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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贷款服务协议
甲方:
乙方:廊坊市嘉恒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以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产权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为抵押物通过乙方提供贷款服务向银行申请的个人房屋消费贷款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 甲方通过乙方提供贷款服务向银行申请个人房屋抵押消费贷款: 期望贷款额:____________________; 期望贷款年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别说明:房产评估价由评估事务所评估决定;贷款额、贷款年限、贷款利率等情况由银行根据借款人资信、房屋状况等情况决定。)
二、 甲方保证其提供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齐全、房屋产权明晰、对房屋享有权利的关系人知悉并同意办理贷款手续,不存在骗取银行贷款的行为。如因甲方提供的材料不实所引起的法律纠纷及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三、 甲方同意为办理贷款根据乙方或银行要求办理公证等手续、到房屋所属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四、 甲方同意签署本合同时支付50%贷款服务费,剩余费用应于在当地房管局办完房屋他项权证后缴清,具体项目及标准如下: A贷款服务费:期望贷款额的______%即___________元;
B评估费:_________元;
C权证费:____________元;
D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贷款服务费以期望贷款额为基础计算,如与实际批贷金额不符,以实际批贷金额为准多退少补并在办理抵押登记前支付。如贷款最终未通过银行审批,关于费用问题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1、 如办理贷款过程中借款人撤销贷款手续的,乙方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2、 因银行贷款政策调整致贷款申请未批准的,乙方扣除评估费和300元成本费,退还其余费用。
3、 甲方批贷后暂时不用放款等情况下,甲方依然要履行本合同,全额付贷款服务费给乙方。
五、 此合同一式两份自甲方签字、乙方加盖公章之日生效至贷款事宜全部办理完毕之日止。未尽事宜双
方可协商达成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甲 方: 乙 方:廊坊市嘉恒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住 所: 住所地:廊坊市浙商广场A座1408室
电 话: 电 话:0316-2299909
日 期: 日 期:
房屋抵押贷款委托服务合同2017-02-17 21:34 | #2楼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签订地点:
甲方:
地址:
身份证: 联系方式:
乙方:
地址:
联系方式:
鉴于:
1.甲方因资金需求,获知乙方能够提供相关的贷款信息服务,现委托乙方协助办理。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甲方同意委托乙方,协助办理贷款服务业务,乙方同意接受委托,双方签订正式合同,以达到共同目的。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合法、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就乙方委托甲方提供房屋抵押贷款担保一事达成以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内容
1.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市、区(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权属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别向甲乙双方确认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申请抵押贷款,甲方为顺利获得此项贷款,特委托乙方提供服务及有关的服务。
甲方同意以其所完全拥有处置权的房产作为抵押物抵押给贷款银行,并配合乙方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第二条:委托抵押贷款服务费的支付
2.1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贷款金额___________%的服务费,共计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的委托抵押贷款服务费。此服务费应于甲方与乙方签定时支付乙方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定金,剩余服务费予甲方收到银行批贷通知之日一次性支付给乙万。
第三条:贷款金额及年限
3.1根据甲方个人情况,经过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意向贷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贷款年限__________年,待银行审批后,以银行最后核定的贷款金额和年限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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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甲方责任
4.1 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金额支付委托抵押贷款服务费。
4.2 甲方保证所提供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关于甲方的身份证明、该房产有关证明文件以及银行及产权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等)合法、真实、有效。
4.3 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相应手续,并及时提供银行、产权管理部门所需资料。
4.4 甲方应按规定支付银行要求的其他费用,如评估费、抵押登记费、公证费等,同时,如银行政策调整,甲方应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4.5 贷款期间甲方应严格履行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不得擅自转让或再次抵押给他人。
4.6 银行贷款放贷后,甲方负有无条件偿还银行贷款的义务,并自银行贷款划入甲方在银行设立的账户之日起按期支付银行核定的月还款本息。
4.7贷款手续办理期间权属证书应由甲方保管,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房屋他项权利证书》。
4.8甲方如遇有任何可能影响委托事项办理的情况或其他诸如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变更,应及时通知乙方;如因甲方末及时通知乙方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乙方责任
5.1 乙方应审核和认定甲方申请贷款的资格及清偿贷款的能力,并对甲方提供的资料、文件、证件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调查,对甲方抵押的房产进行查询和认证,为甲方办理房产抵押贷款事宜提供服务及有关服务。
5.2 在符合法律法规和银行政策的前提下,尽力协助甲方取得银行批准的贷款额度。
5.3为甲方提供贷款担保及从贷款申请到《房屋他项权利证》送达银行期间的全程服务工作。
5.4为甲方办理贷款服务期间,乙方须收押本协议第一条确定的房产证。
5.5为甲方办理《房屋他项权利证》,并在该证书办理完毕后,将《房屋所有权证》交还甲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 甲方因提供虚假资料或不真实交易而引发的经济纠纷,乙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并有权要求其赔偿相应损失且贷款委托担保费不予退还。
6.2 甲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及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
6.3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抵押登记等相关手续,如因甲方导致上述手续办理不畅(例如超出银行规定的期限等),责任由甲方自负,如导致乙方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4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委托协议书所约定的各项事宜,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协议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若因甲方原因而导致协议无法履
行的,甲方所交相关费用不予退还。
6.5 甲方完全接受乙方与贷款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当甲方不履行与贷款银行之间的借款合同,或者履行方式、履行期限不符合借款合同和甲方的规定,致使乙方担保风险增加或迫于履行担保义务而为甲方垫款向贷款银行作出支付时,乙方有权自甲方违约之日起,按日逾期偿还金额或代偿金额的5‰向甲方收取滞纳金。甲方必须在收到乙方通知后的3日内,无条件向乙方支付代偿款和滞纳金。
6.6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或因信贷政策调整等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不必要继续履行的,双方协商解除本合同,双方各不承担责任。
第七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本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8·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至双方义务履行完毕后失效。 8·2本合同末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依据有关法律及政策协商解决,因本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委托贷款确认函》,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补充条款
受托方:
委托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对双方所签署的《》达 成以下补充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以下简称乙方) (以下简称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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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盖章)
: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乙方(盖章) 受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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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房屋抵押贷款服务合同2017-02-17 21:33 | #3楼
编号:XXXXX
甲方:XXXX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
住所地: XXXXXXXXXXXXXXXXX
邮编: XX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X
乙方:XXXXXXXX
住所地: 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XX
邮编:X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申请办理 房屋抵押消费贷款,乙方提供协助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服务
第一条 服务内容:本合同签定后,甲方提供 房屋抵押消费贷款 申贷资料给乙方,乙方协助甲方办理贷款申请手续。
第二条 服务完成:甲方向银行申请贷款成功(即贷款银行批准此笔贷款),视为乙方提供的服务已经完成。
第二章 贷款
第三条 贷款申请:甲方根据自身需要,确定拟贷款额度及贷款年限,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交相关审批材料。
第四条 发放贷款:经被申请银行批准贷款后,甲方房屋实现抵押 及履行相关手续后即可发放贷款。
第五条 甲方申请贷款总额为¥XXXXXXX元人民币(大写)XXXXXXXX整。
第六条 贷款年限为XXXX年。
第三章 服务费用
第七条 服务费用:甲方支付乙方服务费:¥XXXXX元人民币(大写)XXXXXXXXX(不含评估费、抵押费、保险费、公证费等)。
第八条 定金:本合同签定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 XXX 元人民币(大写) XXXXX。贷款申请成功后(即贷款银行批准此笔贷款),此定金抵作服务费用。
第九条 本合同签定后,甲方提供全部贷款资料给乙方,乙方协助甲方办理贷款申请手续,如果甲方贷款申请未通过银行的审批,双方协商终止合同。乙方在3个工作日内将定金全部返还甲方。
第十条 若因甲方过错致使甲方贷款申请未通过银行的审批,使本合同终止,甲方无权要
求返还定金。
第十一条 若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合同,或甲方单方面终止借贷申请,甲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第十二条 甲方应在乙方服务完成当日(即本合同第二条约定之情形),将剩余服务费全部支付给乙方。
第十三条 由于贷款的成功与否是根据借款人自身资质、银行政策等综合因素决定的,故乙方并不对此贷款成功给予承诺。
第四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 本合同一经签定,双方需共同遵守,否则违约方需赔偿守约方的一切损失。
第二十一条 逾期支付定金与服务费用的违约金计算办法:按照所欠费用每日加收 XXXX 的违约金。
第二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签定地为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如借款人未能按期全额清偿到期债务,各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本合同签定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章
第二十三条 付款方式:定金、服务费由甲方以支票或现金方式向乙方支付。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 XX 份,甲、乙双方各执 XX 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
XXXX年XXXX月XXXX 日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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