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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小贷公司贷款合作协议
甲 方:
乙 方:
一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建立长期合作伙伴特起草本协议,内容如下:
凡经甲方转介绍到本公司的贷款客户或投资客户,成交之后本公司自愿支付给甲方转介绍客户成交金额的4%返1%,或5%返1.5%或6%返2%作为介绍费,
二、佣金支付:
乙方承诺支付给甲方所介绍项目方借款额度的 1 %至2%作为介绍费,支付日期为本公司
收到成交客户所付佣金当日立即支付给甲方。
三,佣金结算: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上海市辖区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本合作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其他约定事项: 甲乙双方在本协议上签字或盖章生效。
甲 方: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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