000疾控中心、各乡镇卫生院、村级卫生室及社区医疗服务中心疫苗使用的情况进行检查,未发现有违法购进,使用假劣疫苗 2
的情况。
六、对药品广告的监测工作
上半年对000000广告共监测000小时,对000起违法发放药品小广告行为进行现场警告教育,没收违法小广告000000份。
七、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情况
上半年共收集上报药品不良反应0000例,其中严重不良反应00例,新的不良反应00例,其次均为一般不良反应。
八、积极配合认证注册科搞好GSP跟踪检查工作
出动执法人员00000人次配合认证注册科对药品经营企业进行GSP跟踪检查。
九、做好重大节假日、活动的食品药品保障
春节、国庆等节假及各项重大活动日共出动0000人次,000车次,对辖区内药械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十、存在问题
药械监管、稽查科按照国家、省、市、局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相关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各项项工作,目前各项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药品安全形式有了明显好转,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药品安全意识有了提高,守法经营意识明显增强,工作的总体还是做的很好的。但工作中也存在以下两个难点:
(1)、中药饮片的监管有待加强
主要是对于街天000000药材市材上部份药摊销售中药饮片的行为一直没有进行规范管理,这有种历史的原因,长久以来群众对于中
药饮片和中药材的区别都不是很清楚,本来不应该在中药材市场上销售的中药饮片在中药材市场销售的行为比较常见,由于这些摊点都是临时摊点流动性很大,因此很难对这些在集贸市场上销售中药饮片的摊贩进行行政处罚。
(2)、非药品冒充药品的处罚实际执法中存在困难
按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非药品冒充药品为假药,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对假药、劣药的处罚通知,必须载明药品检验机构的质量检验结果;但是,本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一)、(二)、(五)、
(六)项和第四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处外”。而非药品冒充药品并不在属于不需要检验结果的范围之内,也就是说对于非药品冒充药品,属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处理的这块,必须要有药品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但实际执法中,药品检验机构根本无法对这些冒充药品的非药品进行检验。因此,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无法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这是打击非药品冒充药品行动中存在的最大的困难。
九、下半年工作打算
下年的工作,主要是继续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抓好药品抽样送检工作,按时按量完成好抽验任务。按照上级相关部门的要求做好种专项检查工作,争取圆满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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