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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工作方案
按照、市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部署要求,为把创建工作进一步引向深入,让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深入人心,营造万众一心、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使全市人民积极行动起来,上下同心,团结奋战,以只争朝夕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作风,努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现根据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会议精神,广泛深入地宣传创建文明城市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大力营造全市动员、全民动手、全员参与的良好舆-论氛围,把全市干部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上来,确保每月的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和最后的总评取得优异成绩,推动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更上新台阶。
二、主要任务
通过多形式、多层次、流动与固定相结合的社会宣传方式,以及全方位、多视角、高密度的新闻宣传报道,着力提高文明城市创建的市民知晓率和社会参与率,形成持续集中、高-潮迭起的创建舆-论氛围,推动各项创建工作顺利进行。
(一)社会宣传
1、制作发放宣传单张和画报。发布《致市民的一封信》,动员市民以实际行动参与创建文明城市,通过社区(村)干部、中小学生带入千万户。根据创建文明城市的要求,请专家设计、专业印刷单位制作高品位的文明城市创建宣传画报,在市区各部门、单位、公共场所宣传栏张贴,同时制定《增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手册》,用于指导各单位制作宣传栏、公益广告牌等宣传品。宣传单张、画报和宣传手册的设计制作由市创建办负责,宣传单张、画报、发放、张贴、维护工作由各镇街及相关部门负责。
2、户外公益广告宣传。我市主要交通干道、市区重要部位点及路口、主要街道设置大型户外公益广告、宣传牌,要求文明城市创建内容的公益广告要占20%以上,由市创建办负责协调,市规划局、市工商局、市市政局、市公路局、市城监大队等部门配合;各建筑工地围墙(或围栏)设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公益广告,由市建设局负责督促落实。
3、汽车和候车亭宣传。在市内所有运行的长途运输客车、公交车、出租车的适当位置喷洒或张贴创文公益广告或宣传标语,城区公共汽车候车亭、出租车停车点设置公益广告,由市交通局负责落实、检查,产权单位负责维护。
4、学校宣传教育。各大中小学校设置专门宣传栏,通过举办演讲比赛、征文等活动宣传社会主义荣辱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创建文明城市重要意义,使广大师生主动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成为文明城市创建的先行者,由市教育局负责落实。
5、社区(村)宣传。各社区(村)要悬挂横幅或设置宣传牌,建立文明创建宣传栏,增强广大市民责任意识和主人意识,主动参与到文明城市创建中来,由各镇街负责落实。
6、文化活动宣传。充分利用青少年宫、艺术团、影剧院、文化馆等阵地,根据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总体部署,将各类文化演出活动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形成文艺宣传合力。同时,组织实施“文艺进社区,文明进万家”活动,精心创作一批与创建文明城市活动相关的文艺节目,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宣传形式,深入各社区宣传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由市文广新局、团、妇联负责。
7、开展广场论坛主题活动。为提高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吸引力、感染力、影响力和覆盖面,围绕“微笑服务”、“文明出行”、“卫生清洁”、“友爱互助”、“志愿服务”、“礼仪推广”、“社区文化”、“法制宣传”、 “慈善帮扶”、“爱护公物”、“环保行动”、“道德宣传”、“文明观赛”、“诚信教育”、“机关效能”、“爱绿护绿”、“关爱孩子”等17个内容等主题,
从2015年6月开始至2011年9月,在挂绿广场每月开展一次广场论坛主题活动,由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主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办公室和有关单位承办,市广播电视台协办。
8、窗口行业宣传。以窗口单位和行政执法部门为重点,大力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诚信建设,规范行业和执法行为,优化行业服务环境,推进行业作风建设,尤其是要加强窗口行业营业场所的文明用语、公益广告等管理,由市文明办负责协调、指导、督促各行业制作、落实。
9、社会宣传教育活动。本着广泛发动、全面参与的原则,各级各部门积极开展知识竞赛、道德模范评选、青年志愿者系列活动、“和-谐家庭”创建等群众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广大市民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宣传,引导广大市民共同参与文明城市的创建。以上由市文明办负责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镇街和单位开展活动。
10、手机短信和电话彩铃宣传。充分运用短信和彩铃平台,面向市内所有小灵通和手机、固定电话用户,适时发送、播放文明城市创建宣传口号、工作信息和文明行为常识,使手机短信和电话彩铃成为宣传文明城市创建的快捷通道,由市电信、移动公司负责。
(二)媒体宣传
1、设立专栏专题。在增城日报、增城人民广播电台、增城电视台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开辟“创建文明城市,建设美好家园”专栏专题,采取新闻综述、领导访谈、评论、图片摄影、网上论坛、曝光等形式,报道、市政府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方面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产生的社会效果等,宣传各级各部门努力改善工作和生活条件的经验做法,宣传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意义、目标和作用,及时解答市民的关注、疑问,刊播社会各界、广大网民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建议、意见,反映社会上的各种陋习和种种不文明现象,激发全市人民共同参与创建的热情。
2、播发公益广告。市属新闻媒体要精心制作和播发公益广告,倡导良好社会风尚,弘扬社会新风正气。增城日报要多设计不同内容和风格的公益广告,放在显眼位置刊登;增城人民广播电台要发挥及时、便捷、互动的优势,在各时段节目中播发宣传口号,加大文明礼仪知识宣传的分量;增城电视台要在每晚新闻节目之前播发l—2条宣传口号,或在不同频道、不同时段播放有关创建文明城市的公益广告片。
3、开通专题网站。增城之窗网站建立“创建文明城市,争做文明市民,建设美丽增城”专题页面,要积极配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制作发布文明城市创建专页或新闻链接,及时反映我市创建工作的动态,同时宣传各种道德行为规范、文明用语、文明礼仪等相关知识。
4、制作播放专题节目。拍摄制作“文明行为规范”专题节目,以市民群众熟悉的我市道德模范人物为主角,以增城市区和各景点为拍摄场地,针对城市公共文明实地考察评分的内容,以讲故事、讲道理、寓教于乐的形式,教育市民如何遵守增城市“一约三则”、市民“十不”行为规范等,在全市掀起学习、宣传、实践《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热潮。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和新闻单位要把创建文明城市宣传教育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把宣传发动的各项任务具体体现在各自的创建工作方案中,指派专人负责,周密策划,有序推进,确保宣传教育的连续性和实效性。各新闻单位要成立各自的报道领导小组,分别制定宣传报道方案,抽调精兵强将,拿出重要版面和时段,运用各种新闻手段,确保栏目按时推出,专题稿件接连不断,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
(二)规范宣传内容。宣传内容要注重针对性,力求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做到以事释理,寓教于乐。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中社会宣传标语牌、公益广告牌等宣传品的制作,要统一使用本方案指定的标语口号;制作的宣传牌、条幅等宣传品,用语要规范得体、字体易于识认、整体美观大方、色调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三)严格督查考核。社会宣传和新闻宣传所列项目,各责任单位务必于6月中旬全面
启动。市创建办将把各责任单位的创建文明城市宣传工作纳入创建文明城市督查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对各镇街、各责任部门和单位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工作进行督查考核。
附件:1、增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口号
2、增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广场论坛主题活动方案
附件1:
增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口号
1、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推进增城四个文明协调发展
2、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推动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3、人人都是投资环境,处处皆为城市形象
4、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建文明城
5、文明是城市之魂,美德是立身之本
6、文明从细微处做起
7、相互多礼让,社会更和-谐
8、文明的言行能够提升您的个人品质
9、文明是把尺子,时刻衡量着你我他
10、增城是我家,文明靠大家
11、创建文明城市,建设美好家园
12、环境清洁美,要靠我和您
13、努力为民办实事,树立文明新风尚
14、人人动手参与创建,个个争当文明市民
15、做文明市民、争文明家庭、建文明单位、创文明城市
16、讲文明、讲卫生、树新风、促和-谐
17、公德装在心中,文明贵在行动
18、礼貌待人人礼貌,安全行车车安全
19、塑窗口形象,树行业新风
20、创造优美环境,营造优良秩序,提供优质服务,创建文明城市
附件2:
增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广场论坛主题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影响力和覆盖面,增强市民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认知度,引导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我市的创建活动,市文明委决定,从2015年6月开始,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主题月实践活动,在全市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广场论坛主题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弘扬社会文明风尚为重点,通过开展广场论坛主题活动,进一步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不断提
高市民的综合素质,切实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引向深入。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增城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承办单位:市创建办、市有关单位
协办单位:增城市广播电视台
三、活动时间
2015年6月至2011年9月
四、活动地点
增城市挂绿广场
五、活动内容
各有关单位围绕“微笑服务”、“文明出行”、“卫生清洁”、“友爱互助”、“志愿服务”、“礼仪推广”、“社区文化”、“法制宣传”、 “慈善帮扶”、“爱护公物”、“环保行动”、“道德宣传”、“文明观赛”、“诚信教育”、“机关效能”、“爱绿护绿”、“关爱孩子”等17个内容开展广场论坛主题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2015年6月,“文明出行”广场论坛,承办单位:市交通局;
(二)2015年7月,“卫生清洁”广场论坛,承办单位:市卫生局(市爱卫办); (三)2015年8月,“友爱互助”广场论坛,承办单位:市妇联;
(四)2015年9月,“社区文化”广场论坛,承办单位:市文广新局;
(五)2015年10月,“志愿服务”广场论坛,承办单位:团;
(六)2015年11月,“礼仪推广”广场论坛,承办单位:市教育局;
(七)2015年12月,“法制宣传”广场论坛,承办单位:市司法局;
(八)2015年1月,“慈善帮扶”广场论坛,承办单位:市民政局;
(九)2015年2月,“爱护公物”广场论坛,承办单位:市市政局;
(十)2015年3月,“志愿服务”广场论坛,承办单位:团;
(十一)2015年4月,“环保行动”广场论坛,承办单位:市环保局;
(十二)2015年5月,“微笑服务”广场论坛,承办单位:市国税局;
(十三)2015年6月,“文明出行”广场论坛,承办单位:市公安局(市交-警大队); (十四)2015年7月,“卫生清洁”广场论坛,承办单位:市卫生局(市爱卫办); (十五)2015年8月,“友爱互助”广场论坛,承办单位:市残联;
(十六)2015年9月,“道德宣传”广场论坛,承办单位:市文明办;
(十七)2015年10月,“礼仪推广”广场论坛,承办单位:市总工会;
(十八)2015年11月,“文明观赛”广场论坛,承办单位:市体育局;
(十九)2015年12月,“诚信教育”广场论坛,承办单位:市工商局;
(二十)2011年1月,“机关效能”广场论坛,承办单位:市直属机关党委; (二十一)2011年2月,“微笑服务”广场论坛,承办单位:市审批服务中心; (二十二)2011年3月,“爱绿护绿”广场论坛,承办单位:市林业局;
(二十三)2011年4月,“志愿服务”广场论坛,承办单位:团;
(二十四)2011年5月,“关爱孩子”广场论坛,承办单位:市教育局;
(二十五)2011年6月,“文明出行”广场论坛,承办单位:市交通局;
(二十六)2011年7月,“卫生清洁”广场论坛,承办单位:市卫生局(市爱卫办); (二十七)2011年8月,“友爱互助”广场论坛,承办单位:市民政局;
(二十八)2011年9月,“礼仪推广”广场论坛,承办单位:市旅游局。
六、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策划。各牵头单位要把开展好广场论
坛主题活动作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深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的重点工作。要按照统一安排,结合自身实际,精心策划,认真拟定实施方案,在指定时间内开展活动。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借助增城日报、增城电视台、增城电台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开展本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并做好活动的信息预告,告知广大市民活动开展的主题、地点、时间。要利用专栏、专刊等公布活动开展的情况,积极营造浓厚的氛围。
(三)广泛动员,打响品牌。要发挥各自优势,运用新载体、新渠道、新手段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充分运用社会资源,形成合力,为开展好这项活动提供有力支持。要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召力,使活动产生广泛的社会影响,打响活动品牌。
(四)做好总结,及时上报。已开展本活动的单位要做好图像、录音、文字等材料的收集整理及总结,并及时上报创建办。
2016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工作方案
按照、市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部署要求,为进一步把创建工作引向深入,营造全城动员、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推动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早日实现,现根据社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紧紧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这一奋斗目标,以提高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重点,以各种创建活动为载体,不断创新宣传手段,拓宽宣传领域和覆盖面,提高创建文明城市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支持率,为创建文明城市营造浓厚氛围。
二、宣传内容
1、开设《道德讲堂》,以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民道德和公共文明礼仪知识为主要内容,宣传近年来我市涌现出的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文明好少年、优秀志愿者和志愿者先进集体等先进事迹、好人好事。结合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要求,穿插设置益智类、辅导类或专家讲座等少儿节目(每月一期)。
2、对“讲文明树新风”、学雷锋志愿服务、“文明餐桌行动”等专项行动,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加强对公共场所
秩序、市民交通行为、文明出行旅游、人际交往互助等文明行为宣传教育,引导市民讲文明、懂礼仪、守道德、重诚信,提升市民文明素质。
3、在辖区内建筑围挡(包括新开工工地)刊载公益广告,刊载量不少于整个围挡面积的30%。对原来破损、陈旧的公益广告墙面,今年要更新更换。
4、对辖区的电子显示屏、LED屏、楼宇电视、大型户外广告牌等媒介,要大力度、经常性刊播公益广告。同时设立
一定数量的“遵德守礼”提示牌。
三、几点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把创建文明城市宣传教育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指派专人负责,周密策划,有序推进,确保宣传教育工作的连续性和实效性。积极策划制定工作方案,抽调精兵强将,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不断掀起创建文明城市的新高-潮。
2、规范宣传内容。宣传内容要注重针对性,力求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做到以事释理,寓教于乐。制作的宣传牌、条幅等宣传品,内容健康,用语规范得体、字体易于识认、整体美观大方、色调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北湖路社区居委会
2016年3月13日
乡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工作方案
野乡党通〔2015〕15号
关于印发《中共###委2015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乡直有关部门:
《中共###委2015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工作方案》已经乡委有关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5年3月10日
中共###委
2015年全国文明城村创建宣传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整合各类宣传资源,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强大声
势,营造“人人参与、人人受益、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全乡全国文明城村创建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及十八界三中全会为指导,举全乡之力把
###建设成为政务环境廉洁高效、法治环境公平公正、村场环境规范守信、人文环境健康向上、生活环境安居乐业、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创建活动扎实有效的全国文明城村。
二、宣传目标 通过各种宣传平台,全方位、多层次地宣传“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主要目标、重点工作任务及工作开展情况、主要措施、解决的问题、取得的主要成效等,提高广大群众的支持率和参与率。
三、宣传方式
1、由乡宣传办选择好宣传内容,在人口密集的地方悬挂横幅,在主干道护栏公益性广告栏上制作广告,宣传内容每月更新一次。
责任单位:乡宣传办牵头,各村村委会配合。
2、2015年4-6月份,组织全乡学校教职工、学生开展“文
明城村创建”演讲比赛活动。
责任单位:乡团委牵头,教管中心配合。
3、针对在校学生(特别是三年级以上的学生),开设“三创一建”主题班会课,充分整合“健康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等内容,培育学生文明卫生习惯养成,做到不乱吐乱扔、乱涂乱画、不买零食、不翻越公路隔离栏、不攀折花草树木、不横穿马路等。力争文明城市创建相关知识知晓率、形成率达到创文标准。
责任单位:乡宣传办牵头、教管中心配合。
4、各村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深入村寨,居民院落,广泛征求村民对城村建设、乡村环境、乡村管理等方面的建议,让创建活动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群众。充分发挥乡“文明城村创建暨多彩贵州文明行动”不满意问题征集咨询台作用,在各村民组、楼群院落设置征求意见箱,公布乡监督举报电话,定期梳理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并对当前能解决的问题加以解决,用行动说话,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我参与”、“我受益”,树立“乡村是我家,创建靠大家”主人翁意识。
责任单位:各包村工作组、村委会
6、各村、乡直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采取制作宣传栏,开设文明创建知识讲座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责任单位:各村、乡直各单位。
7、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各有关单位针对文明城市创建测评体系问卷调查内容,按照毕节市七星关区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七星党办字〔2015〕117号)总体规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活动。
责任单位:乡宣传办牵头,各村村委会配合。
四、宣传时间:2015年3月份起,长期宣传。
五、宣传要求及原则
(一)高度重视 精心组织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制定好工作方案,根据“文明创建”工作的进展情况,加大宣传力度,丰富宣传形式,使宣传有声势、有分量、有效果、不间断。乡宣传办要做好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资料的收集存档工作,作为制作“全国文明城村创建”工作画册、专题片、书籍等宣传品的资料储备。
(二)宣传具体内容务必特色鲜明、重点突出、贴近实际、贴近群众
宣传内容要注重针对性,特色鲜明、重点突出,要关注民生的困难和问题的解决,着力鼓舞人心;宣传方式要灵活多样,力求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让乡感同身受;宣传手段要
创新,要不断优化和拓展内容与载体,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以事释理,寓教于乐。
(三)强化督查考核
各村各部门要开动所有的宣传机器,采取所有的宣传方式,让创建全国文明城村家喻户晓,妇孺皆知,实现村民对文明城村创建的知晓率、满意度达到90%以上的目标。乡“宣传办”将对各单位宣传工作开展情况定期、不定期抽查,并将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终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人民政府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日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报道方案
闽南日报、漳州新闻网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新 闻 宣 传 工 作 方 案
今年是全国、全省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首届之年,也是新一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起始之年。、市政府高度重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全市上下争创意识不断增强,创建工作体制、机制不断创新,创建工作载体深入拓展,形成了良好的创建格局。
今年6月、8月中央文明委和省文明委将分别进行全国全省公共文明指数测评,测评成绩将纳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总成绩。市创城指挥部决定从5月中旬到12月底进一步掀起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宣传热潮,为进一步推进新一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开展,提高城市文明水平,全面优化漳州文明建设环境,营造浓厚舆-论氛围,按照、市政府的要求,根据漳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相关方案,结合实际,闽南日报社特制定此新闻宣传工作方案。
一、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作为当前宣传报道重中之重的工作抓好,通过闽南日报社旗下的《闽南日报》、漳州新闻网和《闽南日报手机报》,开展多媒体、全方位、立体式的宣传报道,全面反映我市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巩固、提升创城成果的实际行动和生动事例,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营造浓烈的舆-论氛围,为打好“创城”战役,迎接党的的胜利召开作出应有贡献。 1
二、 报道安排
1、提前介入,周密部署。2月21日,市里召开“创建全
国文明城市”动员会,报社主要领导、编委、中层干部16人到场参加会议,深刻领会会议精神。会后,报社领导及时召集有关人员商讨宣传报道计划,初步形成宣传报道预案。宣传重点包括①宣传中央和省文明委及、市政府、市文明委有关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部署与重大举措。②准确、全面、详细解读《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宣传广大市民应该知晓的相关内容和考核市民素质应具备的要求。③深入宣传我市持续开展创建文明城市取得的显著成就,及时报道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新举措、新思路、新成绩、新亮点。④适时宣传全市各单位、各部门积极行动,扎实推进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以及广大市民以主人翁姿态参与创建文明城市的情况。⑤跟踪宣传报道“学雷锋志愿服务”、“学习道德模范”、“做文明有礼的漳州人”、“社会志愿服务工作”、“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我们的节日”、“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厉行节约、从我做起”、“节能环保我先行”等各项创建主题活动,宣传全市开展“讲文明树新风”的成效;⑥跟踪报道创城“六项专项整治”情况、整治活动给城市带来的新变化、新面貌以及给市民带来的新实惠。⑦加大新闻监督力度,积极配合创建活动开展舆-论监督,曝光创建过程中“不作为”现象和市民生活中的不文明行为。
2、宣传预热,做好铺垫。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召开之后,从5月起,本报在头版重要位置开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高市民文明素质”专栏;每周刊登1到两条动态消息,报道、市政府及市文明委、市创城指挥部研究部署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及时报道市容市貌、交通、公共卫生、市场秩序、公 2
共设施、文化市场等六个专项整治活动的措施及成效,营造出浓厚的氛围,做好宣传铺垫。
3、正面宣传,引导全民参与。《闽南日报》将开设“创建文明城市,提升文明素质”、“全国文明城市知识”、“志愿者在行动”等多个栏目,在“全国文明城市知识”栏目,每次刊登1-2条文明礼仪或创城知识。根据市文明委的工作重点,及时做好“公民思想道德素质工程、文化惠民工程、文明城市创建工程、基层文明创建工程、志愿服务工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程、典型示范工程”等主题活动的宣传报道。积极配合市文明办、市创城办在全省、全国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期间,组织创建文明城市、学习道德模范、我们的节日、“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未成年思想道德建设、志愿服务工作等专题报道的组稿工作,营造良好社会宣传氛围。漳州新闻网将开设专栏,《闽南日报手机报》将不定期发送信息,重点宣传我市开展创城活动的各项内容,引导更多市民参与到此次行动中来,提高群众对创建文明城市的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让大家明白这项行动是提升全市精神文明创建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树立现代文明新风的重要内容,是提升城市形象,建设又富又美幸福漳州的具体行动。
4、强化监督,加大曝光力度。整治市容环境,倡导文明行为,舆-论监督的作用不可忽视。《闽南日报》将依托“人在城市”和“大众热线”两个福建新闻名专栏重要宣传阵地,加大监督力度,对不文明行为和现象给予曝光。加大刊登市民遵守公共场所
道德、遵守交通规则、身边好人好事等文明行为的报道,选择性刊登创城巡访团、记者及群众反映、举报的“不文明交通行为、不文明公共生活习惯”等的监督情况。同时,将及时跟踪公布文明创建检查督导工作的实际情况,让需要整改的项目和业主接受社会监督。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严格遵守新闻宣传纪律和要求,拿不准的问题及时请示,重要稿件按要求送审,批评报道稿件占总报道份额的10%。
5、追踪整改结果,注重整治效果。在巩固提高阶段,重点做好整治行动的追踪报道,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了解各项整治工作的结果。特别要了解普通市民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满意与否,将整治效果反映出来,将市民的真实心声反映出来。
6、注重挖掘典型,做好经验总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到最后阶段,要注重挖掘典型,将整治乱象、提升形象的成功经验总结好、宣传好,为今后开展此类工作提供参考。
三、报道要求
1、深入一线,了解实情。要求记者深入一线采访,做到走街串巷,深入城乡结合部,通过调研、采访改变作风、改进文风,实实在在掌握第一手资料。
2、坚持创新,增强实效。在宣传报道过程中注重发挥记者主观能动性,多观察、多思考,写出好文章。编辑也要注重精编精排,加重点评力度,力求新闻报道给人启示、让人深省,切实增强宣传实效。
3、齐心协力,形成合力。充分发挥闽南日报社旗下的《闽南日报》、漳州新闻网和《闽南日报手机报》三种媒体优势,通力合作、精心策划,力求做到新闻宣传图文并茂、有声有影。
四、组织保障
1、为更加有力、有效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报道工作,闽南日报社专门成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新闻宣传领导小组”。创建宣传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 确定一名副总编具体抓,抽调精兵强将,确定一批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编辑记者从事编采工作。
组长:
第一副组长:
副组长:
2、下设办公室。
主任:
副主任:
成员: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加快转型升级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荷塘区2015年制订本方案。
一、宣传内容
(一)专栏、专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国梦、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片、宣传语、重要部署、重大活动等。
(二)上户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意义;《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相关内容和市民须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内容;、区委重大决策等。
(三)户外广告:主要刊播中央文明办统一设计的“讲文明树新风”户外类公益广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内容;、区委重大决策;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片、宣传语等。
二、责任单位及工作任务
区委宣传部:
1、在市民广场、交通要道、进出城口等处安装固定醒目的大型户外公益广告牌,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内容及、区委重大决策。(完成时限:3月份)
2、利用中心组学习、道德讲堂和专题会议,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页的内容。(完成时限:全年)
区政务环境专业组(区纠风办):
1、督促各窗口行业部门确保一块宣传栏开展创文公益宣传;组织职工每月开展一次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核心价值观、区情区况等主题教育活动,并积极推荐行业典型和身边好人。(完成时限:3月—9月份)
2、各窗口单位制作“遵德守礼”提示牌张贴、悬挂在各办事大厅、服务窗口和营业网点。公共场所落实全面“禁烟标识”。(完成时限:3月份)
3、有电子显示屏的窗口单位,每天循环播放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公益宣传内容,每个电子屏至少播出5条以上,间隔时间小于1分钟。(完成时限:3月份) 为营造全区上下加快转型升级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浓厚氛围,形成强大声势,使、区委重要决策部署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深入人心,确保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一举成功,特
4、各窗口单位的户外广告牌、总服务台醒目位置刊登公益广告,公益广告必须达到广告总量的20%以上。(完成时限:3月份)
区网宣办:
在区政府门户网、荷塘新闻网首页位置长期集中宣传展示公益广告。开设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专题,每周专题至少更新一次内容。(完成时限:3月份)
区教育局:
1、在荷塘教育信息网首页位置长期集中宣传展示公益广告。开设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专题,每周专题至少更新一次内容。(完成时限:3月份)
2、在全区学校和其他教育场所电子显示屏发布公益广告,公益广告数量大于5条以上。公共场所醒目位置落实全面“禁烟标识”。(完成时限:3月份)
3、在局机关、全区所有学校设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栏,每季度更新一次。(完成时限:每季度第一月初)
4、学校每月通过家校通平台,向家长手机用户发送至少3次以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公益宣传内容、核心价值观及文明常识等。
5、组织职工每月开展一次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核心价值观、区情区况等主题教育活动,并积极推荐行业典型和身边好人。(完成时限:3月—9月份)
区城-管局:
1、在辖区内各自管的户外广告牌、楼宇电视发布公益广告。(完成时限:3月份)
2、对全区户外公益广告宣传进行规范化管理;城市文明劝导员要严格及时劝导不文明行为。(完成时限:全年)
3、广场、主要道路、公共场所等主要地段设置高标准的公益宣传提示牌。(完成时限:4月份)
4、督促全区各物业公司按照行业要求在每个小区进出口处设置创文宣传栏,在小区草地、绿化带等醒目处设置公益宣传广告牌和遵德守礼提示牌。(完成时限:3月--4月份)
5、组织职工每月开展一次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核心价值观、区情区况等主题教育活动,并积极推荐行业典型和身边好人。(完成时限:3月—9月份)
区城建局:
1、在全区自管工地、围档发布由中央文明办统一标准的公益广告,公益广告必须达到广告总量的20%以上。(完成时限:3月份)
2、在全区主要道路两侧、小街小巷等醒目处设置高标准公益宣传提示牌。(完成时限:3—4月份)
3、组织职工每月开展一次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核心价值观、区情区况等主题教育活动,并积极推荐行业典型和身边好人。(完成时限:3月—9月份)
区商务局:
1、督促全区各大商场、各农贸市场的电子显示屏每天刊播5条以上公益广告;在醒目位置设置公益广告;公共场所醒目位置落实全面“禁烟标识”。(完成时限:3月份)
2、督促监管市场和主管的企业单位落实创文宣传栏并每季度更换一次,电子屏每天滚动播出5条以上公益广告。(完成时限:3月份)
3、组织职工每月开展一次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核心价值观、区情区况等主题教育活动,并积极推荐行业典型和身边好人。(完成时限:3月—9月份)
区食药局:
1、按照行业标准在各餐饮店、食堂等开展“文明餐桌”公益宣传。(完成时限:3月份)
2、在餐饮店、食堂、药店电子显示屏和广告位发布公益广告,电子显示屏公益广告数量不少于5条。落实全面“禁烟标识”等措施。(完成时限:3月份)
3、组织职工每月开展一次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核心价值观、区情区况等主题教育活动,并积极推荐行业典型和身边好人。(完成时限:3月—9月份)
区工业园:
1、在荷塘大道醒目处、工业园区道路两旁设置高标准的户外宣传标语。(完成时限:3月份)
2、园区在建工地围挡落实公益宣传标语至少达到20%以上。(完成时限:3月份)
3、进园区企业落实一块公益宣传栏,每季度更换内容一次;并组织职工每月开展一次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核心价值观、区情区况等主题教育活动,并积极推荐行业典型和身边好人。(完成时限:3月—9月份)
4、在园区公共场所醒目位置张贴禁烟标志。(完成时限:3月份)
区卫生局:
1、督促各医院、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诊所有创文宣传专栏、电子屏滚动播出公益广告、项目位置设置“遵德守礼”提示牌等。(完成时限:3月份)
2、各监管“五小门店”、主管的医疗卫生等单位落实全面“禁烟标识”。(完成时限:3月—4月份)
3、组织职工每月开展一次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核心价值观、区情区况等主题教育活动,并积极推荐行业典型和身边好人。(完成时限:3月--9月份)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1、按照设计要求完成精神文明特色宣传示范街建设任务。(完成时限:3月—4月份)
2、在辖区主要公共场所处至少落实3处大型喷绘广告,并常年保持。(完成时限:3月份)
3、在辖区各社区、小区设立1处以上创文公益广告宣传栏,保证每季更换一次。(完成时限:每季度初)
4、在社区、小区内每栋居民楼出入必经处、小区草地、绿化带、广场设立公益广告牌和遵德守礼提示牌。(完成时限:3月--4月份)
5、辖区内有电子显示屏的门店(除商务局、食药局、卫生局、旅游局负责的外)每天要有滚动播出的公益宣传广告5条以上,群众知晓率要达到90%以上。(完成时限:3月---9月份)
6、组织干部和志愿者走访辖区内每户居民家庭和每个门店,发放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页,宣讲创建文明城市常识,确保每个社区、每个家庭、每个门店入户宣传全覆盖。(完成时限:3月—6月份)
7、组织干部职工每月开展一次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核心价值观、区情区况等主题教育活动,并积极推荐各类典型和身边好人。(完成时限:全年)
8、督促辖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落实宣传栏(窗)开展创文及、区委决策部署宣传;落实全面“禁烟标识”等措施。(完成时限:3月—4月份)
各级文明单位:
1、利用道德讲堂、集中学习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每月开展一次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核心价值观、区情区况等主题教育活动,并积极推荐各类典型和身边好人。(完成时限:全年)
2、落实创文宣传栏并每季度更换一次,电子屏每天滚动播出5条以上公益广告。(完成时限:3月份)
3、在单位进出醒目处设置高标准“遵德守礼”等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宣传提示牌。(完成时限:3月—4月份)
4、本单位窗口及办公区设置“禁烟标识”,并落实禁烟措施。(完成时限:3月—4月份)
5、有自行管理居民小区的单位必须在居民小区醒目处设置创文等宣传栏;每栋居民楼出入必经处、小区草地、绿化带、小区广场设立公益广告牌和遵德守礼提示牌。 其他各级各单位:
1、组织干部和志愿者深入联点社区走访每户居民家庭和每个门店,发放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页,宣讲创建文明城市常识,核心价值观,区情区况,确保每个社区、每个家庭、每个门店入户宣传全覆盖。(完成时限:3月--6月份)
2、组织干部职工每月开展一次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核心价值观、区情区况等主题教育活动,并积极推荐各类典型和身边好人。(完成时限:全年)
3、在单位进出醒目处设置高标准创文和加快转型升级宣传栏(窗)和“遵德守礼”等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宣传提示牌。(完成时限:3月—4月份)
4、本单位窗口及办公区设置“禁烟标识”,并落实禁烟措施。(完成时限:3月—4月份)
三、工作要求
1、大型公益广告要求醒目,尽量设在人流量大的重点地段,必须做到常年保持。
2、电子显示屏广告要求每日滚动播出,播出频次至少5条以上,间隔时间小于1分钟。
3、社区、小区楼栋广告要按照市里要求保证数量、质量,宣传栏要做到每季度初更新完毕。
4、各成员单位要从2015年3月份开始,每月20日之前将当月公益宣传的情况报区文明办,区文明办于每月25日前报市文明办。
5、要加强检查考核。将公益宣传情况纳入政绩考核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考核内容。因工作措施不力,考核未完成公益宣传任务的单位,将严格按照《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奖惩办法》进行责任追究。
区创建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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