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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导游人才培养方案
一、涉外导游职业特点
什么是导游?“导游”这一词来自于英文的Tour Guide,根据美国《住宿、旅行和旅游词典》,tour guide 是指“领有执照并受雇带领旅行者在当地观光旅行的人。”“依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导游员是指取得导游证,接受旅行社委派,运用专门的知识和技能为旅游者组织、安排旅行和游览活动,提供向导、讲解和旅途服务的人员。” 根据所使用的语言,可以把导游员分为中文导游员和外语导游员,中文导游员主要针对国内和港澳台市场,使用中文进行整个游程的讲解;外语导游员(又称涉外导游)主要针对入境旅游市场(除港澳台外),使用入境国语言进行整个游程讲解。天津商业大学李志刚认为,作为国际化导游人才,应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具有广阔的国际视野;二是通晓国际旅游业基本规则和惯例;三是具有创新精神和创
新能力;四是熟悉、尊重有关国家和地区的文化;五是具有较强的跨文化沟通能力。
随着我国入境旅游市场的发展和壮大,不仅需要国家对旅游景区的重点打造和推广,更需要高素质的涉外导游人才。人作为最活跃的文化载体,特别是承载旅游目的地接待的涉外导游,直接反映了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文明程度、国民素质和现代化水平。涉外导游不仅负担着把本国本地区优美的自然景致、璀璨的文化魅力展现给世界,吸引世界各国旅游消费者的重责,而且在接待过程中还应保持平等、文明和热情。因此,作为涉外导游,跨文化交流是最基本的能力。
二、旅游院校涉外导游人才的培养
对于涉外导游人才的培养,必须和导游这一职业要求相吻合,学生所学的知识应适应岗位的要求。高等职业教育需要培养一批有社会技能的实用型人才,为社会输送高素质的涉外导游人才。
1、职业道德教育与职业技能教育相结合。职业道德不仅是反映社会道德的需要,而且是反映职业、行业以及产业特殊利益的要求。在教学中,我们往往强调业务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培养,而当今社会中存在着导游人员服务意识淡薄,个别导游人员有侮辱祖国的言行等问题,这是个人道德品质的不良表现,同时也反映出职业道德教育的不足。无论何种教育形式,传授知识都要与育人同步而行,使学生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观念,提高运用道德标准判断事非的能力。高尚的职业道德不但表现为自觉履行职业责任、遵守职业纪律,还表现为完成
本职工作的过硬本领。
2、调整现有的课程体系,增加实用型课程。现有的课程存在一定的问题,在导游基础知识课程中出现多门课程内容重复的现象,“旅游文化”、“旅游资源学”、“全国导游基础知识”等课程都涉及到对宗教、民俗、建筑等知识的讲解,重复的授课内容使学生的听课质量下降,同时也浪费了学生学习知识的时间。我们可以增加有关历史、文学鉴赏、美学等课程,以此来丰富学生的知识储量。
3、提高学生的外语表达能力。学生的外语表达能力离不开实践—再实践的过程,只有场所的不断丰富,才能为学生外语能力表达提供有利的条件。目前,高职院校涉外导游主要有四个校内实训室:一是模拟涉外导游实训室,通过提供三维立体景点视频,学生在仿真情境下使用英语演练导游接待、景点讲解等内容,帮助学生形成导游能力。二是数字化语音实训室,主要培养学生外语语言能具备将知识运用于工作过程中的能力才能被称之为“人才”,这种能力的获得只有通过校内仿真演练和校外实习才能真正实现。三是涉外导游翻译实训室,通过提供同声传译资料和景点描述,培养学生导游口译能力和笔译能力。四是跨文化沟通体验室,通过提供客源国视频、服饰、餐饮器皿等设施,帮助学生体验异国文化与礼仪,学生在仿真演练过程中学习跨文化交流技巧,并了解客源国礼仪和价值观。
4、加强学生的心理修养。我国的旅游专家对导游工作者提出身心健康的条件,导游工作中接触的人多而杂,工作的压力越来越大。
这要求导游工作者应该有健康的心理来抵制不良诱-惑,同时学会心理调适排解压力。通过增设心理修养方面的讲座,以达到心理健康的目的。第一,要使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养成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第二,正确地对待环境和客观地认识自己,建立良好的自我形象;第三,培养多方面的兴趣和爱好,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第四,发展与他人的交往,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第五,掌握心理调适方法,学会自我调节。
三、社会环境中涉外导游人才的培养
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是与现代化建设相适应的,培养具有一定专业技能的实用型人才的劳动者。熟练的专业技能必须通过技能训练才能获得。因此,对学生进行技能训练,构建旅游专业技能训练规范化体系是职业教育办学的根本。旅游专业课程尽可能安排实地景点或者相类似的模拟场景,让学生尽早适应岗位需求。尽可能让学生在现实职业岗位的环境中进行训练,在这一过程中培养学生敏锐的信息意识和及时吸收科学技术和社会发展最新成果的能力。
旅游业的发展需要大量操作型、实践型旅游人才,而校企合作就是职业学校主动适应市场、提高学生职业能力的一个良好途径。学生培养以旅游企业需求为出发点,实施订单式培养,进行实习前的岗前培训。把职业能力的培养与不断发展变化的社会需求结合起来,使学生在今后的职业生涯中具有更强的适应能力和竞争能力。旅游专业师生走进旅行社,旅游-行业专家参与学校的教学和管理,这种优势互补、
共生共长的办学机制,有利于涉外导游人才实际工作能力的培养,使教学过程-真正融入市场,实现以产促教、以教兴产、产教结合的育人模式。积极鼓励更多的旅行社主动参与培养学生的全过程,广泛实行校企联合,使学校学习与企业实习交替进行。加强与旅游-行业、企业联合办学,发扬改革创新的办学精神,努力提高学生的职业能力。
四、结论
近年来,我国入境旅游快速发展,涉外导游工作不仅可以获得数量不菲的小费,也能获得可观的购物提成。涉外导游收入的改观,极大地刺激了人们报考英语导游员的热情。从目前看,获得英语导游员资格证的人员数量在逐步递增,但真正符合涉外导游能力要求的人数不多。因此,改革高职院校涉外导游专业教学是保证旅行社能够获得优秀涉外导游的必由之路。涉外导游工作质量的改善,将影响外国游客看待中国的方式,形成入境旅游的良性循环,这对于我国“十二五”提出的旅游业发展至关重要。
涉外旅游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12)
一、 招生对象与学制
1、 招生对象:高中毕业生 2、 学制:三年
二、 职业岗位(工作任务)、职业能力与课程设置
三、 培养目标 (一)知识目标
本专业主要面向国内旅游-行业中小型企业第一线,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等全面协调发展,具备现代服务管理和旅游-行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二)能力目标
培养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熟练掌握旅游和酒店服务、组织、管理、营销等实务技能,熟悉相关法规和政策,能从事旅行社管理、导游服务、酒店服务与管理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素质目标
1.政治素质:掌握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科学体系和精神实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正确的荣辱观,知荣辱、树新风;培养高尚的思想道德和理想情操;树立科学的职业观,养成诚信品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了解法律基础知识,增强社会主义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了解关心国家大事,树立较强的爱国主义精神,掌握基本的军事理论知识。
2.文化素质:掌握常用的文、史、哲知识,拥有一定的审美、鉴赏能力,培养人文与科学精神,养成完善的人格;具备一定的阅读和翻译专业英文资料的能力以及听、说、写的能力。
3.身心素质:拥有健康心理;掌握科学锻炼身体的技能,具有健全的体魄;提高职业实用体育素质,为更好地从事职业打下基础。
4.职业素质:了解与掌握基本的旅游管理知识,遵循旅游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法规;掌握就业创业的基本方法和技巧;掌握计算机的基础知识和基本原理,具有严谨、认真、求实、勤奋的作风、超强的团队精神和服务意识。
四、知识、能力、素质的规格要求
五、职业岗位相关证书要求
1.职业资格证书要求
本专业学生可选考导游资格证、饭店经理人职业资格证、旅游咨询师、会展策划师、营养师资格证、客房服务员证、人力资源管理师、报关员等从业资格证书。
2.技能等级证书要求
技能考核成绩合格的可获得英语等级证书、普通话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等。
六、培养模式
本专业实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核心教学与训练项目一般由三个模块(即“2.5+0.5”模式)组成:第一模块(第
一、二学期)为基础性课程模块,主要培养学生必备的专业基本能力;第二模块(第三至第五学期)为方向性课程模块,主要培养学生的专业方向的核心能力和岗位技能强化训练及职业资格认证模块;第三模块(第三学年)为学生顶岗实训模块,主要培养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每门课程都制定有规范的课程目标和教学大纲,教师依据课程目标和教学大纲进行教学,确保课程功能目标的实现。
七、毕业标准
(一)毕业合格标准
(1)修完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
(2)思想道德表现合格;
(3)取得两个以上职业技能证书 (二)优秀毕业生标准
(1)修完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专业核心课程的单科成绩
不低于75分或良好以上,非专业核心课程无补考; (2)思想道德表现良好以上;
(3)取得专业从业资格证书或三个以上的职业技能证书。
八、教学计划安排表
(一)教学进程安排表
根据我校原专业教学计划安排表编写。
2012年安徽涉外经济职业学院管理系
涉外旅游专业 教学计划表
2012年安徽涉外经济职业学院管理系
涉外旅游专业 教学计划表(续)
(二)专业实践教学项目安排表(分学期)
九、核心课程设置
(一)专业基础课
1. 旅游学概论
授课学时:讲授学时 54
教学目的:要求学生从整体上了解旅游发展的逻辑性和合理性,掌握有关旅游的概念及旅游者的活动规律。
主要技能:考核学生对旅游基础理论的掌握状况,从而发现和掌握其活动规律。
2. 旅游资源学
授课学时:讲授学时 64;实践学时 8
教学目的:要求学生了解旅游资源的含义、旅游资源学的研究对象、内容和方法,熟悉并掌握主要旅游资源的类型及其特征。
主要技能:能够对各主要旅游资源类型进行详细介绍,掌握旅游资源学的研究对象、内容和方法,旅游资源的分布、保护及开发规划等。
3. 旅游心理学
授课学时:讲授学时 48;实践学时 6
教学目的:主要掌握旅游者的旅游动机,旅游者的知觉、学习、态度,旅游者的人格和人格特征,旅游食宿、交通、审美、购物心理,旅游服务心理,旅游投诉与法律保护心理,旅游风险心理。
主要技能:能用心理学的知识解决碰到的问题难题,有管理能力、应变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
4. 旅游营销学
授课学时:讲授学时 54
教学目的:学生了解旅游市场营销观念 ,掌握旅游市场的运行规律、旅游市场营销决策和营销战略,能够通过营销操作程序运用旅游市场营销技术
主要技能训练学生营销实际动手和操作能力。促进学生营销素质的全面进步与整体水平的提升。
5. 旅游服务礼仪
授课学时:讲授学时 26;实践学时 6
教学目的:学生了解中外礼仪知识,理解服务礼仪规范的重要性,掌握旅游服务礼仪的接待技巧。 主要技能:通过教师的系统讲授、示范操作与训练,使学生掌握社交及旅游服务礼仪的基本概念、常识、基本原理及方法技巧,为今后从事旅游服务工作塑造良好形象、提高服务艺术,奠定坚实的基础。
6. 客源国概况
授课学时:讲授学时 54
教学目的:了解我国主要客源产出国家和地区的社会人文、政治经济和旅游业概况;掌握各客源国的主要旅游资源和风俗人情。 主要技能:熟悉各客源国的旅游资源情况和发展趋势;能够分析国内旅游市场。
(二)专业技能课
1.导游概论
授课学时:讲授学时 60;实践学时 12
教学目的:要求学生全面、系统认识和掌握导游业务的相关知识、导游服务程序、导游服务技能,系统掌握导游服务过程中事故的预防及处理。
主要技能:能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在实践中做到学以致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业务素质。
2.旅游政策与法规
授课学时:讲授学时 54
教学目的:了解我国相关旅游政策;完整、系统地掌握旅游市场法律法规知识。
主要技能:能够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与解决实际问题的技能。
3.旅行社经营与管理
授课学时:讲授学时 64;实践学时 8
教学目的:了解现代旅游管理理念;掌握旅行社的组织建设、产品开发、促销和销售管理、接待管理、财务管理和信息管理的基本知识;掌握旅行社设立与申报、组织管理、日常业务运作和业务管理等基本能力。
主要技能:了解我国旅行社的运行,掌握基本的旅行社经营管理的知识,具备较强的旅游管理的素质
4.饭店管理概论
授课学时:讲授学时 54
教学目的:要求学生了解饭店管理的主要职能,理解饭店管理的基本理论,掌握饭店管理的基本方法和饭店服务质量检测、控制的程
序与方法等。
主要技能:使学生能完整、系统地了解饭店管理学的整个理论体系;掌握管理理论和管理方法,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自觉运用饭店管理思想、理论和方法,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实践能力。
5.前厅客房服务与管理
授课学时:讲授学时 50;实践学时 4
教学目的:要求学生了解饭店前厅和客房管理的专业知识,熟悉服务知识,掌握操作技能
主要技能:使学生初步掌握客房预订、入住登记、大厅服务与客人离店结帐服务等前厅对客服务技能;掌握客房接待服务、客房物品管理等技能,并使学生达到中级以上服务员资格水平。为今后在工作中进行前厅与客房服务管理打下较坚实基础。
6.餐饮服务与管理
授课学时:讲授学时 39;实践学时 15
教学目的:使学生全面地了解餐饮部运行与管理的内容,掌握餐饮服务规范和操作技能,学会处理和解决餐饮服务与管理中的一般性问题。
主要技能: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掌握餐饮业务内容、工作标准,具备餐饮服务意识与管理意识,做到动手能力强,管理意识强,具备餐饮企业主要营业点基层督导的素质和管理能力。
7.饭店情景英语
授课学时:讲授学时 72
教学目的:让学生了解并掌握酒店内各主要部门的基本职能、人事结构、操作规程以及英语交际中的礼仪和礼节;具备在特定的酒店及餐饮服务中的英语听说能力;熟悉常用英文表格的填写;熟练掌握酒店及餐饮业各部门实际工作中服务用语及专业术语的规范的英语表达方式。
主要技能:具备从事饭店服务工作的基本英语听力及口头表达能力,从而提高其熟练地运用英语与外宾交流与沟通的基本职业能力。
8.景区服务与管理
授课学时:讲授学时 48;实践学时 6
教学目的:使学生了解旅游景区服务与管理的基本理论和知识;理解旅游景区服务与管理的理念及意识,认识景区经营管理与服务的重要性;掌握景区服务的流程,具备景区服务和管理的基本技巧 主要技能:培养学生的服务意识,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中提升个人能力,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满足景区服务与管理的需要。
新修涉外旅游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一、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牢固掌握现代旅游管理的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职业素质和人文素养良好,专业技术和岗位技能较强,市场意识和创业精神较为突出,具有良好的英语水平、较强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在旅游相关企业如旅行社、旅游饭店、旅游景区等第一线从事接待、导游、旅游服务与管理等工作的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
二、人才培养规格要求
(一)知识结构
1. 掌握与本专业培养目标和业务范围相适应的文化基础知识。
2. 掌握导游服务和旅行社基层管理的基本知识。
3. 掌握前厅、餐饮、客房的基本服务与管理知识及实践技巧。
4. 掌握旅行社业务与管理知识。
5. 掌握旅游法规和旅游接待礼仪知识
6.掌握一门外语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二)能力结构
1.具有比较熟练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2.具有国内旅行社计调、领队和导游带团能力。
3.具有旅行社业务市场拓展能力。
4.具有饭店前厅、客房、餐饮等部门具体操作和服务能力。
5.具有饭店中基层部门管理能力。
6.具有旅游景区景点讲解服务与管理能力。
7.具有较强的英语口译和讲解能力及旅游业务中对外联络与交流工作的能力。
(三)职业资格证书要求
全国旅游饭店服务(行业)技术等级证书;全国导游员资格证书。 (四)适应岗位
1.旅行社计调、业务、导游、领队及相关管理工作。
2.涉外酒店前厅、客房、餐饮服务及相关管理工作。
3.旅游景点景区相关景区服务、管理工作。
4.相关旅游企事业单位接待、管理工作。
三、招生对象、学制
1.招生对象: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届中专、职高学生
2.学制:全日制三年
四、专业主要课程介绍
1.旅游学概论(4学分)
本课程主要学习:旅游活动的历史考察、旅游业的构成、旅游业的性质和特点,旅游业的影响、旅游资源及开发、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等知识。使学生熟悉旅游的基础知识,对旅游活动的内容有概括的认识,为以后的专业课程的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
2.旅游心理学(4学分)
本课程主要学习:旅游心理学的基础知识和旅游服务过程中的心理问题。使学生了解必要的心理基础知识,培养学生对旅游者心理分析的能力,从而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为以后的旅游服务及管理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3.旅游法规(4学分)
本课程主要学习:旅行社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旅游出入境管理条例等法规的内容。提高学生的方针政策水平,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为将来做好旅游相关工作打下基础。
4.旅游接待礼仪(4学分)
通过本课程学习,使学生能够掌握现代实用的个人礼仪、社会交往礼仪、商务应酬礼仪、求职面试礼仪和涉外交际礼仪的知识。
5.中国旅游地理(4学分)
本课程主要学习:中国各类主要资源和人文旅游资源以及中国八大旅游区的环境特征。要求学生将中国旅游地理知识融入旅游资源知识结构中,并掌握中国旅游地理的基本理论及中国旅游资源、旅游业和旅游地理区的形成、特点、分布及其发展变化的规律。
6.客源国(2学分)
本课程包括日韩概况、西欧概况、东南亚概况、澳洲概况、北美概况等五门课程,学生可根据自我取向进行选修。通过这些课程,使学生了解区域内国家包括地理、旅游景观、历史文化、风俗等概况,扩大知识面增强工作技能。
7.旅游英语(4学分)
本课程主要学习:旅游服务与管理的常用词汇、句型及英语会话,使学生从听、说入手,进行较为系统的语言训练,能够掌握旅游景点、旅游饭店的英语常用表达,并能在实际工作中进行英语交流,具备较高的会话能力。
8.全国导游基础知识(4学分)
本课程主要讲授导游人员在导游服务过程中必须具备的历史、地理、文化等基础知识。主要包括中国历史文化、中国民族民俗、中国旅游地理、中国古典建筑园林、中国古代建筑、中国四大宗教、中国饮食文化、山西旅游文化及山西名胜诗词楹联游记等。使学生掌握导游人员必须具备的相关知识基础,为通过导游职业资格证书理论考试打下基础。
9.旅行社经营与管理(4学分)
本课程主要学习:旅行社销售、计调、接待、财务等职能部门运行的基本程序,旅行社基层管理的基本原理和技巧。要求学生掌握旅行社主要业务的运行程序,能够胜任旅行社的基层工作。
10.导游实务(4学分)
本课程讲授从事涉外导游所需的各种技能、导游服务流程、团体接待、散客接待的程序方法、导游讲解的方法、导游过程中特殊问题的处理,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具备导游员的基本素质与技能。
11.饭店经营与管理(4学分)
本课程讲授国际饭店管理的基本原则、方法及流程,使学生掌握前厅、客房、餐饮、康乐等活动,服务与管理的基本知识、技能技巧,掌握某一部门的具体管理工作及各部门的协调。
12.景区经营与管理(4学分)
本课程主要学习:旅游景区规划、开发、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景区质量管理、设施管理以及景区等级评定等方面的知识。要求学生从景区功能的角度出发,掌握不同类别旅游景区的经营管理模式。
13.旅游市场营销(4学分)
通过本课程学习,使学生能够根据旅游者的消费行为、产品价格、促销和分销等因素,制定企业的营销策略,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依据。
14.餐饮服务与管理(4学分)
通过本课程学习,使学生掌握饭店餐饮服务与管理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熟悉饭店餐饮部运转与管理的基本程序和方法,具有熟练的中餐、西餐及酒水等服务技能,热爱并能胜任饭店餐饮服务与管理工作,达到餐饮服务中级工的水平。
五、教学时间分配表
涉外旅游专业教学时间分配表(按周计数)
六、专业知识及技能模块设置
涉外旅游专业知识及技能模块设置一览表
七、课程设置及教学进程表
八、独立实践教学环节设置
涉外旅游专业独立实践教学环节设置安排表
九、实习、实训基地建设
1.校内实训基地建设
搭建校企合作平台,建立一家旅行社,通过引进先进的旅行社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全真的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旅行社建立有外联、计调和财务等部门,为学生、班级开展旅游等提供组团和导游等服务,在服务中提高学生导游业务能力和旅行社管理能力;建设模拟导游实训室,以进行导游实务模拟训练、景区经营与管理模拟训练、旅行社经营模拟训练等课程的实训。涉外旅游专业还在制定实训室建设规划,并在学校的大力扶持下筹备建立综合实训室,不断提高实训质量。
建设仿真训练客房、客房操作间、餐厅,为学生的课内实训提供场所,在实训的过程中提高学生客房、餐厅的服务技能,从而达到校内工学结合的目的。
建设形体训练房,为满足旅游和酒店企业对学生形体礼仪的要求提供校内实训基地。
2.建立适宜专业教学的校外实训基地
进一步与旅行社、星级酒店、景区等加强联系,按照互惠互利原则,建立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由企业提供岗位供学生选择,进行工学结合顶岗实习,以满足专业经常性实习的需求,共同为旅游高技能人才培养而努力。 3.加强校企合作
本着“走出去、请进来”的指导思想,学院一方面要求专业教师通过实习带队、到实践岗位顶岗学习等方式密切与旅游企业的联系,积累经验,丰富知识;
另一方面,定期召开与旅游企业之间的合作洽谈会,并且邀请合作单位到校展开专业讲座,为学生了解旅游业概况、树立正确的职业意识做好铺垫。
十、涉外旅游专业教师业务素质及教学能力要求
1.大学本科以上毕业,具有大学教师资格和旅游-行业从业经历或丰富教学实践经验。
2.爱岗敬业、宽厚热情的职业道德素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崇高的责任感、良好的师德修养
3.广博坚实的理论素质。具备对自然科学、人文科学和高新技术学习和跟踪的能力,掌握现代教育媒体、利用现代化教学技术,并能将美学和艺术教育有机融于教学之中,科学预测知识演变趋势、对知识的动态发展反应灵活。 4.扎实精深的业务素质。具备“双师型”的教学能力,具有所任教学学科知识和任教学科相关知识、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学科教法等教育科学知识。 5.知识素质的优化能力。要求教师知识面要宽广,应是一专多能的“通才”。 6.教学研究与创新能力。要求教师按照教学活动的实施过程,经常地开展研究工作,逐步掌握和运用科学的理论和方法,使用现代教学媒体,优化教学过程,增强了解和分析学生的能力,设计教学方案的能力,实施教学方案的能力,教育管理能力,并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思想上有创新能力。 7.教师要熟练地通过多媒体技术、人工智能等教学技术,生动、灵活、创造性地开展教学工作。合理使用信息资源,及时将新技术、新知识、新工艺传递给学生,同时善于对信息进行分析、加工、处理;利用信息,优化设计教学进程,合理选择教法,使教学设计和实施具备超前性。
十一、本专业相关法律法规
《现代汉语通用字表》,国家语委、新闻出版署1988年3月25日发布。该字表规定了7000个现代汉语通用汉字的字形结构、笔画数和笔顺的标准。
《标点符号用法》,国家技术监督局1995年12月13日发布。该标准规定了标点符号的名称、形式和用法。
《校对符号及其用法》,国家出版局1981年12月20日发布的国家专业标准。该标准规定了校对符号及其用法,适用于出版印刷业中文(包括各少数民族文字)各类校样的校对工作。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修订)(GB/T17775-2003)。本标准从实施之日起,代替GB/T 17775-1999《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本标准与GB/T 17775-1999相比,主要修改如下:
在划分等级中增加了AAAAA级旅游景区。新增的AAAAA级主要从细节方面、景区的文化性和特色性等方面做更高要求;
对原AAAAA级旅游景区的划分条件均进行了修订,强化以人为本的服务宗旨,AAAA级旅游景区增加细节性、文化性和特色性要求;
细化了关于资源吸引力和市场影响力方面的划分条件。 本标准由国家旅游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旅游局规划发展与财务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魏小安、汪黎明、彭德成、潘肖澎、周梅。
《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国家旅游局局长办公会讲座通过,现予公布,自 2015 年 7 月 3 日起施行。
《旅行社出境旅游服务质量》(LB/T 005-2002)
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本办法自2002年7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1997年3月17日批准,国家旅游局、公安部1997年7月1日发布的《中国公民自费出国旅游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旅游服务基础术语》(GB/T 16766-1997)
《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已经2001年4月25日国家旅游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1年9月1日起施行。
《导游服务质量》,本标准对导游服务质量提出了要求,并规定了涉及导游服务过程中的若干问题的处理原则,其目的是为了保障和提高导游服务的质量,促进中国旅游事业的发展。本标准的技术要求借鉴了旅游-行业导游服务几十年实践工作经验、国家和部分企业的有关规章制度与导游工作规范,并参照了国外的相关资料。
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旅游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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