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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人员考勤制度
为保证工作秩序的正常开展,加强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公司员工(指副总经理级别以下人员)必须签到。
二、按时签到:上午上班8:30以前签到,下班12:00以后签退;下午上班13:30以前签到,下班6:00以后签退。(签到、签退时间随公司作息制度相应调整)
三、如因公事外出,不能按时签到、签退者,由本人外出归来次日写出情况说明,交本部门经理签字批准后,报总台或考勤管-理-员备案。如无签到又无原因说明者,按公司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因私事请假或请病假(有医院证明)的员工,必须写出书面申请,按请假规定程序审批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五、禁止代他人签到。发现代他人签到者,公司将对代签到者进行处罚,第一次违纪扣1分,第二次违纪扣2分,第三次违纪扣3分,依次类推。违纪三次以上者,除作以上处罚外,取消本年度评先及加薪资格。严重者给予开除处分。
六、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上下班时间。迟到或早退15分钟以下,每次扣1分;迟到或早退15分钟以上1小时以下者,每次扣2分;迟到或早退超过1小时,按旷工1天处理。
七、无故不上班或故意不签到者按旷工处理。旷工半天扣发当月薪金的10%,旷工1天扣发当月薪金的20%,旷工2天扣发当月薪金的40%,旷工3天或以上者,扣发当月全部薪金,当月连续旷工5天或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天者,公司将按规定做除名处理。
八、品质部、管理部、人力资源部负责对考勤情况跟踪监督。
九、本制度自2015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物业公司考勤制度
一、为了规范公司部门、员工上下班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1、工作时间:普通岗位为8小时工作制,特殊岗位另行规定。
2、公司的全体员工均实行考勤点名制度,由部门主管负责点名;
3、员工每天均需先签字方可外出办事,如因工作原因不能签字的必须经部门主管签字认可。
4、上班时间5分钟未到视为迟到、下班提前5分钟走的视为早退,30分钟未到视旷工半天,半天未到签字者视旷工一天。凡是迟到、早退者视情况罚款20元人民币,旷工半天扣一天工资,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
5、员工外出办事前需要向部门主管报告外出的理由和时间,严禁员工上班期间外出办理私事,一经发现作旷工处理。
6、公司办公室对员工考勤情况进行监督,统计当月迟到、早退、旷工后交财务部扣发工资。
二、加班管理规定
1、加班是员工在非法定工作时间内,完成非本职工作或本职工作额外工作量,属于公司计划外工作任务。
2、员工于休假日或工作时间外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如无特殊情况不得推诿,若有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加班时,应提前告知。
3、确因工作需要或特殊情况必须加班的,须严格控制并办理申报手续,办理加班手续后方可实施(如因突发情况可事后补办手续)。
4、加班的审批,由部门主管负责,公司办公室进行监督并报经理批准后交付财务。
5、员工加班后应安排补休,如确实无法补休,发放加班工资。
6、平时加班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家法定假日是300%。
三、员工请、休假制度
1、请、休假
a)凡请年休假、事假4天或以上的员工,必须提前3天填写请假条。
b)将《请假单》交给所在的岗位的主管签署意见。
c)由主管将请假单,转交公司办公室。
d)办公室根据部门所签署的意见和本人实际情况进行审核。 e)公司经理审批后,由公司登记归档,作为考勤依据。
f)休病假者,须凭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到办公室办理手续(2天以上者)。
g)员工请事假两天以内,由部门主管批准,两天以上者需办公室批准。
h)部门主管请假,由公司经理批准。
i)请假者须办完正式手续后,方可休假。否则,视为旷工处理。
2、请假方法
a)主管可批准下属人员两天以内的假期。
b)休假2天或以上需报公司办公室审批后,方可休假。
四、旷工处理办法
1、为履行请假手续离岗,视作旷工。
2、请假未得到批准擅自离岗者,视作旷工。
3、一个月累计迟到或早退三次,视旷工半天处理;累计5次按旷工一天处理。
4、迟到30分钟以上者,视作旷工半天。
5、旷工半天扣发1天工资,旷工一天扣发3天工资,连续旷工两天扣发7天工资,记大过处分或自动离职;旷工3天者做自动离职处理。
物业公司考勤管理制度2011-10-13
一、考勤管理制度
1、工作时间
由于公司行业特性所定,各部门各类人员上班时间不尽相同,请遵照部门和项目部的规定时间上班,项目部须针对各岗位特点制定明确的《各岗位工作时间一览表》。
2、考勤规定
2.1要求各项目严格执行公司统一发放的考勤管理制度,杜绝无故迟到、早退、旷工及无备案的调休、倒休等现象,外出勤要有详细的时间和事件记录。
2.2使用指纹机的项目部,在员工确定上班并办理完全部相关入职手续后,需左、右各备份一枚手指纹。员工每日上下班时间均需打卡,如未能及时打卡或多次打卡无反应时,应立即向所属项目部考勤员反映,如不能及时解决的应在当日考勤上备注说明,以免造成月考勤统计时误差,每月电子指纹考勤记录要求打印存档。
2.3无电子考勤机的项目部,员工每日上下班须启动《考勤签到表》做好详细手写考勤记录。
2.4当天特殊情况外出未能及时做考勤记录时需要登记并由直接领导和项目部经理签名确认,不得有连续一天外出无考勤记录现象。
2.5员工须在规定上班时间前或下班时间后签到或签退,其余时间考勤记录无效。
2.6任何员工不得损坏考勤机,无故不打考勤或因其他原因未打考勤且没有及时上报的一律按迟到、早退或旷工计;
2.7上班5分钟(含5分钟)且未超过30分钟(不含30分钟)打考勤视为迟到,超过30分钟打考勤视为旷工,下班前5分钟打考勤视为早退。
2.8公司品质督察部将不定期抽查各项目部和各部门的考勤。
3、违反规定的处罚
3.1迟到早退5分钟扣10元/次(累计不超过20分钟),当月累计超过30分钟(不含30分钟)迟到或早退扣半天工资,累计超过30分钟(含30分钟)算旷工一天。
3.2本月连续或累计旷工3天按自动离职处理情况。
人事行政管理部二O一一年五月编制 8-1
人事操作指南
4、请假
4.1员工因病、因事请假或调休,须事先填写《请假/调休单》按审批流程逐级上报,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4.2如因特殊情况请病假必须于上班前或不迟于上班时间15分钟内致电部门直接领导,且于病假后上班第一天内,向直接领导或项目部考勤管-理-员提供医院出具建议休息的有效证明。
4.3请假审批权限
4.3.1除项目负责人外,所有人员半天以内的病、事假或调休由直接领导批准;1-3天内请假或调休除直接领导批准后,需报项目经理批准;超三天以上的病、事假或调休需经项目经理核实后上报至公司分管领导审批方可执行。所有人员请假天数超出规定范围内的,要向公司分管领导请示审批,未经请示或请示未经批准,项目经理擅自越级批准超时休假的,每发现一次处以项目经理500元罚款。
4.3.2项目副经理以上管理人员每月规定休假天数为5天,遇有总公司召开例会时,要在例会召开期间安排休假,原则上参加例会天数计入公休范围之内。病、事假、公休等离开所属项目部时需向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并报品质督察部进行备案,请休假结束也要向品质督察部销假。
4.3.3所有人员的请假、休假或调休情况,各项目考勤管-理-员在每月作考勤统计时,需在考勤相关表格中作标注说明。
4.3.4未补假单或不经批准的缺勤按旷工处理,超过请假时间又未续假者亦以旷工处理。
4.3.5请假人休假期满返回后,须到所属项目考勤管-理-员处办理销假手续。
4.3.6如有紧急情况而不能事先请假,应在第二天早上8:00以前电话通知项目考勤管-理-员,并在上班当日补办相关手续,否则按旷工计。
人事行政管理部二O一一年五月编制 8-2
人事操作指南
4.4请假流程图
人事行政管理部二O一一年五月编制 8-3
物业公司考勤制度
一、考勤基本要求
为了规范公司部门、管理处员工上下班的管理,提高部门管理处的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1、上午:08:30-11:40下午:14:00-17:30
2、公司的全体员工均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度,员工上下班均须亲自签字,不得委托他人或替人签字,员工加班必须签字。凡替人签字,一经发现签字人和委托签字人每人罚款100元人民币。
3、员工每天均需先签字方可外出办事,如因工作原因不能签字的必须经部门主管签字认可。
4、上班时间5分钟未到签到视迟到、下班提前5分钟走的视为早退,30分钟未到签字者视旷工半天,半天未到签字者视旷工一天。凡是迟到、早退者视情况罚款20元人民币,旷工半天扣一天工资,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
5、员工外出办事前需要向部门主管报告外出的理由和时间,严禁员工上班期间外出办理私事,一经发现作旷工处理。
6、公司人力资源部对员工考勤情况进行监督,统计当月迟到、早退、旷工后交财务部扣发工资。
二、加班管理规定
1、加班是员工在非法定工作时间内,完成非本职工作或本职工作额外工作量,属于公司计划外工作任务。
2、员工于休假日或工作时间外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如无特殊情况不得推诿,若有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加班时,应提前告知。
3、确因工作需要或特殊情况必须加班的,须严格控制并办理申报手续,办理加班手续后方可实施(如因突发情况可事后补办手续)。
4、加班的审批,由部门主管负责,公司进行监督。
5、员工加班后应安排补休,如确实无法补休,发放加班工资。
三、员工请、休假制度
1、请、休假
a)凡请年休假、事假2天或以上的员工,必须提前7天填写请假条。
b)将《请假单》交给所在的岗位的主管签署意见。
c)由主管将请假单转交管理处主任,并签署意见,转交公司办公室。
d)办公室根据部门所签署的意见和本人实际情况进行审核。 e)公司经理审批后,由公司登记归档,作为考勤依据。
f)休病假者,须凭医院证明,到办公室办理手续(2天以上者)。 g)员工请事假一天以内,由管理处批准,两天以上者须办公司批准。
h)部门主管请假,由公司经理批准。
i)请假者须办完正式手续后,方可休假。否则,视为旷工处理。
2、请假方法
a)主管可批准下属人员两天以内的假期。
b)休假2天或以上需报公司办公室审批后,方可休假。
四、旷工处理办法
1、为履行请假手续离岗,视作旷工。
2、请假未得到批准擅自离岗者,视作旷工。
3、一个月累计迟到或早退三次,视旷工半天处理;累计5次按旷工一天处理。
4、迟到30分钟以上者,视作旷工半天。
5、旷工半天扣发1天工资,旷工一天扣发3天工资,连续旷工两天扣发7天工资,记大过处分或自动离职;旷工3天者做自动离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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