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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园林施工与管理、园林植物与生态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城市建设、园林、花卉等部门及企事业单位从事城镇园林绿地、风景区、森林公园等规划设计、施工管理、园林植物栽培、繁育与养护等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业人才。
二、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园林生态、园林植物、园林建筑、园林工程、园林规划与设计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能深入了解自然生态规律和园林艺术规律,掌握自然环境保护和人工环境营造、园林景观创造和园林建设管理等方面的理论与方法,具备城镇绿地规划设计及园林植物栽培、繁育及养护管理等方面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具备一定的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知识及艺术修养;
2.具有较强的英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3.掌握生物学、林学、建筑学、园林设计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4.掌握风景名胜区规划、森林公园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各类园林绿地规划设计、园林建筑设计、园林工程设计、园林植物造景设计方法、园林植物栽培、繁育及养护管理技术;
5.具有一定的绘画技法及风景园林表现技法,具有应用艺术理论及设计理论对植物材料、自然景观进行艺术设计的基本能力,具有园林植物栽培繁育的基本能力;
6.了解国内外园林学科的理论前沿、应用前景及发展动态;
7.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8.具有较强的调查研究与决策、组织与管理、口头与文字表达能力,具有独立获取知识、信息处理和创新的基本能力。
三、主干学科:
风景园林规划设计 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
四、主要课程:
美术、园林制图、园林树木学、花卉学、园林工程、园林建筑设计、园林规划设计
五、学制与时间分配:
本专业学制为四年,具体安排如下: 理论与实验教学: 110.5周
实践教学: 30.5周(另有4周安排在假期) 入学及毕业教育: 2周 考试: 14周 假期: 37周
六、授予学位:
农学学士
七、毕业基本要求:
园林专业教学计划
表1 必修课设置与学时分配
注:公共选修课按“全校性本科专业公共选修课设置与学时安排表”执行。
审核人:乔爱民 黄建昌
园林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一、基本信息
学科门类:农学 专业名称:园林
专业代码:090502 专业管理学院:农学与生物科学学院
二、培养目标
培养具备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园林生态学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能在城市建设、园林、林业部门和花卉企业从事风景区、森林公园、城镇各类园林绿地的规划设计、园林植物栽培繁育、养护及管理等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三、培养要求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心。
(二)掌握园林科学及相关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绘画及表现技法、规划设计、园林植物栽培繁育及花卉艺术设计等方面的基本训练,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园林植物、观赏园艺、园林设计、园林生态学、园林建筑、园林工程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掌握风景区规划、城市绿地系统、居住区等各类园林绿地规划设计、园林建筑设计、园林工程设计以及园林植物造景、园林植物栽培繁育、养护管理的基本技术;具有城镇绿化、园林建筑、园林工程、园林植物造景等规划设计及园林植物栽培、繁育及养护管理等方面的基本能力。
3、掌握基本绘画技法及风景园林表现技法,能应用艺术理论及设计理论对植物材料、自然景观进行艺术设计的基本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具有一定的设计和实际工作能力,
4、有一定的自学能力,了解国内外园林学科的理论前沿、应用前景及发展动态;掌握一门外语;有组织与管理、口头与文字表达能力。
(三)具有一定的体育和国防基本知识和技能,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和军事训练合格标准,具备健全的心理和健康的体魄,能够履行建设祖国和保卫祖国的义务。
四、修读年限要求
实行弹性学制,标准学制为4年,在校学习年限为3-6年。
五、学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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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毕业总学分:187学分。其中通识教育必修42学分,通识教育选修19学分;学科基础必修33学分,学科基础选修14学分;专业教育必修38学分,专业选修16学分;实践教学环节25学分。
培养方案规定的每门必修课及实践教学环节的各项目,要求必须全部修读并获得学分;选修课要求修满规定学分。各类学分不能互相冲抵。
六、毕业及学位授予
(一)毕业:在规定修业年限内,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总学分和各类学分,达到培养目标要求,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
(二)学位授予:符合《大理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经大理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农学学士学位。
七、辅修及双学位要求
(一)其他专业辅修本专业要求
学分要求:修满29.5学分,颁发大理学院辅修专业毕业证书。
辅修面向专业:全校所有专业。
修读课程:植物学(72学时,4.5学分)、园林设计初步(80学时,5学分)、园林树木栽培与养护(48学时,3学分)、城市园林绿地规划(32学时,2学分)、园林规划设计(96学时,6学分)、园林建筑设计(64学时,4学分)、园林工程施工与管理(80学时,5学分)。
实践环节要求:专业实习6周。
以上核对无误。
(二)双学士学位授予
获得辅修专业毕业证书,修读本培养方案中所列学位课程,修满41.5学分,并完成实践教学环节(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要求,符合《大理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授予农学学士学位。
八、课程结构及设置
(一)课程结构
课程结构为三个平台和一个环节,即通识教育平台、学科基础平台、专业教育平台和实践教学环节。每个平台的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大类。实践教学包括实验课、毕业实习等。
(二)课程设置
1、课程总体设置情况
(1)通识教育课程 共61学分,占总学分比例:32.6%。
必修课程:开设19门课程,计42学分,平台中比例:68.9%
选修课程:要求修满19学分,其中选修人文社科课程群不少于8学分,平台中比例:31.1%
(2)学科基础课程 共47学分,占总学分比例: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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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课程:开设9门课程,计33学分,平台中比例:70.2%
选修课程:开设17门课程,计33学分。要求修满14学分。平台中比例:29.8%
(3)专业教育课程 共54学分,占总学分比例:28.9%。
必修课程:开设11门课程,计38学分。平台中比例:70.4%
选修课程:开设15门课程,计31学分。要求修满16学分。平台中台比例:29.6%
(4)实践教学环节 共有14项,25学分,占总学分比例:13.4%。
2、课程具体设置及修读顺序详见附表。
(三)学位课程
学位课程共9门,664学时,41.5学分。素描及专业绘画(96学时,6学分)、色彩及专业绘画(96学时,6学分)、植物学(72学时,4.5学分)、园林设计初步(80学时,5学分)、园林树木栽培与养护(48学时,3学分)、城市园林绿地规划(32学时,2学分)、园林规划设计(96学时,6学分)、园林建筑设计(64学时,4学分)、园林工程施工与管理(80学时,5学分)。
(四)计算绩点课程
所有必修课程。
(五)考核及成绩记载
所有课程均实行考试,成绩以百分制记载,考试成绩合格取得学分并计算绩点。学位课程、专业主要课程及某些选修课程由学校组织统一进行期末考试,卷面成绩占60-80%,平时成绩占20-40%。其他课程的考试由学院、教研室、任课教师完成,可采用笔试、口试、作业、课堂测验等多种形式进行。
实践教学环节项目按相关规定评定成绩。
(六)说明
1、学分计算方法
学分数=学时/16,即1:16,每16学时计1学分。
实践教学环节其他项目学分为指定。
2、绩点计算方法
绩点=成绩*0.1-5 或:绩点=(成绩-60)*0.1+1 (要求成绩≥60)
(七)附表 含指导性教学计划进程表、修读顺序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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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指导性教学计划进程表 表1 通识教育课程 表1-1 通识教育必修课程
注:上述14-20为计算机模块课程共7门,各学年长学期选择修读,要求修满6学分。其中《大学计算机基础》凭国家或省级计算机一级证书可免修,选修该课的学生必须参加国家或省计算机一级考试并过关者得3学分,不参加学习直接参加考试并过关的学生得1学分。
表1-2 通识教育选修课程
选修课程见当年公布的《大理学院通识教育课程选修课目录》。要求修满19学分,其中选修人文社科课程群不少于8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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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学科基础课程 表2-1 学科基础必修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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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2 学科基础选修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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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 专业教育课程 表3-1 专业教育必修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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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2 专业教育选修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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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 实践教学环节
注:1、《三生教育》第一学期8学时理论课由三生教育办公室提出教学要求,各学院党总支结合入学教育组织实施,第二学期18学时理论课由马克思主义学院承担,6学时实践课由三生教育办公室安排。
2、《形势与政策》按学年在长学期开设,16学时中,理论8学时由教务处安排教学,实践8学时由宣传部负责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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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修读顺序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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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专业培养方案修订委员会名单
主 任:董晓东 副主任:马志敏 刘歆
委 员:苏鸿雁 吕志华 刘硕然 吴志宏 杨晓霞 毛本勇 阿周存 李继红 黄毕生 陈玲 杨琳 苏子峰 朱丹 冯源 冯建孟 杨晓燕
2015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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