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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汇报
2011年,省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关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在政法委的领导下,结合全省法院工作实际,不断深化思想认识,改进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全力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妥善处理矛盾纠纷,为保障改革发展和促进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深化认识,加强领导,进一步强化领导办信访的责任。
一是提高信访工作的大局意识。省法院党组对涉诉信访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党组会、院长办公会专题研究、部署。年初,下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涉诉信访工作的意见》,对全省法院今后一个时期的涉诉信访工作做了全面系统的部署和安排。中办发XX3号、22号文件下发后,专门召开党组会议,统一思想认识,研究具体措施,并及时召开了全省法院第二次立案审判工作会议。要求全省法院充分认识解决涉诉信访问题的重要性、长期性和复杂性,思想上高度重视,切实把涉诉信访问题作为一项法定职责和长期任务全力抓好。教育广大-法官在工作中要注意防止埋怨、畏难、松懈、厌战情绪,努力克服急于求成、方法简单的倾向,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真正把解决涉诉信访问题作为当前一项十分紧要的工作来抓。
二是建立健全涉诉信访领导机构。为进一步加强领导,促进全院办信访大格局的形成,成立了以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任组长,分管副院长、政治部主任、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审判业务部门和有关综合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涉诉信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立案一庭庭长兼办公室主任。还明确要求每个部门确定一名副职分管信访工作,确定一名信访联络员负责信访联络工作。
三是深化领导接访和院长批阅人民来信制度。4月,省法院全面完善了院长亲自批阅人民来信制度,安排专人负责批阅信件的办理落实。郑少三院长对一些重大信访件亲自阅批,亲自督办,过问办理结果。全年共办理733件院长批阅信件。7月,还启动了院、庭领导每周二定期轮流接访制度,并专门制定了《关于院、庭领导和信访窗口接待来访当事人制度实施办法》,就参与接访的领导、接访方式和时间安排、工作职责等提出具体要求。除开展专项活动接待来访人外,院、庭领导全年日常共接待14个案件22人次的当事人。
二、以信访文明窗口建设为依托,提升涉诉信访工作的服务水平
7月,投资300余万元建筑面积1700多平方米的立案信访接待中心正式投入运行,标志着省法院立案信访文明窗口建设取得重大突破。新的立案信访接待中心既是群众表达诉求、参与诉讼、解决矛盾纠纷的重要窗口,也是法院掌握社情民-意、服务涉诉群众、联系社会各界的桥梁纽带,功能重要,作用重大。为充分发挥这一平台的作用,我们从制度建设、功能设置、设施保障、管理服务等方面入手,深入开展了“立案信访窗口”的标准化建设,提升信访工作的服务水平。
一是科学设定窗口功能。将窗口划分为三个功能区,即信访功能区、立案功能区、诉讼服务功能区。设置了民事再审申请,刑事、行政、执行申诉,立案,诉讼服务等窗口,还借助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高校的力量设立了专家咨询及法律援助窗口。实现了诉讼引导,立案审查,立案调解,救助服务,查询咨询,材料收转,判后答疑,信访接待八大功能。 二是突出便民设施建设。为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我们细化了便民设施。在大厅内放置了休息桌椅、笔墨纸张、饮水器具、医药用品、雨伞花镜等便民设施,增添了电子屏幕、触摸式查询机、传呼系统、书报栏、液晶电视、音响等服务设备,设置了“和-谐”等三个深层接谈室,通过温馨舒适的室内布置,轻松和缓的背景,平静心理,舒缓情绪,化解对立,促进矛盾的解决。
三是引导群众理性上访。设置了专业的诉讼引导员,根据来访人的目的安排到相应的窗口办理申诉手续、递交材料、约见法官、法律咨询等;通过在大厅内设置电子显示屏、触摸式查询机、宣传展板、免费提供的诉讼指南等向涉诉群众宣传和普及法律知识;通过告知上访风险、分析上访成本,宣讲-法律知识,促使涉诉群众正确理解自己的行为性质,对上访的负面作用有足够的认识。
四是加强岗位规范建设。为使信访岗位之间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晰,我们按照每个岗位有流程,有规范,有办法,管理有思路,有针对性地制定了规范性文件。针对信访接待工作,制定《立案信访接待中心管理办法》、《立案一庭来访接待办法》,针对立案工作制订《立案工作办法》,针对交督办工作制定了《交督办工作办法》,针对案件办理工作制定《审判工作管理规定》,针对院长信件处理制订《院长信件办理流程规定》。建立健全了首问负责制度、服务公开制度、文明接待制度、岗位责任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多项制度。
三、畅通信访渠道,努力建立涉诉信访工作的长效机制
一是完善信访接处机制。我院对信访接处工作提出了“有访必接,有信必办,接处有效”的 要求。为确保信访渠道畅通,做到件件有登记、件件有人办、事事有着落,要求诉讼类信访问题要在法定期限内办结,非诉类信访问题一般在60日内解决并回复当事人。在办理过程中,十分注重“来信与来访一样受到重视、一样得到解决”的导向,切实解决好群众来信问题,逐步引导群众选择来信访而不是来人访。2011年全年,省法院共接待来访6609人次,比去年 下降了25%;处理群众来信4699件次,与去年基本持平。
二是完善分流交办机制。通过信访接待中心不同功能的窗口,实行分类接待处理。对来信来访,通过认真甄别,分类分流处理。对属于下级法院和外单位办理的及时交办和转办,对属于我院有关职能部门办理的及时督办,对上级、本院领导交办的重信重访案件及时办理,对越级赴省进京上访的及时通知当地法院劝返接回,落实稳控措施。高度重视网上信访工作,安排专人进行查询、下载、批办和处理,全年共办结1270件网上信访件。
三是完善分级受理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责任法院,将信访事项交责任单位办理。对于初信初访,实行优先受理、优先接待、优先办理;对重信重访,登记建档,重点交办,限期结案,息诉罢访;对“人案分离”案件加强两地法院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共同做好稳定工作。
四是积极探索诉访分离机制。按照最高法院“海口会议”精神,对“诉”“访”进行合理界定和科学划分,即将本级管辖的,具有起诉、上诉、申诉与申请再审内容的作为“诉”类处理,除此以外的来访,作为“访”类处理。立案信访接待中心投入使用后,专设一名导诉员,负责为来访人服务,根据其诉求指导其到不同窗口办理,在第一时间实现诉访分离。
五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加大司法救助资金使用力度,依照政法委的统一要求和我院《关于司法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的规定,重点对刑事被害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赔偿不到位的被害人、因丧失执行条件造成特殊困难的上访群众进行司法救助。全年共为87名特殊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462万元。
六是推进司法终结机制。为认真落实中办发22号文件提出的维护司法机关依法作出的公正结论,切实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的总体要求,集思广益,认真修改、多次讨论,拟定出涉诉信访案件终结机制的具体办法,并将在全省范围内实施。
四、加强信访队伍建设,提高处理信访问题的能力
一是健全机构,明确职能。为应对新民事诉讼法实施后涉诉信访工作新形势、新变化,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信访需求,省法院增设了一个立案庭和一个审判监督庭,合理调整了两个立案庭和三个审判监督庭的职能,为有效化解信访申诉案件大量增多的矛盾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是充实人员,加强力量。为实现打造一支一流立案信访队伍的目标,我们从院内各业务部
门和中、基层法院抽调了40名业务精、能力强的法官充实到两个立案庭从事接待上访群众和申请再审案件审查工作,还通过竞争上岗方式为两个立案庭选配了三名副庭长。
三是实行定岗与轮岗相结合,提高队伍素质。信访工作是各种社会矛盾集中反映的窗口,为加强年轻干部对信访工作的认识,不断提高他们处理涉诉信访工作和开展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我们要求新提拔的部门副职轮流要到立案信访窗口锻炼三个月,新招录的大学生也要到立案信访窗口锻炼一年再分配工作岗位。
五、自我排查与化解交办案件相结合,全力清理信访难案
一是加强督导,及时办结政法委交办案件。11月,政法委向我院交办了孙卫鳌等130件信访案件,我院在短短两个月内就办结74件,息诉率为57%。为提高交办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效率,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1、院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对每件交办案件都由分管院领导亲自审阅批办,重要文件由主要领导亲自阅处,明确办理要求。对于一些重大疑难和矛盾尖锐的案件,院、庭领导直接参加接待、听证,或担任审判长参加审理、调解,做当事人的和解工作。2、加强督促办理。由省法院涉诉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负责这批交办案件的督办工作。对交办案件的登记、办理、回告环节明确要求,确保交办案件有人办、有结果、有回音。3、按职责职能进行分流办理。省法院涉诉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院领导的批办要求,分门别类进行分流交办。属中、基层法院办理的转有关法院办理;属我院办理的,由立案一庭负责通知当事人补充材料和证据,进行形式审查和调卷,登记立案编号后交各审判庭、执行机构负责办理和回告。4、认真办理,及时回告。强调各承办单位要切实提高办理的质量和效率,明确规定了办理的时间和要求。不能按时限要求办结的,也要及时报告办理进展工作情况。5、建立通报制度。为及时掌握案件办理进度,切实加强跟踪督办,我们采用通报方式,向各办案单位通报案件进展,有力促进了案件办理工作。 二是开展自查,领导带头化解信访积案。我院以“听民声、访民情、解民忧大走访”活动为载体,积极排查信访积案,共排查案件48件,目前阶段性-息访的有30件,息访率达63%。此次活动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1、公开定点接访。认真落实院、庭领导接访日制度,提前告知案件当事人接待领导及接待时间,由院、庭领导当面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当面解决问题。
2、领导包案。对排查出的信访积案,落实牵头领导和参与单位及人员,明确工作要求及办结时限。包案领导要严格按照“四包”(包掌握情况、包思想转化、包解决化解、包息诉息访)要求,亲自带头解决问题。3、带案下访、重点约访。我们选择一定数量的重点信访积案,由院领导带案下访,有针对性地约请案件当事人,认真听取意见,剖析问题症结,研究解决办法。
六、严格责任,全面落实涉诉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和通报奖励制度
一是实行严格的责任倒查及领导问责制度。对初信初访中反映的问题属实的,倒查办案人的责任;属重信重访的,倒查包案领导和办案人的责任;对因工作严重失职造成恶劣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二是实行严格的涉诉信访工作情况通报奖励制度。我院立案一庭每季度对我院和各中级法院的涉诉信访及工作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对问题突出的,要求整改,并反馈整改结果。对成绩突出,处于前列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基层政法委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总结
近年来,我区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紧紧围绕“两查一访一满意” 的工作要求,坚持“息诉罢访、群众满意、案结事了”的工作标准,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完善工作机制,改进工作作风,有效规范上访秩序,抓源头、重稳控,采取多种措施,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具体工作中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领导重视,奠定了信访工作坚实的基础 一是定期召开会研究部署涉法涉诉信访工作。解决当前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不断完善涉法涉诉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的科学运作,对于个别骨头案会专门听取汇报,分析症结,寻找突破口,提出解决的思路和方法。每逢敏感时期,区委、区政府领导更是经常过问案件办理及稳控情况,如国庆期间,1个月内9次召开会研究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区委书记亲自逐案听取汇报,为使案件尽快息诉罢访,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指导意见,并从人、财、物等方面给予了全方位的保障。
二是严格落实领导包案制度。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由区委书记亲自抓、负总责,政法委书记是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第一责任人,公检法司主要领导是本系统案件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办案民-警、法官、检察官是直接责
任人。实行“三定一包”责任制,定包案领导、定责任人、定结案时间、包息诉稳控。区委和区四大班子领导分包单位,负责督导分包单位案件的处理工作,积极参与问题的解决和处理,强力推动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消化处理和稳控工作向前发展。
三是实行一把手接访制度。政法委及政法各部门在接访工作中专设“书记接待日”、“局长接待日”、“检察长接待日”、“院长接待日”,要求一把手亲自接待,亲自答复,亲自过问、处理。人民群众对执法不满意的,有涉法涉诉案件没有解决的等,都能够与领导面对面交流,当面向领导申诉,大大提高了案件的办结质量和效率。如信访人杨秀梅因李奇庄煤矿占地赔偿问题发生纠纷,以李奇庄煤矿涉嫌黑-社-会为由上访,**分局局长接待后,立即责令有关单位迅速办理,在1月多时间内就化解了这起信访案件,补偿其105000元,信访人杨秀梅签订了停访保证书,表示不再上访。
二、多措并举,认真做好消化处理工作
一是开展集中清理信访积案工作。区委召开专门会议,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对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内容做出了具体部署,明确了各个阶段的工作任务、目标、措施和责任查究等。通过召开公检法司中层以上干部参加的动员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调动政法部门干警的工作积极性,使全区政法干部能够正确认识到开展集中清理信
访积案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目前,我区此项工作的摸底排查、清理统计工作已经结束,共统计积案31起。
二是分类排队,重点突破。将现有信访案件按照信访次数,信访级别以及是否非访等情况进行分类整理。对于“骨头案”则集中精力、集中警力、重拳出击、强力攻关。对于一般性案件则限期办结,做好稳控。明确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流程为:排查、筛选、消化处理,形成不断排查、不断筛选、不断消化处理的滚动发展模式。消化处理的过程既是稳控的过程也是啃骨头案的过程,分期分批处理骨头案,有力地推动了积案、老案的消化处理工作。实行滚动发展模式以来,全区61起信访案件在1个月内就成功化解了30起,积案、老案化解率达49%。
三是做到三个结合。1、限期督办和跟踪督办相结合:不断加大I作力度,以督开路,针对不同案件对症下药,一般性信访案件限期结案,重点信访案件跟踪督—办,连轴运转,在最短时间内结案。2、司法调解、民事调解和行政调解相结合:法院设立社会法庭,在司法调解前增加民事调解;司法局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在民间选任人民调解员;政府各局委均设立行政调解室,积极开展行政调解,建立全体参与、全员动员的“大调解”格局。3、自查自访和省市回访相结合:对于已经“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的信访案件,在省市回访前,区委政法委组成专门工作组进行自查自访,确保每一
个案件当事人真正息诉罢访,经得起检验,把案件办成铁案。如我区在自查自访工作中,认真回访,发现了7起案件达不到息诉罢访要求,立即责令承办人重新办理,有力地提高了信访案件的结案质量。
三、打防结合,建立切实有效的信访工作机制 一是认真做好依法处理工作。2015年10月至2015年3月,我区涉法涉诉信访人非访的共2人,我们依法劳教1人,训诫1人。信访人王凤恋的儿子出生时脑瘫,以平煤一矿噪音污染致脑瘫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没有相关证据证实,**法院在审理后判决驳回了诉讼请求。王凤恋在**法院审理案件期间就开始不断越级上访,并于2015年3月8日在天-安-门非访。我们高度重视此案,三次到王凤恋家中对其做思想工作,同时也积极与一矿联系,争取给王凤恋一定救济,经过耐心细致深入的工作,为王凤恋争取到40000元救济款,将该款发送到王凤恋手中,王凤恋表示满意,并保证不再上访。但2015年12月王凤恋又到北京使馆区非访,我区依法对王凤恋劳教一年。依法处置工作的有力开展,有效遏制了**区缠访、闹访、非访势头,教育和警示了其他信访人员,规范了信访秩序。
二是积极做好案件评查工作。根据上级工作部署,由区检-察-院牵头进行案件评查工作,每年评查不少于100起案件。目前,我区已抽调13人组成案件评查组,对26起案件进行
了评查,评查组通过听取案情,调阅案卷,询问办案人员,走访当事人和案外人等方式,依法对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程序是否正当、.法律适用是否正确、办案人员有无违法违纪、办案作风是否端正、办案效果是否良好等进行了全面审查。凡属干警违法违纪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从源头上预防和杜绝了信访案件的产生。如信访人毛红超因伤害案件而不断上访,在评查中对案件办理质量、办理时限等方面提出了质疑,并对有关人证、物证以及其它方面证据
提出了10余条建议,同时对案件承办人提出了严肃批评。 三是不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体现法制人文关怀。设立涉法涉诉信访救助资金专户,区财政先后拨出122.8万元专款用于涉法涉诉救助工作,切实解决弱势群体的“难告状、告状难”问题以及因此而产生的生活困难问题,有力促进了信访案件的消化处理,截至目前已发放救助资金116.4万元。如信访人刘遂昌反映法院执行不力一事,考虑到刘遂昌因该案损失较大,生活困难,我区一笔救助其100000元。目前,还有需救助人员正在办理中。
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经验交流
尊敬的各位领导:
随着改革开发放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以及经济、文化、地域等因素的影响,人们的思想观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信访问题逐渐凸显,特别是涉法涉诉案件呈逐年增多的趋势。我镇党委、政府十分重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紧紧抓住信访稳定工作不放松,坚持“三个加大,一个健全”的原则,坚持把解决问题放在首位,坚持把问题解决在源头,把问题消化在基层,坚持依法解决问题。在谋划上体现了“重力”,推动上注重了“合力”,措施上突出了“强力”,方法上凸显了“活力”,有力地促进了全镇社会大局的稳定。
一、提高重视,落实责任
1、统一思想。做涉法涉诉信访工作,领导重视是关键,党委、政府始终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时刻绷紧社会安定这根弦,特别是坚持发展是第一要素,稳定是第一责任的共识。多次召开党委扩大会议,每周召开一次由全体镇领导、大部门负责人,各办事处书记参加的调度会。党政一班人形成了思想共识,把信访稳定作为全镇工作的三条主线之一,牢牢抓在手上。
2、健全班子。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书记为副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处置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领导小组。强化责任和协调配合,整合了工作资源,各部门树立了“大信访”观念,加强了联系,并认真学习了上级文件,熟知有关的法律条文,提高了思想认识,增强了做好处置涉法涉诉案件的自觉性,形成了齐抓共进的工作局面。
3、加大领导公开接访力度。近几年来,每周由党委书记,镇长轮流在信访办值班接访,其它镇领导按值班表轮流在信访办接访。确保了来访群众有人接,问有人回答,事有人处理。
4、一岗双责制,每一名镇领导包一个办事处,对所包的办事处的所有信访问题按照“一包到底,一案一结”的原则。切实做到“六包”,即:包接待、包劝导、包协调、包管办、包落实、包稳定。镇领导对所包办事处的信访情况定期向党委、政府汇报,初步形成了层层抓稳定的大好局面。
二、深入摸排,加大整治力度
我们认为,要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就必须深入加大整治力度。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坚持做到“两个深入”,即:深入排查,深入调查研究。我们从六个方面加强排查:一是从各办事处上报的不安定因素中排查;二是从法制部门案件卷宗中排查;三是从信访案件登记中排查;四是从群众来信来访登记中排查;五是从上级下转的涉法涉诉案件中排查;六是从市民热线电话中排查。对排查出来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我们还要甄别,从基本案情,处理结果,目前上访人反映和要求等方面深入调查研究,按上访性质和案件性质分类整理,因案制宜,逐案制定处理方案,能及时解决的及时解决,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基层,稳定在当地。
三、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选准切入点,对症整治
信访工作是一项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其中涉法涉诉工作更是这个工程中的重点和难点,解决这个难点,只有选准工作的切入点,对症整治,才有助于问题的迅速解决。为此,我们认真分析,潜心研究,采取化繁为简,逐个破解的方法。以“三个步骤”为切入点,以“六种工作方法”为突破口,拟定开展涉法涉诉信
访工作处置方案。“三个步骤”即对所有的涉法涉诉案件,按照案件复杂程度分为三个层次的分类:一是案情不复杂,经做工作可以结案的;二是案情比较复杂,需要做很多工作,有时单依靠党委、政府不能做的,需上级有关部门共同办理才能处置的;三是案情比较清楚,处理结果也合理合法,只是由于上访人不懂法或客观上的原因才上访的。按照上述标准将案件分类排队,采用六种不同的方法,对症下药逐个破解。一是“单刀直入法”,即:对那些案件不复杂,经做工作可以结案的,责令办案单位和办案人员限期结案。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通过法律渠道还当事人一个公正,返当事人个明白。二是“联合办公法”,即:对比较复杂的案件,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由分管书记总牵头,由信访、政法、司法、公安、法庭等部门参加,一起分析案情,共同协调处理,让当事人口服心服,反映当事人要求,适当举行上访案件听证会或联席会,让上访人的反映的问题在近期内有处理、有人管、有人办。三是“说服教育法”,即:对那些案情清楚,处理结果合法的案件,静下心来,耐心细致做好群众的说服教育工作。四是“社会救助法”,即:对那些通过上访途径解决实际困难的群众,充分发挥社会制度的优势,用好社会保障制度,通过民政部门给予救助,帮助人民群众克服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困难。五是“案情活动法”,即:对那些上访老户,在说服教育不起作用的情况下,办案人员和工作人员要轻装上阵,放下架子,以人民公仆的角色融入到群众中去,以真情感动群众,使之放弃上访。六是“严厉打击法”,即对特别钻政策和法律孔子的无理上访、缠访,违反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在上述方法均告无效的情况下,通过法律程序严加处理,绝不手软。
总之,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以深化服务为中心,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首位,牢固树立大局意识、中心意识、服务意识,强化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意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确保全镇的社会稳定。
以上汇报,不当之处,请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涉法涉诉信访工作讲话
今年以来,政法委按照保定政法委的部署,以“解决问题、案结事了、降低赴省进京上访量”为目标,采取领导包案、重点督办、加强救助、信访代办、各部门联合协作等多项措施,狠抓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取得显著成效,集中化解重复访案件56件次,承办上级交转办案件46件,结案速度和案件承办质量排位进入全省前列,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得到及上级政法委的充分肯定。在下步工作中,要将重点加强涉法涉诉接访中心建设,完善领导接访、信访代办等制度,精细管理,最大限度解决问题,将信访人吸附在当地,实现赴省进京访总量再降低的目标。具体在以下六个方面下功夫、求突破:
一、提高思想认识。做好各项工作,坚持党的领导是根本保证。今年政法委组织开展的三次集中化解涉法涉诉重复访案件攻坚活动,都是第一时间向做了汇报,争得的支持,进而形成工作合力,取得显著成效。经验表明,只有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把处置好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提到维护全市稳定的高度来看待,及时报告情况,争得支持,才能促进问题解决,有效化解矛盾。同时,坚持党的领导,争得领导支持,对于政法部门全力以赴,进一步提高执法公信力也有积极意义。今年书记杨宝东同志对开展集中攻坚行动作出重要批示,极大鼓舞了政法干警的工作干劲,确保了行动效果。
二、深化机制创新。制度和机制也是生产力。解决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关键是要创新体制机制,激发工作活力。一是要推行信访代理制。着眼拓宽化解信访案件渠道,规范信访秩序,减轻信访人访累,维护其合法权益,提高接访中心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公信力,最大限度减少非正常访,对上级中心交转办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要全部实行中心信访代理工作制度。要明确工作职责,政法机关主管副职为代理督办人,分管部门负责人为代理承办人。工作中要变换角度,加强沟通,促成化解。二是要落实领导接访制。接访中心每天要有一名政法委或公、检、法、司部门领导接访,以约访为主,上级分流的案件都要由原办案单位主管领导接访,接访的领导负责亲自组织案件查处、亲自负责解决问题。接访中心要督促包案领导和办案人员主动与当事人沟通联系,及时了解情况,通报案情。三是要探索联合办公制。对复杂疑难或社会影响力大的案件,要由政法委牵头,公、检、法、司“四长”参加,一起分析案情,共同协调处理。为确保案件处理的公正性,使当事人心服口服,还要适时举行信访案件听证会,让上访人反映的问题有处说、有人管、有人办。是哪个部门的任务就由哪个部门完成,属于谁的责任就追究谁的责任。通过机制创新,进一步拓展中心职能,把接访中心建设成为融接访、交办、督办、代理、评查、问责于一体的综合性信访平台。
三、注重解决问题。大量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之所以长期难以息诉罢访,是因为一些部门没有真正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信访群众
有一些合理合法的诉求未得到满足。因此,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感情是基础,方法是关键。要联络感情、讲究方法,真正解决问题,树立威望和声誉,增强接访中心吸附力。一要拉近感情。只有带着感情做工作,才能拉近距离,才能安抚上访人不满情绪,有利于问题解决。在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中,接访干部和上访群众直接正面接触,有话说在当面,有诉求答复在当时,有问题解决在当场,与上访人员交心、交谈、交底,带着感情做好信访工作,接待好每一位信访人,办理好每一起信访案,赢得上访人信任,取得上访人理解,变抵触的信访为舒心的沟通,从而形成有利于问题解决的条件。二要灵活方法。一把钥匙开一把锁,案件承办人要认真分析研究案情,不能只讲大道理,要积极借鉴集中攻坚会战的成功经验做法,与上访人交心、结对子,真正解决实际问题。有些信访案件的解决,仅靠法律原则是案结事不能了的,要在坚持法律原则的基础上,充分尊重民情风俗和社会现实,坚持合乎道理与合乎情理统筹,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并重,采用灵活的办法加以解决,促进疑难复杂案件尽快“案结事了”。三要善用救助。对部分“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涉法涉诉上访老户及家庭困难的刑事被害人,要认真研究,反复论证,在各方面条件具备的情况下,落实涉法涉诉信访救助资金,彻底化解因无力赔偿而久拖不决的疑难案件。对部分社会弱势信访群体,要用足用好社会保障制度,多渠道协调民政部门、当地辖区等多渠道给予救助帮扶,帮助群众克服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促进历史遗留问题彻底解决,促进社会和-谐。
四、化解稳控联合。今年从集中会战中总结出的一大工作经验,是采取化解稳控联合的方法,有效加强了对当事人的稳控。对已经解决到位和强制终结、做到“三不欠、四到位”的案件,在依法律政策处理的基础上,紧紧依靠党委、政府,实施教育疏导、释法明理、帮扶救助,同时办案单位要协助进一步做好化解息诉和教育稳控工作,化解部门和稳控辖区共同打好组合拳,唱好连台戏。一是做好结案与稳控的对接。健全化解、稳控协调机制,明确信访不同阶段的稳控责任主体,做到首尾衔接,环环相扣。二是做好结案和息诉的理顺。包案领导联合当地辖区与上访群众结多沟通,结对子,在感情交流中解心结,适时移情引导,回归正常生活。三是做好民生和政策的帮扶。对弱势群体,要制定相关政策,协调基层政府,为其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如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促其融入社会。同时,对以访牟利、告洋状、串联闹访屡教不改的极少数不法分子,予以坚决打击,维护-法律尊严和政法机关权威。联合联控使地方政府和办案单位因共同稳控当事人而加强沟通联络,形成工作合力,防止了“两张皮”,有效减少了重复访。事实证明,实行联合稳控固然是加大了办案单位的工作量,但促进了化解单位与稳控辖区之间责任的无缝隙连接,能够有效把当事人稳控在当地。
五、高度重视初访。要紧紧抓住初访这个“次源头”,在“控增量、减存量、提质量”上下功夫,进一步规范信访秩序,廉洁执法、公正司法,力争把矛盾化解在初访阶段,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发生。一是办好初访控增
量。对有理访有序访的着力办,重点抓好落实;对有理无序的热心办,以情感人;对无理有序访的耐心办,辅之疏导教育;对无理无序访的强化管理,强化责任,把人员吸附在当地,把问题解决在基层,防止初访变成重复访,新案变成积案。二是态度真诚减总量。对待当事人的第一次来访、来信要真诚、谨慎,让当事人看到他们反应的事情在这里有人问、有人接、有人管;要让当事人相信在这里有人为他们解决问题,争取当事人的信任、理解、支持和配合。这就要求我们在接待当事人时,耐心倾听当事人的意见和诉求;在走访当事人家庭时,耐心沟通作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在调查了解情况后,千方百计帮助其解决困难,以“一心为民”的公仆心和责任感,把信访人吸引在当地、稳控在定州。三是规范执法提质量。把化解信访案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作为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点内容,加强对执法薄弱环节的控制,及时纠正执法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有效提升执法办案水平,切断上访案件“供应链”。
六、努力降低重访。对各种不同情况的案件,要因案施策,分类处理。一是减少超期未结案件。对上级中心的交转办案件,要积极采取一案一分析,进行研究,尽快化解;对仍有难度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及时与上访人沟通,让上访人感触到解决问题的诚意;对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要及时更换包案领导,上提一级研究解决,不能久拖不管,造成重复访;加大未结案件通报制度,认真落实查究责任,实行一票否决警示或一票否决。二是合理处置反弹案件。对阶段性-息诉的、协议书附条件的,要认真研究当时息诉的条件,对附
加条件认真研究解决;又有新的事实和理由的,按照事实和理由认真查证,给予合理解决;对收到钱后就息诉,钱花光后又开始上访,蓄意以访牟利的,扰乱正常信访秩序的,要依法果断打击处理。三是防止终结重访案件。对确有困难的,要认真接待,耐心明理释法,讲明政策,从民生角度给予帮扶到位,争取息诉罢访;对做到“三不欠、四到位”的,需进一步加强教育稳控的,明确教育稳控主体,落实到地方政府稳控责任制的同时,办案单位要协助进一步做好化解和教育稳控工作。四是全面重视每一个环节。对法律处理程序中的信访案件,要认真接待,耐心引导,一方面接访中心将上访人上访情况通报办案部门后,办案人要依法公正办理,消除上访隐患;对超法律期限久拖不能决的,办案部门要与上访人互动交流,赢得其理解和信任;办案单位在执法办案过程中,要对可能引发的信访问题进行分析、评估和预测,建立信访化解预案,减少新的信访问题发生。同时,对非涉法涉诉案件,要及时做好转访衔接;对不属于本地管辖的案件,要提供上访人信息资料和相关证据3日内上报中心,申请上级协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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