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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员出差补助标准
为了加强公司的出差管理和费用支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合理使用资金,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现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以下规定:
第一条 员工出差依下列程序办理
(一)出差前,当事人部门应填写“出差计划派遣书”,写明出差事由、人数、 地点(目的地)、天数。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拟定天数。
(二)出差人凭标准的“出差计划派遣书”可向财务部暂支相当数额的差旅费, 原则是前帐不清,后帐不借。未向财务暂支费用的,返回后三日内报销相关费 用。
第二条 出差审核权限
(一)当日往返的市内出差由部门经理核准;
(二)省内出差:三日内和部门负责人以上人员出差的经总经理批准;
(三)省外出差一律由总经理批准。
第三条 出差按正常上班予以计薪。
第四条 出差天数核定
出差在外按照中午12:00核定:中午12:00前离开工作城市的按一天算,中午12:00后离开工作城市的按半天算;
第四条 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延误回程的应及时与相关 领导或总经办电话联系。除请示批准的延时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 否则除不予报销差旅费外,依情节轻重作出处理。
第五条 出差费用补助标准
(一)市内出差
交通:可以乘坐公交车等有效交通工具。特殊情况可以乘坐出租车,报销票据 背面须注明事由、行程路线。
特殊情况如下:
1.因业务较急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
2.持现金较多的情况下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
3.特殊情况下因开会、临时紧急事情;
4.其他特殊情况需总经理批准后。
(二)省内、省外出差(含外派培训)
1.差旅费报销标准:
公司人员出差在外本着节约的原则,实消实报路费(指往来工作地和出差目 的地间的路费),出差人员均享受50元/天/人的出差补助(含伙食费及市内 交通费)。
2.住宿补助标准
1)公司总经理领导,按300元/人/天限额封顶实报;
2)公司部门负责人级别领导,按150元/人/天限额封顶实报。如二人同性 别同往一地点,两人每天住宿不得超过150元;
3)一般员工,按120元/人/天限额封顶实报,如二人同性别通往一地点, 两人每天住宿不得超过120元;
3.交通:仅指飞机、火车、大巴车
(1)如确因紧急公务须搭乘飞机时,事先须经总经理批准,由办公室统一 购买机票,方可乘坐,机票费用统一由办公室人员进行实购实销;
(2)出差人员乘坐火车在晚20点至次日7点或者白天连续乘坐超过8小时 的,可购买同席硬卧铺票,其余时间乘坐列车硬席;
(3)大巴车:城际间(包括省级市、地级市、县级市)的客运车;
4.公司出差人员按规定乘车、船、飞机、凭相应票据实报销,并须提供明细账单和正式发票,否则不予办理。
5.聘请公司以外的人员(含厂家培训人员)与公司一般员工报销标准一致。
6.以下费用不得报销;
6.1健身娱乐美容费;
6.2宾馆、酒店内的任何购物费用和房间小酒吧费用;
6.3差地商场等地方发生的任何私人购物费用;
6.4公司指定审批人认为不得报销的相关费用。
第六条 费用报销程序
短期出差人员应在回公司后三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事宜,根据差旅费用标准填写。报销时报销单上应注明所办事件理由、目的地、人数、用途和原始单据张数,
并附原始单据和发票。经部门主管审核签字后,交财务部审核签字,总经理审批。 财务部负责对所有报销凭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合理性的复核。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和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关于出差补助标准的规定
一、城市驻点业务员出差:
(1)到本地区出差,住宿的按90元包干;市内交通费不得报销。
(2)到外地区出差,住宿的按110元包干;市内交通费不得报销。
二、片区经理、业务主管出差:
(1)到外地区出差,住宿的按120元包干;市内交通费不得报销。
三、外区经理、KA经理出差:
(1)到外地区出差,住宿的按130元包干;市内交通费不得报销。
四、副总经理出差:
(1)到外地区出差,住宿的按每人每天150元包干。
五:其它报销:1、特殊情况需经批准按实际发生报销。
2、双人同性别到同一目的地出差,按各自标准8折核算。
3、带车出行时,司机与同行最高职务人靠,但每人相应降低10元包干费。
六、几点说明:
(1)公司人员报销差旅费,原则上按照出差补助包干标准核报。出差补助包干范围为伙食补贴、市内交通补贴、住宿费。出差补助天数为自然出差天数减一天计算(即到公司或驻地当天无补贴)。
(2)外出要求有相应反映日期的车票。特别是从驻地出发和返回驻地的车票必须有日期,否则按前一张有日期的计算补助。中途出现无日期、无出发地及到达地的票,必需在票上写明出发地及到达地,否则不予报销。住宿必须有住宿发票,发票金额多少不影响补助标准。无发票的不补助。
(3)夜间乘车不住宿,且不坐卧铺的。按住宿标准50%补贴。乘卧铺的无住宿补贴。
(4)飞机、火车软卧、动车一等软座车票不予报销,特殊情况经请示批准后,才能报销。
(5)到有住宿条件的分公司、办事处所在地出差,无住宿费补助。在办事处统一就餐的,个人按办事处标准交伙食费。办事处不得因此申请报销餐饮招待费。
(6)该标准从3月14日起执行。此前的出差仍按原规定执行。
上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15年3月12日
销售人员差旅费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了加强员工出差的管理和规范费用报销行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和保障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需要,提高员工的办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市场销售人员
3 定义
差旅费是指员工因工作需要离开公司所在地所发生的交通费(飞机票、火车票、轮船票、长途汽车票、市内公交车票等交通费用)、住宿费(因路途遥远而需在异地住宿而发生的旅馆、酒店业住宿费用)、伙食补助等费用。
4 出差审批
4.1员工出差应事先填写“出差申请表”,明确出差时间、地点和事由,报相关领导审批。公司副总经理出差需经总经理批准;公司部门经理出差,需经公司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一般员工出差需经部门经理同意后,报公司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4.2员工出差应贯彻勤俭节约、控制成本的精神,按计划选择经济合理的交通工具和路线,合理安排出差时间,讲求效率和效果。
4.3员工出差原则上不预借差旅费,如果预计出差所需费用较多(大于5000元),出差人员可以按预计出差费用办理差旅费借款。“借款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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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借款人填写,按出差审批程序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核准,然后由主管副总经理审批,最后经公司财务经理审核签字后到出纳处办理借款。 5 报销审批
5.1出差返回7日内应持《出差工作报告》报销差旅费;需长期出差的,每30天整理好当期票据,寄回公司由销售管理部代报。无故延期,每次扣罚50元,延期一个月不予报销,跨年度不予报销。
5.2出差人员报销差旅费时,需按规定要求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并粘贴相关票据。 经大区经理、部门经理、业管部核准,由财务部经理进行票据、费用标准的复核并签字,报请总经理签批后办理报销。 5.3凡与出差申请表中所注明事项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增加天数或人数、改变交通工具的,须经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5.4业务人员出差时,不得在同一县市连续住宿三天以上(推广人员除外),违反规定的不予报销,特殊情况须逐级上报副总经理批准。 5.5出差人员如有差旅费借款,应在报销的同时归还借款,否则前账不清,后账不借。如借款不能按时归还或出现损失,财务部有权通知人事部门从借款人工资中逐月扣还,直至借款全部扣回为止。 6 差旅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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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县级地区按以上标准;省会、直辖市住宿费标准统一上调20元/天,地级市城市住宿费标准统一上调10元/天,新疆区域差旅费标准统一上调20元/天。
7 其他规定
7.1交通工具本着节约原则根据业务需要恰当选择,乘坐火车,从晚上8时至次日7时之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的,可购硬席卧铺票。
7.2出差人员符合乘硬卧标准而不购买卧铺票的,节省下的卧铺票费发给个人。为计算方便,按本人乘坐的火车硬座票价折算成一定比例计算,标准为:T:30%; K:40%; 普通50%。
7.3工作人员趁出差之便,事先经领导批准就近省亲办事的,公司不负担因绕道产生的交通、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
7.4出差人员在出差地因病住院期间,按标准发给伙食补助30元/日。住院超过一个月的停发伙食补助费。
7.5员工经公司批准到外地培训学习或参加会议,统一交纳培训费或会议费且其中包含食宿费的,按实际发生的培训费或会议费凭正式发票报销,不再报销住宿费及伙食补助。出差人员不接受举办单位的食宿而自行安排的,不予报销。只提供就餐不提供住宿的培训或会议,出差人员仅报销住宿费;只提供住宿不提供就餐的培训或会议,出差人员仅报销伙食补助;食宿均不提供的培训或会议,可以报销住宿费及伙食补助。同时,参加培训或会议统一交纳的费用必须提供正式发
票据实报销。
7.6出差人员乘坐公司车辆出差的,不予报销交通费。
7.7出差人员出差期间,如遇法定节日和超时工作不计加班费。
7.8凡两人及以上员工出差应两人或三人合住一间(异性除外)。如当天出差城市不同,执行住宿地城市类别标准。住宿费应不超过合住人员住宿标准之和,凭正规发票由高标准人员据实报销(收据无效)。
7.9餐费补助按出差时间划分,出差开始:早上8点前出发可享受早餐补助,中午12点前出发可享受午餐补助,下午6点前出发可享受晚餐补助。出差返回:早上8点后回来可享受早餐补助,中午12点后回来可享受午餐补助,下午6点后回来可享受晚餐补助。以上时间以车票时间前一个小时为准。
7.10住宿补助按实际住宿天数凭票按标准报销,因个人原因超时退房而增加的住房费用由个人承担。
8 附则
本制度由财务部制定并解释。
本制度于2015年3月1日执行。
企业出差补助规定
为保证工作人员出差的工作与生活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出差人员。
一、售后服务人员出差管理
第一条 适用于所有因售后服务出差的所有人员。
第二条 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
第三条 交通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差旅杂费根据出差人员类别的不同执行不同的报销标准;在等候乘机、乘车时的茶座费及其他费用应由个人自理,不予报销。
第四条 出差人必须在《出差申请单》上填写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所需资金等必填项目,经部门经理签署意见,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出差。手续办妥后到财务部办理借款;未经过审批的,不予借支和报销差旅费。出差申请单由财务部留存,并作为部门费用考核依据。
第五条 员工可从公司预借差旅款项,预借款应合理计算,基层人员最高限为每日不超过人民币300元,并应在《出差申请单》上“暂支数额”栏内注明,如有特殊出差任务,增加的借款另行提出申请;
第六条 出差人员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借款申请单”,列明用款计划,经财务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借款。 审批流程: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预算》《借款单》→部门经理审批→总经理审批→财务部审核办理借支(经办人持出差预算单申请单和借款单)→行政部备案
第七条 差旅费标准:伙食50元,交通加通讯30元,住宿40元,误
餐费15元。超支不补,结余归己。
第四章 交通费规定
第八条 出差时,应根据出差地的远近及业务的紧急程度选择安全、省时、舒适、经济的交通工具(凭车票报销)。
第九条 一般情况,业务员应首选火车硬座;但乘车时间超过6小时,可乘火车硬卧,超过六小时坐慢车硬座或快车硬座者,按其硬座票面价的50%奖励给个人。
第十条 遇特殊情况或紧急情况需乘火车软卧、火车D字头车次或飞机时,须与部门领导请示,经上级领导批准后方可乘座,未经批准按同程火车硬卧报销。
第十一条 两位以上同性员工前往同一地点出差,原则上须两人同住一间双人房,住宿标准按高级别者为准,同住人员不报销住宿费。
第七章 差旅费填写规定
第十二条 填写要求:报销单上必须完整地填写姓名、部门及职务;“报销时间”为填写报销单的时间;“附件张数”为所附原始发票及有关说明的张数。附件应按类别分类,并按时间顺序粘贴。 “出差事由”应简明、扼要,必须填写;出发、到达的“时间”、“地点”,基本以票面为准;时间填写到X月X日即可;“交通工具”,填写城际间交通工具。“交通费”填写城际间交通费的金额;“住宿费”,填写根据规定可报销的住宿费;“其他”,填写订票费、机场建设费、人身保险费等其他费用;“预借现金”指报销人从公司预借的差旅用现金; 第十三条 执行据实报销的人员,依据相关发票等凭据报销,包干人
员在出差期间联系业务时,应索取相应的各项支出发票(索取发票票额不低于总包干金额的80%,不得用餐费及非出差期间发生的票据冲抵,手机费除外),以此作为出差的证明单据,并据此报销。如果不能提供总包干金额的80%发票,按实际取得的发票金额进行等比例报销。对于丢失发票的,一般不予报销,如若必须,可由第三者写证明,并交予高层批准且用其他发票补充。
第十四条 报销时间应为员工出差返回后的3个工作日之内,并应于报销时退回预借的多余的款项;未按规定结清差旅费用的,不得借领新的差旅预支款项;如有特殊情况中途去往他处的,当款项不足时,请示部门领导协助办理款项事宜。
第十五条 超过3个工作日报销差费,每一天按20元罚款。
第十六条 出差时借款,本着“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延误工作责任自负;借款超过2000元,需提前2天报请财务备款;因其他原因借款2日未出差,需将借款交付财务部,待定好出差时间后,重新办理出差借款手续,不能上缴者视为占用公-款处理。 第十七条 采取差旅费金额固定的管理方式,超支部分自负。
第十八条 在出差和返程途中乘坐卧铺,未产生住宿费用的,只补助餐费和手机费,扣除住宿补助。
第十九条 参加各种图书订货会,各种费用统一管理统一实报实销。 第二十条 参加经销商组织的会议,经销商提供住宿的,只补助餐费和手机费。
审批流程:经办人→部门经理审批→财务审核→主管副总审批→财务
结算。
第二十一条 外出参加会议,会议费用中包括食宿时不再享受食住费用,持会议或培训通知,根据实际情况,不再另行单报住宿和伙食补贴费。会议费用中不含食宿时,按前述标准予以补助。
第二十二条 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的,需经上级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第二十三条 出差回公司应在3个工作日内报账,对各部门违反规定给予借款而造成账务混乱的,追究经办人及负责人的责任。
第二十四条 出差的行程路线须与出差申请单上标明路线相符。不得乘坐旅游轮船和旅游专线的汽车,不得绕行。违反规定的,其超出标准的金额,自行承担,并扣减多行走天数已计列的伙食补助和发生的其它费用,且多行走的天数按旷工处理。
第二十五条 维护公司形象,做有修养的职业化营销人。
第二十六条 举止文明,礼貌谦让,做公司文化与营销理念的传播者。 第二十七条 做好客情关系,不提倡与代理商相互吃请,严禁酗酒赌博。
第二十八条 立场坚定,讲信誉,严禁欺蒙等短期行为。
第二十九条 不接受代理商任何礼物,如无法拒绝应如数上交。 第三十条 严禁泄露公司有关营销政策、销售数据及其他属保密范围内的信息。
第三十一条 出差25天以上回公司后,在不耽误工作的情况下,可调
休一到两天,
第三十二条 出差回公司当天车票时间为9点(含9点)前需到公司上班, 11点后当天可直接回家休息。
第三十三条 当天出差当天到达目的地的,按岗位计时工资计算; 到达目的地第二天后,补助标准为岗位计时工资的1.5倍计算; 返回时,按岗位计时工资计算。超过12点后到家的补误餐费。
二、其他因公出差管理
第一条 特殊情况和董事长随行的人员,实报实销,无任何补助。
第二条 极特殊情况,董事长允许的实报实销,无任何补助。
第三条 外出参加会议,会议费用中包括食宿时不再享受食住费用,持会议或培训通知,根据实际情况,不再另行单报住宿和伙食补贴费。会议费用中不含食宿时,按前述标准予以补助。
第四条 连续公出超过一天的,公司负责每天吃饭、住宿补助100元。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五条 以上公出包括样机实验、临时出差。因工作需要,中午不能返回的补助误餐费。
第六条 差旅费填写方式和报销审批流程按上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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