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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岗位调研报告
市人社局: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组织开展公益性岗位情况调研的通知》(六人社明电[2011]15号)要求,我县高度重视,成立调研组,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调研组认真研究调研提纲,制定调研方法。采取对安置公益性岗位的单位进行走访,对安置人员进行座谈、电话咨询等调研方式,掌握公益性岗位有关信息;查阅各年公益性岗位申报资料、就业资金账目,了解安置人员协议签订、工资水平、单位性质、年龄状况、岗位补贴、社保补贴支出等情况。通过应用一系列的调研方法,撰写出我县公益性岗位调研报告,报告内容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我县是农业大县,工业欠发达,企业规模小。从2003年起我县企业集中改制,涌现大批下岗失业人员,在短时内,县内企业上无法吸纳较多人员就业,特别是大龄下岗失业人员,在技术、年龄无任何优势的情况下,实现就业非常困难。根据国家促进就业政策文件要求和县政府对就业工作总体布署,从2015年起开展公益性岗位安置工作。鼓励机关、事业单位、乡镇府、街道社区在保安、保绿、保洁等后勤服务方面吸纳国有、集体企业大龄下岗失业人员人员(即 1
“4050”人员)就业。用人单位安排大龄就业人员在公益性岗位上就业需签订《公益性岗位协议》,工资不低于当地低最工资标准。用人单位安置大龄就业人员后,上报县劳动部门,经审核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县财政从就业资金中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进行补贴。
(一)公益性岗位开发情况
从2015年到2011年七年期间,累计开发公益性岗位1632个,其中企业安置46个,占2.8%;事业单位安置1327个,占81.3%;乡镇机关后勤安置175个,占10.7%;街道、社区安置84个,占5.2%。
截止2011年底,我县公益性岗位357个,其中企业安置4个,占1 %;事业单位安置314个,占88%;乡镇机关后勤安置25个,占7%;街道、社区安置14个,占4%。
(二)补贴标准和年限
2015-2011年,公益岗位补贴1632人,公益性岗位享受社保补贴724人;安排在公益性岗位上均为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和长期失业人员,其中就业困难人员1453人,占89%,长期失业人员179人,占1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而是签订公益性岗位协议书,一年一签。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考虑到县保安公司安置人员工作辛苦,经县政府批准按400标准补贴执行。2011年开始,我县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分别按300元和400元两个标准。 2
我县公益性岗位补贴最长时间为三年,期满后未达到退休年龄或不能重新到新单位就业的,人社部门要求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合同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
(三)两项补贴规模
2015-2011年,用于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614.9万元,用于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83.14万元,其中:2015年,公益性岗位补贴支出11.04万元。占当年就业资金收入290万元的3.8%,社保补贴支出1.92万元,占当年就业资金收入的0.7%;2015年公益性岗位补贴支出9.48万元,占当年就业资金收入416.8万元的2.3%,社保补贴支出2.64万元,占当年就业资金收入的0.63%;2015年,公益性岗位补贴支出60.66万元。占当年就业资金收入582万元的10.4%,社保补贴支出10.8万元,占当年就业资金收入的1.86%。2015年,公益性岗位补贴支出81.24万元。占当年就业资金收入830的9.8%,社保补贴支出15.03万元,占当年就业资金收入的1.8%;2015年,公益性岗位补贴支出136.52万元。占当年就业资金收入839的16.3%,社保补贴支出19.05万元,占当年就业资金收入的2.3%。2015年,公益性岗位补贴支出153.12万元。占当年就业资金收入1234.5的12.4%,社保补贴支出16万元,占当年就业资金收入的1.3%。2011年,公益性岗位补贴支出162.84万元,占当年就业资金收入1229的13.2%,社保补贴支出17.7万元,占当年就业资金收入的
1.4%。
二、公益性岗有关政策规定
(一)根据国家、省、市促进就业工作文件精神和就业资金使用管理规定,每年县人社局出台公益性岗位申报管理规定,对岗位范围、人员状况、年龄、持证情况作具体要求,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事业单位、街道社区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就业困难人员安置就业情况。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给予岗位补贴。
(二)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和长期失业人员,审核把关的重点:一是安置人员的年龄,是否达到“4050”人员。二是否长期失业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人员。三是否持经过认定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四是调查用人单位,安置人员是否在岗。
(三)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措施与经验。一是加强管理,要强化对用人单位管理监督,严格执行3年补贴期限,加强政策宣传力度。二是要规范公益性岗位招聘程序,可由县人社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三是公益性岗人员被聘用后,用人单位须同聘用人员签订一年以上期公益性协议,并经人社部门备案;四是公益性岗位要重点帮扶年龄大、技能弱、零就业家庭成员等就业困难群体,对年龄相对相较轻人员,加强职业技能培训,鼓励从公益性岗位上退出。五是重点开发社会公共事业单位的公益性岗位。六是区别对待
针对不同岗位,提供不同的补贴标准。
公益性岗位是解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一条重要途径,政府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解决了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和长期失业人员就业难的问题,是一项民生工程。通过岗位补贴的形式,既解决单位用工问题,又减轻单位的资金压力,同时能使就业困难人员获得劳动报酬和生活来源,体面的劳动和生活,促进社会和-谐。
三、 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及补贴资金按排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符合公益性岗位就业困难人员较多,开发的公益性岗位的能力有限,供需存在矛盾。二是用人单位对安置人员疏于管理,被分被安置人员认为这是政府的一项福利,干事不勤。三是部分用人单位仅用补贴资金发放工资,不增加单位负担,工资较低,被聘用人员也不能常年在岗在位。四是部分用人单位领导聘用自已亲属,借此名义,获得补贴。五是存在被聘用人员存大双重劳动关系,在公益性岗位就业,又可能在其他地方就业。六是省级专项资金要增加此拨款额度。
四、 有关意见和建议
一是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使更多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二是增加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提高聘用人员工资水平。三是规范公益性岗位聘用程序,做到公开、公平、
公正。四是加大公益性岗位监督考核机制,对聘用人员、补贴资金定期进行回访、加强考核,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五是规范用人单位和聘用人员劳动合同签订工作。六是建立奖惩机制。
二〇一二年二月七日
紫阳县公益性岗位情况调研报告
根据安人社办发[2012]50号文件要求,我局组织专人就我县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益性岗位基本情况
1、公益性岗位开发情况:我县公益性岗位开发自2015年起实施,当年开发公益性岗位35个,其中:城市社区类岗位23个,占到当年公益性岗位总数的66%,机关事业单位后勤保障和公共服务类岗位12个,占到当年公益性岗位总数的34%。2015年开发公益性岗位 个,其中:社区公共管理类岗位17个,占到当年公益性岗位总数的 %,城市社区类岗位 个,占到当年公益性岗位总数的 %,机关事业单位后勤保障和公共服务类岗位 个,占到当年公益性岗位总数的 %。2015年开发公益性岗位262个,其中:社区公共管理类岗位17个,占到当年公益性岗位总数的 %,城市社区类岗位 个,占到当年公益性岗位总数的 %,机关事业单位后勤保障和公共服务类岗位 个,占到当年公益性岗位总数的 %。2015年开发公益性岗位 个,其中:社区公共管理类岗位17个,占到当年公益性岗位总数的 %,城市社区类岗位 个,占到当年公益性岗位总数的 %,机关事业单位后勤保障和公共服务类岗位 个,占到当年公益性岗位总数
的 %。2015年开发公益性岗位 个,其中:社区公共管理类岗位17个,占到当年公益性岗位总数的 %,城市社区类岗位 个,占到当年公益性岗位总数的 %,机关事业单位后勤保障和公共服务类岗位 个,占到当年公益性岗位总数的 %。2011年开发公益性岗位 个,其中:社区公共管理类岗位17个,占到当年公益性岗位总数的 %,城市社区类岗位 个,占到当年公益性岗位总数的 %,机关事业单位后勤保障和公共服务类岗位 个,占到当年公益性岗位总数的 %。
2、公益性岗位使用情况:2015年,全县享受公益性岗位 人,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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