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资料网>规章制度>奖惩制度>《年度考核奖惩制度

年度考核奖惩制度

时间:2022-05-08 19:14:28 奖惩制度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年度考核奖惩制度

一、干部管理

年度考核奖惩制度

第1条 实行村干部任期目标及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村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村干部要根据工作职责,在充分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任期目标、年度目标和每年要办的实事,报经乡镇党委审核同意后向党员和群众公开作出承诺,通过会议、公开栏等方式在村内公开。乡(镇)党委对村干部实行目标管理,并制定考核办法,签订任期和年度目标责任书。考核目标可分为经济建设、民-主政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结合“三评”工作,每半年对村干部进行一次评议,年底进行综合考核,任职期满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落实村干部工作报酬和其他激励措施的主要依据,严格兑现奖惩。

第2条 实行村务公开和党务公开。要继续把财务公开作为村务公开的重点,所有收支必须逐项逐笔公布明细账目,让群众了解、监督村集体资产和财务收支情况。一般的村务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涉及农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事项要及时公开。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村,财务收支情况应每月公布一次。要推进村务事项从办理结果的公开,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延伸。要严格按照《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施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要求,不断完善拓展公开内容,严格公开程序,创新公开形式,按照“及时公开、即时公开、随时公开”的要求,全面开展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各项工作。

第3条 实行村干部述职和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每年年中和年底分别召开民-主评议党员、民-主评议村干部、民-主评议村“两委”班子(简称“三评”)工作专题会议,由村“两委”干部向大会述职,村党组织和村委会报告工作。参加会议的全体村“两委”干部、党员、村民代表、大学生村干部对村干部一年来的工作情况进行评议。乡(镇)党委、政府对监委会工作每年考核一次,考核工作与村“两委”班子考评一并进行;监委会成员与村“两委”干部每年年终向村民代表大会述职述廉并接受村民代表民-主评议,考核评议结果向全体村民公布。

第4条 实行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由县级人民政府农业部门、财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审计结果应当公布,其中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应当在下一届村民委员会选举之前公布。审计结束后,要形成书面审计报告,并由审计工作人员签名盖章后,报乡级人民政府和县级民政部门备案。同时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专题报告审计情况,并在村务公开栏上公布审计结果,接受群众监督。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予以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第5条 实行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介绍谁负责、谁经办谁负责、谁预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针对违反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不坚持党员标准、不履行发展党员工作职责的行为及情况,追究相关党组织及责任人的责任。

第6条 实行村干部诫勉谈话、责令辞职、免职或罢免等制度。乡(镇)党委要制定不胜任现职村干部的标准,明确管理办法。对工作不积极、工作作风不端正的,可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对完不成工作任务、失职渎职尚未造成重大失误,年度考核基本称职或民-主评议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经考察存在一定问题,是村党组织成员的,实行诫勉谈话或责令辞职,拒不辞职的,予以免职。村民委员会成员连续两次被评议不称职的,其职务终止。监委会成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成员资格终止,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按照有关程序补选新成员:一是连续两年被评为不称职的;二是任职期间发生违纪违法行为被查处的;三是不正确履行职责,贻误工作,造成恶劣影响的;四是存在其他不宜担任监委会成员情形的。对工作失误、群众有反应的监委会成员,由乡(镇)纪委对其实施诫勉谈话,督促整改。

第7条 实行农村干部档案管理制度。农村现任干部档案主要包括履历表、年度责任目标考核表、工作报酬审批表、培训学习情况、民-主评议结果、实绩卡片、奖惩情况等有关材料。后备干部档案主要包括后备干部登记表、考察材料、培养措施、工作记录、年度考核材料等内容。村党支部档案及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档案由统一建立,其他村干部档案由乡镇建立并由专人负责。

二、 工作报酬

第8条 按照中组部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村党组织书记工作报酬不低于当地农村劳动力平均收入水平,村委会主任工作报酬不低于当地农村劳动力平均收入水平的80%,其他

村“两委”干部工作报酬不低于当地农村劳动力平均水平的60%。根据我县农村劳动力平均收入水平,全县村“两委”干部工作报酬月平均标准为:村党组织书记580元,村委会主任464元,其他村“两委”成员348元。农村“两委”成员工资报酬和离任村党组织书记的生活补贴资金由省、市、县三级财政配套保障。农村党组织书记及其其他村干部工作报酬随着村级经济实力增强逐步提高。

第9条 村“两委”成员工资报酬分为基础补贴和绩效补贴两部分,基础补贴和绩效补贴各占工作报酬的50%,基础补贴每季度进行发放,绩效补贴依据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完成情况及年终“三评”结果一次性发放。

第10条 建立健全村级干部激励保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新乡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村级主要干部激励保障机制的意见>(试行)》文件精神,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从现任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中考录乡镇公务员,选任乡镇领导干部或享受乡镇干部工资待遇。落实现任优秀党组织书记养老保险制度和现任村级干部定期体检制度。具体落实措施依照中共新乡组织部、新乡市财政局、新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新乡市民政局、新乡市总工会《关于印发<关于建立现任优秀农村党组织书记享受乡镇干部工资待遇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等三个实施办法的通知》施行。

三、 绩效考核

第11条 村级班子及其成员的绩效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奖惩结合”的原则。

第12条 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

(一)对村“两委”班子的考核内容:1、“两委”班子是否坚持民-主集中制,团结协作,工作合力强。2、党组织是否按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3、村“两委”职责是否明确,任期目标和年度目标是否具体,工作任务能否完成。4、是否组织党员、干部每月开展一次活动,活动记录详细规范。5、每年是否开展一次“三评”工作。6、每年是否至少发展一名新党员,党员干部无违法违纪现象。7、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是否达到“六有”标准,主要制度版面上墙。

8、远程教育设施是否齐全,党员、干部能够按时收听收看。9、是否重视村级后备干部培养教育,有3-5名村级后备干部。10、村集体经济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等主要经济指标是否高于本乡(镇)平均水平。11、“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是否扎实推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民-主理财、村规民约以及村“两委”班子自身建设的其他有关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并得到有效落实。12、各类创建活动是否成效显著,无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活动,无群众集体上访,无重大刑事、治安案件。13、村“两委”班子是否重视公益事业投入,每年办好事、实事两件以上。14、党风廉政建设成效是否明显,村“两委”班子成员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对村“两委”干部的考核内容:1、是否能够模范执行党和国家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践行科学发展观,团结同志,忠于职守,勤政廉洁。2、工作思路是否清晰,能够圆满完成年度责任目标,各项工作处于本乡(镇)领先地位,为本村经济社会发展和稳定做出较大贡献。3、是否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在带领群众致富和发展集体经济上做出突出贡献。4、是否能够带头致富,个人有一定规模的致富项目。5、工作作风是否民-主,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进行村务决策。6、民-主测评情况。

第13条 考核工作按照组织考核、核定等次、审核确定、结果公示、审批备案的程序进行。对村“两委”班子的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村级班子的考核等次分为一类班子、二类班子、三类班子。具体考核标准和细则由各乡(镇)党委参照 “三评”工作中的相关标准制定。在考核的基础上,乡(镇)党委根据各村综合情况,评定出一、二、三类班子。其中,一类班子不超过30%,二类班子不超过65%,三类班子不低于5%。根据工作实绩和有关情况,对村级班子成员评定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第14条 绩效考核的制约条件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直接确定为三类班子

1、村“两委”班子主要领导关系不协调,不团结的。

2、连续三年以上未发展党员的。

3、重复赴市越级集体上访,到省、赴京集体上访或赴京非正常上访一次的。

4、计划生育工作受到县级以上黄牌警告的。

5、村义务巡逻队组织不力,造成可防性案件发生的,或因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不力,导致民转刑案件发生的。

6、不能按时完成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和年度目标的。

7、无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

8、村内重大事项没有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引发上访的。

9、具有其它严重问题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村“两委”干部直接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1、不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决定,完不成目标任务的。

2、与班子成员闹矛盾,严重影响班子团结的。

3、因工作失职或渎职,造成重大事故或恶性事件发生,造成不良影响的。

4、受党政纪处分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5、组织、参与或煽动群众集体上访或非正常上访的。

6、民-主测评优秀、称职、基本称职票在60%以下或不称职票达到30%以上的。

7、具有其它严重问题的。

第15条 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对村“两委”干部每年评议一次。村级班子评为一类,村干部评议为优秀或称职等次的,绩效补贴按100%发放,基本称职的按80%进行发放,不称职的不发放;村级班子划定为二类,村干部评议为优秀或称职等次的,绩效补贴按80%发放,基本称职的按60%进行发放,不称职的不发放;村级班子划定为三类,村干部评议为优秀或称职等次的,绩效补贴按60%发放,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的不发放。

(二)在考核评议的基础上,召开村“两委”会议,根据党员和村民代表的意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制定整改措施。对评议不称职的村干部进行告诫,限期整改,整改时间一般为一年。对一年时间内仍不能整改,是支部委员的,进行组织调整;是村委委员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有关规定罢免。对评定为三类班子的村,乡(镇)党委要采取措施,督促其认真加以整改,整改不力的予以组织调整。

(三)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及享受乡(镇)副科级干部工资待遇且在职的农村党组织书记,其工作报酬的发放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享受补贴的离职干部,凡经县信访部门确定为非法上访、不配合乡村工作的,停发离职补贴。

(五)结合年度考核,每年评选一批“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和“优秀村委会主任”,以名义通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每人奖励1000元。

(六)绩效工资的结余部分用于全县村干部的教育、培训、奖励等。其中,各乡(镇)绩效工资结余部分的70%用于本乡(镇)村干部的奖励。

四、 后备干部和离任干部

第16条 为保证农村干部队伍的新老交替,要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农村后备干部队伍。要注意从本村科技能手、返乡知识青年、复员退伍军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及乡村企业骨干中进行选拔,组成农村后备干部队伍。

第17条 村级后备干部选拔的标准是政治素质高,有开拓创新意识,甘于奉献,遵纪守法,群众基础较好;致富能力强,有一定组织领导能力;年龄在35岁以下,学历在大专以上,身体健康。

第18条 村级后备干部的数量配置要按照“少而精,备用结合”的原则合理确定。采取民-主推荐、公开考选等方式,每村确定2—3名后备干部。

第19条 坚持“选、育、用相结合,培养、锻炼、储备相配套”的原则,后备干部除每年参加县、乡(镇)组织的各种培训外,还要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参加成人学历教育,不断提高文化水平。要根据实际需要,吸收后备干部列席村“两委”班子会议。要通过定期培训、专人帮带、实践锻炼、进修学习等形式,有计划地对农村后备干部进行培养,提高综合素质,促其成熟,并适时选拔到领导岗位。后备干部队伍要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进行一次评议和考察,存优汰劣。

第20条 按照关心生活、发挥余热的原则,认真解决好离任干部退有所养、老有所为问题。按照省文件精神,对已经正常离任的村党组织书记,从2015年1月起,累计担任村党组织书记9年以上18年(含18年)以下的,每月给予100元的生活补贴;累计担任村党组织书记18年以上的,每月给予200元生活补贴。

符合上述条件的正常离任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由所在村党组织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提名,乡(镇)党委初审,组织部进行公示和备案。每年进行一次申报、排查、核定。再次担任村“两委”成员期间暂停给予离任生活补贴。已享受社会养老保险和乡(镇)副科级干部基本工资待遇的不再给予离任生活补贴。

乡(镇)党委要充分发挥离任干部的作用,开展设岗定责活动,通过多种渠道,组织他们参政议政,为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献计献策。与在职村干部实行同步管理,每年年底结合“三评”工作接受党员群众评议,对被评议为不称职等次的或不配合现任班子工作并造成较坏影响的,要进行严肃处理,并取消离任干部待遇。

安全生产年度考核和奖惩制度2016-08-14 14:52 | #2楼

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要求,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建立安全生产奖惩机制,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制定本制度。

1 年度考核制度

(1)考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年度公司与各部门、各岗位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落实情况。

(2)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逐项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责任到人。

(3)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评分办法,并根据实际情况每年进行一次修订。

(4)组建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小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担任组长,负责对全公司及员工的安全生产目标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5)考核分季度考核和年终考核,其考核的结果作为考核工资发放和奖惩的依据。

(6)财务管理部门在发放工资时,暂缓发放工资的30%,作为安全目标考核工资,视考核情况按季度发放。

(7)凡在考核评分中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根据情节轻重取消考核人员、被考核人员、部门本年度的考核工资及评先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

2 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内容

(1)考核公司管理人员贯彻法律法规、行业政策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驾驶员和车辆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岗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现场处理方案)的建立和落实、紧急状态应急预案的建立和完善。

(2)考核公司一线工作人员在营运过程中具体操作规范、违章、事故次数和人员伤亡等情况。

3 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标准

(1)季度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在每季度的第一个月的上旬对前一个季度的安全生产目标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年终考核每年度进行一次,在每年度的第一

个月的上旬对前一个年度的安全生产目标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2)根据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编制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评分办法进行季度过程考核和年度结果考核,并填写《XX 年度 XX 部门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与奖惩记录》,考核结果得100分者为优秀,得85分以上为良好,85-60分为合格。若发生一次交通事故,一律作为不合格,一票否决制年终考核。

4 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励细则

(1)管理人员考核

1)经考核完成安全工作目标的,考核评分在70分(含)以上的,发放季度的考核工资。考核评分在85分以上的,另外按考核工资的50%奖励员工。

2)一年中四个季度评分全部在70分以上,并由至少两个季度在85分以上,在年终按一个季度考核工资的 100%予以奖励。

(2)公司一线工作人员考核

1)在一个考核季度内无任何交通违法、违章行为,无投诉、无事故,按时参加安全教育培训的,可获100元的奖励。

2)在一个考核年度内,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获得优秀驾驶员称号的奖励 500 元,考核良好的驾驶员奖励 200 元;

3)维护社会治安,同违法犯罪分子作英勇斗争,保护国家、企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被新闻媒体报道表彰的,公司奖励 300 元,被市政府授予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公司奖励1000元。

5 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处罚细则

5.1 公司管理人员考核

(1)公司所制定的目标凡有一项未达到的,对相关负责人罚1000元,造成较大损失和影响的根据情节轻重加重处罚并追究刑事责任。

(2)考核评分在60分以下的,直接扣除本季度的考核工资;

(3)考核评分在60~70分的,将本季度考核工资暂扣,视下季度考核情况补发。如下季度得分在60分以下,则直接扣除两个季度的考核工资;如下季度得分在60~70分,则扣除一个季度的考核工资;如得分在70~85分,则按50%补发上一季度的考核工资;如果得分在85分以上,则按100%补发。

(4)一年中有两个季度在60分以下的,取消本年度评先资格。

5.2一线驾驶员考核

(1)考核不合格的驾驶员对其进行安全告诫,并通过宣传栏通报批评;并对该驾驶员在岗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交通违章驾驶员在接到交通违章通知书后,一周内必须到交管部门接受处罚,将处罚单交回公司存档。违者由公司安全员当面提出告诫,其行为记入档案,并作为年终安全生产评比一票否决依据。年度驾驶员营运过程中有交通违章行为的,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处违约金如下:

1)第一次违章公司处以50元违约金;

2)第二次违章公司处以100元违约金;

3)三次违章公司处以200元违约金并由公司提出书面告诫。

(3)年度驾驶员未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安全学习、会议、培训工作的,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处违约金如下:

1)第一次未参加公司处以50元违约金;

2)第二次未参加公司处以100元违约金;

3)三次未参加公司处以200元违约金并由公司提出书面告诫。

(4)驾驶员未按期对车辆及装置进行各级维护保养及检测审验的,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处违约金如下:

1)第一次未按期公司处予50元违约金;

2)第二次未按期公司处予100元违约金;

3)三次未按期公司处予200元违约金并由公司提出书面告诫。

(5)驾驶员未配合公司进行回场检查及路检路查的,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处违约金如下:

1)第一次未配合公司处予50元违约金;

2)第二次未配合公司处予100元违约金;

3)三次未配合公司处予200元违约金,并由公司提出书面告诫。

(6)驾驶员违反GPS操作规程的,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处违约金如下:

1)私自改变线路造成GPS不能正常运行,公司处予200元违约金;

2)私自遮挡车内监控设施的,公司处予100元违约金;

3)无故报警公司处予100元违约金,导致严重后果处予500元违约金;

4)GPS发生故障,公司通知维护,超过2个工作日未维护公司处予100元违约金。

(7)在一个考核年度内,被进行书面告诫经教育后未整改或被2次告诫的驾驶员一律解除劳动关系。

(8)为了加强对事故处理的完善性,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在营运过程中驾驶员发生有责交通事故的,处罚如下:

1)事故责任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必须一小时内与公司取得联系,未在规定时效内向公司上报事故情况的处以200元违约金。若因驾驶员原因未及时上报或漏报、瞒报造成严重后果者视其情节轻重予以重处,直至解除合同关系。

2)为降低事故率,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特制订以下交通责任事故处罚细则:

1.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扣除当月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50元违约金,停班一天学习、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2.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伤人,经济损失在1000元,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100元违约金、停班一天学习、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3.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100元违约金,停班学习一天,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4.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伤人,经济损失在 1000 元以上3000元以下,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200元违约金,停班一天学习、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 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5.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在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200元违约金、停班一天学习、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6.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伤人,经济损失在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400元违约金、停班一天学习、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7.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在 10000 元以上,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500元违约金,停班学习一天、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8.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伤人,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1000元违约金、停班学习一天、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9.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致一人死亡,一律开除并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10.因违规违法行为造成交通事故或其他安全责任事故或因车辆的保修质量、技术检验等原因引起的所有安全事故,除按以上处罚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其经济处罚和其他刑事、民事责任在内的全部责任外,若造成公司停业整顿,还要承担公司及其他驾驶员的一切相关损失;同时,视其情节轻重,还要接受公司的教育及处罚;一般责任事故按公司规定强制停运并学习1-10天,运营任务照常交纳。若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或其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按公司规定强制停运 10-20天,运营任务照常交纳,若造成特大交通事故的,按公司规定强制停运并学习一个月,运营任务照常交纳,同时公司有权单方终止劳动关系。

11.公司设立公告栏,对事故车辆,事故责任人提出公示,让事故责任人写下保证书并复训经复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一年内再次发生有责交通事故将解除合同关系。

5.3安全生产优秀驾驶员评比细则

(1)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各项制度;

(2)本年度无交通事故;

(3)本年度无交通违章。

6 考核执行

(1)处罚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在日常安全监察中执行;

(2)公司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奖惩专项资金,并落实奖惩制度,处罚款项直接纳入专项资金,奖励资金从专项资金中支出。

安全生产年度考核与奖惩制度2016-08-14 22:38 | #3楼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和《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和驾驶员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强化公司内部管理,起到表彰先进,鞭策落后的目的,确保公司的服务方针和规章制度的顺利贯彻执行,使安全生产、客运、服务质量得以保障。提高乘客的满意度,打造公司良好的服务形象,制定此制度。

第一条 考核奖惩对象

公司各部门、管理人员、驾乘人员

第二条 全员缴纳岗位安全责任金

公司员工按标准足额缴纳岗位安全责任金,缴纳标准:公司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1000元;安全管理第二责任人800元;安全管理第三责任人500元;安全科其他管理人员300;驾驶员1000元;乘务员500元。

第三条 本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惩的评比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2、注重安全管理实效的原则;

3、坚持考核结果与经济奖惩和人员使用挂钩。

第四条 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

1、为确保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最大限度的发挥任期目标考核的功效,公司成立安全生产目标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各岗位人员的考核工作。

考核组组长:公司主要负责人

考核组副组长:分管安全的负责人

考核组成员:公司各部门负责人 

2、年度目标考核周期:当年度1月1日-12月31日,每年组织两次考核,上半年、下半年各一次。

3、考核计分:考核组根据日常管理中掌握的情况对照公司与各部门、各岗位人员签订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逐项打分,安全生产指标考核每年只考核一次,日常安全工作情况取两次考核平均分值加上指标考核分值即为年度考核最终得分。

4、考核等级确认:考核组考核后得分要被考核人签字确认,经考核组最后确定考核等级,考核得分为95分以上的可评为先进部门或先进个人,考核得分为90分的为合格,90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五条 奖惩办法

(一)被评为先进的部门,进行通报表彰。对评为先进的个人全额退回安全责任金,继续聘用并给予所缴纳安全责任金1/2的奖励;

(二)对考核为合格的部门不奖不惩,个人继续聘用,退回个人安全责任金;

(三)对考核等级为不合格的部门通报批评,个人不能完全兑现目标,实绩较差,大家认可度低的人员,在分清原因的前提下可采取扣除所缴纳安全责任金、换岗、降职和责令辞职等措施。对不在处罚之列,但小错不断的人员予以诫勉,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达到防微杜渐的作用。

年度奖惩考核制度2016-08-14 13:42 | #4楼

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调动干部职工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全局营造争先晋位、勇争第一的浓厚氛围,经局班子成员会议研究决定,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原家喜

成员:武明星、原学龙、韩宇峰、赵二军、马军锋、张锋、靳学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党办、宣教股组成,负责全局日常考核、考核资料的收集、汇总及公布工作。

二、考核方法和对象

考核采用定量方法,实行百分考核制,上不封顶,下不保底。本考核办法的对象为各股、所、办、中心。

三、考核内容、标准和加减分

(一)工作任务:基础分60分。按照年初签订的工作目标责任书严格考核计分,全面完成工作任务的计60分,未完成工作任务的按照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计分标准得分后按比例算出此项考核的最后分值(目标责任书得分×60%)。

1、市考核县指标中任务完成排名全市第一的每项加5分;

2、单项工作受到县政府、市局以上表彰的每项加5分;

3、市考核县指标中任务完成排名全市三名(不含第三)以后的每项减5分;

(以上三项均以书面材料为准,如果名次通报时间晚于考核评价的,相应考核分计入下一年度考核中)

4、开展创新性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在社会上取得良好反响的,经局班子会议研究同意每项加5分;

5、因工作失误受到县政府、市局以上通报批评的每次减5分。

(二)工作纪律:基础分15分。能够严格遵守局内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早退,股室平均年出勤达240天以上,在工作时间内不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识大体、顾大局,计15分。

1、股室工作人员平均年出勤不达240天,每少一天扣1分;

2、股室工作人员每迟到、早退一人次,扣0.5分;旷工一人次,扣3分;未按规定履行请销假手续的按旷工计;

3、不能按时参加局里组织的活动每次扣3分;不能从大局出发,发生有损全局名誉的言行,造成不良影响的,扣5分;

4、被局纪检组明查暗访查到违反工作纪律一次,扣5分;

5、被县纪检委明查暗访查到违反工作纪律一次,扣10分;

6、被市级以上纪检部门明查暗访查到违反工作纪律一次,扣15分。

(三)工作作风:基础分10分。能够强化服务理念,转变工作作风,树立良好形象,在社会上无不良反响,计10分。

1、能够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受到部门和群众的好评,成绩显著的,经局班子会议研究同意加5分;

2、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一经查实,扣5分;

3、由于个人工作作风粗暴、工作方法不当造成当事人上访或形成不良影响的,扣10分;

4、受当事人举报或上级部门明查暗访,查实工作人员具有吃、拿、卡、要行为的,扣10分。

(四)学习提高:基础分5分。坚持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按时参加局内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按计划、按要求完成各项政治、业务学习内容,做好学习记录,计5分。

1、结合工作提出有价值的建议思路,撰写出高水平的调查报告,经局班子会议研究同意每项加3分;

2、年终评比学习笔记,对于内容丰富、书写认真、有独到见解的评出前三名,所在股室加3分;

3、能够培树县级以上学习典型,扩大单位影响的,加3分;

4、无故不参加局里组织的学习、活动,每次扣2分,不能按时参加的迟到一次扣0.5分。

(五)廉洁自律:基础分5分。能够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洁身自好,未出现违法违纪行为,计5分。

1、被当事人举报有违纪行为并查实的,扣5分;

2、出现违纪行为,被纪检部门处理的的,扣5分。

(六)信息报送:基础分5分。能够按时报送各类信息资料,包括报表,计5分。

1、报送有价值的信息,被省级以上采纳一条加3分,被市级采纳一条加2分,被县级采纳一条加1分;

2、未在规定时间报送有关信息,每次扣2分;造成工作失误或被上级部门点名批评的每次扣5分。

(七)安全与卫生:基础分5分。能够按时值班不脱岗,安全防范不出事,保持办公环境整洁卫生,计5分。

1、在防火、防电、防水、防盗和交通安全等方面出现纰漏,存在安全隐患的,查到一次扣2分;酿成事故的或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5分;

2、在应急值班期间无故脱岗,被局里查到一次扣2分;被县里查到并通报的一次扣5分;

3、不能坚持打扫办公场所,被局里通报批评或在卫生评比中被评为最差档次的,每次扣3分。

以上七项考核内容的计分办法为基础分加上加减分,加减分项目不限次数,产生一项加减一次,每项考核上不封顶,下可以为负数,七项累加的最后结果为该股、所、办、中心的考核分数。

四、考核程序

考核工作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全权进行考核,局办公室、党办、宣教股负责提供考核内容的相关情况。

五、考核要求

1、考核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各项考核工作要在每年元月20日前完成。

2、各股、所、办、中心要按照考核的内容及时向局办公室、党办、宣教股提供相关情况。

3、考核结果及时公布,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者,可在考核结果公布后2日内向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提交报告。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4、各股、所、办、中心内部的考核办法由各自自行出台。

六、奖惩办法:

1、各股、所、办、中心的考核分数作为奖惩的依据。

2、局领导班子确定各个层次年度奖金的基数,用考核分数除以100算出奖励系数。班子成员的奖金=基数×(所分管股室的考核分数之和÷分管股室的个数)%,各股、所、办、中心负责人的奖金=基数×考核分数%,股室内部人员的奖金局里只算总数,具体数额由各股、所、办、中心制定内部考核办法,上报局考核领导组审核后进行考核发放,股室奖金总数=基数×股室人数(除去股室负责人)×考核分数%。

3、考核分数在90分以下的取消年终评优评先资格。

七、有关事项

1、此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和年终表彰的主要依据。

2、此考核办法从颁布之日起实行。

(2015-1-1) 

【年度考核奖惩制度】相关文章:

安全生产年度考核与奖惩制度04-10

公司考核奖惩制度_公司考核奖惩制度范文04-02

教师考核奖惩制度_教师考核奖惩制度规范04-04

安全考核及奖惩制度_安全考核及奖惩制度办法04-03

质量考核奖惩制度03-31

节能的考核奖惩制度03-31

卫生考核奖惩制度04-17

食堂考核奖惩制度05-08

节能考核奖惩制度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