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奖惩制度范本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 本制度适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 公司行政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未注明条款的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二 、奖励
第六条 本公司设立以下奖励方法:
1.大会/通报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第七条 对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奖励:
1.遵纪守法,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全年无出现事故;
3.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4.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采纳;
5.全年无缺勤,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6.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7.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8.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突出;
9.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10.坚持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任职期内改进生产工艺,提高生产效率的。
11.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的其他奖励。
第八条 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行政部审核;
3.总经理批准;
第三节 处罚
第九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批评教育不改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辞退、开除等处分
(一)员工违反考勤制度将给予相应的处罚,有以下行为者,给予记警告处分,并给予罚款 元。
1.在工作时间吃零食、闲聊、嬉戏或聊私人QQ,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工作时间内仪容不整,不安规定着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3.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5.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会议、培训课程等;
6.不服从上级管理人员指挥;
7.浪费粮食、水、电、等情节轻微;
8.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9.未按要求穿戴整洁工作服和佩戴厂牌;
10.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警卫或管理人员查询;
11.破坏环境卫生,乱扔乱倒者。
12.违反公司的其他规定情节轻微者。
(二)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记过处分,并罚款 元
1.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在未申报正当理由的情况下而又未如期完成;
2.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伤害或伤及他人;
3.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
4.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
5.携带危险物品入厂;在禁烟区吸烟、打架者;(500)
6.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躺卧、睡觉、酒后工作者(50)。
7.涂改考勤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10)。
8.违反公司的其他规定情节较轻重者。
(三)员工有以下行为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记大过处分或辞退/开除:
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重大生
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擅离职守,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导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4.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5.工作不负责,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6.撕毁、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违反公司规定带进出物品;
7 .擅自变更工艺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8.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9.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10.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
11. 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捏造事实,夸大事态,匪谤他人的;
12. 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不法利益;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
13.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分的;
14.拒不执行会议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的,干扰工作的;
15.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16.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7.有其他违章违纪行为,影响恶劣,情节特别严重者,或董事长、总经理应予以处罚的。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特别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条 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以下规定赔偿公司损失:
1.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第一责任人赔偿 %- %; 第二责任人赔偿 %- %;第三责任人赔偿 %- %;
2.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总经办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第四节 程序
第十二条 行政部接到报告、检举、揭发有损害公司利益的违法、违规的事情,应立即报经总经理批准后进行调查处理,并对报告、检举、揭发人予以保密。对无中生有,捏造事实,夸大事态,匪谤他人的,要予以惩罚。
调查完毕,部门主管和行政部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总经理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处分人。
第十三条 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
第十四条 调查、审批员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 第十五条 对员工进行处分,应书面通知本人,并记入档案。
第十六条 处分决定不服的,允许提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允许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诉。
第十七条 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第十八条 受处分的员工,能改正错误,积极工作,在1年内弥补经济损失或完成利润指标的,经所在单位提议或本人要求,行政部审核后呈报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可酌情减轻或免除处分。
吉兴合成革有限公司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范本
第一条 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全体员工。
第三条 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 奖励办法
第五条 本公司设立如下奖励方法,酌情使用:
1. 通告表扬;
2. 奖金奖励;
3. 晋升提级;
第六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告表扬:
1. 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 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3. 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
4. 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第七条 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
1. 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 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3. 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为公司采纳;
4. 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5. 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6. 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7. 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局或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 有以上表现,公司认为符合晋级条件的予以晋级奖励。
第九条 奖励程序如下:
1. 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 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
3. 董事局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局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委员会审核,董事局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十条 处罚办法
第十一条 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以以下处罚:
1. 警告;
2. 记过;
3. 降级;
4. 辞退;
第十二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给以警告处分
1. 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 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3. 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 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5. 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
6. 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
7. 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8. 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9. 遗失员工证或员工守则者及未按要求穿戴整洁工作服和佩戴厂牌;
10. 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警卫或管理人员查询;
11. 破坏环境卫生。
第十三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记过处分:
1. 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
2. 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伤害或伤及他人;
3. 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
4. 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
5. 携带危险物品入厂;
6. 在禁烟区吸烟者;
7. 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分利益;
8. 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9. 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躺卧、睡觉者。
10. 涂改考勤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
第十四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降级处分:
1. 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 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 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4. 泄漏生产或业务上机密;
5. 违反公司规定带进出物品;
6. 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
7. 撕毁公文或公共文件;
8. 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9. 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
10. 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
11. 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
12. 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
第十五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辞退处分:
1. 偷窃同事或公有财物;
2. 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
3. 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
4. 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
5. 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
6. 故意泄漏技术、营业之秘密,致使公司蒙受损害;
7. 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8. 拒不执行董事局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
9. 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10. 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11. 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才,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12. 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13. 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
14. 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5. 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6. 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或影响股价稳定的;
17. 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8. 无正当理由累计旷工三日,在外从事同类产品职业或在假期在外另谋职业;
19. 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惩扰乱公司秩序;
20. 在厂区范围内赌博;
21. 在厂内有伤风化行为;
22. 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生产秩序;
23. 经常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
24. 依合同约定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
25. 因行为不当,公司无法再对其信任;
26. 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
第十六条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七条 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以下规定赔偿公司损失;
1. 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一50%;
2. 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总经理或董事局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第十八条 企业领导发现本企业员工犯有本《制度》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告;员工也可向上述部门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
第十九条 监察部监察委员会接到报告、检举、揭发,立即报经总经理或董事局批准后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完毕,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总经理或董事局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处分人。
第二十条 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 第二十一条 调查、审批员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分不得超过2个月,其他处分不得超过1个月。
第二十二条 员工对所受惩罚存异议者,应于处分决定后七日内,陈诉理由申覆之,并以申覆后之核定作为公司最后之决定,当事者不得再存异议。
第二十三条 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由人事课制定,经呈总经理、董事长核准后公布施行,修正时亦同。
公司奖惩制度范本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 本制度适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 公司行政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未注明条款的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二 、奖励
第六条 本公司设立以下奖励方法:
1.大会/通报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第七条 对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奖励:
1.遵纪守法,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全年无出现事故;
3.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4.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采纳;
5.全年无缺勤,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6.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7.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8.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突出;
9.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10.坚持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任职期内改进生产工艺,提高生产效率的。
11.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的其他奖励。
第八条 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行政部审核;
3.总经理批准;
第三节 处罚
第九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批评教育不改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辞退、开除等处分
(一)员工违反考勤制度将给予相应的处罚,有以下行为者,给予记警告处分,并给予罚款 元。
1.在工作时间吃零食、闲聊、嬉戏或聊私人QQ,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工作时间内仪容不整,不安规定着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3.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5.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会议、培训课程等;
6.不服从上级管理人员指挥;
7.浪费粮食、水、电、等情节轻微;
8.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9.未按要求穿戴整洁工作服和佩戴厂牌;
10.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警卫或管理人员查询;
11.破坏环境卫生,乱扔乱倒者。
12.违反公司的其他规定情节轻微者。
(二)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记过处分,并罚款 元
1.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在未申报正当理由的情况下而又未如期完成;
2.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伤害或伤及他人;
3.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
4.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
5.携带危险物品入厂;在禁烟区吸烟、打架者;(500)
6.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躺卧、睡觉、酒后工作者(50)。
7.涂改考勤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10)。
8.违反公司的其他规定情节较轻重者。
(三)员工有以下行为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记大过处分或辞退/开除:
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重大生
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擅离职守,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导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4.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5.工作不负责,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6.撕毁、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违反公司规定带进出物品;
7 .擅自变更工艺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8.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9.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10.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
11. 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捏造事实,夸大事态,匪谤他人的;
12. 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不法利益;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
13.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分的;
14.拒不执行会议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的,干扰工作的;
15.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16.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7.有其他违章违纪行为,影响恶劣,情节特别严重者,或董事长、总经理应予以处罚的。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特别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条 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以下规定赔偿公司损失:
1.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第一责任人赔偿 %- %; 第二责任人赔偿 %- %;第三责任人赔偿 %- %;
2.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总经办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第四节 程序
第十二条 行政部接到报告、检举、揭发有损害公司利益的违法、违规的事情,应立即报经总经理批准后进行调查处理,并对报告、检举、揭发人予以保密。对无中生有,捏造事实,夸大事态,匪谤他人的,要予以惩罚。
调查完毕,部门主管和行政部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总经理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处分人。
第十三条 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
第十四条 调查、审批员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 第十五条 对员工进行处分,应书面通知本人,并记入档案。
第十六条 处分决定不服的,允许提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允许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诉。
第十七条 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第十八条 受处分的员工,能改正错误,积极工作,在1年内弥补经济损失或完成利润指标的,经所在单位提议或本人要求,行政部审核后呈报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可酌情减轻或免除处分。
公司员工管理制度范本(全)
一、 公司形象
1、 员工必须清楚地了解公司的经营范围和管理结构,并能向客户及外界正确地介绍公司情况。
2、 在接待公司内外人员的垂询、要求等任何场合,应注视对方,微笑应答,切不可冒犯对方。
3、 在任何场合应用语规范,语气温和,音量适中,严禁大声喧哗。
4、 遇有客人进入工作场地应礼貌劝阻,上班时间(包括午餐时间)办公室内应保证有人接待。
5、 接听电话应及时,一般铃响不应超过三声,如受话人不能接听,离之最近的职员应主动接听,重要电话作好接听记录,严禁占用公司电话时间太长。
6、 员工在接听电话、洽谈业务、发送电子邮件及招待来宾时,必须时刻注重公司形象,按照具体规定使用公司统一的名片、公司标识及落款。
7、 员工在工作时间内须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
8、 员工要注重个人仪态仪表,工作时间的着装及修饰须大方得体。
二、生活作息
1、 员工应严格按照公司统一的工作作息时间规定上下班。
2、 作息时间规定
1)、夏季作息时间表(4月——9月)
上班时间 早 9:00
午休12:00——13:00
下班时间 晚 18:00
2)、冬季作息时间表(10月——3月)
上班时间 早 9:00
午休12:00——12:30
下班时间 晚 17:30
3、 员工上下班施行签到制,上下班均须本人亲自签到,不得托、替他人签到。
4、 员工上下班考勤记录将作为公司绩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
5、 员工如因事需在工作时间内外出,要向主管经理请示签退后方可离开公司。
6、 员工遇突发疾病须当天向主管经理请假,事后补交相关证明。
7、 事假需提前向主管经理提出申请,并填写【请假申请单】,经批准后方可休息。
8、 员工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的权利,公司不提倡员工加班,鼓励员工在日常工作时间内做好本职工作。如公司要求员工加班,计发加班工资及补贴;员工因工作需要自行要求加班,需向部门主管或经理提出申请,准许后方可加班。
三、 卫生规范
1、 员工须每天清洁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确保地面、桌面及设备的整洁。
2、 员工须自觉保持公共区域的卫生,发现不清洁的情况,应及时清理。
3、 员工在公司内接待来访客人,事后需立即清理会客区。
4、 办公区域内严禁吸烟。
5、 正确使用公司内的水、电、空调等设施,最后离开办公室的员工应关闭空调、电灯和一切公司内应该关闭的设施。
四、工作要求
1、 工作时间内不应无故离岗、串岗,不得闲聊、吃零食、大声喧哗,确保办公环境的安静有序。
2、 新入职员工的试用期为三个月,员工在试用期内要按月进行考评。详见《员工试用期考核表》。
3、 公司内所制定的《员工日程表》是衡量员工完成工作量的依据,要求员工每天要认真、详尽的填写,作为公司考核员工工作量的标准。
4、职员间的工作交流应在规定的区域内进行(大厅、会议室),如需在个人工作区域内进行谈话的,时间一般不应超过三分钟(特殊情况除外)。
5、 加强学习与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及技能,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培训将施行签到制,出席记录和培训考核也将作为公司绩效考核的部分)。
6、 经常总结工作中的得失,并参与部门的业务讨论,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
7、 不得无故缺席部门的工作例会及公司的重要会议。
8、 员工在工作时间必须全身心地投入,保持高效率地工作。
9、 员工在任何时间均不可利用公司的场所、设备及其他资源从事私人活动。一经发现,给予警告,情节严重者,公司将予以辞退。
10、 员工须保管好个人的文件资料及办公用品,未经同意不可挪用他人的资料和办公用品。
10、员工要保管好个人电脑,按公司规定进行文档存储、杀毒及日常维护,如发生故障应及时报告综合管理部,由公司安排修理。
五、 保密规定
1、 员工须严守公司商业机密,妥善保存重要的商业客户资料、数据等信息。
2、 管理人员须做好公司重要文件的备份及存档工作,并妥善记录网络密码及口令。并向总经理提交完整的网络口令清单。
3、 任何时间,员工均不可擅自邀请亲朋好友在公司聚会。
4、 员工及管理人员均不可向外泄露公司发展计划、策略、客户资料及其他重要的方案,如一发现,除接受罚款、辞退等内部处理外,情节严重的,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人员管理
1、 员工必须服从公司的整体管理,包括职务的分配及工作内容的安排。
2、 员工须尊重上司,按照上司的指导进行工作并主动向上司汇报工作情况。
3、 员工有关业务方面的问题须及时向部门主管或经理反映,听取意见。
4、 涉及超出员工权限的决定必须报经部门主管或经理同意。
5、 员工不服从上级指挥,目无领导,顶撞上级,而影响公司指导系统的正常运作,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处理。
6、 管理人员应团结互助,努力协调好各部门的关系,鼓励并带领好员工队伍,时刻掌握员工的工作情况,确保公司整体策划顺利进行。
7、 公司是一个大家庭,员工应团结互助,为公司发展做出努力。
七、 物品管理
1、 办公用品的日常管理由综合管理部专门人员负责定期购买;
2、 每月10日之前,个人将所需要的办公用品填写在公司【购物申请单】上,由管理部专门负责人提交主管经理,审批同意后,由专门负责人将办公用品购回,根据实际需要有计划地发放。
3、 若急需某类办公用品,也应先填写【购物申请单】后,交由专门负责人,经主管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购置。
4、 新进人员到职时由综合管理部门统一配发各种办公物品。
八、电脑管理:
1、使用者应保持电脑设备及其所在环境的清洁。下班时,务必关机切断电源。
2、使用者的业务数据,应严格按照要求妥善存储在网络上相应的位置上。
3、未经许可,使用者不可增删硬盘上的应用软件和系统软件。
4、严禁使用计算机玩游戏。
5、公司及各部门的业务数据,由公司资料管-理-员至少每周备份一次;重要数据由使用者本人向资料管-理-员申请做立即备份。
6、未经许可,任何私人的光盘、软盘不得在公司的计算机设备上使用。
7、使用者必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严防被窃取而导致泄密。
九、网络管理
1、 工作时间内禁止浏览与自己工作岗位或业务无关的网站。
2、 工作时间内不允许在网络上从事与工作无关的行为(如:上网聊天),也决不允许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信息出现在网络上。
3、 严禁在公司网络上玩任何形式的网络游戏、浏览图片、倾听音乐等各种与工作无关的内容。
4、 禁止利用公司网络下载各种游戏及大型软件
5、 公司网络结构由网络工程师统一规划建设与管理维护,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网络结构,个人电脑及服务器设备等所用IP地址必须按网络工程师指定的方式设置,不可擅自更改。
十、奖惩办法:
1、员工奖励分为口头表扬及物质奖励;
2、员工惩罚分为口头警告、罚款及除名;
3、有下列事迹的员工,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经经理办公会研究,给予相应的奖励:
A、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其建议被公司所采纳者;
B、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保护公共资产,防止事故发生与挽回经济损失有功者。
4、下列事由的员工,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经经理办公会研究,给予相应的惩罚:
A、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
B、泄露公司经营管理秘密的;
C、私自把公司客户介绍他人的。
5、公司将设立年终全勤奖(未有迟到、早退现象及病事假),奖金为1000元,于年终考评后一次性发放(以每个月的考勤统计为依据)。
6、在公司服务满三年(不含三年)的员工,将给予一周的带薪休假(休假期需提前和公司协商,以不耽误工作为前提,得到许可后方可休假)及2000元的一次性旅游补贴。
7、在公司服务满五年(不含五年)的员工将给予300元/月的住房补贴,发放办法从第六年度合同期开始,本年度合同期满时一次性发放;无论何种情况,未履行满从第六年度开始签定的本年度合同期的员工将不享受此项福利补贴。
十一、 经费管理
1、 因外出购物或出差需向公司借用备用金时,应首先填写公司【借款申请单】,交主管经理核准、审批签字同意后方可借款;借款后必须在一周内报销销帐(出差人员在回公司上班一周内);借款未冲平者,不允许再次借款。
2、 员工报销已发生费用,首先需找主管会计领取并填写公司【支出凭证】或【支出报销单】(由主管会计负责提供、审核);主管会计签字后,到借款处填入【借款申请单】中的报销日期,方算完成报销手续。
3、 公司员工因公外出办事,交通工具以公交车为主,特殊情况需要乘坐出租车时须向主管经理请示同意后方可执行,否则费用不予报销。
4、 公司薪金发放日定为每月24日。
十二、 出差细则
1、 员工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表】,主管经理签字后方可办理借款手续。出差期限由主管经理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
2、 出差途中除因病、遇意外灾害或工作实际需要经请示主管经理批准延时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除不予报销旅差费外,并依情节轻重论处。
3、 出差费用的报销:
3、1)、 交通费:
a、总经理、副总经理可乘坐飞机,费用实报实销。
b、其他员工出差原则上乘坐火车(硬卧);特殊情况需乘飞机时,必须经主管经理特批,否则不予报销。
c.、出差地交通费,总经理、副总经理实报实销,其他员工交通以公交车为主、原则上尽量少乘坐出租汽车,实报实销。
2)、 住宿费:
a、总经理、副总经理实报实销。
b、其他员工住宿标准为:一般地区120元/天/人以内,上海、深圳等地区200元/天/人以内
为基准实报实销。
3)、伙食费:
a、总经理、副总经理实报实销。
b、其他员工伙食费标准为:一般地区50元/天/人以内,上海、深圳等地区80元/天/人以内为基准实报实销。
4)、出差补助:
a、乘坐火车路途补助50元/晚/人。
b、在外补助100元/天/人。
4、 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按标准报销,超标自付,欠标不补。
5、 出差回来后一周内填报【出差费用结算单】,办理报销手续。
6、 员工出差旅费,应据实提出收据,核发之,但如发现有虚报不实之事,除将所领追回外,并视情节之轻重,酌予惩处。
十三、培训管理
1、新员工培训内容及管理
1)、培训内容
a、公司文化(概况、成立历史、公司理念、团队品格、道德修养、行为规范等); b、公司规章制度
c、新老员工认识;
d、办公设备的使用;
e、指引工作地点区域设施(洗手间、就餐处、乘车处等)。
2)、培训注意事项
a 、新员工到岗时,公司全体员工应表现出热情、礼貌的态度,营造欢迎的气氛;
b、培训由综合管理部负责执行,涉及到各部门业务时,部门负责人要有所准备,予以配合。
2、在职员工培训内容及管理
1)、培训形式
a、公司举办的各种形式的在职培训,包括座谈、讲座等;
b、员工业余时间自学。
2)、培训考核
a、培训活动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采用签到的形式记录考勤。(出席记录将列入到公司的绩效考核范围)
b、培训考评由培训讲师负责考评,其成绩列入公司绩效考核范围。
十四、名片管理办法
1、总则
为使公司名片统一规范化,强化对外公关形象的塑造,特制定本办法。
2、名片格式
公司名片格式统一化,由公司行政管理部门依据企业形象设计。
三.名片印制程序
1、根据工作需要,需要印制名片的员工需首先向主管副总经理提出申请;
2、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会通知综合管理部门;
3、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对外印制名片的印刷业务,印制完毕后发给当事人
四.名片使用
1、名片使用须恰到好处,不可像撒传单般滥用,掌握使用范围。
2、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印刷或使用未经公司批准的名片。
3、员工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后,严禁再使用公司原有的名牌从事任何活动,如若发现,公司将追究其责任,并予以支付人民币壹拾万元的经济损失费,同时对于造成甲方任何重大损失者,甲方保留以估算的损失额向有关机构提起诉讼的权利。
XX企业员工奖励办法
员工奖励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实施《企业员工奖励暂行办法》,激励广大员工忠于职守、进取创新、甘于奉献,营造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氛围,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成员企业集体或个人各类奖项的申报、评审、授奖活动。
第三条 各类奖项的推荐、评审和授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科学的评审制度。
第二章 奖励种类与评审条件
第四条 奖励种类分为创造奖、功绩奖、特殊贡献奖、品格奖四类基本奖项。
(一)各成员企业可在符合此四类奖项基本评选条件的前提下,根据奖励的需要进行细化命名。
(二)以上四类奖项均可以将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合并使用。精神奖励依次分为记功、记大功、通令嘉奖、授予荣誉称号四个等级。
第五条 各类奖项的候选人必须能够模范地践行企业文化,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拼搏、奉献精神,在所在岗位做出突出业
绩并能够起到表率作用。
第六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审查合格后授予创造奖:
(一)研发或设计的新产品给企业增加显著经济效益的个人或集体;
(二)技术创新成果被企业采用并给企业增加显著经济效益的个人或集体。
(三)管理创新成果被企业采用后,显著提高了企业管理效率并直接或间接给企业增加经济效益的个人或集体;
(四)合理化建议被企业采纳,直接或间接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的个人或集体;
(五)通过优化设计院所提交的最终设计方案,显著降低投资或提高使用效率的个人或集体;
(六)通过创新管理机制,显著提高管理效率,为企业增加显著效益的企业管理人员。
第七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审查合格后授予功绩奖:
(一)在本职岗位上尽职尽责、任劳任怨做出显著贡献的先进工作者;
(二)在提升企业形象或在企业文化建设中做出特殊贡献的集体或个人;
(三)通过优化岗位结构,精干人员编制,提高工作效率,使企业实物劳动生产率连续三年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集体或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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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在企业有形或无形资产遭受损失之前,提出预警建议或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损失的个人或集体;
(五)举荐或选拔的优秀人才为企业管理或创新做出突出贡献的管理人员;
(六)在开拓市场或客户管理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集体;
(七)执行专项任务超过企业原定预期,取得特殊业绩的个人或集体;
(八)通过创新管理或提高管理效率为企业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的高管人员;
(九)在节能、减排、修旧、利废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给企业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的集体或个人;
(十)在优化产品质量和强化服务以及品牌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或个人。
第八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审查合格后授予特殊贡献奖:
(一)通过产品开发或创新管理,给企业增加的效益连续三年超过企业净利润15%以上的集体或个人;
(二)当企业取得上年利润50%以上的超额利润时,且其主要原因被认定为团队或个人管理所为的,其企业高管人员可计发特殊贡献奖;
(三)被授予国家和省部级以上奖励,显著提升企业知名度 3
和无形资产价值的集体或个人;
(四)在抢险救灾和事故救护中采取得当措施给社会或企业挽回或减少损失的个人或集体。
第九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具有企业五年以上工龄者,经审查合格后授予品格奖:
(一)一贯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的个人;
(二)一贯勇于担当,不向他人推卸责任的个人;
(三)一贯与人为善、助人为乐的个人;
(四)一贯善于和他人合作共事,且在建设和-谐企业或团队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个人;
(五)一贯廉洁奉公、恪尽职守,处处做出表率的个人。
第三章 奖励标准
第十条 创造奖按其实际创造的经济效益进行奖励:经济效益在100万元(含,下同)以下的,按其经济效益的5%奖励;500万元以下的,按其经济效益4%奖励;1000万元以下的,按其经济效益3%奖励;3000万元以下的,按其经济效益的2.5%奖励;5000万元以下的,按其经济效益的2%奖励;1亿元以下的,按其经济效益的1.5%奖励;1亿元以上的,均按其经济效益的1.0%奖励。创造奖总额按分段累进计算,单个奖项的奖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经济效益=当年产生的净利润×评估的成果贡献年限×折算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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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产生的净利润:系指单项受奖成果当年实际产生的净利润;
评估成果贡献年限:系指经过专家评估,该受奖成果可持续贡献的年限,上限为8年;
折算比率:系根据受奖成果风险大小按40%—80%折算。 第十一条 功绩奖按其功绩大小进行奖励,具体奖励标准根据受奖人贡献大小由奖励评审委员会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单项奖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一)凡是能用经济效益计算的奖项,可比照创造奖的计算办法进行计算,不能用效益计算的奖项,其奖励金额由奖励评审委员会根据其无形价值评估确定。
第十二条 特殊贡献奖根据其贡献大小进行奖励,单项奖金额上限控制在500万元,具体奖金额参照创造奖和功绩奖的计算办法确定。
第十三条 品格奖根据奖励对象影响范围大小、示范程度强弱进行奖励,单项奖金额上限控制在10万元以内。
第四章 评审机构
第十四条 为确保各类奖项的评审工作高效开展,集团公司和各成员企业须设立奖励评审委员会和专业评审组。
第十五条 奖励评审委员会由公司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所属成员企业负责人、企业内外专家、工会组织负责人、职工代表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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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奖励评审委员会委员7~15人,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1~2人,主任委员一般由各企业总经理或母公司总裁(总经理)担任。
(二)奖励评审委员会下设奖励工作办公室和专业评审组。奖励工作办公室负责各类奖项评审的日常组织与管理工作。
(三)奖励评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受理奖项申报,包括政府机关等企业外部奖项申报;
2、确定部分奖项表彰名额;
3、审定专业评审组的评审结果;
4、对各类奖项的推荐、评审和异议处理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5、为完善奖励工作提供政策性意见和建议;
6、对评奖过程出现的违规行为提出处理意见;
7、研究、解决奖励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重大问题。
(四)专业评审组由奖励评审委员会中的专业技术人员或临时聘请专家组成。专业评审组的主要职责是对推荐奖项的经济效益、成果先进性等进行评估、审查,为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奖出具评审意见。
第十六条 参加各类奖项评审工作的人员对候选人和技术机密及评审过程严格保密。
第五章 申报和评审
第十七条 奖项由个人、部门或单位申请、推荐,受奖者所 6
在单位按规定程序初审后方可申报。
第十八条 推荐单位推荐各类奖项的候选人、候选单位应当征得候选人和候选单位的同意,填写由奖励工作办公室制作的统一格式的推荐书,提供必要的证明或者评价材料,推荐书及有关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并说明推荐奖项的主要创造点、成果的先进性和实用性、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分析、第三方评价意见等内容。
第十九条 奖项评选流程:个人、部门申请—所在单位推荐—专业评审组出具评审意见—奖励评审委员会按审批权限审定—公示。其中品格奖不需通过专业评审程序。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推荐奖项不予受理:
(一)项目未通过验收(评估)或验收(评估)不满一年的;
(二)同一技术内容或同一项目在同一年度内重复推荐的;
(三)未按规定的时间申报或推荐材料不齐全、未按要求填写的;
(四)受奖者已解除劳动关系离开格兰系企业的;
(五)不符合授奖条件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条 品格奖候选人须经所在企业全体员工表决,员工总数为200人以下(含200人)企业表决通过率须达到90%以上(含90%),200人以上企业表决通过率须达到70%以上(含70%)。
第二十四条 召开奖项评选会议,到会委员须达到奖励评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表决结果以到会委员四分之三以上同意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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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由奖励评审委员会审定的推荐授奖项目,通过OA网在集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15天。
第二十六条 奖励评审实行回避制度,与被评审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有利益关系的评委不参与该项目的评审。
第六章 异议及处理
第二十九条 集团各类奖项接受全体员工的监督,奖项的评审工作实行异议制度。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的奖项候选人、候选单位及其项目持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奖励工作办公室提出,说明原因,并提供必要的书面证明材料;逾期且无正当理由的,不予受理。
第三十条 单位或个人应当署名提出异议。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以匿名方式提出的异议一般不予受理。
第三十一条 参与异议调查的人员须对异议者的身份予以保密。
第三十二条 推荐单位接到异议调查通知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核实异议材料,并将调查、核实情况报送奖励工作办公室审核。必要时,奖励工作办公室可以组织评审委员和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第三十三条 异议处理过程中,涉及异议的任何一方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推诿和延误。候选人、候选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未按 8
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承认异议内容;提出异议的单位、个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异议。
第三十四条 奖励工作办公室应当向奖励评审委员会报告异议核实情况及处理意见,提请奖励评审委员会决定,并将决定意见通知异议方和推荐单位。
第七章 奖金列支及发放
第三十五条 奖金列支遵照“谁受益谁列支”的原则,由受奖人所在企业、受益企业或表彰主办单位列支;多个企业同时受益的,由受益相对较大的企业列支或者由其母公司列支。
第三十六条 奖金要列入公司当年财务预算,并经年度董事会和股东会批准。
第三十七条 奖金的发放根据奖金类型分年度或一次性兑现。贡献年限超过1年的奖项,其奖金额分年发放,且当其贡献率在以后年度发生变化时,奖金额亦作相应调整。
第三十八条 如为集体受奖,其奖金按贡献大小由所在企业总经理(总裁)办公会议、董事长办公会议或董事会确定分配方案。
第八章 监督与罚则
第三十九条 集团公司奖励评审委员会有权对各企业、各类奖项的推荐、评审和异议处理工作进行监督。
第四十条 凡是违反审批程序或弄虚作假滥发奖金的,一经 9
查实,不仅要追回全部滥发的奖金,而且还要追究推荐、审批环节相关人员的责任。对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机构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 评先选优遵循宁缺毋滥的原则,严禁采用“轮流坐庄”的形式推荐奖项。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评审过程文件资料由奖励工作办公室存档,期限为两年以上。奖励文件由所在公司入个人档案。
第四十三条 本制度由集团公司制定并负责解释。
员工奖励推荐书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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