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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财务管理整改方案
为认真落实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切实加强全镇小学公用经费的使用管理,进一步规范学校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保障我镇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文教费联(2015)8号《文山州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对收费检查中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和马教发(2011)33 号《马关县教育局关于开展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经费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安排,都龙镇中心学校财务稽核小组成员于2015年1月6、7日和2011年3月4日对全镇各村中心学校、各完小学校公用经费和贫困学生补助资金的到位及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了一些问题,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马关县财政局文件精神,马关县2015年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400元;2011年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400元;2015年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625元;2011年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750元;2015年秋季学期县财政局、教育局应拨付给都龙镇中心学校等8所中心学校资金2649675元,实拨2649675万元,其中公用经费741825元、寄宿生补助金1907850元,资金拨付到位率为100%。2011年春季
学期县财政局、教育局应拨付给都龙镇中心学校等8所中心学校资金1729600元,实拨1729600元,其中公用经费601600元、寄宿生补助金1128000元,资金拨付到位率为100%。2015年来,都龙镇中心学校在教育经费管理使用中,严格按照《马关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费管理暂行办法》和《马关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各中心学校的预算内外资金实行会计中心集中管理,统一核算,分户记账。经费使用采用提款报帐的方式到核算中心报账。寄宿生生活补助金的使用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核、公示及上报,做到专人负责、程序规范、手续齐全、档案资料完整、查阅方便,有力地保障了我镇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这次专项检查发现,大多数中心学校能够认真按照教育系统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建立了经费、实物、固定资产等方面的管理制度,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
(一)公用经费方面:
1、会计基础薄弱,记账不规范。有的中心学校未设置总账,有的中心学校所记账簿该明细的账务不明细,公用经费与转移支付账混在一起,部分中心学校账面数出现赤字,将一些日常开支如购买菜刀、玻璃、水桶等白条无法报账的
费用采取另换其他发票的方式在教育局资金中心报账,无形中导致开假发票,并增加换取发票所需的税金及费用。
2、菜单和发票金额不统一,应以菜单金额为准,但有些校点以发票金额为准。如果菜单金额与发票金额不相符,一般应以菜单金额为准或在发票上写明实收金额数。
3、某些校点在入学校维修改造项目帐时金额过大(一张单据超过了500元),无法报销。
4、某些学校在入账时有一些入账项目不够清楚,影响了账目的规范操作。
5、在经费使用方向上,计划性不足,未能全方位兼顾,特别是教育教学经费使用不足,影响了教育教学效果的有效提升。
6、入账时出错在原处涂改。
(二)学生生活费方面:
1、采购单签字人数不足。镇中心学校要求一张采购单须有5人签字认可,但某些校点签字人数不足。
2、校长在采购单右上角签署意见时应写上:“同意用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支付”,但大部分校点都签署为“情况属实”或“属实”。
3、某些采购单有涂改,比较凌乱。
4、合计金额很多校点未写上大写。
5、入账时出错在原处涂改。
6、某些校点采买人员一学期都为村校长、主任,无变化。
7、大部分中心学校寄宿制学生伙食发票不规范。有些伙食日志未按“一日三餐、一餐一记”的规定要求进行填写,大多数是补记的,无实际意义;有的伙食采购发票与伙食日志出现账账不符的现象。
8、个别学校存在享受贫困学生补助花名与实际学生数不符的问题。
三、整改措施及意见建议
(一)严格按照《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全镇各村中心学校、各完小管账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按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杜绝记账不规范及开具虚假发票的现象。镇中心学校报账员要及早落实,认真抓好此项工作。(整改时间:2011年3月4日,负责人:黄兴政)
(二)根据《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各中心学校的预算外收入要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办法,一律上缴县教育局会计中心专户管理,严禁坐收坐支、挪用、截留。镇中心学校要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监督制度,严格要求,定期检查,加强对预算外资金的有效管理。(整改时间:2011年3月5日-3月31日,负责人:黄兴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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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针对部分中心学校寄宿制学生食堂伙食发票不规范、发票与伙食日志票账不符的问题,镇中心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生活费补助落实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各中心学校严格按照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范围和标准,认真执行补助政策,防止发生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确保贫困学生的利益不受侵害。(整改时间:2011年4月19日-4月25日,负责人:学校财务稽核小组成员)
(四)镇中心学校要加强对各中心学校拨付公用经费情况的监管,认真分析在公用经费管理使用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各中心学校要认真贯彻执行《马关县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不得违规操作。(整改时间:2011年7月5日-5月8日,负责人:学校财务稽核小组成员)
(五)加强对各村中心学校经费使用的指导,使有限的经费花在刀刃上,发挥出应有的效益。(整改时间:2011年3月4日,负责人:万大喆、黄兴政)
(六)学生生活费、公用经费入账有涂改时,不能在原处涂改,应用红笔划掉涂改行,另起一行重新入账。(整改时间:2011年3月4日-3月15日,负责人:黄兴政)
马关县都龙镇中心学校
2011年4月14日
学校财务审计报告整改方案2017-01-20 19:42 | #2楼
根据怀仁县审计局《怀仁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2012—2015财务收支审计报告》,我校主要领导和财务人员认真检讨了我校在日常财务管理上存在的的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多次进行自审
并以积极的态度加以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针对我校大班制现象的问题
我校现有学生数1690人,50—55人班级数17个,55—60 人以上班级数13个,班容量超大现象较为严重。就这一情况,目前我校已建成新教学楼一座,内设标准化教室12个,除各功能教室外,预计在原有的基础上增加教学班,并尽可能控制招生数,在最大限度上控制班容量。
二、针对教学楼配套资金不到位的问题
关于新建教学楼,批准投资37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172.5万元,县财政应配套202.5万元,实际配套77.5万元,未配套125万元。就一问题,我校和县教育主管部门已向县财政部门递交申请,争取资金早日到位。
三、针对我校扩大范围支出为教师发福利的问题
关于我校2012—2015公用经费办公费列支教师福利品的问题,根据《预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和《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我校已计划将所发之福利资金原渠道归还,今后不再发放。
四、 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报告》中指出,我校在2015年购置乒乓球桌一套未记入固定资产的问题,补记固定资产并再次严格按照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做到帐、卡、物相符。
五、 针对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仍存在短缺的问题
《报告》中指出我校教学仪器设备仍短缺996台件。音体 美卫器材仍短缺600台件,图书仍短缺14681册。就此问题,我校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向教育主管部分申请资金尽快配齐所短缺的各类器材设备。
通过县审计部门对我校2012—2015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我们认识到了财务管理方面还不够严谨。针对所存在的问题,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管理,完善各项财务制度,认真采纳审计部门提出的审计建议,并逐项予以整改。
怀仁县城镇第六小学
2015年11月25日
怀仁六小
2015年11月
学校财务管理方案2017-01-20 19:46 | #3楼
为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收支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财务会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会计法》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小学财务制度》,结合**市财务管理办法和教育部门的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小学校和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加强对财经法律法规的学习与宣传
各单位领导和财务人员要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的高度,充分认识规范单位财务收支行为和加强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要认真学习《预算法》、《审计法》、《会计法》和《义务教育法》以及《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坚持节约办事业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3、严格招待费支出管理,进一步完善招待费报销手续,要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开支。
4、严格差旅费报销管理。差旅费的报销必须完善手续,单位制定的内部管理制度,一是不能违反财务制度要求,二是不能违反教育局的规定。
6、严格按《中小学财务制度》要求保存会计资料。会计资料的销毁,应有财政专门机构负责监督,并办理相关手续。
五、规范各类收入票据管理
认真贯彻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六不准”:即不准白条收费,不准收费不开票,不准几本同类票据同时使用,不准“大头小尾”或多收费少开票,不准跳号使用,不准撕毁作废票据。
1、必须按规定使用票据。使用经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类收费收据,经批准的代收代支费一律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收款收据。
2、收入票据由本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并建立票据购领、使用和缴销制度。要加强收费票据的登记管理,杜绝坐收坐支。
六、加强对各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1、各单位对接收的各类捐赠物质必须分类造册登记,按照固定资产管理要求纳入本单位固定资产管理;
2、各单位对本单位的所有资产负有管理职责,必须管严管好,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3、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的内部管理制度,要安排专人负责建立资产管理明细台账。
4、严格按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规定的固定资产类别、标准,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登记核算固定资产。
七、完善财务监督机制,规范财务公开制度
进一步加强财务检查工作,发挥内审的监督作用。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市审计部门组织的政府审计,主动接受财政、审计、物价等部门按规定程序组织的检查。教育内审要依据《审计法》和《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审计工作规程,认真开展单位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学校财务收支审计、其他专项审计工作;每年将对2-4个单位开展财务收支常规审计,对专项资金使用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不定期的审计,各单位对审计部门作出的《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必须遵照执行、认真整改。
要坚持和完善财务公开制度,充分发挥民-主理财的作用,财务公开应包括财务预决算和经费日常收支情况。各单位要设立财经领导小组,审查本单位的财务预算、决算及经费收支情况等内容,包括本单位所有财政性资金、往来资金的收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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