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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应收款管理制度
目的:为了鼓励业务人员积极追缴应收账款,预防不良欠款较多,回款不及时,降低公司资金风险特制订本制度。
一、 职责
1、维护老客户,促成订单的达成。
2、开发新客户,并对新客户信用情况进行评估。
3、催收应收账款,追缴不良欠款,降低公司资金风险。
二、 对客户做评估分级分类
1.目的 为了有效的控制商品销售过程中的信用风险,减少应收账款的呆坏账,加快资金周转,结合本公司实际进行分级分类。
2.目标:
2.1 对客户进行信用分析、信用等级评定、确定客户的信用额度;
2.2 迅速从客户中识别出存在的风险、可能无力偿还或者恶意拖欠货款的客户。
2.3 财务部和销售部紧密合作,提供意见和建议,尽可能在扩大销售额的同时避免信用风险。
3.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的往来新老客户的信用评级业务及后续管理工作。
4.新客户的评级及授信
包括首次交易的客户授信,不适用临时额度申请的客户。销售部部门经理对客户首次交易签订合同前,必须进行资信调查,填写新客户信用等级、信用额度,信用期限申请表。
5.老客户的评级及授信
包括有历史交易但尚未授信过的客户;已授信过的客户需重新授信;不适用临时额度申请的客户。销售部门经理必须填写老客户信用等级、信用额度、信用期限申请表。
6.临时额度申请
包括各种特殊情况下的额度临时额度调整如超额度发货特批等,销售部门经理需填写临时额度申请表。
注:信用期限:信用期限是公司允许客户从购货到付款之间的时间。
7. 客户信用分级原则 信用等级共分为A、B、C、D、E五个等级,等级标准如下
A级:超优级客户得分 90 分以上且对本公司到期货款偿还状况、在本公司的采购状况二项指标得分分别在 35 分及 27 分以上,有一项不达标的信用等级下调一个等级。信用状况相当良好、极具合作前景、信用额度需要考虑战略合作协议等因素;
B级:优良客户,得分 80-89 分,且对本公司到期货款偿还状况、在本公司的采购状况二项指标得分分别在 30 分和 24 分以上,有一项不达标的信用等级下调一个等级;形象良好,信用度高。
C级:基础客户得分 70-79 分,且对本公司到期货款偿还状况、在本公司的采购状况二项指标得分分别在 25 分和 21 分以上,有一项不达标的信用等级下调一个等级;偿债能力和信用状况一般。
D级:一般客户得分 60-69 分,且对本公司到期货款偿还状况、在本公司的采购额状况二项指标得分分别在 20 分和 18 分以上,有一项不达标的信用等级下调一个等级;存在风险,授信额度从严控制。
E级:风险客户 回款风险大,合作价值小,得分 59 分以下;风险很大,不能给予授信,业务往来采取预付订金或款到发货方式进行。
8.出现以下任何情况的客户,应评为信用 E 级。
8.1自公司业务开展以来与我方合作曾发生过不良欠款其他严重违约行为,对于本条需进行具体分析,客户不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进行付款的原因是本公司出现了某些不符合合同的事项,例如产品质量客诉、交货不及时、引起客户不满、此种情况排除在外。
经常不兑现承诺;
出现不良债务纠纷或严重的转移资产行为;
资金实力不足,偿债能力较差;
生产、经营状况不良,严重亏损,或营业额持续多月下滑;
最近对方产品生产、销售出现连续严重下滑现象,或有不公正行为,例如以质量客诉为由拖欠正常无客诉货款;
开具空头支票给本司;
注:信用期限:信用期限是公司允许客户从购货到付款之间的时间。
客户已被其他供应商就货款问题提起诉讼;
9.原则上新开发客户或关键资料不全的客户不应列入信用 B级(含)以上。除了少数行业内声誉较高的客户首次交易可列入信用 B 级(含)以上需要经过特批。
10.责任的划分
10.1信用等级、信用额度及信用期限的管理部门为公司的销售部和财务部;财务部负责数据传递和信息反馈;销售部负责客户的联系、资信调查和款项催收;财务部和销售部共同负责客户信用等级、信用额度及信用期限的确定。
10.2销售部部门经理负责进行客户资信前期调查,保证所收集客户资信资料的真实性,认真填写《客户信用等级、信用额度、信用期限申请表》经销售部内勤复核后,财务部进行审批,销售部总经理进行最终审批。填表人应对《客户信用等级、信用额度、信用期限申请表》内容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
三、 销售回款的管理
1合同的签订
1.1按照公司相关规定中标后及时督促其签订购销合同
1.2合同履行的跟踪
1)在业务人员收款期限内,对回款工作进行督促并协助财务处理回款过
程中发生的问题。
2)业务人员逾期未收回余款,填制工作事实报告连同A.规范合同.B.有效
的送货单C.发票回执单.D对方负责人详细资料登记表,将回款的事宜移交给上级领导全权负责。
3)上级部门接到报告,落实责任人,制定对应措施,时刻关注货款的回收
情况,避免因超时效期或遗失证据而导致的坏帐,死帐。对于因人为原因造成的死帐,坏帐,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赔偿责任。
4)每签订一笔新合同,请尽可能多的了解对方单位及其负责人的详细资料
并填制《对方负责人详细资料登记表》,以便在货款回收发生障碍时可有多种途径保护我公司的债权。
5)在平时的收款工作中如由其他特殊需要,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或电话与上
级领导沟通、联系。
2.客户资信管理制度
(1)建立客户信用档案。业务部门负责收集客户信用档案。客户信用档案
必须包括年检后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营场所的固定电话,家庭电话、法人个人手机,财务部负责对《客户信用档案》进行维护、保管、整理、归档。
(2)客户授信额度的金额标准。业务员根据签约销售量、外部评价、对信
用额度、信用期限(账期)提出建议,原则上信用额度不能超过客户上年全年销售额的月平均销售额,在销售时可上下浮50%,账期不超过30 天。依次由部门经理、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对信用额度进行审批。
(3)信用控制原则:业务部门发生销售业务时,应首先检查客户的信用状
况,原则上对于超信用额度或超信用期限的客户不再发生销售业务;对于特殊情况需要对客户修改信用额度或信用期限,由业务人员提出申请,部门负责人确认,再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对信用额度进行审批;对于需要展期的客户,由业务人员提出申请部门负责人确认后,依次由财务负责人、总经理进行审批。
(4)客户信用评价:业务人员根据客户的回款情况,对客户的信用每年7 月
进行再次评价,由业务人员根据历史交易、实地考察、同业调查等情况提出建议调整客户信用根据情况建议调整客户信用额度和期限,依次由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对信用额度进行审批。对信用额度在3万元以上,信用期限在1 个月以上的客户,业务经理每年应不少于走访一次;信用额度在5万以上的信用期限在1个月以上的,除业务经理走访外,业务部门负责人每年必须走访一次以上。在客户走访中,应重新评估客户信用等级的合理性和结合客户的经营状况、交易状况及时调整信用等级。
(5)客户的信息资料为公司的重要档案,所有经管人员须妥善保管,确保
不得遗失,如因公司部分岗位人员的调整和离职,该资料的移交作为工作交接的主要部分,资料交接不清的,不予办理调岗、离职手续。
3.应收账款监控制度
(1)业务人员在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或协议书时,应按信用档案中对应客
户的信用额度和信用期限约定单次销售金额和结算期限,并在期限内负责经手相关账款的催收和联络。
(2)财务部月后5日内向总经理和业务经理提供当月“应收账款账龄分析
表”,便于安排应收账款的回收工作。
(3)财务部月后5日内向业务部门出具《催款明细表》;业务部门应严格对
照客户信用档案和《催款明细表》,及时核对并签字确认、跟踪欠款客户的回款情况,对未按期结算回款的客户及时联络进行催收并反馈信息给财务部。
(4)每季度终了,业务人员与客户进行应收账款函证,并负责《应收账款
询证函》的发送、回收、保管、整理、归档工作。
4逾期应收账款管理
4.1业务人员全权负责对自己经手赊销业务的账款回收,为此,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客户进行访问(电话或上门访问),访问客户时,如发现客户有异常现象,应及时向业务经理报告并建议应采取的措施。但不得在没有担保的情况下,再次向该客户发货,否则相关损失由业务员负责全额赔偿。
4.2业务部门应全盘掌握公司全体客户的信用状况及往来情况,业务人员对于所有的逾期应收账款,应由各个经办人将未收款的理由,详细陈述于账龄分析表的备注栏上,以供公司参考,对大额的逾期应收账款应特别书面说明,并提出清收建议。
4.3对于信用等级低的客户公司采取市场转移政策,业务人员在规定期限内未收回相关欠款的,相关客户业务往来及欠款追缴由销售项目部指定专人负责,由此同该客户发生的业务提成及奖金由项目部指定人领取。
5.应收账款的交接管理
5.1业务人员岗位调换、离职,必须对经手的应收账款、发出商品进行交接,交接未完或不清的,不得调岗或离职;交接不清的,责任由交者负责;若交接未完或不清擅自离职者,公司保留依照法律程序追究当事人责任的权利。
5.2业务人员提出离职后须把经手的应收账款全部收回或取得客户对应收账
款的确认函,若在一个月内未能收回或未取得客户对应收账款确认函的就不予办理离职;
5.3《离职移交清单》至少一式三份,由移交、接交人核对内容无误后双方
签字,经监交人签字后,交移交人一份,接交人一份,公司存留一份。
5.4 业务人员接交时,遇有疑问或账目不清时应立即向业务部门经理反映,
有意代为隐瞒者应与离职人员同负全部责任。
四、应收账款回款时限及对业务人员的考核制度(协议)
1.对应收账款回款时限的规定及对业务人员的奖励措施
新签订合同客户自提货之日起一月内回款85%以上的,提成5%;
老客户欠款半年以上的,自本制度施行之日起,一月内追缴欠款85%及以上的,给予实际回款额5%作为奖励;3月内将余款追缴回款的,给予余款3%作为奖励;6个月内将欠款追缴并余款结清的,给予回款额的1%作为奖励;6个月以上的,公司销售部将该客户市场转移给销售项目部或其他业务部门,且因此产生的所有奖励与原负责人无关。
2.对上述规定业务人员需同公司签订客户回款协议,以督促和激励业务人员积极进行回款管理工作。
本制度自二O一三年八月一日起执行。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
应收账款管理制度
为保证公司能最大可能的利用客户信用拓展市场以利于销售公司的商品,同时又要以最小的坏账损失代价来保证公司资金安全,防范经营风险;并尽可能的缩短应收账款占用资金的时间,加快企业资金周转,提高企业资金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应收账款的管理原则为谁放货谁清收的原则。
二、客户资信管理制度
(1)建立客户信用档案。业务部门负责收集客户信用档案。客户信用档案必须包括年检后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场所的固定电话,家庭电话、法人个人手机,财务部负责对《客户信用档案》进行维护、保管、整理、归档。
(2)客户授信额度的金额标准。业务员根据签约销售量、外部评价、对信用额度、信用期限(账期)提出建议,原则上信用额度不能超过客户上年全年销售额的月平均销售额,在淡旺季销售时可上下浮50%,账期不超过30 天。依次由部门经理、总监、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对信用额度进行审批。
(3)信用控制原则:业务部门发生销售业务时,应首先检查客户的信用状况,原则上对于超信用额度或超信用期限的客户不再发生销售业务;对于特殊情况需要对客户修改信用额度或信用期限,由业务人员提出申请,部门负责人确认,再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对信用额度进行审批;对于需要展期的客户,由业务人员提出申请部门负责人确认后,依次由财务负责人、总经理进行审批。
(4)客户信用评价:业务人员根据客户的回款情况,对客户的信用每年7 月进行再次评价,由业务人员根据历史交易、实地考察、同业调查等情况提出建议调整客户信用根据情况建议调整客户信用额度和期限,依次由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对信用额度进行审批。对信用额度在3万元以上,信用期限在1 个月以上的客户,业务经理每年应不少于走访一次;信用额度在5万以上的信用期限在1个月以上的,除业务经理走访外,业务部门负责人每年必须走访一次以上。在客户走访中,应重新评估客户信用等级的合理性和结合客户的经营状况、交易状况及时调整信用等级。
(5)客户的信息资料为公司的重要档案,所有经管人员须妥善保管,确保不得遗失,如因公司部分岗位人员的调整和离职,该资料的移交作为工作交接的主要部分,资料交接不清的,不予办理调岗、离职手续。
三、商品的赊销的管理
(1)在市场开拓和产品销售中,凡利用信用额度赊销的,严格按照每个客户评定的信用限额进行审批。
(2)财务部主管应收账款的会计每周对照信用档案核对债权性应收账款的回款和结算情况,严格监督每笔账款的回收和结算。及时把应收回来的账款录入系统。便于随时检查信用的底数,及时和业务员沟通,预防因为信用额度导致业务开展不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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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赛保尔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应收账款管理制度试行
四、应收账款监控制度
(1)业务人员在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或协议书时,应按信用档案中对应客户的信用额度和信用期限约定单次销售金额和结算期限,并在期限内负责经手相关账款的催收和联络。
(2)财务部月后5 日内向总经理和业务经理提供当月“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便于安排应收账款的回收工作。
(3)每季度终了,业务人员与客户进行应收账款函证,并负责《应收账款询证函》的发送、回收、保管、整理、归档工作。
(4)业务人员在销售商品和清收账款时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经发现,分别给于罚款并限期改正或赔偿,情节严重者适用公司奖惩制度或移交司-法-部门。
1)收款不报或积压收款。(扣工资5%)
2)退货不报或积压退货。(扣工资5%)
3)转售不依规定或转售图利。(扣工资10%并收缴全额图利金额)
4)代销其他厂家产品的。(扣工资100%)
5)截留,挪用,坐支货款不及时上缴的。(扣工资100%)
五、逾期应收账款管理
(1)业务人员全权负责对自己经手赊销业务的账款回收,为此,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客户进行访问(电话或上门访问),访问客户时,如发现客户有异常现象,应及时向业务经理报告并建议应采取的措施。如客户有其他财产可供作抵价时,征得客户同意立即协商抵价物价值,妥为处理避免更大损失发生。但不得在没有担保的情况下,再次向该客户发货,否则相关损失由业务员负责全额赔偿。
(2)业务部门应全盘掌握公司全体客户的信用状况及往来情况,业务人员对于所有的逾期应收账款,应由各个经办人将未收款的理由,详细陈述于账龄分析表的备注栏上,以供公司参考,对大额的逾期应收账款应特别书面说明,并提出清收建议。
(3)业务人员应严格按与客户确定的账期催收货款,逾期货款将在季度和年度奖励中扣除,具体扣除规定见当年销售奖励提成分配方案,当业务人员全额收回货款时上述扣款公司将全额退还相关人员。当业务人员不能全额收回货款时上述扣款公司将按收回账款的比例退还相关人员的款项。
(4)逾期应收账款形成坏账的赔偿处理,发现呆死帐要按账面余额由业务经办人赔偿40%,主管经理赔偿15%,主管总监赔偿15%、企业承担单30%
六、应收账款交接管理
(1)业务人员岗位调换、离职,必须对经手的应收账款、发出商品进行交接,交接未完或不清的,不得调岗或离职;交接不清的,责任由交者负责;若交接未完或不清擅自离职者,公司保留依照法律程序追究当事人责任的权利。
(2)业务人员提出离职后须把经手的应收账款全部收回或取得客户对应收账款的确认函,若在一个月内未能收回或未取得客户对应收账款确认函的就不予办理离职
七、应收账款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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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赛保尔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应收账款管理制度试行
公司财务部按财产清查制度负责对应收账款,发出商品,应付账款负数等实行清查,并对清查的结果拟定处置意见上报公司。
八、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九、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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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款管理制度
为保证企业最大可能利用客户信用拓展市场,同时防范应收账款管理过
程中的各种风险,减少坏账损失,加快企业资金周转,提高企业资金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项 建立新赊销的规定和业务审批流程
1、建立赊销的原则:
(1)、公司对客户实行信用评级制度,以确立赊销客户的未付款提货金额额度。业务员应对需要赊销业务的客户进行信用评估,依据客户现行的经营情况、资产状况、回款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估,合理确定客户赊销金额。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2)、客户赊销金额超出限制,一般情况下不再发货。
(3)、客户评级按照欠款额度分为两个等级:金卡客户,授予赊销额度 元;银卡客户,授予赊销额度 元。
2、赊销业务审批流程:
(1)、凡符合我公司赊销原则的客户,对应业务员认真审查后,填写客户基本情况审定表,上报到部门经理,并经公司总经理签字后,由销售部统一存档管理。
(2)、公司按相关规定划分等级,业务员根据级别与客户达成相关的协议信用额度。
(3)、赊销客户账期的,需签订购销合同,统一交销售部存档。
第二项 业务员职责
1、严格遵守公司的应收款管理制度,遵照与客户达成的协议认真负责的核对欠款,对自己赊销的业务签字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
2、负责对自己经手的赊销业务的对账,催款以及货款回收等事宜。
3、对自己经手的每笔赊销货款保证有客户单位有效的欠款证明和收货回单证明,并及时将赊销客户单位有效的欠款证明和收货回单证明上交公司销售部存档,若遗失造成公司应收款损失的由当事业务员负全责。
4、应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客户的经营状况及回款情况,如异常情况及时停止发货,并及时启动客户信用评价程序,并立即上报公司领导以便作出应对措施。
第三项 应收账款的监控制度
1、财务科应于每月最后5日前提供一份当月尚未收款的《应收账款明细表》,列明客户、欠款金额及经办人,提交销售经理及总经理。
2、销售部应严格按照财务科的《应收账款明细表》,及时核对,跟踪赊销客户的回款情况。
3、清收账款由销售部根据客户具体情况安排进行催收,催收过程中遇到问题及时向相关领导汇报。
第四项 对业务员的处罚
1、客户欠款逾期30天的,按欠款金额的10%扣罚业务员,当月开始在工资或奖金中扣罚,直至扣满为止。
2、客户欠款逾期60天的,按欠款金额的10%再扣罚业务员,当月开始在工资或奖金中扣罚,直至扣满为止。
3、客户欠款逾期90天的,当月开始停发业务员工资。
4、所有收回的货款,如果因业务员丢失或挪用,所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负全责。
5、如业务人员和客户勾结恶意欺诈公司,并造成公司货款损失的,除执行上述处罚条款之外,公司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直至移交司法机关。
6、如出现应收款呆死帐,销售部应该及时上报公司领导,由公司组织专人按照司法程序追索应收款,如若司-法-部门也无法收回应收款的由当事销售人员负全责。如果因为当事销售人员恶意造成应收款呆死帐的,公司除追究相应应收款损失外还保留向司-法-部门起诉的权利。
第五项 应收账款交接
1.销售人员岗位调换、离职,必须对经手的应收账款进行交接。
2.凡销售人员调岗的,必须先办理包括应收账款、发出商品等在内的工作交接,交接未完,不得离岗,交接不清的,责任由移交者负责,交接清楚后,责任由接替者负责。
3. 凡销售人员离职的,应提前30天向企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办理交接手续,未办理交接手续而自行离开者其离职工资不予发放,由此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项 附则
1. 本制度解释权归 有限公司。
2.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应收账款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了加强企业对应收账款的管理,避免、减少坏账损失的发生,提高企业的经济利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应收账款管理活动的各相关部门。
本办法明确了参与应收账款管理活动的相关部门的职权、责任;规定了本公司应收账款核算、催收、清查、考核等工作的管理要求和坏账核销的管理程序。
第三条、 定义
应收账款指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等,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的单位收取的款项及代垫的运杂费等。
第四条、 管理组织与职责分工
4.1 财务部
4.1.1 财务部负责销售与收款等应收款项的结算与记录,监督管理货款回收。
4.1.2 负责本公司应收账款的日常管理与控制。
a)按照集团公司核定下达的应收账款合理额度和周转率监控管理。
b)根据坏账损失的处理程序核销处理坏账损失。
4.2 业务部
4.2.1 负责处理客户管理,签订合同、执行销售政策和信用政策。
4.2.2 负责催收货款、对账确认债权、取得货物签收回执、销售退回审批。
4.3 仓库
负责审核销售发货单据是否齐全,按照销售发货单据组织发货,确保库存账物相符。
第五条、 工作内容
5.1应收账款的核算
5.1.1财务部按客户设置应收账款明细账,及时反映每一客户应收账款的发生,余额的增减变动,监督信用政策的执行情况。
5.1.2 财务部编制应收账款明细表,并对应收账款账龄进行分析,提供给业务部和公司领导,根据信用政策对应收账款数额过大或超过信用期、账龄延长等情况提供预警信息反馈。
5.1.3 业务部按客户设置应收账款台账,详细记录应收账款基础资料。包括每个客户的信用额度、信用期限、每笔业务的合同号、经办人员、批准人员,发货方式和日期,发票记录,回款记录和对账、催收记录。
5.1.4 应收账款的发生和形成要附有完整的反映销售交易情况和货物所有权交割情况的有效凭证,包括经过授权审批的合同,经过授权审批的信用政策及客户签收回执。以上材料应作为销售货物、形成应收账款的原始资料归档保存。
5.1.5 发生销售退回,由销售部审核批准并负责向客户索取当地主管税务机构出具的退货证明,据此证明开具红字发票。质管部应对客户退回的货物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明,仓储部应清点货物,依据退货产品评审表办理退库。财务部在手续完备的情况下调整应收账款及相关业务处理。
5.2 应收账款的催收
5.2.1 业务部经办人员对其经办的应收账款全程负责,并对客户的经营情况、催付能力进行追踪分析,及时了解客户资金持有量与调剂程度,保证应收账款的回收。
5.2.2 业务人员应对应收账款客户分类管理,信用期限内的应收账款应及时提醒客户按约付款,不能放松监督以防发生新的拖欠。超过信用期的应收账款,业务人员提交分析说明及清收措施交销售部门领导审阅。对于恶意拖欠、信用品质不良的客户应当从信用清单中除名,并加紧催收。催收无果而金额较大的应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对于超过信用期但以往信用记录一向正常甚至良好的客户,争取在延续、增进相互业务关系中妥善的解决应收账款拖欠问题,如果逾期的应收账款金额较大,应在诉讼时效内及时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5.2.3 业务人员工作调动,该销售业务人员经办或接管的应收账款应作为主要内容逐
笔进行交接,后任业务人员必须接任应收账款清欠责任,发生逾期呆账、坏账的,应根据具体情况同时追究前任、后任人员的责任。
5.2.4 对于在制定本办法前已形成的超过诉讼时效并且原业务经办人已调离本公司又没有业务往来的应收账款,由公司清欠部门负责接手清收。
5.3 应收账款的清查
5.3.1 业务人员应定期与客户对账,对账结果可使用询证函或对账确认书加以确认。询证函或对账确认书应由双方盖章,并及时交财务部,确保债权明确有效。双方对账有问题的,必要时由财务部提供对账支持,和业务人员共同与客户对账。
5.3.2 业务部、财务部、仓库应定期(至少每季度末)全面清查应收账款和库存商品,对已经发货实现物权转移的必须开具发票,核实确认应收款项。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业务人员应追究其责任。
5.3.3 财务部在清查应收账款时,相对应的应付款项应当一并清查。对既有债权又有债务的同一债权人,应由业务部说明情况,经领导审批后,由财务部进行账务抵扣处理,以确认应收账款的真实数额。
5.3.4 集团内部单位形成的应收账款,财务部应定期对账,编制对账调节表,并由双方盖章确认。
5.4 应收账款的考核
5.4.1财务部负责核定应收账款占用额、账龄结构和周转期,并分解到各业务部,与销售额、回款率一并考核。
5.4.2公司对造成坏账损失的销售业务人员,追究责任,扣减提成奖励。
5.5 应收账款管理费用
5.5.1 在管理和追索逾期应收款项过程中发生的劳务费用、诉讼费用,作为当期费用计入损益,不得挂账。
5.5.2 为了减少坏账损失而与债务人签订协议按一定比例折扣收回的,经公司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折扣部分作为损失处理。
5.6 坏账核销管理程序
5.6.1 坏账损失确认原则
5.6.1.1 债务人被依法宣告破产、撤销的,应当取得破产宣告、注销工商登记或吊销执照的证明或者政府部门责令关闭的文件等有关资料,在扣除以债务人清算财产清偿的部分后,对仍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作为坏账损失;
5.6.1.2 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其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且没有继承人的应收款项,应当在取得相关法律文件后,作为坏账损失;
5.6.1.3 涉诉的应收款项,已生效的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裁定其诉讼的,或者虽然胜诉但因无法执行被裁定终止执行的,作为坏账损失;
5.6.1.4 逾期3年的应收款项,具有企业依法催收磋商记录,并且能够确认3年内没有任何业务往来的,在扣除应付该债务人的各种款项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赔偿后的余额,作为坏账损失;
5.6.1.5 逾期三年的应收款项,债务人在境外及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经依法催收仍未收回,且在3年内没有任何业务往来的,在取得境外中介机构出具的债务人逃亡、破产企业证明后,作为坏账损失。
5.6.2 坏账损失应依据税法的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并经审批后处理。
5.6.3 坏账损失企业内部处理程序
5.6.3.1 业务部提出坏账核销申请,阐明坏账损失的原因和事实,提供企业内部证明材料和外部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
5.6.3.2 执行集团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办法有关内容规定,财务部根据核销申请经核实后,出具具体意见提交公司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审定。
5.6.3.3 涉及诉讼的坏账损失,由企业委托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5.6.3.5 集团内部单位相互拖欠的款项,债权人核销债权应当与债务人核销债务同等金额、同一时间进行,并签定书面协议,互相提供内部处理债权或债务的财务资料。
5.6.4 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形成的坏账损失,实行账销案存,继续保留追索权,由业务部门或单位内部清欠部门追索。
第六条、 相关支持性文件
6.1 企业会计准则 财会(2015)1-23号
6.2 内部会计控制规范 财会(2001)41号
本制度自下发日起生效。
201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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