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治庸问责工作明察暗访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推动治庸问责工作深入开展,切实加大治庸问责力度,规范和加强明查暗访工作,根据乡党委、政府《关于扎实开展治庸问责工作的实施方案》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开展明查暗访是转变机关作风、提升服务效能、优化发展环境的重要途径,是查找“庸懒散软”问题、促进整改、实施问责的有效手段和形式。
第三条 明查暗访工作,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
(二)明查与暗访相结合,以暗访为主原则;
(三)定期督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原则;
(四)查访与处理相结合原则。
第四条 明查暗访的范围和对象为全乡各村各部门,尤其是窗口服务、行政执法、行政审批部门和群众投诉多的部门。
第五条 明查暗访工作在乡治庸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进行。成立若干明查暗访小组,参加人员分别由乡治庸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治庸问责工作特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媒体记者等人员组成。
第六条 明查暗访的主要内容:
(一)作风纪律情况。是否严格遵守上班作息制度和工
作纪律;工作环境是否整洁,工作秩序是否有序;是否存在工作人员随意脱岗、串岗以及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炒股、打牌、玩游戏,参与赌博和其他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等问题。
(二)服务效能情况。是否认真执行首问责任制、窗口受理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有无办事拖拉、违反服务承诺、超时办结等问题;是否存在态度生硬、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问题;办事程序是否顺畅,投诉监督电话是否畅通。
(三)政务公开情况。是否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有政务公开栏;是否存在应公开不公开、公开不及时、公开不规范、流于形式等问题。
(四)依法行政情况。是否存在推诿扯皮、刁难群众、不给好处不办事、“吃拿卡要”等问题;是否存在办事不公、暗箱操作的问题;是否存在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是否存在违反廉洁从政规定的问题。
(五)其他需要明查暗访的情况。
第七条 明查暗访的方式方法。主要采取到被检查地方、单位(服务窗口)查看、听取汇报、走访座谈、组织测评、查阅资料、录音录像、电话查询、询问当事人、核对办事记录或干部的真实去向等方式进行。通过“看、听、问、访、查、评”,了解和掌握各级各单位存在的“庸懒散软”突出问题及治庸问责工作开展的情况和成效。明查暗访要认真履行工作程序,经有关领导同意后实施,每次明查暗访都
要有记录台账。
第八条 明查暗访结果的处置:
(一)建立通报制度。对明查暗访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及时研究,及时处理,并在适当范围内予以通报。需在新闻媒体进行曝光的,必须按程序进行报批。未经报批,参加暗访人员不得接受新闻媒体的采访。
(二)及时督促整改。对明查暗访中发现问题严重的村和部门,由乡治庸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整改通知书,提出限期整改要求,督促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对于整改问题不到位、走过场、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严肃责任追究。按照有责必问、失责必究的要求,对明查暗访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严格依据中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党纪政纪相关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追责问责,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对情节恶劣,构成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九条 被查访的单位和人员要积极配合明查暗访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阻挠明查暗访活动。对干扰、阻挠明查暗访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须依法依纪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条 明查暗访工作人员要严守纪律,严格保密,忠实履行好工作职责。不得提前通知被检查单位及有关人员,不得泄露明查暗访工作有关内容,不得接受被检查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任何形式的礼品、馈赠与宴请。对违反明查暗访工
作纪律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乡治庸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治庸问责工作明察暗访实施办法】相关文章:
问责执行力心得体会(通用19篇)03-29
激励创新的实施办法03-02
朱德庸经典语录10-29
关于激励创新实施办法02-18
治超工作总结04-10
懒散庸自查报告01-16
打非治违工作总结05-26
治超站工作总结04-21
治超工作总结15篇05-05
学与问教案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