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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进度奖惩制度

时间:2022-05-08 19:06:48 奖惩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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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进度奖惩制度

为加强工程建设进度管理,确保各工程项目能按合同工期及进度计划要求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特制订本奖惩办法。

施工进度奖惩制度

本奖惩办法由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编制,根据项目管理的实际情况由工程管理部适时修订、补充和完善。

本奖惩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有的施工项目。

一、 工程进度管理职责

1、根据合同条款及分公司与各施工项目部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制订的项目总体进度计划对各施工项目部各阶段的施工进度及分公司现场项目部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考评、督促。

2、完善竞争、激励机制,制订进度奖罚制度,通过对工程全面检查评比,奖励先进,处罚落后。对施工进度严重滞后的施工项目部采取警告、处罚直至要求更换项目经理等强硬措施。对于未尽到管理义务的各分公司现场项目部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罚。

3、定期通报项目建设过程中施工项目部工程进度情况和分公司现场项目部管理情况。

4、各分公司现场项目部及施工项目部要对工程项目进行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

二、工程进度管理

各分公司现场项目部及施工项目部必须按照以下要求,认真做好施工进度的各种保证措施,从而保证按计划工期完成各自的工作和施工任务:

1、各分公司现场项目部及施工项目部应认真做好工程的统筹、计划工作,

科学组织,合理安排,编制出科学合理的施工进度计划,绘出总体计划网络图、横道图,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提高施工效率,加快施工进度。将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及总体计划网格图、横道图在工程开工前上报集团工程部审查备案。集团公司工程部将按照施工进度计划对照检查。

2、各分公司现场项目部应加强对甲分包工程的管理力度,在甲分包工程开工前应制定详细的工程进度计划并使之服从于总的施工进度计划。在甲分包工程开工前各分公司现场项目部应将各甲分包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报集团工程部审批备案。

三、监督检查

1、集团工程部随时对各分公司现场项目部及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计划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如果发现有落实不到位的现象,将以质询表的式要求其限期整改。

2、各施工项目部及甲分包单位要以实事求是态度认真填写施工进度统计报表,不得弄虚作假。分公司现场项目部将汇总后的工程进度情况上报集团工程部,集团工程部审查备案。

3、各分公司现场项目部组织各未完成进度计划的施工项目部或甲分包单位进行专题“进度情况分析”,并将“进度情况分析报告”报集团工程部。 “进度情况分析”的主要内容包括:

1)未完成进度计划的主要工程项目和工程数量。

2)未完成进度计划的主要原因。

3)能否保证合同工期。

4)赶上某个阶段施工进度计划的具体时间和实现这一目标计划的保证措施。

四、 奖惩办法

集团工程部将按照施工合同、目标责任书、总施工进度计划及月进度计划的执行情况及奖惩办法对各分公司现场项目部、施工项目部及甲分包单位进行奖罚,奖惩具体办法如下:

一、 奖励:

1、提前完成集团工程部审核的当月月进度计划要求的施工项目部(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对其奖励200-1000元,并对主管该施工单位的分公司现场项目部奖励200-500元。

2、工程交工验收后对各施工单位进行一次综合考评,对按合同工期要求提前完工的工程施工单位,奖励合同额的0.1%。并对主管该施工单位的分公司现场项目部给于1000-5000元奖励。

二、 处罚:

1、各分公司现场项目部必须在每月30日前将下个月月进度计划报集团工程部审核备案,如不按规定日期提报的每拖延一天对分公司现场项目部相关责任人罚款200元。

2、各分公司现场项目部必须在甲分包工程施工前将甲分包施工进度计划报集团工程部审核备案。若发现甲分包工程开始施工但未提报施工进度计划的对甲分包单位罚款200-500元,对分公司现场项目部相关责任人罚款200-500元。

3、在例行检查中发现甲分包工程进度滞后于施工进度计划的,对甲分包工程负责人进行警告。若甲分包工程施工进度影响总施工进度计划的,对甲分包施工单位处以合同额1%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施工资格并要求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4、对未按时完成施工进度计划的施工项目部(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当月

提出预警,分公司现场项目部制定补救措施报集团工程部审查备案。在下月检查中仍未完成的,根据情节轻重对施工项目部处以2000-10000的罚款。对主管该项目部的分公司现场项目部相关责任人处以200-500元罚款。

5、工程交工验收后对各施工单位进行一次综合考评,对未按合同工期要求完工的施工项目部,除执行合同要求的处罚条款外还将处以10000-30000元的追加罚款。并对主管该工程的分公司现场项目部相关责任人处以1000-5000元罚款。

6、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影响而未完成工程进度计划的,报集团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可对相关责任人免除处罚或从轻处罚。

7、集团工程部将罚款通知单上交公司综合管理部、财务部。对分公司管理人员的罚款在当月工资中扣除;施工项目部的罚款当月交财务部,不及时缴纳的在该项目部工程拨款中双倍扣除。

8、受罚单位或个人如对处罚持有异议,须在处罚通知单签发之日起三日内向公司主管领导反映,由集团公司总经理裁决。

集团工程部

2015年2月20日

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施工奖罚制度2016-08-14 15:15 | #2楼

为强化项目部工程管理,进一步规范开发建设项目各阶段的管理工作程序,加强项目部对个承包人的监督检查管理力度,实现对工程建设的全面控制,提高工程管理水平,推行项目部工程管理考核体制的实行,结合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切实加强工程管理的事前、过程及事后控制,规范管理程序,特制定此奖罚制度。

一、 评比奖罚制度及考查内容

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评比采取每月一次与日常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实行,即当月结束后,次月初进行评比奖罚。

检查组主要由项目部各相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及分管领导组成。 受考评单位:参与本项目部相关工程施工的所有承包人。

考查内容:各承包人的工程质量情况、安全和文明施工情况、工程进度情况。

奖金来源:每月项目部设定固定保底奖金20000元,当月若不能满足奖励需要时,项目部则按实增加奖金,当月处以的罚款累积进入当月奖金,若当月剩余奖金大于或等于20000元,则直接将剩余的奖金作为下月奖金,若当月剩余奖金不足20000元,项目部则将其补足20000元再作为下月奖金。

二、 具体奖罚制度

工程质量处罚制度

1.分项工程施工前无技术交底或不按技术交底施工,一经查出对相关承包人处以100~200元罚款。

2.凡各承包人对所施工工程不进行全面自检或发生错检、漏检、误检、

标准掌握不严、自检无记录或记录内容不详实者,处100~200元罚款。

3.凡隐蔽工程未经监理和甲方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隐蔽者,对相关承包人处罚款500~1000元。

4.凡不按图施工、擅自变更,一经查出对相关承包人处500~1000元罚款。

5.地埋管道的闭水试验和保温以及暖气打压不经监理或甲方验收的对相关承包人罚款500元。

6.各安装工程不按图纸设计进行预留预埋,事后乱剔乱凿者,一经发现每处对相关承包人罚款200~500元。

7.技术资料整理不及时和管理混乱,与施工进度不同步;质量保证资料不齐全,各种检验及验收、试验、试压资料及材料合格证、质量证明单缺项较多造成工程竣工验收困难;资料填写不符合要求;资料涂改和弄虚作假者,每发现一项对相关承包人处100元罚款。

8.在建工程经业主、质监、监理单位检查不合格且受到批评和处罚的工程,对相关承包人处罚款500~1000元。

9.对于不合格工程各承包人不及时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彻底,达不到质量标准,留有质量隐患的,或同一质量问题重复出现的,对相关承包人罚款500~1000元。

工程质量奖励办法

1.当月严格按照图纸及变更施工,无任何质量问题,工程质量优秀,并得到项目部,业主及监理部门一致认可的项目,给予相关承包人奖励500~1000元。

2.当月工程技术资料及时,质量保证资料齐全,各种检验及验收、试验、试压资料及材料合格证,资料填写符合要求的项目,给予相关承包人奖励500元。

3.当月项目部各相关技术人员及领导所管理的工程,1、2项均完成的,将对相关人员按200元/单位工程给予奖励。

安全和文明施工处罚制度

4.承包人必须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一定数量安全管理人员,明确安全负责人,无安全员的,对相关承包人处罚款200元。

5.必须有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并配备相关的安全设施、设备以及相应的宣传、标语和安全警示,否则处罚款100元。

6.没按现场平面布置图规定要求堆放材料、机具、设备,材料存放没按规格、大小、长短、品种存放,砂浆和砼搅拌机四周没挂密目网密封等,没按本细则要求堆放料具和没设防尘维护的,每发现一处处罚100~500元。

7.相关安全资料应按照项目部制度及时上报,未及时上报的,每次罚款100元。

8.各承包人应对进场出场的施工人员和施工机具做好台账,并及时上报项目部,一经发现未及时上报的,罚款50元/人(台)。

9.现场检查若发现有重大的安全隐患,首次给予警告,勒令限期整改。

10.对于已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未限期整改,且重复出现的,根据情节情况,酌情给予一定处罚(具体处罚内容参照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所下发的处罚单)。

11.如发生安全事故,各承包人应在最短时间上报项目部,如不及时逐级上报,除对工程执行安全事故罚款10000~20000元外加罚5000元。

12.项目部管理人员自身未做好安全防护,给施工现场造成安全隐患,或未及时制止不安全施工行为的,每次处罚50元。

安全和文明施工奖励制度

1.当月无安全事故,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安全及文明施工工作到位,且不重复出现和新增安全隐患的承包人给予奖励500元。

2.项目部管理人员每发现一处安全隐患给予奖励50元。

工程进度处罚制度

1.施工人员和机具组织不合理,数量不足以保证工程进度的,每次处罚500元。

2.各承包人未按项目部规定的时间及时上报周计划和月计划,每次处罚50元。

3.周计划和月计划应按业主节点要求及实际情况合理上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进度按月考核,如发现当月其单位或单项工程实际进度拖后1~3天,对单位工程罚款1000~3000元;拖后3~7天,对单位工程罚款3000~5000元;拖后7天以上,将根据不同情况对单位工程罚款5000~20000元。(因特殊原因造成施工进度滞后除外)

4.根据实际情况,未合理安排足够加班人员和加班时间的,每次处罚100元。

工程进度奖励制度(当月出现质量事故的承包人不适用此制度)

1.合理组织安排人员机具,按照业主节点及各项计划按时完成进度,

月检时给予奖励1000元。

2.合理组织安排人员机具,超节点完成任务,工程进度提前的,根据提前的具体时间长短给予奖励1000~2000元。

3.当月人员组织合理,加班人员和时间安排到位,结合工程进度实际情况给予奖励500~1000元。

4.项目部相关专业人员,积极监督协调,月检时保证工程按节点完成的,给予奖励500元,提前完成的,给予奖励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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