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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农村集体聚餐调研报告
渭南市临渭区地处陕西省关中平原东部,是渭南、市政府所在地,总面积1221平方千米,全区辖6个街道、14个镇、485个行政村,总人口94万,农村居住人口58万,农民人均收入6400元。临渭区境内道路四通八达,遍布城乡,交通便捷顺畅。
一、农村集体聚餐现状
随着农村生活水平的提高及传统风俗习惯,农村家庭自办宴席现象相当普遍,凡婚丧嫁娶或乔迁、祝寿、孩子升学等都要举办规模大小不一的家庭宴席,上年度,我辖区共举办农村集体聚餐2000余次,平均每次聚餐人数80人,大部分以聘请厨师在家自行办理。农村条件有限,加工环境卫生差,餐饮具消毒无从谈起,大部分主家不愿意留样。
二、农村聚餐管理现状
为进一步做好农村集体聚餐的安全管理工作,我局明确农村集体聚餐职责及申报备案制度通知要求,凡农村家庭举行集体聚餐50人以上,食品安全信息员须提前48小时向所在辖区食品监督管理所报告,由食品监督管理所的监督员对举办者的食品原料、场地卫生条件等进行现场审查、监督。截至目前,我区共上报农 1
村集体聚餐320余次,申报率仅为16%,从上报数量来看,仍有大多数村镇因信息报送不畅、食品安全意识淡薄、麻痹思想严重,未能及时上报备案。我局针对此现状,认真分析存在问题,及时向区政府提出解决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待遇问题,得到区政府及各镇的大力支持,落实了一村一员制,为全区485个协管员按每人每月50元的标准发放了补助,有效解决了信息不畅的问题。对全区90余名农村集体聚餐的厨师进行了备案登记,并进行了集体培训,培训合格发放培训合格证,配发了工作衣帽。
三、存在问题
(一)监管人员严重缺乏。绝大多数举办者不积极申报备案,村级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和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无从获取信息,有些甚至是事后才了解情况,有些获取信息后上门指导有时还不被接受;村级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指导集体聚餐活动工作量比较大,但政府发给的工作补贴较低,有些还没有落实,造成其工作积极性不高;受传统文化的影响,农村集体聚餐(婚宴、完灯)大多都是扎堆举办,有时一天会同时举办5、6家,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现有的执法人员(按万分之三比例配备)和交通工具(一所一辆车)不能保障对辖区所有集体聚餐活动进行上门指导,监管人员少,工作量大的现状致使工作人员只能对部分集体聚餐进行现场指导而基层监督所人员极少,虽然聘用有食品安全协管员,但因有关知识缺乏,没有执法权,不足以发挥监管效果,执法力量不足,无法顾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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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承办宴席能力不足。由于农村家庭办酒席桌数较多,而且几天连着办,大部分在自己家中进行,使本来就不宽畅的加工烹调场所显得更为紧张。为了满足食用需要,不得不提前制作食品,食品安全隐患十分严重。同时,就餐者有的还患有各种传染病,聚餐时上百人聚集一堂,极易造成传染病的传播。
(三)加工卫生条件简陋。自办宴席的场所大都选择在家中,加工和就餐场所要么露天,要么用油布做顶棚,无防尘、防蝇、防鼠措施,蚊蝇灰尘多;冷藏设施严重不足,加工后待用的食品及其原料在自然条件下存放,大量半成品与熟食长时间混放,极易引起食物中微生物的大量繁殖;大量食品加工用具、容器属临时租借,清洗消毒设备缺乏,餐具不进行消毒,反复使用,每次使用后,仅仅用水冲洗;生产加工场所和加工工具生熟不分,存在交叉污染。部分加工场所紧邻家禽畜舍,就餐环境极易污染。
(四)原料进货渠道复杂。由于经济上的原因及卫生意识差,农村办酒席户在原料进货上优先考虑价格,所需的食品、蔬菜、酒饮料等食品一般是从市场上购买的三无产品,进货渠道较混乱,肉制品未经检疫,采购食品时不按规定进行索证索票。尤其是熟食往往贪图方便,就近购买,导致一些假劣食品流向了农村家庭宴席餐桌,使食品安全留有隐患。
(五)意识淡薄。由于农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淡薄,均为家宴举办方临时邀请当地的土厨师或亲朋好友全权负责宴席的办理,加工制作程序简单,基本无有效的卫生清洗消毒和存储设施
设备,食品加工制作人员事前未经健康体检,未经正规培训和操作不规范,有否不能从事食品加工制作的疾病不得而知,致使造成疾病传播。
四、对策及建议
(一)管好厨师是关键。农村厨师是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的的主要操办人员,一般是一个主厨,召集一些帮厨,有纯粹帮忙性质的,也有承包宴席制作的盈利性质的。一般说,厨师如果重视食品安全,操作符合安全规范,那么,这次集体聚餐活动基本上就是安全的。因此,必须加强对农村集体聚餐厨师的管理,摸清辖区厨师的基本情况,每年组织对厨师进行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和能力,建立农村厨师档案,收集其操办聚餐活动的信息,对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厨师,探索建立退出机制。
(二)发展第三方提供餐饮服务是方向。农村集体聚餐一是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借助和发挥农村红白理事会的作用,倡导移风易俗、文明办事、安全节俭;二是提倡并逐步推广流动餐车,或者有条件的餐饮服务企业下乡进入农村以承包性质(包席)承办集体聚餐活动;三是在农村扶持一些村民开办主要针对集体聚餐活动的餐饮服务企业,在固定的餐饮加工烹饪场所加工食品,消除安全隐患。随着农民家庭收入的提高和经济水平的不断改善,会有越来越多的农民委托流动餐车、餐饮企业操办集体聚餐,或者到餐饮企业聚餐,不仅保障了食品安全,还减轻了农民经济负担和精神压力。
(三)落实工作责任是保障。目前,农村集体聚餐监管还属
于法律空白(流动餐车因具有餐饮服务经营性质除外),不许可、无法监管和处罚;当然,因无经营行为,也难以立法。但农村集体聚餐的种种不能保证安全的现状,使得其屡屡成为食品安全事故的高发领域。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因就餐者多为亲朋好友和左邻右舍,中毒者多选择自行就医治疗,外人往往无法掌握信息。因此,要确保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不能只靠协管员或者基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人员单打独斗,而是需要区、县级政府牵头抓总,让村级食品药品协管员、村干部、农村红白理事会等群众组织、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乡镇政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密切配合,通过打一套组合拳,确保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因此,必须明确责任,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流动餐车和承包宴席的承办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提前将聚餐活动菜单、举办地点、参加人数等内容提前向本村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报告,并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村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应及时向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报告,并现场进行指导;各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要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食药监食〔2012〕146号)文件精神,必要时可派人进行现场指导;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要求,对本辖区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负总责,要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和法律知识宣传教育,提高食品安全事故防范能力;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的指导业务、厨师的健康检查及培训和应急处臵等工作,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障农村集体聚餐的食品安全。
(四)加强农村聚餐指导的服务意识。各镇政府要增强服务意识,把群体性聚餐管理这一关系广大农民健康利益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好。由于在农村因事办宴席是一种传统习俗,农民群众对实行聚餐报告指导制度自觉性不高,有的办宴者到镇政府路途远交通不便,举办丧宴还是急事急办,因此,农民群众办宴主动申报和接受监管的比较少。各镇、行政村要克服坐等群众上门报告的工作态度,特别是村食品安全协管员要增强责任感,落实责任制,建立畅通的信息渠道,及时主动掌握本村举办家宴情况,及时主动组织上门跟踪服务,提供卫生咨询,加强宴席动态管理,从菜单的审核、原料的采购与储存、餐饮具的消毒、加工过程中的卫生和冷菜制作卫生、留样等给予全面的指导,及时发现并消除食物中毒隐患,确保宴席卫生安全。同时要完善细节,做到:明确备案程序,明确聚餐须知,明确厨师须知,明确基本卫生设施和餐饮器具卫生要求,明确食品的采购、加工要求,明确聚餐卫生审查内容。
(五)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广大农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能力较差。各级政府要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广泛普及食品卫生知识,引导广大农民树立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提高在举办和参加宴席中的饮食安全意识,努力保障自身健康安全,要把群体性聚餐管理的目的意义,宴席制作卫生知识宣传到每一农家,增强广大农户报告的自觉性,主动接受卫生监督人员管理,确保宴席符合卫生要求,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同时还要广泛开展移风易俗教育,提倡文明、健康、科学的婚、寿、乔迁等庆祝活动。
某市食药监农村集体聚餐调研报告
一、基本情况:
**市位于**省腹地偏西,**盆地西缘,**山东麓,东、北部与**县相邻,东南与**相交,西南为**市,西与**县、**相连。全市下辖5个街道、9个镇和2个乡,市境总面积1179平方千米,总人口42.45万(2015年)。
我市民风古朴悠久,乡村习俗繁多,普通百姓家庭自办宴席现象较为普遍,加之近年来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大幅提高,在农村凡遇到生辰寿诞、婚丧嫁娶、升学参军等红白喜事,都要设宴待客。聚餐规模越来越大,少则一二百人,多则上百人。因市场的需要,提供原料采购、服务人员、餐具桌椅、原料加工的一条龙农村厨师服务队悄然兴起,且不断发展壮大。目前我市粗略估计农村厨师服务队近60家,从业人员近400人。经营方式灵活快捷,价廉方便的服务,在农村广受欢迎,有着广阔的市场前景。但是由于农村集体聚餐属于非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目前,我国尚无一部法律法规对农村集体聚餐管理作出明确规定,相关的《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对农村集体聚餐管理也未曾涉及,食药监和工商部门不能对其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或《营业执照》。致使其游离于法律
监管之外。因此积极探索农村聚集性餐饮的监督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和必要,现就我市农村聚集性餐饮的现状、存在问题进行粗浅的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我局聘请乡镇协管员14人,农村协管员301人。粗略估计全市农村平均每年举办集体聚餐3000余次。在农村集体聚餐过程中绝大部分属环境简陋,食品加工、就餐场所临时搭建,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等现象普遍存在,聚餐环境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为进一步做好农村群体性聚餐的安全管理工作,我市政府于2012年7月制定下发了《**市关于农村较大型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的实施办法》,办法规定农村集体聚餐承办人应提前3天向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一专三员”提出集体聚餐申请备案登记申请,“一专三员”及时将详情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人员和“一专三员”在聚餐前一天或聚餐当天到现场检查指导,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意见并督促整改。填写《**市集体聚餐申请备案登记表》和签订《**市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告知书》和《承办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的承诺书》。
二、存在问题:
1、承办宴席者硬件设施简陋。由于家庭办酒席桌数较多,为了满足及时就餐需要,不得不提前制作食品,从而导致食品安全隐患十分严重。同时,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未经培训和体检,未持有《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不具备一定的
食品安全知识、就餐者有的还患有传染病或其他疾病,聚餐时上百人聚集一堂,极易造成传染病传播。
2、加工环境条件较差。自办宴席场所大都选择在家中,食品加工和就餐场所要么露天,要么用油布做顶棚,无防尘、防蝇、防鼠措施,蚊蝇灰尘多、冷藏设施、消毒设施、保洁设施严重不足,加工待用的食品及其原材料在自然条件下存放,大量原料、半成品、成品长时间混放,极易引起食物交叉感染,大量食品加工工具、容器临时租借,餐具不消毒,反复使用,每次使用后,仅用水冲洗,部分加工场所紧邻家禽畜舍,就餐环境极易污染。
3、加工原材料进货把关不严。由于农村家宴食材自行购进,采购方便、价格低廉成为首选,加之农民对假冒伪劣产品鉴别能力差,所采购的食材质量难以得到保证,个别家庭将家宴外包,餐饮服务人员为了利润最大化,在代为采购过程中也存在把关不严,以次充好等问题。
4、食药监管有盲区。**市地形地貌为“一山一丘一平原”,近6.6万户农村家庭约12.5万人居住在半山区、山区,村庄分散,交通不便,执法力量不足,使一些偏远地区农村的食品安全工作出现监管盲区,虽然聘有食品安全协管员,但相关知识缺乏,没有执法权,加之经费投入不到位,不足以发挥有效的监管效果。
5、食品安全意识淡薄。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和参加聚餐
的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淡薄,“不干不净,吃了没病”的思想普遍存在,农村家宴食品加工就餐无固定场所,一般在空场子或院子里搭建临时帐篷,环境简陋,卫生条件较差,从事农村家宴食材加工的厨师大多数都是流动性较强的农村服务队,加工制作程序简单,基本无有效的卫生、清洗、消毒和存储设施设备,前来洗碗,择菜的帮厨人员,也大都是未经培训的邻居或村民,很少进行健康体检,有没有不能从事食品加工制作的疾病不得而知,这些都给用餐人员带来了严重的安全隐患。
三、对策和建议
1、提高食品安全意识是基础,10月1日,新《食品安全法》颁布之际,建议通过媒体大力宣传贯彻新《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食品卫生安全知识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知识,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建议各乡、镇(街道)利用新《食品安全法》颁布之际,集中辖区内各餐饮服务人员集体学习新《食品安全法》,通过集中学习提高餐饮服务人员的食品安全意思,引导各村组建专门从事农村集体聚餐的厨师服务队伍,分区域成立民间厨师行业协会,举办民间厨师培训班等,提高厨师人员的从业素质,发挥自律作用。
2、强化乡村厨师队伍的体检和培训工作,以乡镇为单位对辖区内从事农村集体聚餐的乡村厨师进行动态管理,登记
造册,由市食品安全协调办公室或乡镇药监站负责组织辖区内乡村厨师进行体检和有关食品法律法规知识、加工场所的卫生要求、厨师的个人卫生要求、食品加工制作过程的卫生要求等方面知识的培训,对健康体检合格并通过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操作规范培训的乡村厨师,统一发放乡村厨师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做到持证上岗。
3、加强药监站对农村聚餐的服务意识,各乡镇和乡镇药监站要增强服务意识,由于农村因事办宴席是一种习俗,农民群众对实行聚餐报告指导制度自觉性不高,有的办宴者到乡镇路途较远、交通不便,举办丧宴还是急事急办。因此,农民群众主动申报和接受监管的较少,各乡镇和药监站要克服坐等群众上门报告的工作态度,增强责任感,落实责任制,建立畅通的信息渠道,发现有举办宴席的,及时主动上门跟踪服务,从菜单的审核、原料的采购与储存、餐饮具的消毒、加工过程的卫生和冷菜制作卫生、留样等给予全面的指导,及时发现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集体聚餐安全。
4、强化安全监管是重点,逐步在全市建立“一专三员”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即:由各乡镇食品药品监管站干部担任专职监督员,各乡镇干部兼任协管员,各村委会主任兼任联络员,由各行政村聘任一名信息员,严格按照我市《关于农村较大型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的实施办法》,切实落实农村集体聚餐申报备案、厨师持证上岗、突发事件报告等制度,
不断增强安全监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5、加大执法检查是关键,建议食药监、工商、质检、公安食品药品侦查大队等部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在元旦、五一,十一等农村家宴举办高峰期,加大对农村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批发市场、流动摊贩的执法检查力度,防止过期变质、假冒伪劣以及未经检验检疫的“三无”食品流向老百姓餐桌,从源头上遏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6、应急救援能力是保障,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应依法行使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和组织协调职能,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构,严格按照我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适时牵头组织相关单位、部门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进一步加强对突发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确保突发食品安全事件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妥善处置。
乐业县农村50人以上聚餐管理调研报告
为详细了解农村集体聚餐现状,更好地加强对农村群体性聚餐活动的管理,有效防范农村集体聚餐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4个社区、8个乡镇、84个行政村进行调查摸底、调研。
一、农村群体性聚餐现状和问题
(一)基本情况和存在问题
我县比邻贵州望馍县,全县人口约16.1万,辖8个乡镇,4个社区,84个行政村,由于受传统的风俗影响,农村百姓家庭自办宴席现象很普遍,大凡婚丧嫁娶或乔迁、祝寿、孩子升大学等时候都要自行举办规模大小不一的家庭宴席,以期达到红喜事更加喜庆,白喜事场面热闹壮观之目的。这是一种长期形成的民族风俗习惯,且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聚餐宴席的规模在加大,从十几至上百(桌)不等。在家庭自办宴席过程中,因农村卫生条件等各种原因、并且大部分地区喜欢食用野生动植物、菌类、水产食品等,导致食物中毒隐患较多。多年来,农村因自办宴席引起的集体性食物中毒事件时有发生。由于目前法律的局限性,农村自办宴席工作未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使得这一问题已成为农村食品安全管理中不容忽视的问题。
(二)农村聚餐管理现状
为进一步做好农村群体性聚餐的安全管理工作,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先后制定下发《乐业县农村50人以上聚餐饮食卫生安全指导办法
(试行)》、《关于全面推行农村50人以上聚餐报告指导制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对我县农村50人以上聚餐实行信息报告指导制度,即凡农村家庭举行婚、丧及生日宴等50人以上聚餐时,由举办者提前3天(如遇丧宴等特殊情况时提前1天)向村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站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就餐时间、就餐人数、场地卫生条件和菜品清单等,由信息员对举办者的场地卫生条件等进行现场审查,并报告乡镇食品安全工作站备案、下发农村聚餐饮食卫生安全指导意见书。实行50人以上聚餐报告指导制度后,县政府、各乡镇、村委会高度重视并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协管)网络、强化乡村厨师的体检与培训工作、广泛开展农村聚餐卫生和食物中毒防制宣传、不断完善全农村聚餐报告渠道,农村群体性聚餐活动得到有效规范,未接报过因农村群体性聚餐引起的食物中毒报告。截止目前,全县设立乡镇食品安全工作站8个,占全县乡镇(街道)比例100%,聘请乡镇食品安全联络员66名、农村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268名;行政村实行聚餐信息报告备案率达69%,今年1-4月份,全县报告备案314例。
二、问题探因
1、承办宴席能力不足。由于农村家庭办酒席桌数较多,而且几天连着办,大部分在自己家中进行,使本来就不宽畅的加工烹调场所显得更为紧张。为了满足食用需要,不得不提前制作食品,食品安全隐患十分严重。同时,就餐者有的还患有传染病,聚餐时上百人聚集
一堂,极易造成传染病的传播。
2、加工卫生条件简陋。自办宴席的场所大都选择在家中,加工和就餐场所要么露天,要么用油布做顶棚,无防尘、防蝇、防鼠措施,蚊蝇灰尘多;冷藏设施严重不足,加工后待用的食品及其原料在自然条件下存放,大量半成品与熟食长时间混放,极易引起食物中微生物的大量繁殖;大量食品加工用具、容器属临时租借,清洗消毒设备缺乏,餐具不进行消毒,反复使用,每次使用后,仅仅用水冲洗;生产加工场所和加工工具生熟不分,存在交叉污染。部分加工场所紧邻家禽畜舍,就餐环境极易污染。
3、原料进货渠道复杂。由于经济上的原因及卫生意识差,农村办酒席户在原料进货上优先考虑价格,所需的食品、蔬菜、酒饮料等食品一般是从市场上购买的,进货渠道较混乱,肉制品未经检疫,采购食品时不会按规定进行索证索票。尤其是熟食往往贪图方便,就近购买,导致一些假劣食品流向了农村家庭宴席餐桌。
4、监管上出现盲区。一些边远山区,村庄分散,交通不便,执法力量不足, 使一些偏远地区农村的食品安全工作出现监管盲区。虽然聘用有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但因有关知识缺乏,没有执法权,加上缺少经费投入,不足以发挥监管效果。
5、意识淡薄。由于农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淡薄,均为家宴举办方临时邀请当地的土厨师或亲朋好友全权负责宴席的办理,加工制作程序简单,基本无有效的卫生清洗消毒和存储设施设备,食品加工制作人员事前未经健康体检,未经正规培训和操作不规范,有否不能从
事食品加工制作的疾病不得而知。
三、加强农村群体性聚餐管理的对策
(一)加大农村50人以上聚餐报告指导制度的推行力度。目前,农村群体性聚餐活动,涉及面大,参加人数多,管理难度大,实行农村50人以上聚餐信息报告指导是规范农村群体性聚餐管理的有效手段。因此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并加强对群体性聚餐管理,着力形成“政府高位推动、成员单位积极配合,合力推行农村50人以上聚餐信息报告指导制度”的工作格局;重点强化农村食品安全政府负总责的责任体系,严格落实乡镇长、村委主任为乡、村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各乡镇党委政府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具体承担起农村群体性聚餐管理职责,扎扎实实推行农村50人以上聚餐信息报告指导制度。
(二)完善监管网络建设。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基层食品安全领导机构和行政村食品安全联络点,完善监管机制,明确“谁来管,谁来做”。一是要完善乡镇食品安全工作站(办公室)和行政村食品安全联络点,明确机构职责,落实专门的办公场所、有牌子、有专职或兼职人员、有各项管理制度、有各项管理制度、有工作档案资料。二是加强村级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建设,切实将监管触角向农村一线延伸。三是逐级落实责任,实行片区分片包干,落实片区有责任人和责任领导。初步构筑起“市、县政府负总责,乡镇政府直接负责,乡镇食品安全工作站直接抓,食品安全联络员、信息员具体干”的格局。
(三)强化乡村厨师的体检与培训工作。各地以乡镇为单位对辖区从事农村家宴的乡村厨师进行动态管理,登记造册。由区、县(市)食品安全协调机构或乡镇食品安全工作站负责组织辖区乡村厨师进行健康体检和有关食品法律法规知识、加工场所的卫生要求、厨师的个人卫生要求、食品加工制作过程的卫生要求等卫生知识的培训。对健康体检合格并通过卫生法律、卫生知识培训的乡村厨师,统一发放乡村厨师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做到持证上岗。
(四)加强农村聚餐指导的服务意识。各镇乡政府要增强服务意识,把群体性聚餐管理这一关系广大农民健康利益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好。由于在农村因事办宴席是一种传统习俗,农民群众对实行聚餐报告指导制度自觉性不高,有的办宴者到乡镇政府路途远交通不便,举办丧宴还是急事急办,因此,农民群众办宴主动申报和接受监管的比较少。各级政府要克服坐等群众上门报告的工作态度,增强责任感,落实责任制,建立畅通的信息渠道,发现有举办家宴情况的,及时主动组织上门跟踪服务,提供卫生咨询,加强宴席动态管理,从菜单的审核、原料的采购与储存、餐饮具的消毒、加工过程中的卫生和冷菜制作卫生、留样等给予全面的指导,及时发现并消除食物中毒隐患,确保宴席卫生安全。同时要完善细节,做到:明确备案程序,明确聚餐须知,明确厨师须知,明确基本卫生设施和餐饮器具卫生要求,明确食品的采购、加工要求,明确聚餐卫生审查内容。
(五)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广大农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能力较差。各级政府要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广泛
普及食品卫生知识,引导广大农民树立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提高在举办和参加宴席中的饮食安全意识,努力保障自身健康安全,要把群体性聚餐管理的目的意义,宴席制作卫生知识宣传到每一农家,增强广大农户报告的自觉性,主动接受卫生监督人员管理,确保宴席符合卫生要求,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同时还要广泛开展移风易俗教育,提伸文明,健康、科学的婚、寿、乔迁等庆祝活动。
(六)加大必要的经费投入。全市有农村食品安全联络员、信息员334名,他们是最直接的农村食品安全监督和农村50人以上聚餐报告指导制度的推行者,在农村食品安全监督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由于没有任何工作报酬,全凭工作责任心开展工作,他们深入农户家中进行卫生审查和指导,有时还要面对宴席举办者的不理解和支持,工作十分辛苦,有的还倒贴交通讯等费用。因此建议市政府对农村食品安全(重点是群体性聚餐管理)工作列入财政预算,根据各镇乡具体情况给以适当经费支持,确保农村群体性聚餐管理工作持续稳定开展。
农村群体性聚餐管理工作涉及广大农村群众健康利益,关系到农村的稳定发展,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惠民工程,务必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不断提高整个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监管水平,才能从根本上防止群体性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保障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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