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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出差补助标准表

时间:2022-05-06 15:04:39 出差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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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出差补助标准表

国家有最底的标准,并未作出上限.一般单位均高于此标准.

公司出差补助标准表

根据现行标准:

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费,不分途中和住勤,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一般地区30元,特殊地区(指经济特区)50元,按在特殊地区的实际住宿天数计发伙食补助费的个人,在途期间按一般地区标准计发伙食补助费。出差期间个人没有支付伙食费的,不得报销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单位按照以上标准发放的出差伙食补助费,不计入应缴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收入。

出差补助的相关知识: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办法》在公务人员出差等方面进行了重大改革,这是落实党中央提出的改革完善公务活动接待制度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

二、本《办法》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后,各地区定点饭店的确定,以及定点饭店的相关信息汇总、发布等工作需要一段时间完成。在此期间,出差人员住宿主要以各地区、各单位的内部宾馆、招待所为主。内部宾馆、招待所接待条件不具备的,一般应住宿在社会上三星级及三星级以下的宾馆、饭店。出差人员暂时按照副部长级人员每人每天600元、司局级人员每人每天300元、处级以下人员每人每天150元标准以下凭据报销。

各地区饭店定点工作完成后,将另行通知。

三、请各单位将收集到的各方面反映及时反馈我部。

附 件: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二○○六年十一月十三日

附 件: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城市间交通费

第三章 住宿费

第四章 伙食补助费

第五章 公杂费

第六章 参加会议等的差旅费

第七章 调动、搬迁的差旅费

第八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完善公务活动接待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包括中央驻北京市以外地区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

第三条 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第四条 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

第五条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出差审批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廉政建设,不得向下级单位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

返 回

第二章 城市间交通费

第六条 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一)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二)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单位司局以上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单位级别在司局级以下的,需经本单位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三)副部长以及相当职务的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以乘坐火车软席或轮船一等舱、飞机头等舱。

第七条 乘坐火车,从当日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车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符合规定而未购买卧铺票的,按实际乘坐的硬座票价的80%给予补助。可以乘坐软卧而改乘硬卧的,不再给予补助。

第八条 乘坐飞机,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限每人每次一份),凭据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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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住宿费

第九条 财政部根据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水平,分别确定各级别人员的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

第十条 中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实行定点住宿。住宿标准:副部长级人员住套间,司局级人员住标准间,处级以下人员两人住一个标准间。

出差人员必须到定点饭店住宿,住宿费按照定点饭店的收费标准凭据报销。因特殊情况未到定点饭店住宿的,在出差地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以内凭据报销。

出差到没有定点饭店的地方,住宿费在所在地、市、州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以内凭据报销。

定点饭店通过招标、协商方式确定,名单另行公布。

第十一条 中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差暂不实行定点住宿,其住宿费在出差地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以内凭据报销。

第十二条 出差人员无住宿-费-发-票,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返 回

第四章 伙食补助费

第十三条 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50元。 第十四条 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伙食的,不实行包干办法。出差人员应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回所在单位如实申报,每人每天在50元以内凭接待单位收据据实报销。接待单位收取的伙食费用于抵顶招待费开支。

返 回

第五章 公杂费

第十五条 出差人员的公杂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30元,用于补助市内交通、通讯等支出。

第十六条 出差人员由所在单位、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免费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如实申报,公杂费减半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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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参加会议等的差旅费

第十七条 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会议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由会议主办单位按会议费规定统一开支,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回所在单位按照差旅费规定报销。小型调查研究会等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期间和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均回所在单位按照差旅费规定报销。

第十八条 到基层单位实(见)习、工作锻炼、支援工作以及各种工作队等人员,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按照差旅费开支规定执行;在基层单位工作期间,每人每天发放伙食补助费15元,不报销住宿费和公杂费。

第七章 调动、搬迁的差旅费

第十九条 工作人员因调动工作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按出差的有关规定执行。

工作人员调动工作,一般不得乘坐飞机。

工作人员因调动工作所发生的行李、家具等托运费,在每人每公里1元以内凭据报销,超过部分自理。

以上发生的各项费用,由调入单位报销。

第二十条 与工作人员同住的家属(父母、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和必须赡养的家属),如果随同调动,其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以及行李、家具托运费等,由调入单位按被调动人员的标准报销。已满16周岁的子女随同被调动人员调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按一般工作人员标准报销。

被调动人员的同住家属,应与被调动人员同行。暂时不能同行的,经调入单位同意,可暂留原地。其以后迁移时的旅费,以及被调动人员的非同住家属,经批准迁到被调动人员的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旅费,均由被调动人员的调入单位报销。

第二十一条 职工搬迁家属的路费。按有关规定,并经组织批准,将原未随同本人居住的配偶(非就业人员)及其同住亲属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的,由工作人员所在单位按第二十条规定报销旅费。

第二十二条 由部队转业到地方工作的干部,其差旅费按照解放军总后勤部的有关规定,由所在部队按合理路线、规定标准计算发给,到达调入单位后结算,多退少补,作为增加或减少单位的差旅费处理。

返 回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工作人员出差或调动工作期间,事先经单位领导批准就近回家省亲办事的,其绕道交通费,扣除出差直线单程交通费,多开支的部分由个人自理。绕道和在家期间不予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第二十四条 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出差人员不准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请客、送礼、游览。各接待单位要根据各类出差人员住宿费限额标准和伙食补助费包干标准适当安排,不得以任何名义免收或少收食宿费。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违反规定的,应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二十五条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可根据本办法制定补充办法,并报财政部备案。各单位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规定。实行垂直管理体制的部门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规定,报财政部备案。

第二十六条 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直属机关,参照本办法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差旅费管理办法,由总后勤部参照本办法另行规定。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2015年1月1日起实行。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的通知》(财文字[1996]2号)同时废止。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负责解释</P< p>

公司差旅补贴标准2016-07-06 20:13 | #2楼

公司差旅、误餐、补贴报销标准 为给公司员工提供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也为规范和明确员工出差、误餐、补贴等报销标准,特制订《公司差旅、误餐、补贴报销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具体如下:

一、公司本部:员工享受公司提供免费午、晚工作餐。

二、差旅标准

员工因公出差,车船旅费按实报销,乘坐出租车、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舱以上需总经理批准。住宿费每人每日包干按50元(一人出差按80元)标准报销,生活补贴按每人40元/天标准报绡;部门经理以上级别按实报销(不另报出差补贴)。凡合同约定甲方提供住宿的不报住宿费。出差人员回公司后必须在五日内报清其各种帐目,还清其借款。

三、误餐补贴

员工外勤误餐每日补贴午、晚两餐,正点吃饭标准每餐20元/人,早餐自理。如夜间工作超过22点,每日增加10元/人补贴。凡合同约定甲方提供伙食的不报误餐补贴。转场途中误餐按上述标准报销。高原地区按每餐(午、晚两餐)30元/人标准报销。

四、驻场伙食补贴

员工随设备长期驻场作业享受驻场伙食补贴(连续在外驻场作业一个月以上方可享受驻场伙食补贴),

1、合同约定甲方提供伙食:公司额外提供伙食补贴每人15

元/天,两个驾驶员按实际工作天数报销,所报补贴一人一半;

2、甲方不提供伙食的:

(1)成都周边按每日40元/人标准报销,两个驾驶员按实际工

作天数报销, 所报补贴一人一半;公司提供返司公交卡;

(2)异地无法回公司食宿,按每月900元/人报销。

(3)进入藏区作业亨受高原补贴每日80元/人(不另发生活

补贴15元/天).

(4)合同约定甲方提供住宿的不报住宿费;不提供住宿的报公司据实处理。中途有休息或顶班要按实扣除。特殊情况,须报营运经理(严军)批准据实处理。驻场的驾驶员、起重工,被客户投诉要求公司更换的,经公司核实,确因本人原因被投诉的,回公司的差旅费(路费、住宿和生活补助)不予报销。

五、加班补贴

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补贴标准按日工资的300%发放; 公司规定休假日,加班补贴标准按日工资的200%发放。

六、高温补贴

每年7.8.9三个月根据《成都市高温情况公告》情况发高温补贴。

七、散租出勤补贴

1、100吨(不含100吨)以下汽车吊驾驶员,每月定额任务累计出勤25个台班(含顶替其他吊车台班), 每超出一台班奖励80元。100吨(含100吨)以上汽车吊的驾驶员, 每月定额任务出

勤20台班,每超出一台班,奖励80元。100吨(含100吨)以上汽车吊的驾驶员,因工作需要顶替其他吊车出勤 (在100吨上汽车吊不足20个台班情况下,累计台班数)25个台班内无奖励(大车出勤20个台班+小车出勤5个台班也按此标准执行), 每超出一台班,奖励80元。

2、起重工、指挥工及高空作业人员每月定额任务累计出勤25台班,每超出一台班,奖励50元。

3、因工作需要修理工顶替吊车或绳工出勤,按每台班80元/人补贴标准 (月底由财务统一造表、严军核实签字)发放。

4、驾驶员(拖车、货车)每月定额任务出勤25台班,每超出一趟次,奖励80元。

5、学工每出勤1天补贴20元;

6、所有出勤统计以运营部统计吊装费收入的天数为准。调度员必须在每天12点前将前一天散租派车记录单交统计员(别兴蓉),统计员必须在当天下午填写前一日吊车散租出车记录,唐家勇负责督促指导。以上三环节将列入年终考核范畴。

7、以上补贴次月10号前统计列表发放。

8、公司每年将给小吊车司机提供大吊车实习顶岗的机会,实习顶岗期间工资补贴按原岗位标准发放。综合实习顶岗时间满1年者,将有资格担任大吊车见习司机资格,见习期为3个月,见习期工资补贴按照大吊车助手工资标准发放。见习期合格后,放可转为大吊车正式司机,工资补贴按照大吊车正式司机标准发放。

八、报销办法

1、营运吊车费用报销必须在吊车回公司三日内将作业的派车单,运单交到财务方能报帐。(短信、邮件、传真等)

2、营运吊车人员借款、报帐必须车长签字并承担责任。报帐单必须单车单填,单次单填,不能一张凭证多车混填,多趟混填。

3、所有报销凭证经营运经理(严军)签字才能交财务审核。

4、所有员工报销时必须冲清前面的借款、欠款。特殊岗位例外。

九、附则

1、本标准从2015年8月1日起开始执行。

2、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

3、各部门遵照以上办法和标准认真执行。

4、此文件将在公司网群上公示一周,公司同仁有意见看法即时反馈。

公司出差补贴标准2016-07-06 22:53 | #3楼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出差费用的管理,严格控制费用支出,达到节约高效的目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报销原则

1、公私分明原则: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因私发生的费用严禁报销。

2、高效间从原则:原则上要一人多差,减少随从。

第三条:适用范围: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参照执行。

二、出差实施细则

第四条:员工出差依下列程序办理:

1、出差前3日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审核。

2、出差人依实际情况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单”向财务部门暂借一定数额的备用金,返回后7日内填具“费用报销单”,并结清备用金。未于7日内报销者,财务部门应于当月工资中先予扣回,等报销时再行核付。

第五条:出差期间,因工作及其他原因需要延时的应及时请示,不得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延时期间费用不予报销。

第六条:出差返回后,3日内向派遣负责人汇报情况,以书面形式海南英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第1页 共5页

做出出差报告。

第七条:出差费用分为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费、补助费。

三、出差人员费用报销标准

第八条:差旅费标准

补充说明:

8.1住宿费报销时必须提供住宿发票,实际发生额未达到住宿标准金额,按规定住宿标准报销,超出住宿标准的部分由出差人员自行承担。

8.2报销天数按照交通工具出发时间到返回时间计算,12点之前返回按半天计算,12点之后返回按一天计算。

8.3伙食和交通补助依据实际出差天数凭相应发票结算,原则上采用额度内实销形式,如遇特殊情况,需要上报公司负责人审批方可报销。

8.4 出差期间招待客户,需要事先经公司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报销招待费,回来后补办招待费报销申请手续。

8.5 出差时由对方单位提供餐饮、住宿及交通工具等将不予报销相关费用。

8.6 出差时由公司提供餐饮、住宿及交通工具将不予报销相关费用。

8.7不同级别人员一同出差所乘交通工具可享受最高级别所使用的工具。

8.8 到达目的地后,除公司负责人外,其他员工原则上(市内)不得乘坐出租车,应乘坐公交汽车。因特殊原因等需乘坐出租车的,应在出租车票背面详细注明时间、起止地点及事由。

8.9上述住宿标准为一个标准间标准。同性两人一道出差可一同住宿的仅享受一个标准间住宿标准。

8.10 出差期间因公招待客人、其招待费已报销的,应扣除招待当天的伙食补贴。

8.11 出差时间不足一天,视实际误餐数执行。出差在20公里以内(含市内),不享受伙食补助。

8.12 任何人出差应优先选择出差地子公司宿舍住宿,当不能解决时凭有效票据在规定标准内据实报销住宿费,超过部分自负。

第九条:出国人员费用标准和管理办法

因公出国,需提出书面申请,做出出差预算,经董事长批示后实施。出国人员在规定住宿标准之内,凭有效票据列支费用报销。其它各种报销凭证须用中文注明开支内容、日期、数量、金额等,并由经办人签字,在预算范围内报销。如有特殊情况,费用超出预算的,超出部分需写明事由,由董事长批示后方可报销。

四、其他

第十条:出差人员返回后,须在7个工作日内到财务部门报销,逾期不予报销。

第十一条:本规定自2015年 6月2日起执行。 

第十二条:本规定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公司差旅及出差补贴规定2016-07-06 9:31 | #4楼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工作人员出差的工作与生活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出差人员。

第二条 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差旅杂费。

第三条 交通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差旅杂费根据出差人员类别的不同执行不同的报销标准;在等候乘机、乘车时的茶座费及其他费用应由个人自理,不予报销。

第四条 依据出差人员工作职责的不同,相应分为总经理、高管、中层和基层四个级别,按不同级别,适用不同的报销标准。

第二章 差旅费报销预支规定及程序

第五条 出差人必须在《出差申请单》上填写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所需资金等必填项目,经部门经理签署意见,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出差。手续办妥后到财务部办理借款;关于出差的申请、审批、报告等文档的提交,遵从公司有关规定;未经过审批的,不予借支和报销差旅费。出差申请单由财务部留存,并作为部门费用考核依据。

第六条 员工可从公司预借差旅款项,预借款应合理计算,基层人员最高限为每日不超过人民币300元,并应在《出差申请单》上“暂支数额”栏内注明,如有特殊 出差任务,增加的借款另行提出申请;中层和高层依据出差任务的不同据实提 出申请。

第七条 出差人员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借款申请单”,列明用款计划,经财务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借款。

审批流程: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预算》《借款单》→部门经理审批→总经理审批→财务

部审核办理借支(经办人持出差预算单申请单和借款单)→行政部备案

共 5 页

第三章 差旅费报销标准

第八条 依据出差人职位的不同,差旅费实行不同的报销制度,总经理以上人员实行据实报销制度,其他出差人员执行包干制度,具体包干金额见下表:

说明:(1)地州办事处跨区域暂按此标准执行,在本区域内出差另行规定。

(2)股东、总经理、副总连续乘火车超过30小时以上路程,可不经董事长批准乘坐飞机。

(3)超支部分自理,节余不补。

(4)地区类别。

一类地区:北京、上海、重庆、南京、沿海省会及副省级城市。

二类地区:除一类地区以外的省会城市及地级市、一类地区周边的县级市。

三类地区:所有县级城市及地区。

第四章 交通费规定

第九条 出差时,应根据出差地的远近及业务的紧急程度选择安全、省时、舒适、经济的交通工具(凭车票报销)。

第十条 一般情况,业务员应首选火车硬座;但乘车时间超过6小时,可乘火车硬卧或汽车卧铺,超过六小时坐慢车硬座或快车硬座者,按其硬座票面价的50%奖励给个人。 

第十一条 遇特殊情况或紧急情况需乘火车软卧、火车D字头车次或飞机时,须先申报,经上级领导批准后方可乘座,(上级领导同意乘坐时飞机票最高不得超过7折,超过时按7折报销),未经批准按同程火车硬卧报销。

共 5 页

第十二条 探亲路费报销标准:符合探亲规定的员工,乘火车或汽车的,凭车票实报实销,但总金额不得超过双程为车硬卧票票款;乘飞机的报销本人单程机票

第五章 出差住宿规定

第十三条 两位以上同性员工前往同一地点出差,原则上须两人同住一间双人房,住宿标准按高级别者为准,同住人员不报销住宿费。

第十四条 公司人员到公司有住处的城市出差,原则上住公司住处,不再报销住宿费。

第六章 差旅招待费规定

第十二条 招待计划及招待费用必须在《出差预算单》上注明,出差在外临时需要宴请时必须电话请示部门经理,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本着节俭成事的原则在审批额度内进行。

第七章 差旅费填写规定

第十三条 填写要求:报销单上必须完整地填写姓名、部门及职务;“报销时间”为填写报销单的时间;“附件张数”为所附原始发票及有关说明的张数。附件应按类别分类,并按时间顺序粘贴。“出差事由”应简明、扼要,必须填写;出发、到达的“时间”、“地点”,基本以票面为准;时间填写到X月X日即可;“交通工具”,填写城际间交通工具。“交通费”填写城际间交通费的金额;“住宿费”,填写根据规定可报销的住宿费;“其他”,填写订票费、机场建设费、人身保险费等其他费用;“预借现金”指报销人从公司预借的差旅用现金;

第十四条 执行据实报销的人员,依据相关发票等凭据报销,包干人员在出差期间联系业务时,应索取相应的各项支出发票(索取发票票额不低于总包干金额的80%,不得用餐费及非出差期间发生的票据冲抵,手机费除外),以此作为出差的证明单据,并据此报销。如果不能提供总包干金额的80%发票,按实际取得的发票金额进行等比例报销。对于丢失发票的,一般不予报销,如若必须,可由第三者写证明,并交予高层批准且用其他发票补充。

第八章 差旅费的报销规定及审批程序

第十五条 报销时间应为员工出差返回后的7个工作日之内,并应于报销时退回预借的多余的款项;未按规定结清差旅费用的,不得借领新的差旅预支款项;

第十六条 报销日不受周三报销日的限制。

第十七条 公司总经理报销,由财务部会签;

第十八条 超过七个工作日报销差费,每一天按 元罚款,若迟报时间超过一个月以上,每一张单据按每月30元累积加罚(发票日期),并追究其部门经理责任。

第十九条 出差时借款,本着“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延误工作责任自负;借款超过2000元,需提前2天报请财务备款;因其他原因借款2日未出差,需将借款交付财务部,待定好出差时间后,重新办理出差借款手续,不能上缴者视为占用公-款处理。

第二十条 采取差旅费金额固定的管理方式,超支部分自负。

第二十一条 在出差和返程途中乘坐卧铺,未产生住宿费用的,只补助餐费和手机补助,计:中高层人员为 元/天,基层为 元/天。

第二十二条 参加各种图书订货会(包括南京地区),(先申报预算,按预算执行报销)各种费用统一管理统一实报实销。

第二十三条 参加经销商组织的会议,经销商提供住宿的,只补助餐费和手机费,补助合计:中高层人员为 元/天,基层为 元/天。

第二十四条 南京市内出差时,交通费只能实报公交车票和地铁票,每天伙食补助10元。审批流程:经办人→部门经理审批→财务审核→总经理审批→财务结算。

第八章 补充说明

第二十五条 外出参加会议,会议费用中包括食宿时不再享受食住费用,持会议或培训通知,根据实际情况,不再另行单报住宿和伙食补贴费。会议费用中不含食宿时,按前述标准予以补助。

第二十六条 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的,需经上级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第二十七条 出差回公司应在七个工作日内报账,对各部门违反规定给予借款而造成账务混乱

的,追究经办人及负责人的责任。

第二十八条 出差的行程路线须与出差申请单上标明路线相符。不得乘坐旅游轮船和旅游专线的汽车,不得绕行。违反规定的,其超出标准的金额,自行承担,并扣减多行走天数已计列的伙食补助和发生的其它费用,且多行走的天数按旷工处理。

第二十九条 维护公司形象,做有修养的职业化营销人。

第三十条 举止文明,礼貌谦让,做公司文化与营销理念的传播者。

第三十一条 做好客情关系,不提倡与代理商相互吃请,严禁酗酒赌博。

第三十二条 立场坚定,讲信誉,严禁欺蒙等短期行为。

第三十三条 不接受代理商任何礼物,如无法拒绝应如数上交。

第三十四条 严禁泄露公司有关营销政策、销售数据及其他属保密范围内的信息。

第三十五条 出差12天以上回公司后,在不耽误工作的情况下,可调休一天,出差25天以上回公司后,在不耽误工作的情况下,可调休两天,但不得与国家重大节假日连休。

第三十六条 出差回公司当天车票时间为9点(含9点)前需到公司上班,否则视为调休一天。

11点后当天可直接回家休息。

第三十七条 计算天数方式为:出差当天发车时间为11:00前算一天、20:00前算半天,到公司11点后算半天、17:00后算一天。

第四十条 本办法解释权在财务部。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012年2月21日

企业出差补助规定2016-07-06 8:19 | #5楼

为保证工作人员出差的工作与生活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出差人员。

一、售后服务人员出差管理

第一条 适用于所有因售后服务出差的所有人员。

第二条 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

第三条 交通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差旅杂费根据出差人员类别的不同执行不同的报销标准;在等候乘机、乘车时的茶座费及其他费用应由个人自理,不予报销。

第四条 出差人必须在《出差申请单》上填写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所需资金等必填项目,经部门经理签署意见,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出差。手续办妥后到财务部办理借款;未经过审批的,不予借支和报销差旅费。出差申请单由财务部留存,并作为部门费用考核依据。

第五条 员工可从公司预借差旅款项,预借款应合理计算,基层人员最高限为每日不超过人民币300元,并应在《出差申请单》上“暂支数额”栏内注明,如有特殊出差任务,增加的借款另行提出申请;

第六条 出差人员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借款申请单”,列明用款计划,经财务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借款。 审批流程: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预算》《借款单》→部门经理审批→总经理审批→财务部审核办理借支(经办人持出差预算单申请单和借款单)→行政部备案

第七条 差旅费标准:伙食50元,交通加通讯30元,住宿40元,误

餐费15元。超支不补,结余归己。

第四章 交通费规定

第八条 出差时,应根据出差地的远近及业务的紧急程度选择安全、省时、舒适、经济的交通工具(凭车票报销)。

第九条 一般情况,业务员应首选火车硬座;但乘车时间超过6小时,可乘火车硬卧,超过六小时坐慢车硬座或快车硬座者,按其硬座票面价的50%奖励给个人。

第十条 遇特殊情况或紧急情况需乘火车软卧、火车D字头车次或飞机时,须与部门领导请示,经上级领导批准后方可乘座,未经批准按同程火车硬卧报销。

第十一条 两位以上同性员工前往同一地点出差,原则上须两人同住一间双人房,住宿标准按高级别者为准,同住人员不报销住宿费。

第七章 差旅费填写规定

第十二条 填写要求:报销单上必须完整地填写姓名、部门及职务;“报销时间”为填写报销单的时间;“附件张数”为所附原始发票及有关说明的张数。附件应按类别分类,并按时间顺序粘贴。 “出差事由”应简明、扼要,必须填写;出发、到达的“时间”、“地点”,基本以票面为准;时间填写到X月X日即可;“交通工具”,填写城际间交通工具。“交通费”填写城际间交通费的金额;“住宿费”,填写根据规定可报销的住宿费;“其他”,填写订票费、机场建设费、人身保险费等其他费用;“预借现金”指报销人从公司预借的差旅用现金; 第十三条 执行据实报销的人员,依据相关发票等凭据报销,包干人

员在出差期间联系业务时,应索取相应的各项支出发票(索取发票票额不低于总包干金额的80%,不得用餐费及非出差期间发生的票据冲抵,手机费除外),以此作为出差的证明单据,并据此报销。如果不能提供总包干金额的80%发票,按实际取得的发票金额进行等比例报销。对于丢失发票的,一般不予报销,如若必须,可由第三者写证明,并交予高层批准且用其他发票补充。

第十四条 报销时间应为员工出差返回后的3个工作日之内,并应于报销时退回预借的多余的款项;未按规定结清差旅费用的,不得借领新的差旅预支款项;如有特殊情况中途去往他处的,当款项不足时,请示部门领导协助办理款项事宜。

第十五条 超过3个工作日报销差费,每一天按20元罚款。

第十六条 出差时借款,本着“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延误工作责任自负;借款超过2000元,需提前2天报请财务备款;因其他原因借款2日未出差,需将借款交付财务部,待定好出差时间后,重新办理出差借款手续,不能上缴者视为占用公-款处理。 第十七条 采取差旅费金额固定的管理方式,超支部分自负。

第十八条 在出差和返程途中乘坐卧铺,未产生住宿费用的,只补助餐费和手机费,扣除住宿补助。

第十九条 参加各种图书订货会,各种费用统一管理统一实报实销。 第二十条 参加经销商组织的会议,经销商提供住宿的,只补助餐费和手机费。

审批流程:经办人→部门经理审批→财务审核→主管副总审批→财务

结算。

第二十一条 外出参加会议,会议费用中包括食宿时不再享受食住费用,持会议或培训通知,根据实际情况,不再另行单报住宿和伙食补贴费。会议费用中不含食宿时,按前述标准予以补助。

第二十二条 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的,需经上级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第二十三条 出差回公司应在3个工作日内报账,对各部门违反规定给予借款而造成账务混乱的,追究经办人及负责人的责任。

第二十四条 出差的行程路线须与出差申请单上标明路线相符。不得乘坐旅游轮船和旅游专线的汽车,不得绕行。违反规定的,其超出标准的金额,自行承担,并扣减多行走天数已计列的伙食补助和发生的其它费用,且多行走的天数按旷工处理。

第二十五条 维护公司形象,做有修养的职业化营销人。

第二十六条 举止文明,礼貌谦让,做公司文化与营销理念的传播者。 第二十七条 做好客情关系,不提倡与代理商相互吃请,严禁酗酒赌博。

第二十八条 立场坚定,讲信誉,严禁欺蒙等短期行为。

第二十九条 不接受代理商任何礼物,如无法拒绝应如数上交。 第三十条 严禁泄露公司有关营销政策、销售数据及其他属保密范围内的信息。

第三十一条 出差25天以上回公司后,在不耽误工作的情况下,可调

休一到两天,

第三十二条 出差回公司当天车票时间为9点(含9点)前需到公司上班, 11点后当天可直接回家休息。

第三十三条 当天出差当天到达目的地的,按岗位计时工资计算; 到达目的地第二天后,补助标准为岗位计时工资的1.5倍计算; 返回时,按岗位计时工资计算。超过12点后到家的补误餐费。

二、其他因公出差管理

第一条 特殊情况和董事长随行的人员,实报实销,无任何补助。

第二条 极特殊情况,董事长允许的实报实销,无任何补助。

第三条 外出参加会议,会议费用中包括食宿时不再享受食住费用,持会议或培训通知,根据实际情况,不再另行单报住宿和伙食补贴费。会议费用中不含食宿时,按前述标准予以补助。

第四条 连续公出超过一天的,公司负责每天吃饭、住宿补助100元。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五条 以上公出包括样机实验、临时出差。因工作需要,中午不能返回的补助误餐费。

第六条 差旅费填写方式和报销审批流程按上述规定执行。

集团公司出差补贴标准2016-07-06 23:41 | #6楼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出差费用的管理,严格控制费用支出,达到节约高效的目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报销原则

1、公私分明原则: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因私发生的费用严禁报销。

2、明责分摊原则:根据出差的目的、事由而发生费用由所属各单位或部门(独立核算)承担。

3、高效间从原则:原则上要一人多差,减少随从。

第三条:适用范围:集团总部、核心层及紧密层各单位;参控股公司参照执行。

二、出差实施细则

第四条:员工出差依下列程序办理:

1、出差前3日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审核。

2、出差人依实际情况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单”向财务部门暂借一定数额的备用金,返回后7日内填具“费用报销单”,并结清备用金。 第1页 共5页

未于7日内报销者,财务部门应于当月工资中先予扣回,等报销时再行核付。

第五条:出差期间,因工作及其他原因需要延时的应及时请示,不得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延时期间费用不予报销。

第六条:出差返回后,3日内向派遣负责人汇报情况。 第七条:出差费用分为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费、补助费。

三、出差人员费用报销标准

第八条:住宿费、伙食费报销标准:

1、出差人员住宿费要在规定的范围内凭住宿发票按实报销,高出标准部分原则上自理。如属特殊情况,出差人员应在报销单据上注明超标事由,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按费用报销程序审批后,财务部门给予报销。

2、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给予免费部分,不得报销费用。 3、参加各类会议、培训期间,由会议统一安排住宿的,凭会议通知或学习证明,据实报销。会议及培训未统一安排伙食及交通的,按照补助标准执行,超过会议安排天数的住宿及其他费用不予报销。

第2页 共5页

4、陪同上级部门及业务单位有关人员外出办公,经主管领导批示后,按照核定标准执行。

第九条:交通费报销标准:

1、外出办公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交通工具,乘坐飞机要严格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任务紧急的,经董事长(集团总部)、总裁(核心层各单位)、单位负责人(紧密层各单位)事先批准后方可乘坐飞机。

2、出差人员市内交通费在工作范围内注明详实理由,经负责人同意签批后,财务部门审核后给予报销。

3、出差人员乘坐的火车票、轮船票、长途汽车票据实报销,车、船票与住宿发票时间必须吻合。

4、出差人员带公车出差及到外地参加会议、学习、参观、培训期间不再报销市内交通费。

第十条、补助费报销标准:

1、乘车补助标准:出差人员连续乘车8小时及以上的或夜间乘车6小时及以上的,给予20元补贴;出差人员连续乘车24小时及以上的,给予40元补贴;出差人员连续乘车36小时及以上的,给予60元补贴。

2、司机出差补助标准:司机出差除执行一般管理人员食宿标准外,

考虑其工作特殊性,增发行车补贴。省内地区出差每次补加30元,省外地区出差每次补加50元。所在部门要对出差人员的往返时间做好记录,按实际出差天数计算差旅费。

第十一条:出国人员费用标准和管理办法

因公出国,需提出书面申请,做出出差预算,经董事长批示后实施。出国人员在规定住宿标准之内,凭有效票据列支费用报销。其它各种报销凭证须用中文注明开支内容、日期、数量、金额等,并由经办人签字,在预算范围内报销。如有特殊情况,费用超出预算的,超出部分需写明事由,由董事长批示后方可报销。

四、其他

第十二条:出差人员返回后,须在7个工作日内到财务部门报销,逾期不予报销。

第十三条:本规定自2012年 1月1日起执行。 第十四条:本规定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出差申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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