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学奖惩制度
一、奖励
1、教学质量检测奖
(1)所任学科在中心校组织的教学质量统、抽考中,获前1-6名者,语、数分别奖励任课教师150元、120元、100元、80元、60元、40元,其他文字课减半。
(2)所任学科在黄桥片组织的教学质量统、抽考中,获前1-3名者,语、数分别奖励任课教师100元、60元、40元,其他文字课减半。
(3)在县统、抽考中,学校按最高的一级实行奉陪奖(每科最多不超过200元)
(4)在上级组织的教学质量检测中,学校行政人员取奖金的平均值,教研组长取奖金平均值的二分之一。
(5)进步奖:新接别人的班,以上次考试为依据,每上升一个名次,语、数科奖励任课教师10元。其他文字科减半。(须本人申请)
(6)、专职教师组队参加的文艺、体育、美术比赛奖。
(注:同一教学质量检测,多级获奖,只取最高奖励,不重复给奖)
2、教研奖
(1)、教学比武课、教师基本功比赛奖
(注:同一项比赛,多级获奖,只取最高奖励,不重复给奖) (2)、在本校上公开课一节奖15元。
(3)、公开发表的教育通讯奖。(教育主管部门评审获奖) (4)教学论文奖。(教育主管部门评审获奖)
(注:同一论文,多级获奖,只取最高奖励,不重复给奖) (5)、课题研究
参与课题研究并顺利结题,县级每人100元,市级每人200元,省级每人300元。
3、教坛新星、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优秀班级奖
中心校50元、县级:100元;市级:200元;省级:400元。 4、辅导学生参加各项竞赛与科技作品奖。(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
5、因教学或科技制作等受到县级、市级、省级与国家级奖励,为学校赢得荣誉,该项目教师发奖100—400元。
二、惩罚
(1)获片上倒数第一、二、三名,分别罚科任教师或辅导教师50元、30元、20元;获中心校倒数第一、二、三、四、五名,分别罚科任教师或辅导教师100元、80元、60元、40元、20元。
(2)按照备课阅卷标准,每少一节罚款5元……….
二0一一年九月一日
小学教师奖惩制度|小学教学奖惩制度
为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教学工作的发展,特制定考核奖惩制度如下:
1 、教师要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并认真记笔记,无故不参加的教师要写出书面检查,连续两次不参加的亮黄牌警告。
2 、教师既要教书又要育人,注意学生品行培养,加强班级管理,对由于教师教育不当或未进行教育而使学生在学校、社会造成极坏影响的,该教师要向学校写出书面检查;造成严重后果的,教师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学年度不参加评先、选优、晋级。
3 、未经学校批准,在校外兼课或从事第二职业的,学校停发其工资。
4 、要认真备课,及时批改作业,对不备课就讲课、未及时批改作业的教师要提出批评教育。对在考试中弄虚作假影响极坏的教师,要在大会上公开检查,学年度不参加评先、选优、晋级。
5 、认真执行课堂教学要求,凡坐着讲课、在课堂上聊天、看小说报刊、使用通讯工具、吸烟、酒后上课、上课会客的教师,如被发现(或群众反映且属实的),取消当节课节工资,并写出书面检查。
6 、教师要遵守作息时间和教学时间,迟到、早退、中途离岗 3 次扣一天出勤奖,压堂、误课、漏课、随意串课的扣一节课节工资。
7 、要尊重学生人格,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歧视差生、残疾生和困难生的教师,学校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的,教师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下岗或追究法律责任。
8 、举止不端、谈吐不雅、行为不轨的教师,要进行批评教育,令其改正。
9 、思想不健康、相信伪科学、打卦算命和搞其他封建迷信的教师,要写出书面检查,严重的做下岗处理。
10 、对留染怪发、穿奇装异服、过度化妆和过度佩带首饰的教师,限期纠正。
11 、对不讲卫生、破坏环境、乱堆、乱贴和随地吐痰、乱扔、乱放垃圾的教师,做出相应的经济处罚。
12 、利用职权向学生代收费用和推销商品;乱办班、乱补课和乱售资料;违背上级规定自立项目收取费用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向学生家长索取或变相索取财物;利用学生家长办私事的;收受学生或家长的馈赠和用学生干私活;在分班、调座、选用学生干部和评先选优中搞不正之风;参加由学生家长支付费用的吃喝玩乐活动的,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教师,做出批评教育、写出书面检查、令其限期改正,严重者做下岗处理。
13 、对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得到学生、家长、社会三方面一致赞许,结合其他考核,确定各级先进教师。
小学教学质量奖罚制度
为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使我校的教学成绩再上新台阶,本着“奖罚分明,重奖轻罚”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教学奖励制度:
一、学区教学质量奖
l奖励部分
1、教学成绩均分奖:各年级语、数期末统考均分大于或等于镇均分的教师奖100元。
2、名次奖:获均分奖的教师,再以均分排名,每高一个名次加奖30元。
(注:以上排名十字小学设为单列组,第一名不占完小名次指标,其余名次是第几就是第几。)
3、校总均分奖:以四个学校总均分给予奖励(每一名奖4000元,每二名奖3000元,每三名奖2500元,每四名奖xx元。校总均分=该校各年级语数总分÷该校学生应考人数,按名次确定奖金额后,按以下公式发放:实发金额=名次奖×该校学生总人数÷全镇学生总人数。
4、抽或会考奖(以全县统一阅卷成绩为准。):语、数单科均分在全县获15名,奖1000元,每上升一个名次奖1000元,最高奖5000元;语、数单科在地区获第五名奖1000元,每上升一奖名次奖1000元,但不重复奖励,奖金发放到该年级。
5、五、六年级月考奖:获镇第一名奖50元,第二名奖40元,第三名奖30元。(班级学生全镇前20名每生奖5元。)
6、五、六年级月考上升奖:以第一次月考的名次为准,每上升一名奖10元。
l扣除部分:
1、对待差生(含成绩、纪律等)老师应关心爱护,任何教师不得因私利拒绝、歧赶差生,导致学生流失,若有违反罚当事人一次50元。
2、在期中或期末考试中,监考老师在考场内不准吸烟,不准阅读报纸,不准谈笑,不准抄题、做题,不准将试卷传出考场,不准擅离职守,严格学生考纪考风,确保学生成绩的真实性。如有违反者处以每人50元的罚金。
3、抽考工或会考,全县名次下滑7个名次的,且在本镇低于镇均分的任课教师从本期教学奖中扣50元。
二、中心小学教学质量奖
1、五、六年级月考赔奖制度:五、六年级各班在学区月考中获得多少奖励,学校给相应的教师赔同样金额的奖励。(第一名奖50元,第二名奖40元,第三名奖30元)
2、教学质量奖:
(1)名次奖:各年级语、数学科在全镇期末质量检测中,获得第一名的奖励200元,每降一个名次依次减20元。低于镇均分10分以后奖50元。
(2)学生语数总分名次奖:所代班级学生在学区期终质量检测中,语数总分名列全镇同年级第1名——10名的,奖励20元;第11名——第20名的,奖励15元;第21名——第30名的,奖励10元。所获奖励由语数教师平均分配。
3、没代主课的教师教学奖靠主课教师中获得名次奖的最低教学奖。
小学教师奖惩制度
表彰在教学工作中无私奉献,在教书育人岗位上具有先进事迹的教学个人,学校每年举行一次表彰奖励活动。优秀个人分为校、院两级。在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优秀个人,由学校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使之获得更高荣誉。优秀个人的产生采取教研室评议推荐,逐级审核的评选办法。参考条件如下:
1、优秀教师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坚持改革开放,积极支持学校、学院部、教研室工作,有集体观念,有较强的事业心,对工作认真负责,具有无私奉献精神。
(2)热爱教育事业,积极参加教学工作。长期在教学第一线,承担研究生、本科生、成人教育学生教学,工作量较多,教学效果好,受到学生的赞誉。
(3)重视教书育人,模范地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有良好的师德师风。正确指导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积极主动担任辅导教师工作,经常深入到学生中去,做学生的政治思想工作,并帮助解决思想、学习等方面的问题,受到学生好评。
(4)积极参加学校、教研室的教学研究,撰写发表教学研究论文,争取教学成果,在各教学环节中精心组织教学,积极探索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5)严格要求自己,具有进取精神,不断提高自已怕全面素质。
(6)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无教学差错和教学事故。
(7)积极参加教研室的建设及日常工作,并起到积极的作用。
2、优秀教学实验人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支持学校、学院部、教研室工作,团结同志,有较强的事业心,对工作认真负责。
(2)重视实验实习教学,刻苦钻研业务,技术熟练,实验设备管理好,长期在实验教学第一线工作,积极承担研究生、本科生及成人教育学生实验教学任务。
(3)积极参加学校、教研室的教学改革,本人或配合教师提出实验教学的改革方案,并取得一定成果,在实验室建设上做出突出贡献。
(4)具有良好的科学作风,为人师表,积极主动的解决学生在实验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5)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无教学差错和教学事故。
(6)积极参加教研室的建设及日常工作,并起到积极的作用。
3、优秀教学秘书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支持学校、学院部、教研室工作,团结同志,关心集体,事业心强,工作认真负责。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教学秘书工作,担任脱产或半脱产教学秘书一年以上。
(3)服从领导,积极完成学院(部)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
(4)深入课堂,认真听课,积极支持、协助教研室、教师进行教学改革,为提高教学质量做出努力,积极组织完成教学各环节工作。积极协助教研室搞好学科建设及师资培训工作。
(5)对教师业务技术档案、教学资料、教学设备等认真管理,制度健全,井然有序。
(6)作风正派,原则性强,工作主动细致。
(7)积极参加教研室的建设及日常工作,并起到积极的作用。
4、教学优质教师评选与奖励
教学优质教师奖是学校教学最高荣誉奖,每两年评选一次,表彰教学业绩突出,全校师生公认,具有示范作用的教学优质教师。教学优质教师评选在优秀教师条件的基础上,承担教学工作量平均每年达144学时;学生、同行和教学督导对授课质量评价均为优秀的教师,经学生评选,学院推荐,学校审核,可获得教学优质教师称号。每次评选教学优质教师名额不超过20名。教学优质教师奖按学校有关规定颁发证书和资金。
措施:
1、教学差错
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发生下列问题之一者,定为教学差错。
(1)上课期间对在迟到、早退或有其他违纪行为的学生不批评教育;实验课不清点出诗人舒,对缺课学生不查询原因,不想教研室报告。
(2)上课(包括理论、石岩)期间迟到、早退或压堂。
(3)无教案或使用未经教研室主任组织审定的教案(或讲课提纲)授课。
(4)授课过程中,理论或技能的传授出现明显错误,不实事求是地纠正。
(5)不认真批改实验报告,对明显错误不做纠正。
(6)执行监考任务不负责任,做与监考指责不相干的事情。
(7)判卷评分失误率达1%。
(8)不按时上报学生考试成绩单。
教学差错的处理
(1)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发生教学差错,本人写出书面检查,有教研室提出处理意见报告主管部门,视其情节和态度给于院、校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
(2)扣发当月奖金。
(3)取消当年评选优秀教师资格。
2、教学事故
(1)学期内发生四次教学差错。
(2)上课迟到、早退或压堂长达15分钟。
(3)上课时间内因办私事,擅离职守。
(4)执行监考任务严重失职,对舞弊学生不予制止,不按规定处理,不想主管部门报告、或向学生暗示答案。
(5)泄露试题。
(6)判卷评分弄虚作假,压分或提分。
(7)擅自给考生不及格或为学生提分。
(8)未经主管部门批准,擅自串课、停课或找他人代课。
(9)未经预实验即上课,致使实验课出现问题,教学秩序混乱,学生意见强烈。
教学事故的处理
(1)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发生教学事故,本人写出书面检查,由教研室提出处理意见,并逐级上报主管部门,视其情节和态度给予警告直至记大过处分。
(2)扣发一季度或半年奖金。
(3)受严重警告以下处分者,一年内取消提职晋级资格;受严重警告(含严重警告)以上处分者,二年内取消提职晋级资格。
(4)情节严重者除给予处分外,调离教学岗位。
(5)对学期内发生四次教学差错或二次教学事故的教研室主要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扣发一个季度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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