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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要学点法律常识

时间:2022-05-07 05:04:50 生活小常识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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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要学点法律常识

生命健康权是人们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权利。珍爱生命、维护健康既是我们的权利,也是我们对自己、对社会的义务。生命健康权是人格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公民的人格权中,生命健康权居于首要地位。对每个人来说,生命和健康都是非常重要的,所以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的生命健康权,不容他人侵犯。

青少年要学点法律常识

未成年人作为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和民族的未来,其生命和健康受到法律的特殊保护。我国《宪法》规定:“父母有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同时规定:“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

《未成年人保护-法》还规定:“侵犯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合法权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虐-待未成年家庭成员的,情节恶劣的,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我国法律还禁止用工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劳动强度大的劳动。非法使用童工是严重摧残未成年人的安全和健康,并且殃及民族兴旺大业的违法行为,法律严惩这种行为。

既然国家都从法律上保护我们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那么作为未成年人的我们就更应该珍惜自己的生命。如果我们因为困难、挫折、失意而自杀,必然会给亲朋好友带来无尽的哀伤,还会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若我们不甚损害了自己的身体,还会造成更大的社会负担。因此,轻生或自残等行为都与社会道义相悖,与法律不合。

当然,我们在享有生命健康权的同时,负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道德义务和法定义务。任何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即使大义灭亲也不允许,因为这是侵害生命权的行为;任何人不得故意或者过失造成他人受伤、生病,因为这是侵害健康权的行为。所以,注意自身生命安全和健康,使自己处于安全的环境,免受他人侵害,这不仅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也是我们对自己的关爱和责任。

总之,我们有权珍爱生命,维护健康,积极锻炼身体,提高健康水平,使自己拥有强健的体魄和焕发向上的精神;有权在患病时及时医治,恢复健康,增强体质;当自身生命健康受到他人非法侵害时,有权依法自卫和请求法律保护。

此外青少年应只晓得基本法律常识有:

1、盗窃罪

所谓窃盗罪,就是指『偷东西』。在没经过主人的同意下,随便取走他人的财物,包括钱和物品。

2、恐吓取财罪

就是用不当的手法,包括:恐吓、威胁、暴-力等,向别的同学借钱不还或强索金钱。

3、强盗罪

是拿著武器,如:刀械、棒棍或其他具有危险性的东西,威胁同学,使他不敢反抗,然后强行夺取身上的财物。

4、伤害罪

因为打架造成别人身体上、健康上的伤害,依据受伤程度可细分为:『普通伤害罪』、『重伤罪』、『普通伤害罪之加重结果犯』。

施打、吸用麻-醉-药品

所谓的『麻-醉-药品』就是指『毒品』,因为错误的使用麻-醉-药品,会影响身体的健康,因此,除了在医院由医生合法使用外,私下吸用麻-醉-药品都是违法的行为。

另外,虽然本身没有吸毒,但若有贩卖麻-醉-药品,也是犯法的行为。

5、赌博罪

同学们在学校玩耍时,不论是用金钱或是物品当筹码,都不可以玩赌博性的玩具或游戏。除了不可以从事赌博性的行为外,也不可以提供别人从事赌博的工具或环境,否则就算你没有玩,你还是犯了法。

6、毁坏公物罪

不论在学校或是公共场合,只要是不属於自己的东西,而是给大家共同使用的东西,就是公共物品。同学应该小心使用并爱惜公务,不可以随便破坏、毁损或丢掉公物。

7、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8、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 担任监护人:

(一) 祖父母、外祖父母;

( 二) 兄、姐;

(三)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 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9、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

任监护人:

(一) 配偶;

(二) 父母;

(三) 成年子女;

(四) 其他近-亲属;

(五)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10、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青少年法律常识2016-07-18 18:49 | #2楼

最近校园暴-力、违法的事件频传,主要的原因之一就是同学们忽视犯罪行为的严重性,或者对法律了解太少。在日常生活中,你以为没有什麼大不了的事,其实已经触犯了法律。

虽然同学们还未成年,但是万一不小心触犯了法律,还是会受到『少年事件处理法的惩罚』。因此,为了防范於未然,同学们一定要有基本的法律常识,以免不小心误触法律,遗憾终生。

窃盗罪

所谓窃盗罪,就是指『偷东西』。在没经过主人的同意下,随便取走他人的财物,包括钱和物品。

恐吓取财罪

就是用不当的手法,包括:恐吓、威胁、暴-力等,向别的同学借钱不还或强索金钱。

强盗罪

是拿著武器,如:刀械、棒棍或其他具有危险性的东西,威胁同学,使他不敢反抗,然后强行夺取身上的财物。

伤害罪

因为打架造成别人身体上、健康上的伤害,依据受伤程度可细分为:『普通伤害罪』、『重伤罪』、『普通伤害罪之加重结果犯』。

施打、吸用麻-醉-药品

所谓的『麻-醉-药品』就是指『毒品』,因为错误的使用麻-醉-药品,会影响身体的健康,因此,除了在医院由医生合法使用外,私下吸用麻-醉-药品都是违法的行为。 另外,虽然本身没有吸毒,但若有贩卖麻-醉-药品,也是犯法的行为。 赌博罪

同学们在学校玩耍时,不论是用金钱或是物品当筹码,都不可以玩赌博性的玩具或游戏。除了不可以从事赌博性的行为外,也不可以提供别人从事赌博的工具或环境,否则就算你没有玩,你还是犯了法。

毁坏公务罪

不论在学校或是公共场合,只要是不属於自己的东西,而是给大家共同使用的东西,就是公共物品。同学应该小心使用并爱惜公务,不可以随便破坏、毁损或丢掉公务。

(一).不良的交通习惯

1. 不走人行横道,不靠路右边走。

2. 不走人行横道、天桥,随意横穿马路。

3. 不注意道路和车辆信号,不服从交通管理。

4. 在车行道、桥梁、隧道上追逐、玩耍、打闹。

5. 穿越、攀登、跨越道路隔离栏。

6. 在铁路道轨上行走,玩耍。

7. 横穿铁路和钻火车。

8. 不听从铁道口管理和信号管理。

(二)中学生骑自行车的问题

1.未满12岁的儿童独自骑车。

2.在人行道、机动车道骑车,逆行骑车。

3.骑车横冲直闯、争道强行,与机动车抢道。

4.转弯不减速,不打手势。

5.在路口闯信号。

6.骑车双手离把。

7.追逐打闹,三五并行。

8.手攀机动车行驶,紧跟机动车行驶。

(三)中学生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

1.缺乏交通安全意识。 2.缺乏交通安全知识。 3.缺乏交通安全责任感。

4.存在麻痹思想。 5.存在侥幸心理。

(四)正常的行路常识

1.走人行道,靠路右边走。 2.横过车行道,要走斑马线,或走天桥。

3.要注意各种信号灯的指示(红绿灯、人行横道信号灯) 4.上下汽车要避让过往车辆。 5.不在马路上逗留、玩耍、打闹。

(五)正常的骑自行车常识

1.不要骑有故障的车。 2.不在人行道上骑车,非机动车靠右行驶。 3.横穿马路最好推车行驶。 4.转弯时减速慢行,观察并打手势。 5.不要双手离把,不并肩行驶。 6.骑车不打闹,追逐。

交通安全顺口溜:

(1)交通安全很重要,交通规则要牢记,从小养成好习惯,不在路上玩游戏。

(2)行走应走人行道,没有行道往右靠,天桥地道横行道,横穿马路离不了。

(3)一慢二看三通过,莫与车辆去抢道。骑车更要守规则,不能心急闯红灯

(4)乘车安全要注意,遵守秩序要排队;手头不能伸窗外,扶紧把手莫忘记。 交通安全宣传警句:

1行万里平安路做百年长乐人 2但愿人长久千里路畅通 3人生美好步步小心 4路无规不畅国无法不宁 5狭路相逢“让”者胜 6处罚违章不留情 看似无情最深情 7乱穿马路 失道无助 8遵守交通法规 关爱生命旅程 9实线虚线斑马线 都是生命安全线 10心头常亮红绿灯 安全行驶伴人生 11生命只有一次 平安伴君一生 12宁绕百步远 不抢一步险 13千里之行 慎于足下 14大路朝天 请走右边 15道路连着你和他 安全系着千万家 16祸起瞬间 防患未然 17交规学记用 安全你我他 18护栏保安全 翻越最危险 19安全在你脚下生命在你手中 20乱窜马路 游戏人生

21逞一时之勇 得一世之悔 22安全与生命一线索幸福和安全两相连

23绷紧安全琴弦奏响生命旋律 24走过春夏秋冬安全永驻心中 25礼让三先 天长地宽 26步步小心 平安是金 27遵守交规 善待生命

交通安全进万家出入平安你我他

十字路口易闯祸一慢二看三通过

让道于人 安全于己

红灯短暂 生命无限

金玉有值 生命无价遵守交规平安一生

青少年法律小常识学习教案2016-07-18 18:32 | #3楼

青少年法律小常识学习教案(一)

董桂琴

一、导入

(一)青少年违法犯罪活动突出

日前记者从某市公安局获悉,在8月25日至30日一周,公安机关打击刑事犯罪活动中,发现一个值得关注的特点: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活动突出。

近日在该市的石景山分局和东城分局先后在三天内打掉了两个盗窃犯罪团伙,抓获10名犯罪嫌疑人,其中7名是未成年人,年龄最小的只有14岁。8月中旬,朝阳分局连续打掉两个骑摩托车抢夺作案的犯罪团伙,抓获7名犯罪嫌疑人,破获骑抢案件24起,被抓获的7名犯罪嫌疑人中有6人不满16岁,有2人是在校学生。为此,警方呼吁,青 少年违法犯罪问题应该引起家长、老师以及全社会的关注。

二、新课

(二)青少年法制学习的迫切性和重要性

1、专家指出,初始犯罪年龄与犯罪率有很大关系。11岁开始犯罪的为65%;12--15岁开始犯罪的为54%;16--21岁开始犯罪的为46%。成年犯罪中早年发生犯罪的比成年后开始犯罪的多七倍。理论上来说,预防好青少年犯罪,可减少6/7犯罪。

今年1--5月份,在校中学生犯罪情况(含职高、寄宿、中专)共计25件、41人 ,其中未成年人32人,成年人9人,女性5人,

占整个未成年人犯罪的25%。占所有案件的2.19%。学生主要集中在职高、寄宿学校。涉嫌犯罪的职高生有20名,寄宿生有10名,中专生有4名,普通中学生有7名。 犯罪类型多为抢劫、寻衅滋事等,没有高智商犯罪,基本没有预谋。地域相对集中,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多相识。抢劫物品多为随身听等小件物品,也有手机。校园内、学校附近犯罪的比较多。

分析犯罪原因:未成年人法律意识相当薄弱。

2、青少年法制教育应当作为素质教育的一部分。因为要做学问,首先要学会“做人”,懂法守法是“做人”的底线。

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是保证国家兴旺发达的基本要求。目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历史阶段。面对经济全球化不断发展,现代科技突飞猛进,国

际竞争日趋激烈的形势,我国将进一步改革开放,不断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应对加入世贸组织之后的挑战,积极参与全球经济的竞争。这种竞争,是综合国力的竞争,科学技术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化事业的现代化合格人才,担负起兴国强国重任。

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是实现学生素质教育目标的内在需求。加强学生的素质教育,是我国教育面向世界,面向现代化,面向未来,进行的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重大改革。它对于提高整体国民素质,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保证人力资源的可持续发展,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形势,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有利于从小培养青少年学生的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法律意识,增强明辨是非,抵御“黄、赌、毒”等不良社会现象影响的能力,以及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有利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贯彻落实“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引导、规范、保障和促进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

三、个案分析

(一)案例:独自在家时有人叫门怎么办?

自己在家遇到有人敲门时,可采取以下措施。

(1)平时一人在家,要锁好院门、房门、防盗门、防护栏等。出去玩耍要关好门窗,千万别忘记锁门,防止盗贼潜入。

(2)钥匙要保管好,要注意把钥匙放在衣服里,不要放在外面,以防坏人跟踪入室。

(3)当有人敲门时,一定要问清来意,对不熟悉或不认识的人,坚决不要开门。特别是遇到有陌生人以修理工、推销员的身份要求开门时,说明家里不需要,请其走开。或可寻找其他借口,请其不要打扰。

(4)当坏人欲强行闯入,可到窗口、阳台等处高声喊叫邻居或去打报警电话吓跑坏人。

(二)案例:争执打架

张*,男,2000级学生。2001年10月7日晚饭时间,该生在深圳大学荔山餐厅一楼与管理学院学生李**发生争执,其后,张*出手打了对方。事发后,该生对自己的错误行为进行了较深刻的检讨,多次看望了对方并道歉,及时承担了对方的医疗检查费

用。该生严重违反学校纪律,本应严厉处罚,考虑到其认错态度较好,积极采取补救措施,经研究,决定从轻处理,给予张*记过处分。

案例分析:像张同学和李同学为了一点小事而发生争执,继而动武,实属不智。生活中难免有点磕磕碰碰,互相礼让也就过去了,实在过不去了,也应通过正常途径加以解决。

高校扩招使更多学生获得了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面对暂时存在的教室、宿舍、图书馆等的拥挤现象,学校会尽最大的努力加以改善,同学们也应加强自律,互谅互让,珍惜学习机会,把精力集中在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上。与此同时,为使自己的大学生活行有目标、做有规范,认真学习学校有关学籍、学位、日常管理等方方面面的条例和规定,也应是每一位同学的必修课。

(三)案例:盗用上网账号

李**,男,1999级学生。该生盗用他人上网账号,致使他人经济损失达数百元,并严重破坏了正常的网络秩序。鉴于该生事发后能主动赔偿损失,并公开道歉,学院对该生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案例分析:做一个合格的网民,应坚决不做侵犯别人或集体利益的事情,不做违反法律、法规的事情。除遵守国家规定的制度外,还应遵守公用机房的规章制度。

在校内上网,为了杜绝和避免账号被盗用,用户应注意以下几点:

1.定期查询网络流量,可尽早判断账号是否被盗;

2.经常修改密码,不应采用生日、学号、电话号码等数字信息作为密码,密码应包含字母、特殊字符和数字,长度在6-8位;

3.勿将密码授予他人使用或多人共同使用同一账号;

4.在使用公共机房计算机上网时,要特别注意账号及密码安全,切勿保存密码,离开时关闭浏览器。

互联网对我们的学习、生活和工作领域影响越来越大,成为联系全社会的共同纽带。每一个大学生都应像爱护自己的家园一样爱护计算机网络,保证网络的安全运行。

2001年11月22日,共青团中央、教育部、文化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全国青联、全国学联、全国少工委、全国青少年网络协会联合召开网上发布大会,向社会正式发布《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这标志着我国青少年有了较为完备的网络行为道德规范

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

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

要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

要增强自护意识,不随意约会网友。

要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

要有益身心健康,不沉溺虚拟时空。

同学们,请自觉遵守《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做网络文明的守护者和传播者!

四、总结

综上所述,教训是惨痛的,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刻不容缓,每个同学都应该积极响应中央的号召,根据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自觉主动接受法制教育,做到懂法、知法、守法、护-法,成为一个真正对社会有所作为的人。

青少年法律常识2016-07-18 17:47 | #4楼

一、法律常识

1.专门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即单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2.非专门保护未成年人,内容中有有关于未成年人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3.青少年应做到哪"十不"?

青少年应不吸烟、不饮酒、不打架、不骂人、不赌博、不早恋、不逃夜、不逃学、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不做其他危害自身和他人身心健康的事。

4.被人殴打以后怎么办?

第一、设法与老师或家长取得联系,以便尽快得到救助。

第二、及时治疗。

第三、妥善保管包看病治疗的医院单据和诊断书,以备后用。

第四、及时报案,要报清出事的时间、地点、打人凶手的特征。

5.有人拉你参与打架怎么办?

(1)自己坚决不去。不管这件事和你是否有关,不管矛盾双方和你本人的关系如何,你都不能参与。

(2)设法劝阻。尽自己的最大的能力说服对方,表明打架的危害性。

(3)及时报告。如果劝服不了,就及时向老师、家长或学校门卫、学校领导报告,严重的要打110报警。

6.如果有人抢夺你的钱物怎么办?

一旦遇到这种情况,应当以尽量减少损失、减少皮肉痛苦为主进行对付。遭抢之时,要努力挣脱,尽快逃离,一边跑一边呼喊:“有坏人抢劫呀!”如果挣脱时有物品带不走,如帽子掉地下了,书包被拉住了,就不要顾这些,以自身挣脱为主。挣扎,喊叫,跑就代表着你斗争的勇气。

二、判断题(正确的打√,错误的打ⅹ)

1、 违法的事情一定是不符合主流道德的,符合主流道德的一定是不违法的。(√ )

2、 小王同学说他自己只有十一岁,所以他认为自己只要学习好,可以不学洗衣服等等,以后长大了自然会洗(× )

3、 小吴(十三岁)认为自己还小,那天他看到奶奶忙里忙外,然后喊自己吃饭,也不闻不问,自己就等着奶奶端饭到桌前,平时他也认为自己还小,从不主动端饭,他认为这很正常(×)

4、 骑自行车只要自己技术好,可以带人,还可以反方向行驶(×)

5、 法律以国家机器的处罚进行实现,道德则以社会舆-论形式实现,小孩子要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必须从小事做起,养成好的习惯(√)

6、 某中学生超过十四岁了,因为不懂法,所以不知者不为罪,违法可以不追究(×)

7、 某同学抽烟既不违法也不违反道德,所以可以吸烟(×)

8、 某初二学生学习成绩较差,正常学习时间学校说他可以不上学了,他说也行,反正也考不上高中,学校与他都不违法(×)

9、 某天某中学的三名同学一起上街,其中一位发现有一位买东西的人无意中掉了一万元钱,他捡到后与另外的同学一起用这些钱去买了东西玩,这并不违法,因为东西是捡来的(×)

10、 抢劫罪的起点非常低,可以是一元钱(√)

青少年法律常识2016-07-18 23:37 | #5楼

仙米中心学校法律常识教案(1)

(根据有关法律知识整理)

学校和家庭加强对未成年学生的教育和引导是预防未成年学生犯罪或受犯罪分子伤害的最好方法。

1、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包括:(1)旷课、夜不归宿;(2)携带管制刀具;

(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4)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5)偷窃、故意毁坏财物;(6)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7)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8)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9)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2、《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所称“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下列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1)纠集他人结伙打架滋事,扰乱治安;(2)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3)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4)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5)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6)多次偷窃;

(7)参与赌博,屡教不改;(8)吸食、注射毒品;(9)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3、任何人不得教唆、胁迫、引诱未成年人实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或者为未成年人实施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提供条件,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未成年人发现任何人对自己或者对其他未成年人实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章规定不得实施的行为或者犯罪行为(以上第一条、第三条),可以怎样解决?

可以通过所在学校、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也可以自己向上述机关报告。受理报告的机关应当及时依法查处。

5、在别人打我时,我该怎么做呢?

如果是同学之间发生轻微的摩擦,要尽量冷静处理,决不能采取极端的方法去报复,如果双方不能和解,可以向学校教师反映情况,由校方进行处理。如果是社会青年无端殴打你,首先要保全自己的生命安全,及早脱身,然后及时打110报警,不应盲目的抗打硬拼。

6、由于对方的原因引起互殴,而在互殴对方打伤,为什么只追究我的责任,不追究对方的责任呢?

这类问题,司法机关在办案中经常遇到,许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怎么也不明白自己只是还手反击,将对方打伤,而只追究自己的责任,对方却没事。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伤害只有达到轻伤时,才构成犯罪。即便对方也将你打伤,但你经过法医鉴定,结果为轻微伤,而你将对方打成轻伤,那么对方不够成犯罪,而你却构成犯罪。因为故意伤害罪是以结果论,看所受伤害的结果:达到轻伤才构成犯罪,达不到轻伤不构成犯罪。

7、怎样拒绝别人的要求一起去违法犯罪呢?

一是要明辨是非,极力劝阻。二是劝阻无效,自己坚决拒绝。三是如被-迫,应及时报案。四是积极向家长、学校、警方报告情况。

8、在校女生如何保护自己?

一是平时尽量少和社会不良青年及校内有不良倾向的学生接触。二是注意端

正自己的行为举止。三是外出时尽量结伴而行。四是遇到情况要巧妙周旋,会自我保护。五是拒绝陌生人的好意。

9、自然人犯罪与年龄的关系是怎样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条规定: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10、在遇到社会青年或者高年级学生向我们要钱如何处理?

首先,如果是社会青年向在校学生要钱,应当及时向学校老师、家长反映或者向公安民-警报案,以便尽快处理。既不能自己拿刀来解决,也绝不能逆来顺受,从而助长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其次,如果是高年级的学生向低年级学生要钱,可以向老师举报这种行为,不能几个同学结伙来抵抗或者报复要钱者,否则很容易在不知不觉中走向犯罪。

11、在遇到同学欺负自己时该怎么办?

在遇到同学欺负或者发生小摩擦时,要冷静并正确地处理矛盾,可以向教师及时反映情况,而不是自己去冒然解决。

12、刑法对故意伤害罪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13、违反学校纪律,对造成其他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学生,学校可以给予相应的处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4、未成年人对犯罪如何进行自我防范?

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是指个人为减少被害可能性,进行自我保护而采取的各种措施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①未成年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②树立自尊、自律、自强的意识;③增强辨别和自我保护的能力;④加强未成年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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