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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公司销售管理制度(精选12篇)
在当下社会,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医药公司销售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医药公司销售管理制度 1
一、合同管理
1、公司所有产品的销售均应签订相应的合同。并按合同规定执行,所有合同上必须填写完整、清晰、规范、准确。
2、所有产品的购销合同由各相关人员按照公司有关政策与客户签定,经办事处经理认可,销售部经理审批后,方可执行。
3、对于新客户,签约人员在签约时必须向对方出具加盖本企业公章的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营业执照的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以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样也要求客户出具同样资料,对于不能提供相关证照的客户,应采取现款现货的支付方式。
4、公司提供给各办事处的合同,事先编号盖章,领用时必须登记,由办事处经理分发给各相关业务人员,每季度对合同的使用情况进行核对。
5、所签定的合同,原件一式两份,销售部一份,客户一份。
6、销售部内勤办负责公司所有合同的管理归档工作。
二、发货管理
1、各办事处根据各市场的年度销售计划,并结合本区域具体情况,分解每个月的需货申请,并应于每月25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公司销售部。
2、销售合同签订后,由办事处将合同传真到销售部,经销售部经理核准,报财务部经总经理审批后发货。由销售内勤负责发货。
3、各办事处申请给新的客户首次发货时,除了提供合同外,还须提供企业的相关证件以及客户档案,以确定首次发货数量。
4、发货程序:办事处向公司申请发货时,还须填写《申请发货清单》,并由办事处经理签字后传真至销售部。销售内勤收到申请后,转销售经理审核,并填写要货申请单,由销售内勤填写六联内部结算单,并凭内部结算单和要货申请单至仓库提货,仓库保管员凭以上两份清单,方可发货。
5、货物发出,客户收到货物后,各发货申请人应收回客户签字的货物验收单或回执联,并由各办事处销售内勤保存。
6、公司只负责仓库到对方车站、港口、码头的运输费用,到站到港后,收货方的提货费用由提货方自理。
7、各办事处销售内勤必须在内部结算单上签字确认。
三、退、换货管理
1、因产品本身的质量问题或公司手续不全,而不能在当地销售的,客户可以向公司提出退货,但退换必须先由各办事处向销售部提出书面申请,经销售部经理审批后方可。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未经批准,各办事处擅自退货,由此而发生的一切经济责任由办事处自行承担。
2、对即将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客户应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销售部,经检查确定后,由办事处办理退货手续。费用由公司承担。
3、因合同规定双方协商退货的,由客户提出,办事处办理退货手续,相关费用由客户承担。
4、办事处因业务需要在客户单位调货要先向销售部进行书面申请,并在得到销售部经理书面批准后方可调货,申请内容包括调货原因,被调货单位名称、调住单位名称、品种、批号、规格、数量等,调货后及时把被调货单位出具的调货证明传真回公司以便调帐。由办
事处发货的单位调货后,要在当月有关报表中注明并寄回有关调货凭证以便记帐。未经同意私自调发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办事处自负。
5、退换货程序: 公司销售部及总经理审批
四、货款回收管理
1、每月25日前各办事处应填写下个月回款计划,以书面形式报公司销售部。
2、各办事处向公司回款时,必须填写《回款清单》。
3、为保证公司货款及时回笼,公司采取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办法,办事处不得挪用现金收入,对现金收入应在收款后三日内汇往公司财务部。
4、每月25-28日公司财务部与各办事处内勤人员结帐核对一次,由公司财务部提供当月销售结算单给予各办事处核对。各办事处收到销售结算单及时核对并提出异议,3个工作日未提出则视同无异议。
5、办事处督促客户收到货物之日起,120天内支付货款,对三个月以内不能回款的客户,应停止供货,并由各办事处负责将此货款回收。
6、对于出货超过150天尚未收回货款的,除继续催收外,呈报总经理,并采取必要的法律保护措施。
7、公司规定各办事处坏帐比例为3%。
五、发票开据管理办法
1、对需要开具正式发票的客户,办事处应以传真或书面形式向销售部提出开票申请。由销售内勤负责办理,并在开票后2天内,发至各办事处或相关客户。
2、办事处收到发票后二周内负责货款的回收,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回款,发票由办事处销售内勤保存,如有丢失、个人应承担相应损失。
3、对于金额较大的货款,公司凭相应的商业合同方可开票,特殊情况必须开票的,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六、货物与货款的安全管理
1、各办事处客户收到公司货物后,如有短缺(包括内包装短缺、运输途中发生丢失等),在三天内以书面形式向销售部申报,并附上有关证明,销售部落实核销。
2、办事处在业务过程中由于个人原因造成货物、货款丢失的,由其本人负责。
3、各办事处下属人员携货逃走而造成的损失由办事处经理负责,公司协助追回,市场开发前期,终端铺货造成的损失,公司酌情处理。
4、办事处经理要全权负责区域内货物的安全销售,如因商业单位信誉下降、销售不畅,应按公司有关调货规定办理调货手续。如货已销完。但商业单位支付能力低,不得不采取货物抵冲我方应收帐款时,办事处要向销售部提出情况报告,销售经理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总经理批准后由财务办理抵货部分的帐务处理。
5、如商业单位破产,办事处要负责提供有关该单位破产证明,由销售部核实,按财务核实。
七、广告投入管理办法
1、由销售部制定全国各区域的整体投放策略,原则额度,由各办事处经理根据各区域实际情况,提出广告计划、预计费用,报销售部经理审核,费用一次超过2万元需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
2、办事处根据业务需要开展的促销活动,事前应提出详细的活动计划及费用预算报销售部经理审批,批准后方可实行。计划应包括促销活动的目的、时间、方式、次数以及预计活动地点、规模和所需物品。所有未批准的活动一律不予报销费用。报销费用所需凭证、所有费用正式发票,附说明及当事人签收单、工作人员工资单、现场照片。每次促销活动完后三天内应上报活动总结至销售部。
3、各产品POP宣传用品及促销小礼品,由公司统一制作,销售部不定期的`向办事处提供最新的相关实物样品及价格、目录、用途。各办事处将所需的品种数量上报销售部。如有特殊情况需在当地制作的,需填写《户外广告制作申请表》,经销售部核准后方可实施。
4、医院开发费用由各办事处根据业务需求提出详细的开发计划和费用预算,报销售部经理审核后执行。
5、广告费用投入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①其区域内80%药店有平安药业产品的销售以及相应的POP等宣传品。
②该区域有相应的OTC终端推广人员,每人都有明确的负责区域以及药店数量,并建立药店档案。
③每次的广告必须要有相应的促销、活动等相配合,必须有相应的计划及实施方案和监控措施,并应有效果反馈。
八、市场维护及管理
1、各办事处有责任维护本区域内的整个价格体系的安全,对私自降价者,将处以重罚。
2、对需直接铺货的零售终端点,铺货应按其销量确定,并且应有专门的OTC终端人员负责终端维护,严禁大量铺货,人员不去工作,坐等零售场所自动要货的状况发生。
3、各办事处应在本区域范围内销售产品,不许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跨区域销售。特殊情况须以书面形式申请批准方可。
4、对违反规定,擅自进行跨区销售或低价出货及经销商选择不当,控制不严而形成跨区销售,一经发现,依据情节轻重分别处以警告、扣罚奖金、处分、降级以及辞退等行政处罚。
九、样品管理
1、样品的使用仅限于产品样品检验,新开发的商业及医院单位的业务洽谈、会谈等方面。
2、各办事处申请样品必须先向销售部递交样品申请单,经销售部经理审批后方可。
3、新开发的省级市场,年样品的申请数量额控制在三胶20盒以内,龟鹿二仙膏40瓶以内(其中最少开发4个地级以上城市)。老市场区域限在三胶10盒以内,龟鹿二仙膏20瓶以内。
4、各办事处申请的样品,由公司财务挂帐。每季度各办事处上报样品使用清单,由销售部审核转财务作销帐处理。超出部分由办事处低价购买。
十、费用管理
1、各办事处由办事处经理全面负责人员管理、财务管理以及货物管理,以及相应区域内产品网络的建立,办事处经理为办事处第一责任人。
2、各办事处所有人员原则上每月回公司报到一次,具体时间,由办事处经理安排。差旅费用按照销售费用管理办法执行(其中湖北办事处每月2次)。
3、公司根据办事处的日常费用和月度销售费用计划向办事处借支一定额度的备用金。每月25-28日办事处内勤人员到公司财务部报帐一次,公司财务部根据办事处的需要补足备用金。办事处应设立销售台帐和资金帐。
4、每月25-28日,办事处内勤人员应向销售部内勤组报送相应报表。
5、办事处所有的费用开支需经办事处经理审批。办事处费用报销必须有正规的税务发票,确实不能提供正规税务发票的,需由收款人提供条便条的有效凭证,写好姓名、经办人、证明人。
6、办事处的备用金必须用于市场业务,不得挪作他用。否则,将按挪用公款严肃处理。
7、各办事处的交际费用单次超过800元,需请示销售部经理,确因特殊情况,来不及请示的,事后应向上级说明情况。
8、公司制定的各产品价格体系及销售政策,任何人均不得擅自更改,如有特殊情况,需请示营销副总经理批准。
9、销售人员除国家法定节假日规定处,不另计其他的加班。
医药公司销售管理制度 2
一、目的:
为了保证药品销售流向真实、合法,制定本制度。
二、依据:
《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卫生部令第90号)、《药品流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三、范围:
药品销售工作适用本制度。
四、责任:
药品销售人员对本制度负责。
五、内容:
为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药品管理法的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把好业务经营质量关,确保依法经营并保证药品质量。
1、企业应当将药品销售给合法的购货单位,并对购货单位的证明文件、采购人员及提货人员的身份证明进行核实,保证药品销售流向真实、合法。
(1)、销售人员在销售药品时应所取购货单位的.合法资质:
A、《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GMP》或《GSP》认证证书、《营业执照》(有年检标识)、《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B、采购人员及提货人员的委托书原件以及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核对原件。
(2)、收集资料后交质量管理部门审核资质,未经质量管理部门审核或者经质量管理部门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向其销售药品;
2、应当严格审核购货单位的生产范围、经营范围和诊疗范围,并按照相应的范围销售药品。
3、销售药品应当如实开具发票,做到票、帐、货、款相符;
4、做好药品销售记录。
(1)、药品销售记录应当包括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剂型、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购货单位、销售数量、单价、金额、销售日期等内容。
(2)、中药材销售记录应当包括品名、规格、产地、购货单位、销售数量、单价、金额、销售日期等内容;
(3)、中药饮片销售记录应当包括品名、规格、批号、产地、生产厂商、购货单位、销售数量、单价、金额、销售日期等内容。
(4)、对GSP第69条规定的发生灾情、突发事件或者临床紧急救治等特殊情况进行药品直调的,应当建立专门的销售记录。
5、销售特殊管理的药品以及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6、销售进口药品时,应将加盖本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澳品有关证明文件,随货一并发给购货单位。
7、销售药品时,应当按照库存记录生产销售订单,对于无库存的药品不能生成销售订单。
8、凡经质量管理部门检查或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知的不合格、过期失效、变质的药品,一律不得销售,已销售的应及时通知召回并做好召回记录。
9、销售人员对客户投诉的质量问题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和反馈,做好记录,必要时应当通知供货单位和药品生产企业。及时将投诉及处理结果等信息记录档案,以便查询和跟踪。
10、定期或不定期上门征求或函询顾客意见,认真协助质量管理部门出路顾客投诉和质量问题,不断改进销售工作质量。
医药公司销售管理制度 3
一、每月跟踪管理重点客户和新开发客户的销售进展及售后服务的维护。
二、每月组织、参与专业产品知识及销售技巧培训。
三、签回联:销售人员应当及时将签回联交给部门内勤,由内勤在每月月底进行整理,于次月1—2日交到财务部,由财务部统一进行保管。
四、各销售员应按公司规定的格式建立自己的销售台账,每月10号前与财务部相应分管人员对账。
五、销售员对客户与公司间的往来帐要做到每月对帐,医院部,快批部每半年收回经双方确认的.对账函,器械部每一年收回经双方确认的对账函,账账不符时配合财务人员和客户直接对帐。
六、分析销售员的月报表并做出指导性批示,在月销售分析会的两天前做出部门分析表上报主管上级。
七、每月跟踪分析辖区销售员和自己的任务完成进展并讨论制定下一步措施方案。
八、每天填写销售日志,明确年、季度、月、周的工作计划、销售任务、销售回款任务等。
九、内勤建立客户档案,并报部门负责人。
十、分析销售员的月报表并做出指导性批示,在月销售分析会的两天前做出部门分析表上报主管上级。
十一、每月跟踪分析辖区销售员和自己的任务完成进展并讨论制定下一步措施方案。
医药公司销售管理制度 4
一、警卫人员必须加强政治学习,工作认真负责,提高警惕,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迟到,不早退,在班期间不睡觉,要做到勤走动、勤检查,确保国家财产安全;
二、严格加强火源、电源、水源的管理工作,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消除一切隐患;
三、经常深入库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立即汇报;
四、严格遵守传达制度。仓库内不会客,不留客住宿,非工作人员及外单位工作人员进库时必须经门卫人员同意后,凭提货单据方可进库,并做登记手续,未经同意不得随便入库;
五、严格执行交接班手续,交班人应在接班人检查完毕、办好手续才能离开。库区内严禁吸烟,进库不准携带易燃品,不准无事的非工作人员进库。机动车辆进库一定要保证安全,不听劝阻者,轻者批评教育,重者罚款;
六、外单位人员进库参观,未经领导同意一律谢绝。库内一切物品没有出库手续,一律不得出库。如门卫人员不负责任,不坚持原则,轻者批评,造成损失者就给予纪律处分。
医药公司销售管理制度 5
1、目的:
为规范药品销售行为,依法经营安全合理销售药品。
2、依据:
《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
3、适用范围:
门店销售过程质量管理。
4、责任:
门店销售人员。
5、内容:
5.1、门店营业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制定的管理制度,依法销售药品;
5.2、门店应按照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经营药品,不得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店核准的地址以外的场所储存和超范围经营药品。不得为他人以本门店的.名义经营药品提供场所,不得销售假劣药品;
5.3、凡从事药品零售工作的营业员,必须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经培训考核,同时对营业员进行健检查,合格者方可上岗;
5.4、门店须配备票据自动打印机和电子扫描枪,实现计算机网络管理。在柜药品实现条码管理,销售药品时,营业员应为顾客提供自动打印机开具销售凭证,销售凭证应注明药品名称、规格、产地、数量、批准文号、批号、价格、金额等内容;
5.5、处方药销售必须凭医师处方,并经执业药师处方审核方可调配;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等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每人每天购买量不超过2个独立最小包装;
5.6、药品销售过程中应正确宣传,不得夸大药品功效
5.7、不得采用搭售或买药品赠药品、买药品赠商品等方式向公众赠送处方药或甲类非处方药;
5.8、不得采用邮购,互联网交易方式直接向公众销售处方药。
医药公司销售管理制度 6
一、为加强药品销售环节的质量管理,严禁销售假药劣药和质量不合格药品,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凡从事药品零售工作营业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业务培训,考核合格,同时取得健康证明后方能上岗工作。
三、认真执行国家的价格政策,做到药品标价签,标示齐全,填写准确、规范。
四、药品陈列应清洁美观,摆放做到药品与非药品分开,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药品要按用途或剂型陈列。
五、营业员根据顾客所购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核对无误后,将药品交与顾客。必要时,能为消费者提供药咨询和指导
六、销售药品必须以药品的使用说明书为依据,正确介绍药品的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禁忌及注意事项等,指导顾客合理用药,不得虚假夸大药品的疗效和治疗范围,误导顾客;
七、处方药必须由药师依据医生开具的处方调配、销售,不得采用开架自选的方式销售;在营业时间内,应有药师在岗,并佩戴标明姓名、药师等内容的胸卡。非处方药可不凭处方出售,但如顾客要求,药师应负责对药品的购买和使用进行指导;
八、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销售等方式销售药品;
九、严格执行对处方的`审核、调配、复核和保存的管理规定,确保销售的正确性和准确性;
医药公司销售管理制度 7
目的:确保药物质量,保障用药安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药品管理法》、《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
适用范围:药品储存、药品养护管理。
职责权限:中成药、中药饮片仓储。
一、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按照药品理化性能和储存条件的.规定,结合仓储实际情况,组织好药品的分类,合理存放。
二、定期进行循环质量养护检查,一般药品每季度一次,近效期、易变质药品增加检查次数,并做好养护检查记录。
三、做好夏防、冬防和梅雨季节的药品养护工作,确保药品质量。
四、对于异常原因可能出现问题的药品、易变质药品、已发现质量问题药品的相邻批号药品、储存时间较长药品,应做有标示或另放。
五、养护检查中发现质量有问题的药品,应挂黄牌暂停销售。
六、养护人员应做好温湿度管理工作,特别是针对中药材、中药饮片。根据气候环境变化,采取干燥、除湿等相应的养护措施
七、正确使用养护设备,定期检查保养自觉学习药品业务知识,提高养护技能。
八、做好养护检查记录。
医药公司销售管理制度 8
一、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三、按有关发放,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无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四、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六、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七、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八、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医药公司销售管理制度 9
一、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坚持落实每天检查各部门、各岗位的卫生状况和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并作好登记。
三、每日组织一次卫生检查,单位负责人每月组织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
四、每次检查,都必须有记录。
五、发现问题,应有人跟踪改正。
六、检查内容应包括食品储存、销售过程;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冷藏、冷冻设施卫生和周围环境卫生。
七、对损坏的卫生设施、设备、工具应有维修记录,确保正常运转。
八、各类检查记录必须完整、齐全,并存档。
医药公司销售管理制度 10
一、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本单位餐饮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二、定期协助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三、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检查餐饮服务环节中的食品安全状况并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五、对食品安全检验工作进行管理;
六、对本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健康管理,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和病症的人员调离相关岗位;
七、建立健全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档案,保存各种检查记录;
八、所在餐饮服务单位发生疑似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故时,协助单位及时报告卫生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处理;
九、协助所在餐饮服务单位定期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上交本单位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综合自查报告;
十、与保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有关的其他管理工作。
医药公司销售管理制度 11
为规范药品的退货操作过程,加强对购进退出和销后退回药品的质量控制,特制定本制度。
一、质量管理部
负责监督该制度的实施,销售部、质量管理部对本制度负责。
二、退货药品的管理要求
1、药品购进退出的管理要求
⑴因质量原因需要退货的,必须按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的规定办理退货,其中内在质量问题(包括假劣药)不得自行退货,应通知供应商,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⑵非质量原因需要退货的'按要求填写《药品退货通知单》办理。
⑶购进药品退出必须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办理。
2、药品销后退回的管理要求
⑴销售退回的药品必须是本公司所售出的药品。
⑵销后退回的药品必须经过验收才能办理正式入库。
三、药品的退货程序
1、药品的购进退出处理程序
⑴联系退货:采部凭下述购进退出依据与供货企业联系退货事宜:
a、药品在验收时拒收的,依据《《拒收单》》。
b、储存养护、出库复核发现经质量管理部确认的不合格药品,依据《药品质量复查确认报告》。
c、销后退回的不合格药品,依据注明“验收不合格”,并有验收员签名的《销后退回通知单》。
d、非质量原因如滞销等的药品退货,
⑵退货药品出库
a、采购部填写《药品采购退货通知单》。
b、质量管理部通过计算机关联打印《采购退货单》,由业务、保管、财会办理。
c、保管人员按《采购退货单》清理准备好退货药品,填写《购进退出药品台账》,保存三年以上。
d、退货发运,发运人应做好记录备查。
2、药品的销后退回处理程序
⑴销后退回通知
a、《药品退货通知单》是销后退回药品的收货依据,由业务部签发,签发时必须核实其品名/剂型、规格、生产企业、批号、有效期是否与本公司出售的相符,并确认是本公司售出的药品。
b、销售部凭《药品停售通知单》按要求召回的药品,由业务部核实后签发《药品退货通知单》。
c、客户要求退货的,由业务部核实后签发《药品退货通知单》。
d、《药品退货通知单》的内容包括品名/剂型、规格、生产企业、批号、有效期,退货原因等。
⑵验收及收货
a、将退回的药品放置销后退回区,保管员填写《销后退回药品申验通知》。
b、验收员凭《药品退货通知单》和《销后退回药品申验通知》,按《药品质量验收管理制度》规定的验收标准,对药品进行检查验收。
c、验收合格的,验收员将数据录入计算机,关联形成《销售退货验收记录》,同时打印《销售退货单》。
d、验收不合格的,验收员在《药品退货通知单》上注明“验收不合格”,按不合格药品处理。
e、保管人员凭验收员签字的《销售退货单》核对实物,确认一致后入库,并在《销售退货单》上签字,收款员结账。
⑶保管员将验收合格的药品按储存要求,存放于相应的合格品区。
⑷保管人员依据《销售退货单》,建立《销售退回药品台账》,保存三年以上。
医药公司销售管理制度 12
1.目的:
对所销售药品流向进行控制,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范围:
适用于本企业购进以及销售出现的问题药品的追踪召回管理。
3.定义:
3.1 药品追溯:是指药品生产企业(包括进口药品的境外厂商)按照规定的程序追踪收回已上市销售的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
4.内容:
4.1 需召回药品的追踪确认。
4.1.1接到药品生产企业或供货方书面追踪召回通知的药品。
4.1.2接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知或公告责令召回的药品。
4.2 药品追踪召回的管理责任
4.2.1质量管理部门负责配合协助药品生产企业履行追踪召回义务,按照追踪召回计划的要求及时传达、反馈追踪召回信息,控制和追回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
4.2.2市场销售部门接到追踪召回药品通知后,应立即停止销售,根据销售记录确定追踪召回范围并通知客户停止销售和使用追踪召回药品。
4.2.3业务销售人员负责清理客户的召回药品库存数量,配合相关部门的收回工作。
4.2.4储运部门接到召回药品通知后,应立即停止出库。根据生产企业或供货方的召回计划和公司质量管理部门的要求,安排召回药品的储存保管和运输事宜。
4.3 发现本企业经营的药品存在安全隐患的处理
4.3.1质量管理部门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应当立即发出停止销售该药品的通知,同时在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中加停销标识,对系统库存进行隔离控制。
4.3.2客户服务部门接到停销通知后,应根据销售记录及质量管理部门的安排,通知销售客户停止销售和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
4.3.3储运部门应将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用黄色标志进行隔离。
4.3.4采购部门应及时通知药品生产企业或者供货商,要求其及时回复处理意见。
4.3.5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4.4 公司采购部门和销售部门必须建立和保存完整的购销记录,保证销售药品的可溯源性。
4.5 质量管理部门配合药品生产企业或者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有关药品安全隐患的调查 并提供有关材料。
5 相关记录
5.1 《药品停销/解停销通知单》
5.2 《药品质量问题追踪表》
6 相关文件
6.1 《药品召回管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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