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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建议
人才培养方案是高等学校组织教学、规范教学环节、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纲领性文件,也是教学管理的重要依据。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构建具有我校特色的本科人才培养体系,学校决定制订2015版本科学分制人才培养方案。现就该项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立足于学校建设一流本科教育的目标,遵循“打好扎实的理论基础、培养实践和创新能力、拓宽专业且反映学科特点”的原则,树立跨学科培养,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相结合,融入创新教育、创业教育、素质教育、绿色教育和终身教育的理念;以深化学分制为抓手,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运行机制,积极探索学分制下弹性学习制度和个性化人才培养方案,尊重学生选择权,培养学生自我负责意识;积极探索分类招生、分流、分段、分模块的多元化人才培养模式,努力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学校人才培养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
二、基本原则
(一)整体优化原则
坚持知识、能力、素质并重,贯彻少而精的原则,继续推行相近专业统一搭建学科专业基础课平台的模式,整体优化课程体系。优化整合课程资源,加强课程之间的有机联系和合理衔接,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合理设计通识教育课程模块,建立通识教育课程管理体系;夯实专业基础,强化学科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进一步增加选修课比重。
(二)深化学分制原则
从招生入学、人才培养到毕业就业等各个环节通盘考虑,按学分制方案设计和运作教育教学工作全过程;以完善选课制为基础,努力创造条件为学生在选课程、选教师、选进程、选专业(方向)等方面提供更大的自主选择空间;进一步 1
完善导师制、学分计量制、学分绩点制、补考重修制等在内的学分制管理制度;深化弹性学制改革。
(三)体现学生主体原则
扩大选修课的类别和数量,在部分通识教育课和学科基础课推行分级教学,力求给学生更大的自主选择性;各门课程在总学时一定的情况下,大力降低课堂讲授学时,留出时间用于在教师的指导、辅导或引导下学生自主学习(研习),从以单纯教师讲授为主逐步过渡到以研讨式、合作式、问题式、课题式等教学方式为主的的课堂教学模式,不断提高学生自主学习能力。
(四)加强实践教学原则
加强实验、实习、社会调查、毕业论文(设计)和课外教学活动等实践教学环节,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在实验课程设置与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设计上形成专业特色,着力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五)符合时代要求原则
教学内容改革和人才培养应当体现党的提出的生态文明建设理念,建立面向生态文明建设的绿色教育体系,在系统开设选修课的基础上,改革课程内容,将绿色理念和生态文明内涵融入专业课教学;互联网时代要充分考虑网络对广告学、金融学、市场营销等专业人才培养的影响,需设置新课的设置课程,不需要设置新课的可调整课程教学内容,融入网络方面的内容;经济、管理等非法学类专业除开设法律基础、经济法概论外,应至少开设一门与本专业相关性强的法律课程,强化特色人才培养。
三、学制与学分
(一)学制
基本学制为4年,学生在校修读年限原则上为3-6年。
(二)学分
1. 教学周数
学校实行春、秋两学期制,每学期平均19周,其中授课16周,考试1周,集中实践环节2周。部分实践教学环节可以根据各学科专业实际,利用寒暑假等时间灵活安排。教学任务安排应循序渐进、松紧有度、难易适中。
2.学分计算
(1)原则上理论课16学时折合1学分。
原来的人才培养方案是18学时折合1学分,本次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在各门课程学分不变的情况下,学时做相应调整,原则上按16的倍数安排课程学时:原来18学时的课调整为16学时,36学时的课调整为32学时,54学时的课调整 2
为48学时,以此类推。
(2)实验教学课(包括课内实验、实训、上机)、课外实践课32学时折合1学分。
(3)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各类实习、毕业论文(设计)、学年论文、课程设计、社会实践等)每周计1学分。
(4)不足一学期或每周学时数不固定的课程:学分值=课内总学时/16。 (5)学分最小单位为0.5学分。 3.总学分、总学时要求
总学分控制在160-170学分以内,原则上人文社科类控制在165学分内,理工科类控制在170学分以内,课内教学(含课内实验)学分建议控制在135学分左右;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学分约25学分左右。
课内总学时控制在2300-2500学时范围以内,原则上人文社科类控制在2400学时内,理工类控制在2500学时内。周学时控制在20-26学时范围内,合理分布各学期学时。
四、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采取平台与模块相结合的方式,将所有课程分为通识教育、学科基础、专业、实践共四个课程平台。每个平台包括若干模块,模块下包括若干课程。课程按性质分必修和选修两类。具体见表1。
表1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框架表
高于或低于的学分需从其他平台减掉或补上。在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时需注意总学分、总学时、实践教学环节学分所占比例和选修学分所占比例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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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识教育课程平台
为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和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根据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设置通识教育课程,包括通识必修课程和通识选修课程。通识教育课程平台共计约66学分。
1. 通识必修课程
通识必修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与法律课、心理健康教育课、大学英语、体育、公共计算机类课、非专业类数学课、文学素养类课程等,由学校统一设置。通识必修课程约56学分。
(1)思想政治理论与法律课程。思想政治理论课是对学生系统地进行思想教育的主要渠道,是国家规定的必修课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大纲、教学要求按照中宣部和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思想政治理论课分课堂理论教学和课外实践教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所有课程均要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包括社会调查、生产劳动、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等,每门课程必须组织学生进行至少一次社会调查,并撰写调查报告。“形势与政策”课程分布在1-7学期,以专家讲座形式面向全校学生开设,另外,为提高学生法律素养,我校加大-法律课程比重,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分为两门课《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学分各为2学分,为全校学生开设了法律基础课。
(2)大学生心理健康课程。大学生心理健康课教学大纲、教学要求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并结合专业特色和人才培养需要,开设多种形式的心理健康教育类课程。
(3)大学英语课程。大学英语为全校非英语专业本科生的必修课,大学英语教学要根据新的教学大纲,根据学生英语水平的不同,分别开设不同等级的大学英语课程,英语水平较高的学生可免修大学基础英语,直接学习高水平英语课程。大学英语必修学分由原来的16学分减为14学分,减掉的2个学分课程可在专业选修课中安排,加强与实际应用有关的技能训练。
(4)大学体育课程。大学体育为全校非体育类专业本科生的必修课,要积极开展体育课教学改革,探索俱乐部等多种教学模式,真正达到提高学生身体素质,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养成终身锻炼习惯的目的。
(5)公共计算机类课程。公共计算机类课程为全校非计算机类专业本科生的必修课,根据学生计算机水平的不同,分别开设不同等级的公共计算机类课程,真正提高学生计算机实际操作和应用能力。公共计算机类课程由原来的5学分减为4学分。
(6)非专业类数学课程。非专业类数学课程面向全校开设,实行分级教学。 4
该课程包括高等数学、微积分、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等。各专业根据专业定位和相关升学、从业资格等考试标准自行制定具体开设课程。
(7)大学语文课程。加强大学生文学素养培养,改革大学语文教学模式,相关教学单位要组织师资力量开设丰富多彩的文学素养课,切实提高广大学生的文学素养和写作能力。
2. 通识选修课程
通识选修课程为全校素质教育任选课,由学校统一组织开设,要求学生选修10个学分,分为经济与管理类、政治与哲学类、文学与文化类、语言类、艺术类、法学类、绿色教育类、自然科学类、体育类等九大类。建议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艺术学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至少选读4个学分自然科学领域内的公共选修课;工学、理学类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至少选读4个学分的语言学、文化艺术、社会科学领域内的公共选修课;非艺术类专业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至少要通过艺术类选修课程的学习取得2个学分。原则上学生不能选与所学专业相近的公共选修课。
(二)学科基础课程平台
实施通识教育基础上的宽口径专业教育,使学生接受本学科的基本知识与基本教育的训练,提高学生的专业适应能力与就业适应能力。学科基础必修课程设置原则上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所划分的专业类设置。鼓励跨专业类搭建学科基础课平台。我校学科基础课模块分类及具体课程由相关学科组商定,并报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确定。学科基础课程平台包括学科基础必修课程和学科基础选修课程,学科基础课程平台约35学分。
1. 学科基础必修课程
学科基础必修课为本学科各专业必须修读的共同基础课,学科基础必修课程约27学分。
相同专业类的各专业学科基础必修课程原则上相同;对不属于同一个专业类但专业基础要求相近的各专业,也应尽可能开设相同的学科基础必修课;按专业类招生的专业学科基础必修课分流前必须相同。
法学、文学、理学类专业在设置学科基础必修课时,除开设本学科所必需的基础课程外,还应结合本专业的应用方向和培养特色开设部分应用领域的基础性课程。
2. 学科基础选修课程
学科基础选修课是进一步拓宽专业口径,扩大学生知识面的选修课程,学科基础选修课程约8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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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专业面向外专业开设的选修课,除列入通识选修课程外,其余应当列入学科基础选修课。
学科基础选修课模块分类及具体课程待学校确定后,由学生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个人发展需要自主选择。
各单位应尽量多开设学科基础选修课,增大学生的自主选择空间。原则上本单位专业课中可以向外专业开设的,均应适当调整教学内容、学习难度和考核要求后作为学科基础选修课开设。
所设课程的总学分一般为应选学分数的1.5倍,原则上每门学科选修课程不超过2学分。
跨院系学科基础选修课由院系协商设置,教务处负责协调。
(三)专业课程平台
专业课程平台包括专业必修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程。专业课程平台约36学分。
1. 专业必修课程
专业必修课程的设置具体参照教育部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中核心课程的设置和主要专业实验设置。专业必修课程以规范严谨、精炼优质为建设目标,专业课应尽可能体现本专业最基础、最基本的知识。专业必修课程约20学分。
无论是学科基础课程或是专业课程,每门课程一般不超过3学分,鼓励开出少学分课程。
2.专业选修课程
专业选修课应根据社会发展的需求结合自身的办学特色和专业特点灵活设置,应尽可能反映本学科最新的研究成果,体现科学性、前沿性,并为学生提供充分自由的选择权,让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特长和能力等进行选课,为学生多样化成才创造良好的学习条件和发展空间。专业选修课程约16学分。
各专业应开设“专业导论”和“学科前沿”,作为限制性专业选修课。“专业导论”在第一学期开出,“学科前沿”分学期开设,学分统一记在第七学期,可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考核。
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的选修课程学分至少应当是学生应选修学分的1.5-2倍,原则上每门专业选修课程不超过2学分。
(四)实践教学平台
该平台由实验、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和实习、通识教育课程中的实践教学部分、创新实践活动等模块组成,具体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中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和主要专业实验。各专业 6
培养方案的实践教学环节累计学分(学时),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不少于总学分(学时)的15%,理工类专业不少于总学分(学时)的25%。
1. 实验课程
各专业实验课程和课程实验应比照同类院校实验课程设置,结合我校办学定位、专业建设和专业特色,设计本专业实验课程体系。
(1)独立实验课程。独立实验课程是指实验项目较多,实验学时多于32学时,且综合性实验和设计性实验项目比例较大而单独设置的课程。其中综合性实验是指实验内容涉及本课程的综合知识或相关课程的知识运用的实验(仅涉及一章知识或实验内容,而非本门课程知识的综合运用不包含在本定义范围);设计性实验是指给定实验目的、要求和实验条件,学生自己设计实验方案并加以实现的实验。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应占实验课程总数的80%以上。理工经管类独立实验课程其学分设置一般不少于4学分,各专业一般应从二年级起每学年设置一门以上的独立实验课程。
独立实验课程可由校内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教师、外聘教师和政府、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等担任,并由学校和相关教学单位采取自主开发或合作开发形式,予以重点建设。
(2)课程实验。实验学时不足32学时,且实验项目单一的可穿插于理论课教学中,称课程实验。个别学科如工科等可不受实验学时的限制,根据学科具体情况确定课程实验。
2. 集中实践教学环节
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具体包括认识实习、课程设计、学年论文、社会实践、综合实验、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创业教育、军训(含军事理论)、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等环节。
(1)毕业论文(设计)从第7学期开始安排,一直持续到第8学期,学生必须完成或即将完成修读专业毕业规定的课程和学分,才能申请进入毕业论文(设计)答辩阶段。毕业论文(设计)计8学分;毕业实习原则上集中安排在最后一学期,时间为6-8周,计6学分。
(2)军训(含军事理论)。安排在第1学期,计2学分,由武装部和军事教研室负责组织实施(含考核)。
(3)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安排在1-7学期进行,计1学分,16学时,学分统一计在第七学期,由就业指导中心组织实施(含考核)。
对认识实习、课程设计、学年论文、社会实践、综合实验、创业教育等实践教学环节,各教学单位应结合各学科专业的特点合理选择开设,合理确定学分, 7
并在方案中明确其具体内容与要求。学分约25学分。
表2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安排建议一览表
3. 创新实践活动
为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对学生课外学科竞赛、科技创新、科研活动与成果、创业训练与实践、发明制作、产品设计、金融行业基本技能训练、职业资格、社会公益服务等第二课堂活动,设置4个创新实践学分,具体参照《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创新实践活动学分认定办法》。创新实践活动学分可申请抵冲通识选修课和集中实践环节选修部分学分。
五、课程名称与编号 (一)课程名称
1. 按教育部规定或社会约定俗成规范课程名称。
2. 凡一门课程跨学期上课需在课程名称后标注罗马数字,并用括号表示,如:大学英语(Ⅰ)、大学英语(Ⅱ)、大学英语(Ⅲ)、大学英语(Ⅳ)。
3. 实行分级教学的课程其名称为在课程名称后标注大写英文字母,如大学英语A(Ⅰ)、大学英语B(Ⅰ)、大学英语C(Ⅰ),A层次课程难度最大,往后依次降低难度。某些跨院系开设的学科基础课亦采用同样做法。
4. 用双语教学的课程,在课程名称后加括号标注“双语”字样。 (二)课程代码
代码编写原则:课程名称、学分、教学大纲均相同的课程(简称为“三相同”)为一门课程,用同一个代码。
课程代码共8位,分别反映某门课程的代码编写时间、开课单位、学分、学
第一位统一为9,表示是09年之后开始的新代码。
第二至三位为开课单位代码。开课单位代码以教务管理系统录入为准。 第四位为学分代码。如果某门课程学分是2,代码即为2,如果学分是3,代码即为3,以此类推。
第五位为学制代码。如果是四年制本科,代码即为4,如果是三年制专科,代码即为3,如果是二年制专科,代码即为2。
第六位至第八位为课程序号。由小到大编制,从001开始按流水号编排。 六、人才培养方案的基本内容 1. 专业英文名称和专业代码 2.培养目标 3.培养要求 4.主干学科 5.核心课程
6.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7.学制与学位
8. 学时、学分分配及毕业要求 9. 指导性教学计划表 七、相关要求
(一)其他人才培养方案 1. 双学位(第二专业)培养方案
为了更好地适应社会对人才规格多样化的需求,培养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扩大学生的就业渠道,继续在相关专业开办双学位(第二专业)教育。双学位(第二专业)培养方案,原则上应为第一专业培养方案的学科基础平台课、专业基础平台课和部分专业选修课,并包含相应的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学分在55学分左右。
2. 辅修专业培养方案
辅修第二本科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原则上不单独制订,只需在同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设置一览里加以标注。辅修第二本科专业的结业学分要求,
同一学科辅修专业的结业学分为30—35学分,不同学科辅修专业的结业学分为50-55学分。
3. 专科专业可根据本单位特点和需要独立制订培养方案。 (二)两点说明
1. 本科专业所属学科门类名称及代码、专业类名称及代码、专业名称及代码按照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执行。
2. 课程管理坚持统一归口原则,现行由两院系以上的教师开设的同一门课程,通过协商由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确定课程院系归属。
附件: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通识教育必修课程设置建议方案
附件: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通识教育必修课程设置建议方案
2012年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意见
关于2012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学院、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和《内蒙古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的精神,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的意见》(教师[2011]6号),适应我校进一步推进学分制改革的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新一轮本科人才培养方案(2012版)修订工作,特制定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一)进一步推进学分制改革,着力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学校实际,按照学校进一步推进学分制改革的要求,将以“学生为本”的教育教学理念落实到培养方案中,扩大学生学习的自主权,促进学生个性发展与创新能力的培养,培养多类型、多规格、多层次的复合型人才。突出育人为本的理念,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战略主题,着力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大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二)继续强化我校教师教育特色和民族教育特色
新修订的方案要创新教师教育课程理念,优化教师教育课程结构,改革课程教学内容,全面提高教师培养质量。突出蒙汉兼通的少数民族复合型人才培养的办学特色,围绕培养双语型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的目标,根据专业实际要求,安排体现民族特色的课程,充实和完善蒙语授 1
课课程体系,提高蒙语授课教育教学质量。蒙语授课培养方案要单独制订(蒙汉两种版本),适当加大基础课学时、学分。
(三)以进一步提升本科教学质量为根本,优化课程体系
新修订的方案要贯彻教学质量是学校“生命线”的思想,以着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根本,整合课程,夯实学生成长的学识基础,注重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协调发展。
二、修订基本原则
1.依据国家有关部门关于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精神,认真总结2015版人才培养方案的经验,在其基本框架的基础上进行进一步的修订和完善。
2.结合学校进一步推进学分制改革的需要,在人才培养方案中合理确定必修学分和选修学分的比例,在已有课程分为必修、限选和任选三类课程的基础上,各教学单位依据自身专业特点,调整必修学分和课内学时,适当扩大选修课程的比重。要增加学生自主学习的时间,着力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构建多样化人才培养模式。尊重学生的自主选择,鼓励学生自主学习。充分考虑按学分制收费改革后学生选课的变化,为学生自主学习和研究创造条件。
3.科学、合理、有效地构建课程体系,精选教学内容,进行课程的重组和整合,避免因人设课、重复设课,尤其避免课程内容的重叠,提高课程的综合化程度。凝练专业课程,突出主干课程和基础课程的核心地位,强化专业知识的基础性。
4.进一步强化实践教学,突出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精简课堂教学内容,拓展实践教学环节,丰富实践教学内容。针对各专业的特点,进一步完善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实践教学体系,大力加强符合专业实际和提高学生实际能力的实践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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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新修订的方案必须适应学科专业发展的需要,既要体现学科、专业人才培养特色,又要在同类学科专业课程体系改革中具有先进性,同时要适应学生个性发展和就业的需要。
三、具体要求和修订要点
1.修订培养方案时,各学院、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内蒙古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的意见》(教师[2011]6号)、《教师教育课程标准(实行)》和《内蒙古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推进学分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等文件,贯彻落实这些文件精神并在人才培养方案中加以体现。
2.教育时间规划:四年制本科总周数201周,其中教学156周,寒暑假35周,生产劳动3.5周,节假日与机动3.5周,入学教育1周,就业指导2周。教学周中,上课124周,实践环节24周,其中,军训2周,毕业论文(设计)4周,专业实习、教育实习等其他环节为18周。考试8周。1学时=50分钟,学生总学习时数(不含双休日)6325学时。文科类专业课内学时≤2400学时,理科类专业课内总学时≤2600,外语、音乐、体育、艺术类专业课内学时≤2800学时。
3.学制和学分安排:实行弹性学习年限制,由学生自主安排学习进度。基本学制为4年,学生可在3—6年完成学业。毕业最低学分:文科类140学分,理科类150学分,外语、音乐、体育、艺术类专业160学分。理论课原则上16—18课时为1学分;实践课1周计1学分(师范类学生教育实践3周计1学分),实践课程1周按5天计算,每天按 3
8学时计算,1周按40学时计算。分散的实践教学环节在折合成周数后计算学分。
4.课程体系和结构:各专业须按照普通教育、专业教育、综合教育三大教育方案设置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体系。课程结构为必修课、选修课、实践环节(师范专业还包括教师教育二学位课程)。必修课分为公共必修课和专业必修课。公共必修课包括思想政治理论、外语、计算机、体育、军事理论课;专业必修课包括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由学院根据专业人才培养需要进行设置。选修课包括限制性选修课和任意性选修课。实践环节包括实验课程、课程实践(课程设计)、专业实习(师范专业:学科专业实习+教育实习;非师范专业:学科专业实习)、社会调查、毕业论文(设计)、军事训练、生产劳动、学生科技文化实践活动,学分为必修学分。学年论文的写作也列入实践环节,各个学院可依据各自专业的特点和需要自行安排和设计,学分列入任意性选修课学分,一篇论文计1学分。师范生到中小学和幼儿园教育实践不得少于18周,原则上放在第七学期进行。教学计划的各实践教学环节累计学分(学时),人文社会科学专业一般不少于总学分(学时)的15%,理工类专业一般不少于总学分(学时)的25%。各类课程学分占总学分的比例原则上为:必修课和实践环节≤70%,限制性选修课≥15%,任意性选修课≥15%。
5.继续加强课程本身实践环节的设计,课程一般分为讲授和实践两部分。实验课单独设置,学分、学时单列。
6.双学位教师教育二学位课程包括普通教育理论与技术类课程、学科教育理论与技术类课程和教育实践类课程,文科总学分50学分,理科总学分53学分。
7.面向全校开设二学位的专业,参照本指导意见制订人才培养方 4
案。
8.非师范专业要结合社会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修订人才培养方案。要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目标,结合专业特点合理构建课程体系,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
9.计算机基础与应用、数学公共课、大学物理、大学化学属于专业基础课,课程实行归口管理,由相关学院统一承担。各授课单位要制定适合不同学科专业的课程模块,提供分级分类教学的课程清单,明确习题课、上机的课时数。
10.2012版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见附件一)的体例进行修订。
四、实施步骤
1.2011年12—2012年1月:各学院召开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研讨会,讨论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指导思想、原则、培养目标及具体要求,形成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并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组(工作组必须要由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组成),明确职责。
2.2012年1月—2012年5月30日:组织修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形成人才培养方案。经院系教学委员会和学院领导班子审议通过后上报教务处。教务处组织校内外专家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审核,各单位根据审核意见修改人才培养方案。之后,学校教学委员会审议后报校长办公会通过。
3.2012年6月:排版、印刷、信息上网。各单位完成教学大纲和实验教学大纲的修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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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一:人才培养方案体例: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黑体小三号)
(专业代码:)(黑体小三号)
一、专业教育的历史、现状和发展方向
二、人才培养目标
三、人才培养规格
四、教育内容和知识体系
五、实践教学内容与体系
六、学时与学分比例表
七、教学计划总表
八、实践环节及课程学时统计表
九、教学计划中英文对照表
十、专业课程简介
分项说明:
一、专业教育的历史、现状和发展方向(标题仿宋4号,加粗,具体内容仿宋4号)
为了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确定专业培养目标,应研究国内同类专业的历史、现状和发展方向以及我校该类专业的建设经验、传统和发展方向,并以精练的文字表达(500字左右为宜),形成人才培养方案的背景材料。
二、人才培养目标(标题仿宋4号,加粗,具体内容仿宋4号) 专业培养目标的确定主要以2012年行将启用的高校本科专业新目录中的要求为基础,结合内蒙古自治区的资源优势、经济社会发展的 6
需求以及本专业的积淀,紧扣学校的本科人才培养目标,提出该专业的具体培养目标。
各专业要具体表述为:师范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合格的教育工作者”;非师范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高级专门人才”。(具体内容仿宋4号)
三、人才培养规格(标题仿宋4号,加粗,具体内容仿宋4号) 人才培养规格的确定主要以教育部2012年行将启用的高校本科专业新目录的要求为基础。应包括学制、授予学位,社会对本专业人才知识、能力、素质结构要求,应在基础研究型、应用研究型、技术型、职业型中选择一个或多个培养规格。应具备以下几方面要求:
1.素质结构要求
(1)思想道德素质:包括政治素质、思想素质、道德品质、法制意识、诚信意识、团队意识;(2)文化素质:包括文化素养、文学艺术修养、现代意识、人际交往意识;(3)专业素质:具有良好的科学素质和基本工程素质,科学素质包括科学思维方法、科学研究方法、求实创新意识、科学素养,工程素质包括工程意识、综合分析素养、价值效益意识、革新精神;(4)身心素质: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2.能力结构要求
(1)获取知识的能力:包括自学能力、表达能力、社交能力、计算机及信息技术应用能力;(2)应用知识能力:包括综合应用知识解决问题能力、综合实验能力、工程实践能力、工程综合能力;(3)创新能力:包括创造性思维能力、创新实验能力、科技开发能力、科技研究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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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知识结构要求
(1)工具性知识包括:外语、计算机及信息技术应用、文献检索、方法-论、科技方法、科技写作等方面的知识;(2)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包括:教育、文学、历史学、哲学、思想道德、政治学、艺术、法学、社会学、心理学等方面的知识;(3)自然科学知识包括:数学、物理学、化学、生命科学、地球科学等方面的知识;(4)工程技术知识包括:工程制图、工程设计基础、电工电子学等方面的知识;(5)经济管理知识包括:经济学、管理学等方面的知识;(6)专业知识包括:根据专业确定的主干学科的科学基础知识和专业方向知识。
各专业要根据本专业实际情况,选择与以上三方面“结构要求”相对应的要求对人才培养规格形成一般文字表述。
四、教育内容和知识体系(标题仿宋4号,加粗,具体内容仿宋4号)
知识体系由知识领域、知识单元和知识点三层次组成。在每个知识体系中包括一个或多个知识领域,每个知识领域有核心(必修)知识单元和一般(选修)知识单元,知识单元又包括若干个知识点。核心知识单元是该专业在本科教育必要的最基本的知识单元。一般知识单元是指未包括在核心知识单元的那些知识单元。将同一知识体系(或同一知识领域)中的知识单元按照必修和选修集合,可实现从知识体系到课程体系的转化。
各专业具体填写下表:(表格内容仿宋五号)
8
9
五、实践教学内容与体系(标题仿宋4号,加粗,表格内容仿宋五号)
六、学时与学分比例表(标题仿宋4号,加粗,表格内容仿宋五号)
10
七、教学计划总表(标题仿宋4号,加粗,表格内容仿宋五号,加粗)
注:实践环节填写专业实习、学年论文、社会调查、毕业论文(设计)
八、实践环节及课程学时统计表(标题仿宋4号,加粗,表格内容仿宋五号,加粗)
注:统计内容包括实验课程、课程实践、专业实习、学年论文、社会调查、毕业论文(设计)
九、教学计划中英文对照表(标题仿宋四号,加粗,表格内容第一行仿宋小四号,加粗,其它中文仿宋五号,英文Times New Roman,5号)
十、专业课程简介(标题仿宋4号,加粗,具体内容仿宋4号) 包括课程名称、课程性质、课程学时、课程学分、修读对象、课程内容、考核方式、教材及主要参考书、先修课程的要求等9个方面内容。
附2:
内蒙古师范大学公共课开设方案
一、公共必修课开设方案(标题仿宋4号,加粗,具体内容仿宋4号)
全校开设9门公共必修课: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形势与政策,外语,大学计算机基础,军事理论。
(一)各专业课程开设要求(标题仿宋4号,加粗,具体内容仿宋4号)
1.本科专业
(1)外语专业开设除公共“外语”外的8门公共必修课。 (2)教育技术、广播电视编导、物理学、电子信息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开设除“大学计算机基础”外的8门公共必修课。
(3)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开设除“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形势与政策”、“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外的5门公共必修课。
(4)历史学专业开设除“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形势与政策”、“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外的6门公共必修课。
(5)其它专业开设9门公共必修课。
2.专科专业开设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形势与政策,外语,大学计算机基础,军事理论7门公共必修课程。
3.体育课以体育俱乐部方式开设,按照《内蒙古师范大学体育教学俱乐部实施方案》执行,学生毕业必须获得体育俱乐部颁发的体育合格证,不计学分。
(二)课程设置(标题仿宋4号,加粗,表格内容仿宋5号,加粗)
注:表中“X”为外语实践、实验学时,授课教师自行安排。
某高校2016版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指导性意见
人才培养方案是学校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设计蓝图,是学校组织教学、安排教学任务的主要依据,是学校办学指导思想、办学定位、办学水平、办学特色的具体体现,是学校对教育教学质量进行监控和评价的基础性文件。为了有力而稳健地推动学院应用技术大学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构建模块化人才培养体系,培养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富有创新精神和国际竞争力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现对制订2016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提出如下修订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高等教育规律,深入贯彻“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教育改革方针。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响应国家地方本科高校转型发展的号召,结合《江西理工大学应用科学学院关于推进应用技术大学建设的若干意见》(理应党字【2015】11号)的文件要求,大力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紧贴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调整优化专业结构,模块化构建课程体系,改进教学方法,着力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准确定位,彰显办学特色
人才培养方案要充分体现我校“应用型”的办学定位,专业培养目标与学校办学定位相一致,借鉴和吸收国内外成功的人才培养经验,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三实、四会、四不唯”的应用型人才。
(二)遵循教育规律,注重个性发展
坚持统一规格要求与促进个性发展相结合,推进学分制管理。减少必修课教学时数,扩大选修课的比例,为学生选专业、选课程、选时间,辅修第二专业提供多种教育形式和机会。同时,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为学生自主学习和参与实践留出足够的时间和空间,努力营造有利于人才个性成长的教育环境。
(三)进行模块化改革,优化课程体系
根据学院“宽基础、活模块、重实践”的教学理念,在保证教育部新的专业目录中列出的核心课程开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通识教育。深入调研、充分论证,根据各专业的特点和社会需求,进一步明确每个专业培养的学生应具备的总体素质和综合能力。精心设计、重组优化,在目标能力和素质明确的基础上梳理教学内容和方式,模块化课程体系。
(四)坚持产学合作,创新培养模式
着力推进与地方政府、行业企业、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合作培养人才,走产学合作培养人才之路。强化行业企业深度参与专业人才培
养方案的制定,按本科人才的通用标准和行业标准共同确定专业人才培养的规格,共同构建课程体系、确定教学内容、实施培养过程、评价培养质量。
(五)转变教育观念,推进教学改革
模块是以应用能力为出发点进行设计的,不同与以往教学体系建构往往以课程为基本单元。这就要求方案的制定者和执行者要转变教育教学观念。从以知识输入为导向的教育教学理念转变为以知识输出为导向的教育教学理念,从简单的获得知识为中心目标转变为应用知识获得能力为中心目标。同时大力推进教学方法改革,提倡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课题式等教学方法和合作学习方式,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着力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在模块化的教学体系下,推动反转课堂及校园MOOC建设,在不减少专业总学分的情况下,降低课堂讲授的学时,留出时间用于在教师的指导、辅导或引导下学生自主学习(研习),从以单纯教师讲授为主逐步过渡到以研讨式、合作式、问题式、课题式等教学方式为主的的课堂教学教学模式。要认真组织修订教学大纲,明确模块内理论、实践、课外学习的内容、任务、安排及考核要求,并加强指导与辅导,切实保证教学效果。
(六)强化实践教学,培养创新能力
要根据教育部等7部门联合下发的《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2]1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推动和完善实践教学内容与体系,增加实践教学比重,确保文
法艺经管类本科专业实践教学(含课程内实验、实践和单设实验课、独立实践环节)不少于总学分的30%、理工类专业不少于35%。加强实践教学管理,提高实验、实习、实践和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要把加强实践教学方法改革作为专业建设的重要内容,重点推行基于问题、基于项目、基于案例的教学方法和学习方法,加强综合性实践科目设计和应用。要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支持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创新性实验、创业计划和创业模拟活动,全面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三、培养方案主要内容及设置要求
(一)人才培养方案主要框架
1、培养目标
2、职业面向及职业能力要求
3、学制与学位
4、毕业学分要求
5、主干学科与核心模块
6、模块化人才培养方案总体框架
7、教学进程安排
8、主要模块关系结构图
9、核心模块描述
(二)人才培养方案主要内容
1、学分控制
1.1学制、学分、学时、教学周安排:
1.1.1学制:4年。修业年限3-6年。
1.1.2学分:总学分要求设定在175至185之间,原则上不得突破185学分。
1.1.3学时:文科类专业总学时原则上为2200学时以内,周学时18—22;理工科类专业总学时原则上2400以内,周学时20—24。每学时按45分钟计算。
1.1.4计划总周数:198周。(入学教学、毕业教育各1周;教学周160周左右,包括军事训练模块2周;寒暑假共34周左右;第八学期原则上不安排纯理论模块的教学)
1.2 学分计算依据:
1.2.1模块中的纯理论教学原则上每16学时记1学分;
1.2.2模块中的实验教学及室外体育模块原则上32学时记1学分;
1.2.3模块中的实习、课设1周记1学分。
2、模块
2.1 模块设置
根据“宽基础、活模块、重实践”的培养理念,人才培养方案设立四个宏观模块,分别是“公共必修模块”,“专业必修模块”,“专业选修模块”和“公共选修模块”。
公共必修模块:该模块作为“基础学习”从而构成学习的出发点。通过该模块的学习向学生传授专业必备的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外语、体育、数学、物理、计算机、军事理论等全院学生通修的公共必修的中微观模块。该模块由教务办会同各模块开出单位在征求各系
意见的基础上设置。
专业必修模块:通过该模块向学生传授专业必备内容,所有决定选择本专业的学生,必须完成本模块的学习。该模块主要包括专业基础、技术基础、专业课程等中微观模块,该模块由各系组织各教研室设置。
专业选修模块:该模块提供了与专业相对应的附加的多样性内容,它为学生在所选专业的基础上进行个性化发展提供了多种可能。该模块主要包含本专业不同方向知识体系的课程,通过若干中微观选修模块来体现,由各专业教研室设置。
公共选修模块:该模块为拓展学生人文素养、综合素质和社会能力而设置,提供更为宽泛的中微观选修模块。它们不属于某一各特定专业,可被称为跨专业选修模块。该模块学分获得方式更加灵活,模块修习可以通过理论学习、理论+实践、社会实践等多种方式进行。
2.2 模块的大小
模块的大小用学分表示,原则上模块学分应在3-6学分。毕业设计模块作为对学生四年所学的综合型考察,学分统一设置为10。统一宏观模块内微观模块的大小应尽可能统一,且一个模块的教学应在一个学期内结束。
2.3 模块的编码
模块的编码共六位,由开出系编码。为区别与现在系统内的课程,所有模块第一位均设置为M;第二、三位是模块开出系代码,本部分仍沿用青果系统中的系部代码;第四、五、六为模块编码,本部分由各系自行编制。
2.4 模块的描述
四、具体要求
(一)内容要求
模块化教学体系是围绕专业能力培养目标,通过理论教学与实践紧密结合而构建的“模块”体系。“模块”作为面向专业能力培养的最小教学单位,是围绕特定能力培养相关教学活动的有机结合,具有可重组、非重复、连贯和递进等特性。在模块化教学体系中,一个模块针对特定的能力单元设置,一项专业能力的培养可以由一个或若干个模块来支撑。模块可定性(教学内容)和定量(学分、学量)描述。模块描述包括模块名称、模块编号、模块类型、适用专业、教学目标、预备知识、负责人、执行学期、周学时、学分、学量、考核方式等内容。
课程模块教学内容的筛选应遵循“四维依据”:一是以用人单位对岗位群从业者素质的现实需要为依据;二是以学生职业生涯发展的知识、技能需要为依据;三是以学生入学文化水平起点和学习能力特点为依据;四是以学科专业特点为依据。
1.模块化课程教学改革必须建立在专业建设的基础之上。一个专业所有的专业课都应进行模块化课程教学改革,不能出现一个专业只有3-5 个课程模块,其余专业课不进行模块化课程教学改革的现象。
2.每个模块相对独立,学生每学完一个模块即可获得一项专业能力或专业知识。
3.模块内容依据职业岗位群实际需要确定,实用性、应用性强。
4.强调专业能力培养,围绕专业能力培养组织教学内容。
5.每个模块的内容讲究“必须、实用、够用”,针对性强。要通过优化学科知识体系、删除与职业能力无关的理论知识、强化与应用能力相关的理论知识、增加与应用能力有关的实验实训实践内容来构建模块化课程内容。
6.课程模块要及时反映行业发展所产生的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新手段。
7.模块之间可以灵活组合,每个模块组合有明确的行为目标和具体要求。
8.课程模块的建设,必须始终贯穿“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思想。
(二)时间要求
1、2015年8月至9月
各系部各教研室在前期动员的基础上深入调研、认真分析:专业所对应岗位集群需要什么样的职业能力与专业知识?目标知识和目标能力通过什么样的模块培养?以什么样的手段和方式培养?
2、2015年9月至12月
公共基础课教研室在前期模块化改革方案调研的基础上,与各专业教研室充分沟通、认真酝酿,形成契合职业发展需求,贴近专业发展方向,可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符合个性化培养思路的改革方案。
同时,各系部各教研室充分研讨、科学谋划:如何建构整个培养
体系,理顺模块之间的相互关系与衔接;如何以能力为单位科学设置模块大小、编排模块内容;模块的考核等问题;最终形成培养方案初稿。
3、2016年1月
学院进行初稿验收。各系就初稿培养理念、教育改革思路、模块设计(目的、方式、作用、对象、相互衔接等)进行汇报。经过执行性论证,跨专业、跨系开设模块的系际磨合,各系对初稿进行完善。
教务办公室
20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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