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守则范本工厂
1、员工入厂时必须凭本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计生证和政府要求的其他证件办理入厂手续,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书》。
2、行政部审核员工证件的有效性及真实性。凡借用他人证件(包括学历证书),或使用假证件的一律无效。上述行为一经证实,公司有权立即解雇。如有恶意伪造、冒用等情节十分严重者交司法机关处理。
3、员工入厂时,领取工作证一个,工作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涂改、离职时须交回公司。如遗失工作证须按规定持本人身份证到行政部补办。
4、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厂区内必须佩戴工作证;上班时间要穿好厂服、并保持整洁。
5、员工应依公司规定的时间上下班,因故不能出勤时应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连续旷工三天或以上者作自动离职处理。
6、员工应按时完成生产指标,如需加班应服从车间主任安排。
7、员工必须遵守厂规,服从厂方合理的工作安排或工作调动,不得任意怠工。
8、从事机器作业等具有危险性或不利于健康工作的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有关安全、卫生、防火、环境等制度,做到安全文明生产。
9、员工要注意用电安全,没有电工证的员工严禁进行带电操作。
10、机械操作员必须严格按照机械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违章操作不听劝告者按公司规定处理。
11、爱护公物及设施,不得私自拿取和损坏公司任何物品和设备。员工毁坏公司任何物品或设备须赔偿,如盗窃公司财物,一经查获,立即开除,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12、禁止在厂区内(包括宿舍)酗酒、聚赌、打架及有伤风化的行为。
13、不得在厂区内(包括宿舍)私自持有或藏有任何凶器、有毒、易燃易爆品以及其他违禁物品。
14、严禁在车间或标明严禁吸烟的厂区内吸烟。
15、员工必须遵守消防安全条例,不准损坏或滥用消防器材设施。
16、任何人不得侵占公司财物、索受贿赂、包庇坏人坏事、隐瞒事实;若遇不公平待遇,则依公司投诉渠
章制度为确定生产秩序正常运作,车间管理需要,特制定本条例如下:1、 按厂部规定的时间上下班。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者,一次罚款10元。2、 在上班时间严禁有离岗、闲聊、看报纸的行为,违者一次罚款10元。3、 爱惜公物,有破坏公司财产或盗窃行为者,不论-公物或他人财产,一经发现立即无薪开除,并依照盗窃之物价款两倍赔偿或视情节轻重送公安机关处理。4、全体员工要有互尊互爱的精神,严禁打架斗殴,如有发生,先动手者,处以500元以下罚款,并承担医药费用,情节严重者,开除出厂。5、家庭有特殊情况,预先请假,未经允假而离岗的一次性罚款30元。6、 员工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不开无人机、不点无人灯、气瓶及时关闭,如有违反,一次性罚款30元。如有造成设备损坏的,全额赔偿。7、 所有员工做好车间的清理、清扫工作,必须保证车间的整洁,如发现车间地面肮脏、有烟头杂物、工作台面凌乱,处以10元罚款。
工厂员工守则
为了落实办厂宗旨,加强科学管理,提高企业素质,建设好职工队伍,增强主人翁责任感,自觉增强法制观念,搞好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建设合理的、有效的、文明的生产、工作和生活秩序,特制订本员工守则。
员工守则是全厂职工的行为准则。每个在厂职工(包括外来施工驻厂人员)都要自觉遵守,严格执行,在厂纪厂规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违反都要按有关条例进行严格处理。 为了切实保证厂规的贯彻执行,对执行厂规成绩突出者要给予奖励。对严重违反厂规者在坚持思想教育的同时,采取必要的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
第二章厂规
一、严格遵守厂区出入制度。
1、职工出厂,要主动出示厂部签发的出门证,无证者不准出厂,不准擅自带人进厂。
2、骑自行车进、出厂门,要主动下车推行。
3、机动车辆进、出厂门,要听从门卫的指挥。职工携物和车辆载货出厂,一律凭出门证,并经门卫人员核对后,方可出厂。
二、严格遵守生产岗位责任制。
1、每个职工必须努力学习和掌握本职工作需要的文化技术业务知识和技能。
2、严守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执行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和设备维护规程。
三、严格贯彻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
1、新工人进厂必须经过车间安全教育,上岗操作必须明确师傅带领,特殊工种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才能单独上岗操作。
2、工作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检查安全措施。各级领导严禁违章冒险指挥工作,职工应加强自身保护意识。发现他人违章违规应立即予以指出。
3、上班前及工作时间表内不准喝酒,严格执行要害部门各项安全、消防保卫规定。发生工伤、生产、质量、设备、交通等事故,应及时上报,不准弄虚作假,隐瞒不报。
四、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职工考勤条例》。
1、要服从组织调配,听从领导指挥,有事必须事先请假,不准无故旷工。上下班不准无故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准擅自离开岗位,不准睡觉,打瞌睡。不准在生产操作岗位上看书看报。
2、各类假期严格控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严格执行勤俭辚企业方针,加强财物管理,维护财经纪律,做到当家理财,廉洁奉公。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财政制度和审批制度。加强合同管理,严格履行合同条款。发扬一心为公,一丝不苟,一分钱的精神。加强管理,不准任意损坏和丢失集体财产,不准将公物占为私有,不准擅自乱接电线。
六、严格遵守公共秩序,树立社会公德。
自觉遵守“七不”规范和增强法制观念。发扬新风尚,遵守职业道德。加强团结友爱,不骂人、不打人、要树立集体观念,发扬先人后己的精神。生产、工作和公共场所不准喧哗起哄,聚众闹-事,遵守公共场所纪律。
第三章厂纪
一、全厂职工必须遵守规定的上、下班时间,不迟到、不早退。在上班铃声响后作迟到处理,迟到30分钟以上作停工半天处理,迟到三次者扣除全月出勤奖。
二、职工有事不上班请假,本人必须写请假条或电话请假,经部门、车间负责人签名同意后方可请假,无请假条者一律作旷工处理旷工满三天将作开除处理。
三、上班时间出厂一律凭出门证(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开出门证)无出门证出门作扣除一天出勤处理。如发现骗取出门证弄虚作假者罚款。办公室以上人员出门办事必须在相关留言板上注明。
四、上班时间全厂员工一律不准做私活(包括擦自行车、冲洗摩托车、中午洗头等)。
五、上班打考勤卡一律本人打,不准替他人代打,如发现视情节轻重作处理。上班、加班时间每个员工一律不得迟到和早退。
六、在工作时间内不准饮酒(除接待客户例外)、不准搓麻将、打扑克、下棋等娱乐活动,如发现将作罚款处理,情节严重者开除出厂。
七、在工作时间内不准带小孩进厂,如发现罚款,不准打人骂人,如发现将作罚款处理,情节严重者开除出厂。
八、每个员工上班日或厂休日加班,必须穿工作服、工作鞋及佩挂胸卡,上班工作时间不准乱窜岗位(商量工作除外),如发现将作罚款处理。
九、每个员工必须遵守本厂吸烟规定、地点、时间,不准吸流动烟,如发现违反规定都作罚款处理。吸流动烟造成炎警事故者由本人自负,造成重大损失,追究法律责任。
十、车间内电焊、气焊动火必须经厂安全员同意,并采取防护措施方可动火施工,未经安全员同意私自动火施工作罚款处理造成重大损失,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本厂职工必须爱护厂内公物、绿化,私自拿用公物及偷盗公物,如发现以实物的全部金额罚款,并责令书面检查,情节恶劣者送交相关政府机构处理。
十二、全厂职工请遵守各自班组的吃饭时间,按秩序排队打饭,不允许帮人代打饭,禁止乱倒吃剩的饭菜,违者罚款。
十三、每个员工必须遵守各部门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制度,如有违反者,按制度执行罚款或开除。
第四章奖惩规则
奖励规则
对一贯模范遵守和维护厂规,以及各项规章制度对工作各尽职守。对坚持安全生产,制止或避免各种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不顾个人安危,使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免受重大损失,对合理化建议,创造发明作出贡献有显著经济效益的个人和集体可按其贡献大小,给予适当奖励。
惩处规则
有下述任意一种情况者厂部可单方面与该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1) 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2) 严重违反人单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未履行岗位职责,
发生质量事故,故意隐瞒事实真-相,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3)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
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4) 曾患有严重疾病而隐瞒不报,工作期间发病使公司受损的;
(5) 组织、参与罢工、消极怠工出工不出力,拒不完成应该完成之工作任务者,怠忽工
作或贻误要务,使公司蒙受较大损失者;
(6) 故意浪费原料,损坏公司财物,设备及产品者;偷窃同事或公司财物或产品者以及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 在禁区吸烟的未经允许使用明火者,将受到严厉处罚,对造成火警,火灾事故者将
追究民事和刑事责任。
(8) 缺勤率高,迟到过多(一个月内三次或以上),无故连续两天缺勤或一个月内旷工
(累计)达三天;
(9) 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者;违反保密规定,为他人
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秘密者;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者;
(10) 伪造或更改任何公司文件,表格或记录,包括出勤记录卡,虚报产量或伪造不实际
工作记录者;
(11) 在公司范围及工作时间内服食违禁品、饮酒、持有武器者;
(12) 工作时间内在公司制造私人物件者;因打架,吵闹严重妨害工作场所安宁次序,不
利于公司业务正常运作者;
(13) 行为不检、造谣生事致公司蒙受损失者,对同事恶意攻击,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者。
(14) 工作怠惰或擅离工作岗位者;拒不服从工作调动,拒绝服从上司合法,合理指令,
经教育仍不听者;
(15) 工作时不佩带自我保护器具或工具;餐后不能依时返回岗位者;
(16) 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后不能从事正常工作;因工作环境,生产技术条件改变
而无法安排工作;
(17) 工作时间玩电脑游戏,经教育后朋无法遵守的;
(18) 若员工隐瞒或不据实申报个人资料,由此产生任何不良后果,将由员工自行负责。
(19) 公司保密的范围涉及技术资料及图纸、设备资料、生产情况、采购、财务状况、人
事管理、档案管理等各方面。
(20) 员工应该对所掌管的资料、图纸、文件妥善保管,分类登记。对应该销毁的资料要
及时销毁,防止资料遗失,同时重要资料不能乱丢乱放。
(21) 公司要求员工以谨慎态度对待保密工作,不允许任何人以公司保密情报作代价,向
其他任何单位及个人换取各种利益。在对外交往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保密事项应事先经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不准在私人交往中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开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22) 公司付给员工的工资,奖金是保密的,是公司与每位员工之间的事,任何时候都不
应该公开议论。员工对自己的工资有疑问,只可以向自己的部门主管或人力资源经办人查询。
第五章附则
一、在厂部统一领导下,各级行政领导和主管部门,是厂规的执行机构。
二、为确保厂规的贯彻执行,厂和科室车间要建立查岗制度,做好查岗记录,有关执行厂规的情况应及时上报厂部。
三、有关厂规的解释权属于厂部。
工厂员工守则
为了提高员工素质,加强规范化管理,特定制《工厂员工守则》,对全体员工的行为提出明确的要求,内容如下:
1、员工入厂时必须凭本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计生证和政府要求的其他证件办理入厂手续,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书》。
2、行政部审核员工证件的有效性及真实性。凡借用他人证件,或使用假证件的一律无效。上述行为一经证实,本厂有权立即解雇。如有恶意伪造、冒用等情节十分严重者交司法机关处理。
3、员工应依工厂规定的时间上下班,因故不能出勤时应提前告知主管人员。
4、员工必须遵守厂规,服从厂方合理的工作安排或工作调动,不得任意怠工。
5、从事机器作业等具有危险性或不利于健康工作的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工厂规定的有关安全、卫生、防火、环境等制度,做到安全文明生产。
6、员工要注意用电安全,没有电工证的员工严禁进行带电操作。
7、爱护公物及设施,不得私自拿取和损坏本厂任何物品和设备。
8、禁止工作时间内饮酒,禁止酒后操作车间仪器设备。
9、禁止吸食毒品,赌博及其他违法行为。
10、不得在厂区内(包括宿舍)私自持有或藏有任何凶器、有毒、易燃易爆品以及其他违禁物品。
11、严禁在车间或标明严禁吸烟的厂区内吸烟。
12、员工必须遵守消防安全条例,不准损坏或滥用消防器材设施。
13、任何人不得侵占公司财物、索受贿赂、包庇坏人坏事、隐瞒事实;若遇不公平待遇,可向本厂管理人员投诉。
工厂员工守则
为规范工厂管理,完善规章制度,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工厂与员工之间的沟通与信息交流,提高工厂文化,提高员工素质及修养,发扬主人翁的精神,发挥各自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踏踏实实工作,上下紧密配合,团结合作,特制定本守则。凡本工厂所属员工,均应遵守本守则的各项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遵守地方政府的政策法令和工厂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条:员工入厂时必须凭本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及相关有效证件,办理入厂手续,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书》。
第三条:行政部审核员工证件的有效性及真实性。凡借用他人证件(包括学历证书),或使用假证件的一律无效。上述行为一经证实,公司有权立即解雇。如有恶意伪造、冒用等情节十分严重者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条:从事机器设备作业,必须严格按照机械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或者上级的要求指示),违章操作不听劝告者,公司依情节严重性做出相应的处理。
第五条:爱护公物及设施,不得擅自涂抹、毁坏生产工具/设备,若因此而造成生产工具/设备损坏而影响生产,视情节严重,处于一定的经济赔偿,严重者,给予开除处理。另外,不得私自拿取公司任何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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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和设备。如盗窃公司财物,一经查获,立即无薪开除(扣除所有工资及补贴)并依照盗窃之物价款两倍赔偿,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六条:禁止在厂区内(包括宿舍)酗酒、聚赌、吸毒、打架及有伤风气的行为。
第七条: 不得在厂区内(包括宿舍)私自持有或藏有任何凶器、毒品和有毒、易燃易爆品以及其他违禁物品。
第八条:严禁在车间、仓库、老化房及生产区域范围内或标明严禁吸烟的厂区内吸烟。违者罚款100元/次,若造成事故,视情况追究其经济、刑事责任。
第九条:准时上下班,服装整洁、举止端庄、礼貌待人。
第十条:服从命令听指挥,要服从工厂的工作调配,工厂因生产、工作需要,全体员工要坚决服从安排,不得任意怠工。
第十一条:上班时间不得喧哗、闲谈、吃零食、干私活,不准玩手机、接电话,非公事不得外出。
第十二条:不得在工作场所进餐。
第十三条:上班时间不准会私客,(特殊情况必需得向主管上级汇报方可会客)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带外人进入生产车间,屡次不改者,给予开除处理。
第十四条:要注意公共卫生,讲究社会公德,加强环保意识,美化绿 2
化环境,不得随地吐痰、乱丢垃圾、杂物等。
第十五条:要讲团结,不准拉帮结派,不做损害工厂利益的事,不准与上级顶撞,不准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态度要端正,不准散播对工厂的声誉上、经营管理上、人事安排上有损害或非真实性的谣传。经劝告,无悔改者,视情节严重性,做开除处理。
第十六条:要严守工厂机密,不准泄露工厂有关生产、技术、销售、财务、人事等有关秘密,违者要负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第十七条:下班要关闭电源、电灯、关好门窗,锁好各类工作柜,用水后要关好水龙头。
第二章 考勤
第一条:本工厂上下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晚上18:30~21:30 (一般晚上加班时间,必要时依情况而定)
第二条:每晚超过23:30任何员工不得出入工厂,如有特殊情况需经车间主管同意之后放行。否则外出发生任何意外事故其后果自负。
第三条:上下班员工必须亲自打上下班签到卡、严禁代打,如有发现没有打卡并有上班者必须在当天向车间主管陈述原因,补签并注明,否则按旷工处理。
1、委托他人打卡者、代人打卡者或伪造出勤记录者,一旦发现当日将以双方旷工处理。
2、因特殊情况不能签到者经车间主管核准后,可以申请为请假处理。
第四条:迟到、早退者,一经发现每次扣人民币10元,情节严重者,另作处理。
第五条:上班时间严禁离岗,违者一次罚款10元,情节严重者另作处理。
第五条:旷工1天扣罚2天工资(含计件工资在内)连续旷工三天以上者(含三天),作自动离职处理,扣除所有工资及补贴。
第六条:员工请假一律以请假条形式提前办理手续,(需有相关部门部门负责人审核签批方可生效)特殊情况也应电话或委托他人证实申请请假,事后即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处理。
第七条:请假未经批准而离岗的一次性罚款30元,情节严重者当矿工处理。
请假条具体规定: 1、事假: 员工因有事必须亲自处理者可请事假。一次性请事假不得超过三天,不可续假。(特殊情况另作处理) 2、病假: 员工因为普通伤病、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须治疗或休息者可请病假。一次性请病假不得超过五天。可续假。(长假必须提供病假证明) 3、工伤假:员工工伤,经车间主管提出证明确实不能出勤者可请工伤假,否则不报销医疗费用。一次性请工伤假不得超过五天。可续假。(工伤假,必须提供鉴定证明
广州市XX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厂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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