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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房改造初验收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考核验收,全面掌握2012年度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政策落实情况,总结经验,分析问题,积极探索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好方法,大力争取更多的好政策,确保省、市验收达标,真正把这一民心工程、德政工程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二、考核验收时间
2012年12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核验收依据
1、县人民政府政办发《关于印发〈县2012年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办发〔2012〕70号)。
2、县住建局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建字〔 〕52号)。
3、县住建局关于印发《县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等制度》的通知( 建字〔 〕53号)。
4、各乡镇(场、区)上报备案的2012年度农村危房改造申请、花名册及审批表。
四、考核验收内容及验收标准
(见附表)
五、考核验收方法
本年度农村危房改造考核验收,按照乡镇自查、专班验收、到户检查、综合考评等方法进行。
1、乡镇自查。各乡镇(场、区)组织力量,对照危房改造台账逐户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报告于11月底上报县农村危房改造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
2、专班验收。根据县政府统一安排,由县住建局牵头,抽调县直单位相关人员组成考核验收专班,按照“一套班子,一个标准,直查到户”的方法,对各乡镇(场、区)进行考核验收。
3、到户检查。考评验收组根据对象分布情况,分成若干组,实地深入各危改农户检查,并与农户进行交流座谈,根据检查验收结果及完成情况拨付补助资金。
4、综合评估。考核采取百分制。根据考核验收的情况汇总分析,测算考核结果,报县政府审定后作为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之一,并作为下年度指标任务的重要依据。对当年未完成任务和检查验收不达标的,取消下年度改造计划。
危房改造验收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逐户验收,全面掌握2016年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政策落实情况,总结经验,分析问题,为下一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积累丰富经验,力求这一民生工程-真正落到实处。
二、验收依据
1、住建部《关于印发<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建村函[2015]69号)。
2、住建部《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管理规定>的通知》(建办村函[2015]959号)。
3、住建部《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的通知》(建村[2011]115号)。
4、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社[2011]27号)。
5、《澧县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方案》。
三、验收内容
本次验收的对象为2016年国家下达给我县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的完成情况,验收内容包括各镇、街政策措施制定、监督管理、工程实施、信息报道、现场抽查等5方面34项指标,具体验收指标及评分标准详见《湖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绩效评价表》、《入户抽查表》。
四、验收方式
本年度农村危房改造验收,按照乡镇(街道办)验收、县级抽查、综合评估等方法进行。
1、乡镇(街道办)验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乡镇(街道办)政府总负责”的原则,各镇、街组织力量,对照危房改造台账,逐户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经办人、分管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提交县村镇站备案。
2、县级抽查:由县村镇站安排工作人员在危房改造信息系统中随机抽取不少于该乡镇(街道办)总数20%的危改户进行逐户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农户要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取消补助资格。
3、综合评估:对各镇、街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按照《澧县农村危房改造考核办法》进行综合评估,此次评定结果将作为评先和明年指标分配的主要依据。
五、验收时间
2016年抽查验收分两次进行。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各镇、街一定要精心组织、确保农村危房验收在目标责任制要求的时间内完成。
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9月5日
危房改造验收工作方案
一、验收范围
分解下达到六个村(街)的二批90户危房改造户。
二、验收时间
1、村自验。于11月10日前完成。
2、镇初验。于11月15日前完成。
3、县复验。11月中旬申报县级验收,打卡发放补助资金。
三、验收方式
1、村自验。由村(街)书记、主任带队,包组包户村干、村监督委成员组成自验小组,逐户进行验收、拍照(完工照片)。对建房进度达不到要求的或存在问题,要当场指出并指导、督促立即纠正整改,达到验收条件;对美丽乡村建设示范点的危房改造补助户,必须拆除旧房、厕所、猪圈、杂物棚等破旧建筑物,否则不予验收补助资金;对未开工在建的不予验收。自验结束后由村委会书面报告镇政府,申请验收。
2、镇初验。镇政府组成六个验收小组,分别由联系村班子成员任组长,包村镇干、纪检监察、民生办、财政所等单位人员为成员,深入农户现场勘察验收,分户填报《金寨县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表》(附后,一户一表)。分组如下:
①尧塘验收组
组长:金鹏 成员:石本明、方太云
②街道验收组
组长:余忠武 成员:宁 巍、全诗琴
③汤店验收组
组长:舒先俊 成员:刘明超、张经奎
④茅坪验收组
组长:袁自明 成员:韩克林、田 野
⑤抱儿山验收组
组长:凤 峰 成员:陈泽顺、胡瑞生
⑥姜河验收组
组长:郑儒翰 成员:张烈志、张连中
3、县复验。由县住建局牵头,会同发改、财政、民生等部门于11月下旬组织复验。
四、相关要求
1、提交验收报告。村(街)于11月10日前向镇政府提交书面验收报告,镇于11月20日前向县住建局提交验收报告。
2、填好验收表格。填写《金寨县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表》,由危房改造户、镇验收小组3人签名,于11月15日前报镇政府。
3、核对打卡信息。各村(街)要同步对2016年每户打卡户名、打卡工号、补助金额等进一步抄录和核对,书记或主任及校对人签字后,送交镇财政所审核签字盖章,以示无误后,报县财政部门打卡到户。此表连同《验收表》一起报镇。
4、验收结果使用。在县、镇验收中,发现未实施或违规现象的,影响县对镇考核或影响下一年度危房改造计划的村,镇不再分配危房改造计划,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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