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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方案管理规定

时间:2022-05-18 17:54:23 员工培训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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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方案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工作,确保人才培养的质量,现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教高[2000]2号)中关于制定高职高专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5]16号)、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苏教高[2015]1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使我院高等职业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更加适应地方、行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特提出如下原则意见。

人才培养方案管理规定

一、指导思想

1、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质量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内涵建设为重点,走产学研结合发展的道路。

2、培养目标: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公共道德和职业道德,具有终身学习理念,具有团队意识和协作精神,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学习能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具有该专业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与能力的高素质、高技能、创新型人才。每个专业在人才培养方案中还应按此精神,将本专业具体的培养目标表述清楚、准确。

3、人才规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懂得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原理;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和良好的思想品德;具有法制观念、法律常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掌握从事本专业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技能与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各专业还应将本专业的人才培养规格及基本技能进一步具体化。

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的基本原则

1、适应地方经济、行业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原则。制定人才培养方案要广泛开展社会调查,要针对我省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及传统产业结构调整对生产、管理、服务一线人才的要求设置课程及安排教育教学环节,努力使人才培养方案符合地方经济、行业和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要。

2、坚持全面发展的原则。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正确处理好德育与智育的关系、理论与实践的关系、稳定性与灵活性的关系,正确处理好学生技术应用能力的培养、可持续学习能力的培养和创新意识的养成三者关系。要注重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切实保证培养目标的实现。

3、突出应用性和针对性的原则。要以适应社会要求为目标、以培养技术应用能力为主线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基础理论以必需、够用为度;专业课教学要加强针对性与实用性。

4、加强实践能力培养的原则。制定人才培养方案要加强实践教学环节,要根据专业人才培养需要设计综合性项目化实践教学内容,增加实践教学时间。

5、贯彻产学结合的原则。制定和执行人才培养方案过程中要主动争取企事业单位、用人部门、相关行业第一线人士共同参与,在教学过程中要坚持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结合发展之路。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还要不断跟踪技术进步,充分体现专业特色。

三、人才培养方案的构成与时间安排

1、人才培养方案的内容包括:

(1)招生对象、学制

(2)培养目标

(3)职业岗位(群)

(4)知识、能力分解结构图

(5)素质结构要求

1)具有为爱国主义精神;

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

3)具有良好的文化素养和身体、心理素质;

4)具有勇于创新、艰苦创业、敬业乐群的精神。

(6)能力、职业资格证书要求

1)能力证书

2)职业资格证书

(7)人才培养方案表

1)教学环节时间分配表

2)理论课程教学安排表

3)实践课程教学安排表

4)课时与学分分配表

如课程体系有改革创新,此部分表可另行设计,但需经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通过。

(8)主要专业课程简介

(9)说明

四、人才培养方案的几点具体意见

1、三年制理论课程教学总学时为1800学时左右(含随课实验、实训),总学分原则上不超过170学分。

2、学期教学总周数为20周(含有关法定假日),法定假日、运动会等在校历上反映,但不列入进程表。课程教学周数建议为每学期15周左右(不含期末考试1周),劳动在前两年内安排1周。

3、公共基础模块(含信息技术基础和文化素质类任选课)与专门课(含专业技术类任选课)时数比例约为4:6.

4、几门公共课程的安排:

1)政治

2)大学体育

(1)基础教学模块:第一、二学期:各30学时(2个学分)。

(2)特长培养模块(实行俱乐部制,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和特长,选择适合自己的运动项目参加体育锻炼,安排在课外活动上课):第三、四学期:(限选课)共4个学分

3)数学

(1)高等数学

基础模块(第一学期):机电系、计算机系60课时(4学

分),电子系、电气系、通信系90课时(6学分)。

专业模块(第二学期):

教学内容:行列式、矩阵(20课时),概率、统计(20课时),拉氏变换(10课时)。以上内容由各专业根据需要选择、搭配。

(2)经济数学 (信管系)

基础模块(第一学期):60课时(4学分)。

专业模块(第二学期):60课时(4学分)

4)大学物理

高考未选物理的工科专业学生:4课时/周,共60课时(4学分)。其中:理论课,40课时;实验,20课时。

高考选物理的学生:2课时,共30课时(2学分)。其中:实验,10课时;实训,20课时。

5)语文

6)信息技术基础:每周4课时,共计60课时(4学分)。

7)就业指导:每周1课时,共计15课时(1学分)。建议排在第五学期。

8)专业英语:每周2课时,共计30课时(2学分)。建议排在第五学期。

9)新生入学军训及入学教育:共2周,另加15课时军事理

论教育。总计3个学分。

10)劳动:一周。在前四学期中安排,建议一、二系排单学期,其余各系排双学期。

11)电路类课程:电子工程系、通信工程系安排在第一学期,电气工程系安排在第二学期,其它系根据需要安排。

12)信息技术基础课程:由计算机系负责课程标准建设,由各系自行组织实施,具体方案见学院相关规定。

5、第5学期:教学周为20周。其中必修课(含实践)教学周数建议为12周,其余安排专业选修和毕业实习(设计)。

6、第6学期:安排毕业教育1周,其余时间为综合毕业实践。

7、选修课要求:共计12个学分。其中按6:6分为文化素质类和专业技术类,并按学院有关规定组织教学。

8、技能证书要求:学生必须取得一种与所学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并在人才培养方案中明确规定与考证直接相关的课程。

五、人才培养方案的执行意见

1、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安排制定学年执行计划,执行计划中课程调整要经论证并备案;

2、每门课程需编写课程简介和教学大纲;

3、在学年教学执行计划中具体安排素质教育讲座,落实集中实习、实训及毕业环节的顶岗实习等实践环节。

五、制(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的程序

1、在广泛调查社会、经济和科技发展对人才的要求和学习、理解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及规定的基础上,学院提出制(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思想、培养目标、课程设置等实施意见和原则要求。各系结合本系的实际情况,提出制(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的具体意见。

2、教务处负责提出人才培养方案中全院公共模块课程的安排意见,系部负责提出专业基础模块课程的安排意见,专业教研室在教务处和系部公共模块、专业基础模块基础安排意见的基础上,经集体讨论提出所属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初稿。

系部对专业教研室提出的人才培养方案初稿进行初审,经系部专业指导委员会论证通过后,由专业教研室主任和系部主任签字后报送教务处。教务处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认真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凡审核不合格的人才培养方案返回重新修改。审核合格的人才培养方案,报主管教学的副院长审批,由院长审核签字后下发执行。

六、人才培养方案的管理

1、人才培养方案由教务处负责管理,教务处根据课程设置与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学期教学进程和开课一览表、教学任务书等文件,组织人才培养方案的实施。

2、人才培养方案中所列的各门课程的名称、学时及开课学期、考核方式,一般情况下不得随意改动,如确需调整的,由开

课单位提前填写人才培养方案调整审批表,报教务处审批同意后方可变动。每学期排课表前是下学期或更晚学期人才培养方案变动申请时间,过期不再办理。

3、每学期开课任务及课表、考试表应严格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安排,未列入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环节或未经审批同意的课程变动,一律不予承认,所开课程不计教师的工作量并且学生成绩无效。

4、人才培养方案所列课程及各种实践环节是学院下达给各系部、各教研室及有关部门的基本任务,必须按规定的要求保证完成。由于机构改革、退休、出国及其它原因引起的任课教师变动、教学安排变更,应由开课系部主管教学的主任及教学秘书作出妥善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开设、停开、减少学时,变更考试、考查类型。凡未按规定程序进行课程教学变更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本原则意见由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其它学制仍参照原原则意见执行。

二○○八年三月

学院人才培养方案管理规定2017-01-03 12:16 | #2楼

人才培养方案是对人才培养目标、培养规格以及培养过程和方式的总体设计,是保证教学质量的基本教学文件,是组织教学过程、安排教学任务的基本依据。为规范人才培养方案的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一、人才培养方案的制(修)订原则

1.准确定位专业培养目标。结合行业职业能力要求和职业标准,进行充分的行业企业调研,深度分析专业所面对的产业基础、发展导向和岗位特征,以人才市场需求变化为导向,确定本专业的专业定位,要充分体现高等职业教育的类型特色和层次特色。同时,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妥善处理好社会需求与教学工作的关系;处理好社会需求的多样性、多变性和教学工作相对稳定性的关系。

2.构建工学结合特色的课程体系。工学结合特色课程体系要依据工作过程导向思想开发课程和构建新课程体系,打破原有公共基础课、专业理论课、实践课的课程体系,摆脱学科课程的思想束缚,从岗位需求出发,尽早让学生进入工作实践,为学生提供体验完整工作过程的学习机会,逐步实现从学习者到工作者的角色转换。课程体系的构建以以下八种观念为指导思想:基于职业属性的专业观、能力本位的教育观、基于形象思维的人才观、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观、行动导向的教学观、基于生命发展的基础观、学习情境的建设观、基于整体思考的评价观。

3.以职业能力为依据组织课程内容。知识的掌握服务于能力的建构,要围绕职业能力的形成组织课程内容,以工作任务为中心来整合相应的专业能力、社会能力和方法能力,实现理论与实践的统一。要避免把职业能力简单理解为操作技能,注重职业情境中实践智慧的养成,培养学生在复杂的工作过程中做出判断并采取行动的综合职业能力。课程内容要反映专业领域的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方法。

4.选择合适的载体设计教学活动。按照工作过程设计学习过程。要以典型任务、项目、案例、实验、问题、设备为载体来设计活动、组织教学,建立工作任务与知识、技能的联系,增强学生的直观体验,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载体的选择要兼顾先进性、典型性、通用性,活动设计要符合学生的能力水平和教学需要。

5.以职业技能鉴定为参照强化技能训练。课程标准要涵盖职业标准,要选择社会认可度高、对学生劳动就业有利的职业资格证书,具体分析其技能考核的内容与要求,优化训练条件,创新训练手段,提高训练效果,使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能顺利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同时,增加教学过程的实践性、开放性和职业性,使校内生产性实训、校外顶岗实习比例逐步加大,同时应遵循能力递进提高规律,对实践课程、生产性实训及顶岗实习进行系统安排,使各阶段能

力训练有序衔接。

6.要加强学生的素质教育,以职业素质教育为核心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增强对学生获取知识、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等能力的培养,使学生通过学习能够构建起可适应终身教育及社会发展变化需要的知识、能力和基本素质。

7.注意人才培养方案的整体优化,处理好各个教学环节之间的相互关系,重视课程整合。立足培养目标,以“必需、够用”为度,进行课程整合,优化课程设置,注意知识的相互渗透和融合,搞好课程之间的衔接,明确各门课程和各个教学环节在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地位和作用。

8.各专业应积极探索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努力办出特色。

9.人才培养方案格式要统一,课程名称要规范准确,学时数一般为8的倍数。

二、人才培养方案的主要内容

人才培养方案的内容包括:培养目标、基本学制、招生对象、服务面向、能力培养目标、专业核心课程简介、毕业条件、教学进程表、教学进度表、必要的说明等。

三、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程序

1.教务处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方针政策和学院的发展规划,结合学院实际情况,提出“制订(或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报主管院长审批后执行。于每学年第二学期第五教学周完成。

2.各系(部)根据“制订(或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由系(部)主任负责组织本系有关人员,提出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新开设专业应填写《邢台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培养方案审批表》,主笔人为专业带头人。于每学年第二学期第九教学周完成。

3.各系(部)组织召开专业指导委员会会议,对各专业提出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论证并修订,修订后的人才培养方案,经系(部)主任签字后,报教务处。于每学年第二学期第十二教学周完成。

4.教务处根据“制订(或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进行格式审查后,组织召开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会议,论证新开设专业和有重大改革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方案,报主管院长审批后执行。于每学年第二学期第十五教学周完成。

5.教务处负责全院人才培养方案的编印。于每学年第二学期第十八教学周完成。

四、人才培养方案的执行

1.教务处和各系(部)负责组织执行。

2.各系(部)应在每学年开学初向新生公布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以便新生了解专业及课程结构,并根据自己的情况,制定学习或选修计划。

3.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教学任务,按业务范围由相关的系(部)和教研室归口承担。任何教研室、教师和教辅人员都不得以各种借口加以推诿。

4.教务处于每学期的第十教学周下达下学期教学任务书,对各教学环节提出总体协调意见。

5.承担教学任务的系(部)接到教学任务书后,要尽快把教学任务分解,具体落实到各有关教研室和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认真填写教学要求,并于每学期的第十三教学周将教学任务书返回教务处。

6.教务处于每学期的第十八教学周完成下学期的课表编制工作,在本学期末发放教师课表、下学期初发放学生课表,由系(部)负责通知到任课教师和教学班级,实践教学课表由各系(部)自行安排,于下学期初报教务处备案。

五、人才培养方案的修改

1.为维护人才培养方案的严肃性,应保持人才培养方案的相对稳定。经审批同意执行的人才培养方案,一般不允许随意修改。

2.凡对已经批准正在执行的人才培养方案,由于增开、减开、更换必修课程(含实践教学环节)二门以上(含二门),均属修改人才培养方案。

3.允许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调整,并填写《邢台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培养方案变更审批表》,对于一门课程的变更,经教务处长签字后执行,对于修改人才培养方案需报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执行。

4.凡未经批准变动的课程,学校一律不予承认;凡未按上述规定报批而擅自更改人才培养方案者,均按教学事故处理。

六、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教务处。

附件:1. 邢台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培养方案审定表

2. 邢台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培养方案变更审批表

邢台职业技术学院

二ΟΟ八年七月二十日

人才培养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种企业)2017-01-03 13:48 | #3楼

1.1为贯彻集团公司人才发展战略规划,使人才培养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公司人才储备与开发进入一种有序、稳定、持续发展的局面,提升公司中高级管理、技术人才的培养、开发力度和深度,全面提高集团公司管理、技术人员素质,以适应企业快速发展的需要。

1.2以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学用一致、讲求实效的原则,实行目标管理策略,有目标、有措施、有责任、有落实,培养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德才兼备的管理人才和中高级技术人才,不断提高公司竞争力。

1.3通过建立健全人事制度和各种激励措施,规范人才的选拔和培养,通过考核促使各部门领导培育人才,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公平竞争、脱颖而出的政策环境和生活工作环境。

1.4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中高层人才的培养管理。

2职责

2.1公司人才培养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办法。人事行政部负责公司人才培养策划、监督及考评工作。其主要职责有:

2.1.1组织制定公司人才培养规划,并对实施计划进行监督管理;

2.1.2拟定公司人才培养的规章制度;

2.1.3核定培训课程及培训资格;

2.1.4制订考核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2.2公司各部门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管理与技术人才的培养。各部门负责人作为人才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并积极组织开展人才的培养工作。

2.3公司各部门要根据本系统的需要,制订本部门人才培养规划。

3重点培养的人才种类

重点培养的人才分为中高级管理人才以及高级技工人才。

3.1高级管理人才培养的目标是培养基本素质高、理论水平高、具备大型公司综合管理能力的领导人才,包括一级部门负责人和公司级管理人员。

3.2中级专业管理人才培养目标是培养具有较高的基本素质、具备较丰富的管理知识的专业人才,包括二级部门负责人。

3.4高级技工人才培养的目标是培养具有一定理论水平、实践经验丰富的一线操作人员。

4人才培养阶段

开发培养高潜能的员工一般包括三个阶段。第一阶段,高潜能员工的选择。第二阶段,高潜能员工开发培养的实施。开发培养要有针对性,要找出高潜能员工与晋升岗位标准的差距,针对其存在的弱点制定开发培养计划。第三阶段,由公司高层、部门负责人确认高潜能员工是否适应企业的文化,并对其进行综合考评。

5拟培养人员产生的程序

5.1个人申报或基层推荐;

5.2本人对照申报条件表准备个人的证书等资料;

5.3公司人事行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初步审核;

5.4初步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提交到人事行政总监和总经理处,经人事行政总监和总经理审批合格后,确定最终人员名单。

6拟培养人员基本条件及人才培养基本素质目标

6.1拟培养人员基本条件

6.1.1一般需本科以上学历;

6.1.2中级培养对象一般30岁以下,高级培养对象40岁以下;

6.1.3悟性好,善学,具有比较高的潜能(指能胜任更高层职位的人);

6.1.4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6.2人才培养基本素质目标

6.1组织能力:合作精神、市场意识、组织观念、协调能力;

6.2交际能力:培养、使用下属能力、诚信正直、悟性、说服感召力、行为塑造;

6.3个体水平:开放系统、追求卓越、前瞻主动、专业造诣、分析概括、谋略筹划、情绪管理、执着专注。

7人才的培养方式

7.1加强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进行轮岗培训

管理或技术理论具有较强的指导作用,但由于其只有与实践的结合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因此,应根据培养对象的情况,将培养对象放在有关的岗位上进行锻炼;在用人机制上,应提供更多的竞争上岗机会,可先压担子,后帮带,先试用,后定职,通过挂职、定岗等多种形式在不同的岗位上尽心锻炼,为员工的综合能力提升提供平台。

7.2加强交流、取长补短

要通过多种渠道,为各类人才提供交流的机会,有计划地选送培养人员到其它部门进行交流或进修学习,开阔视野。

7.3建立知识库

把每个人身上积累的知识总结归纳,成为共性的知识,并建立这样的知识库,使得其他人都能共享这样的资源,把个人的资源变成公司的资源。

8人才培养计划

人才培养计划是保证公司发展和人才培养的重要文件,是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观念的具体体现,是落实人才培养目标的实施方案。人才培养计划的制订、执行和修订及调整是公司最重要的人才培养的立法和执法活动之一,必须按严格的规范和程序进行。

8.1人才培养计划的制订

各部门按照公司的战略规划和有关规定并结合各类专业的具体情况由人事行政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计划的编制。

8.2制订人才培养计划的工作程序

8.2.1人事行政部提出各专业制定人才培养计划应遵循的原则和指导意见,作为公司文件发至各部门;

8.2.2各部门应根据文件的要求,按照系统的培养目标,组织进行各专业的人才培养计划的拟制;

8.2.3各部门应对本部门内人才培养计划进行审议、修改,经部门负责人审定签字、加盖公章后报人事行政部;

8.2.4人事行政部对各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组织审查,经人事行政部负责人审核通过后,报人事行政总监和总经理审批。经人事行政总监和总经理批准后的人才培养计划,即为公司法定文件生效。

8.3人才培养计划的主要内容

8.3.1人才培养目标及基本要求;

8.3.2实践培养的要求及安排、有关说明

8.3.3理论与实践培养的进程计划表。

8.4人才培养计划的执行

8.4.1经人事行政总监和总经理批准的人才培养计划,由人事行政部和各部门负责组织和执行。

8.4.2人才培养计划规定的任务是法定工作任务,各部门应作为一项主要工作来完成。计划由人事行政部管理,但日常工作由各部门落实,人事行政部行使协调管理职责。任何部门不得推诿或擅自更改。

8.4.3各部门须在季度工作计划中编制人才培养进程,落实人才培养方案和考核方式等;在部门季度计划的基础上,培养对象编制个人培养计划;各部门应严格按照已批准的人才培养计划执行,培养计划要具体落实到有关的培养对象身上。

8.5人才培养计划的修订与调整

8.5.1 对已经批准并正在执行的人才培养计划一般不得修改。如果由于公司的发展、部门职能的变化以及培养对象的变化等原因,需要对培养计划进行较大修改,则经批准,允许进行必要的修订或者调整。

8.5.2当需要对人才培养计划进行调整(修订)时,部门需在调查研究、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修订人才培养计划的意见,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报送人事行政部,人事行政部汇总各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并提交人事行政总监和总经理审批。

9人才的跟踪考评及考评规则

9.1对纳入人才培养规划的各类人员要实行动态管理,对于候选人员的确定也是既考虑其固定性也考虑其动态性,使之有上有下,严格执行优胜劣汰制。

9.2人事行政部应对培养人员进行跟踪考评,建立人才培养跟踪考评记录,纳入人才培养档案;每半年对培养对象组织进行一次考评,并根据培养人员的工作表现及思想情况在培养方式上进行适当的调整,激励人才增强自我完善意识,珍惜机遇,自我加压。

9.3培养结束后,公司将对人才培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和验收,对评估合格的给予确认,对表现优秀的予以表彰;对不合格的则给予培养部门相应处罚。

9.4考评规则

9.4.1对培养对象的考评主要由人事行政部和培养部门具体负责,人事行政总监和总经理对考评结果进行最后确认。

9.4.2考评内容为培养对象的日常工作表现(包括出勤情况,技术素质,工作能力等)和其工作业绩。

9.4.3对培养对象的考评由部门人员,人事行政部的意见进行综合考评。

9.4.4根据部门大小,每两年每个部门都应培养出一定数量的骨干人员,此项工作作为部门负责人年度绩效考核指标。

10奖惩

10.1评估不合格部门的表现

10.1.1部门培养机构组织涣散,领导无方。

10.1.2人才培养无计划,措施不得力,培养工作记录不完整。

10.1.3培养对象工作懒散,表现平平,无工作实绩。

10.1.4企业凝聚力差,有培养对象流失现象。

人事行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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