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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高端会计人才培养 选拔评审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更好地实施科教兴鲁、人才强省战略,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按照“服务发展,以用为本;健全制度,创新机制;高端引领,整体开发”的指导方针,统筹规划,以综合能力建设为核心,以发挥人才作用为根本,激发人才活力,提升人才效能,努力打造山东高端会计人才品牌,为全省经济社会和会计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培养目标
从山东经济社会发展对会计人才的需求实际出发,按照高端会计人才能力框架和素质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争取用10年时间,选拔培养600名高端会计人才。其中重点培养400名企业类高端会计人才;100名行政事业类高端会计人才;50名注册会计师类高端会计人才;50名学术类高端会计人才。
三、组织领导
在山东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成立由有关部门组成的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财政厅。领导小组负
责研究制定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使用、激励等有关政策,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履行制定阶段性培训计划、商定培训教材和师资、建立高端会计人才信息库、实施动态跟踪管理、落实领导小组决议等职责。
四、培养对象选拔
(一)选拔范围:中央驻鲁企业(单位)、省属企业及其他规模以上企业;省内行政事业单位;山东省境内会计师事务所。
(二)选拔对象:各有关单位分管财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及其后备人员、具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财务会计骨干、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或骨干注册会计师、省内高校从事财务会计学科教学和研究的教师。
(三)选拔条件
1、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
(2)具有经济管理类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在职在岗从事财务会计工作5年以上;
(3)具有高级会计师资格或会计专业副教授以上职称;
(4)精通业务,熟悉政策,工作业绩突出,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和较强的执业判断能力;
(5)具有较高的英语水平;
(6)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身体健康。
2、专业条件
根据岗位性质特点,分别确定企业类、行政事业类、注册会计师类、学术类高端会计人才选拔专业条件,有关规定另行印发。
此外,对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优秀教师、先进会计工作者荣誉称号,或者取得省级以上科研成果一、二等奖,以及在本行业、本系统中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人员,选拔条件可适当放宽。
(四)选拔程序
1、申报。具备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如实填写《山东省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申请表》(见附件),连同申请表中所填列事项有关证明材料,经所在单位同意盖章、主管部门复核审查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2、笔试。考试范围为财务会计实务、企业内部控制、企业管理(财经)综合知识、相关法律法规和英语。考试形式为闭卷。根据考试成绩和申报条件,按1:1.5确定候选人员,并在山东会计信息网予以公布。
3、答辩。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人际交往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以及与职位相匹配的其他能力等。
4、确定选拔培养对象。经综合评定,确定培养人选名单,在山东会计信息网予以公示并无异议后,书面通知入选人员所在单位和本人。
五、培养基地
全省高端会计人才培养以国家会计学院为主要培训基地,山东财经大学为辅助培训基地,学员单位和有关知名企业为补充培训基地。集中培训、项目开发、课程设计在主要基地开展,跟踪培养由辅助基地负责,岗位自学和考察在补充基地进行。
六、培养内容
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贴近实际、结合案例、突出前沿、体现创新的原则,负责组织有关专家研究制定课程开发与设计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会计职业道德素养、专业会计理论知识、会计综合能力框架构建、会计信息化建设研究、国内外典型会计案例、企业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设计、成本控制与全面预算管理、企业税收环境与税务筹划、资本市场运作、会计改革发展前沿问题、会计的国际化趋同探讨等。
七、培养实施
(一)培养周期。以3年为一个培训周期,每个培训周期分为集中学习培训和跟踪培养两个阶段。
(二)培训方式。按照因材施教、学用结合的原则,实行集中学习培训与跟踪学习实践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应用研
究相结合的培训方式。集中学习培训通过专题讲座、专题研讨、案例讨论、组织论坛、现场观摩、国内外考察等方式进行。每年集中两次,一次两周左右。集中学习结束后,由培训学校提供自学书目、课题项目和网上辅导服务等供学员自学。
学员在工作岗位期间,实施跟踪培养,主要由指定导师根据学员岗位特点和知识结构,制订个性辅导方案,帮助学员巩固培训效果,拓宽知识面,全面提高业务能力。
(三)培养过程管理。
1、建立高端会计人才信息库,对学员实行动态跟踪管理。
2、建立跟踪评价体系。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培训基地不定期与学员及学员所在单位进行联系,了解通报学员的学习、工作、科研以及职业岗位变化等情况,听取学员对学习课程的建议,为培训效果测评提供基础数据。在培训周期内,每年年终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所在单位按照管理计划和目标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记入个人档案。
3、实行淘汰机制。建立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退出机制,对无故缺课、未完成规定的全部课程、不按规定报送学习心得、实践应用报告、调研报告、专业论文、案例研究报告、业绩报告等的学员,予以淘汰。
八、人才评价使用
(一)培训周期届满,学员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培训课程,经考核合格后予以结业,并由省财政厅颁发“山东省高端会计人才培养结业证书”。
(二)在每期学员中综合考虑学习成绩、学习期间工作业绩及研究成果等因素,选拔出5—10名优秀学员推荐申报“泰山学者”。
(三)每期选拔部分符合条件学员进入省“齐鲁青年英才成长工程”、“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养造就工程”、“齐鲁名师培养工程”等重点人才工程计划。
(四)优先成为山东省会计学会常务理事、资深顾问或荣誉会员;优先参加省财政厅、省会计学会等部门(单位)组织开展的课题项目、学术研究等活动。
(五)择优聘任为省财政厅会计制度管理联络员、咨询专家等。
(六)择优纳入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专家库。
(七)优先推荐参评“五一”劳动奖章、山东省劳动模范、“富民兴鲁”劳动奖章、先进会计工作者等。
(八)推荐优秀学员进入山东省人才库,特别优秀者直接推荐到、省政府高级专家咨询组织。
九、培养经费
建立财政、用人单位、培养对象共同承担的多元化培养经费保障机制。省财政厅承担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
阶段的费用,学员及所在单位承担培训往返等其他费用。
山东省高端会计人才培养 选拔评审方案
甘肃省会计高端人才培养班第二期(2015年)培养工作方案#e#根据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十年规划》和《甘肃省会计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有关规定,省会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举办第二期全省会计高端人才培养班。为保证培养质量,现依据省财政厅、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国资委四部门联合颁布的《甘肃省会计高端人才选拔培养实施方案》,制定《甘肃省会计高端人才培养班第二期(2015年)培养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培养目标和方式
(一)培养目标
从甘肃经济社会发展对会计人才的需求实际出发,在全省范围内培养一批精通业务,精于理财,善于管理,视野开阔,具有较高理论、政策水平和战略思维及创新与决策能力的高素质、复合型会计高端人才,为推动甘肃经济社会和会计事业发展提供充足的人才储备和强大的智力支持。
(二)培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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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集中学习培训。包括国家会计学院集中培训和省内集中培训,具体通过专题讲座、专题研讨、案例讨论、主题论坛、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集中培训结束时进行考核,并提交学结一份。
2、远程网络课程学习。由国家会计学院提供网络课程及学习平台,学员按规定每年完成四门必修课和二门选修课的学习及考核。
3、在职自学。集中培训结束后,由国家会计学院提供自学书目,学员按规定完成自学任务,且每年至少提交两门课的自学笔记或心得体会。
4、考察实训。建立省内会计高端人才培养实训基地,不定期组织学员到实训基地考察、实训,进行体验式学习。
5、课题研究。学员在岗位工作期间,实施跟踪培养,主要由指定导师根据学员岗位特点和知识结构,制订个性化辅导方案,帮助学员结合工作实践进行课题研究,每年向培训管理部门提交一份专业论文或调研报告或案例分析报告等,提升学员理论联系实际、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积极组织学员承担或参与省财政厅、会计学会的课题研究工作。结业时,每位学员要按规定完成结业论文的写作与答辩。
二、培养周期及培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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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会计高端人才培养班培养周期为三年,从2015年7月开始,到2017年6月结束。本培养周期分为知识拓展、能力提升、使用提高三个培养阶段。
(一)第一培养阶段(2015.7—2015.6)
这一阶段以对学员拓展知识、开阔视野为目的,通过集中培训、网络课程、自学、课题研究等方式,构筑全面的知识体系,并通过加强交流、拓展训练,培养沟通与团队合作意识,为学员进一步提高和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第二培养阶段(2015.7—2016.6)
这一阶段以对学员深化专业知识、提升专业素质、培养管理和决策能力为目的,通过集中培训、网络课程、自学、课题研究等方式,构筑完善的专业知识体系,把握管理实务的前沿和难点问题,提高管理和决策能力。
(三)第三培养阶段(2016.7—2017.6)
这一阶段以完善学员领导沟通、协调能力为目的,通过集中培训、网络课程、岗位实践、课题研究等方式,实现由核算型人才向管理型人才的角色转换。
三、培养管理
(一)省会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建立高端会计人才(后备)信息库和培训学员档案,对学员实行动
态跟踪管理。每次省外集训期间的日常管理工作和远程网络课程学习管理由国家会计学院负责。
(二)建立量化考核体系。根据学员在每个培养阶段中的综合表现,形成量化考核结果,计入学员档案。
(三)实行奖励与淘汰机制。每个考核年度结束,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考核结果,评选“优秀学员”并计入学员档案;第一、二学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学员,经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劝其退班;最后学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学员不予结业。
四、结业及评价使用
(一)培训周期届满,学员完成三个阶段的培训任务,并量化考核合格,予以结业,由省财政厅、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及国家会计学院联合颁发“甘肃省会计高端人才证书”。
(二)推荐优秀学员进入甘肃组织部和省人社厅领军人才库,并积极向大型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推荐使用优秀学员。
(三)取得“甘肃省会计高端人才证书”的学员,经申请可成为甘肃省会计学会高级会员,优秀学员可聘为下期会计高端人才培养班导师,并享有下列优先权:
1、优先参加省财政厅、省会计学会等部门(单位)组织
开展的课题项目、学术研究等活动;
2、优先推荐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会计职称考试等辅导的师资;
3、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会计职称,优先评选优秀会计工作者。
五、培养费用
三年培养期间的培训费用由省财政统一安排,集中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和交通费由学员及所在单位按规定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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