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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企业的考勤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规范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 工作时间规定
1. 员工考勤以每日考勤机打卡记录为准。
2. 上午上班时间: 8:30~12:00
下午上班时间: 13:30~18:00
午餐时间区域: 12:00~13:30
中午就餐及休息时间,可以在12:00~13:30时间区域内,自由选择就餐时间,如需外出就餐,员工应该轮流就餐,外出就餐时间限定为30分钟,可在休息区自由活动、休息,必须保证办公室有人值班。
第四条 考勤的时间单位
1. 本制度所称“一年”为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2. “一个月”为当月的1日至月末。
第五条 考勤计算周期
以月为单位计算,即每月自1日至月末,如遇节假日等,根据工作安排,可提前或推后计算考勤。
第六条 关于请假的规定
1.员工请假应提前申请,并由有审批权限的主管批准后,方可请假。如因特殊原因未能在事前请假者,员工本人应口头申请,由有审批权限领导同 1
意后方可休假,并在3日内补办假条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2.请假期间(无论病假事假)均无薪,有年假者可以年假抵折。
3.全年累计事假超过20个工作日,取消年终奖励,并不参与下年度调薪。
4.在公司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含一年)可享受带薪年假,三年以上(含三年)可享受婚假及丧假。相关规定详见本制度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第七条 关于迟到、早退的规定。
1.未按规定时间上班的视为迟到;未按规定时间下班、擅自离岗视为早退。
2.迟到、早退扣款:
3.一个月内累计迟到及早退3次(含)以上者,给予警告处罚。如一年之内有二个月(含)以上出现“一个月内累计迟到及早退3次以上(含)”情形,取消年终奖,不予评优、评先进。
4.对于迟到、早退的员工,公司将每月进行公示、通报。
第八条 关于旷工的规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旷工: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的;请假但未获批准的;以虚假理由请假的;续假未获批准的;单位 、部门或职位调整,逾 2
期不到岗的;虽提交辞职申请,但未到规定离职日期而不到岗、不履行职责的;一整天都没有出勤记录的;当日迟到超过3小时的。
2.旷工者处以扣薪罚款,计算公式为:扣款金额=旷工天数×3×当月的日基本工资。
1. 3.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达三次或者全年累计旷工超过三次者,取消年终奖励,不予评优、评先进,且不参与下年度调薪,旷工累计达到一周将予以辞退。
第九条 公休假日及节假日
2. 公休日:每周周六或周日轮休一天。
3. 法定假日:共计十天,分别为元旦一天、春节三天、国际劳动节三天、国庆节三天。另三八妇女节下午女员工休假半天。
4. 第十条 公出
1.因公内或异地出差无法出勤的,应提前或在返回后的第一天告知办公室或人力资源部并核对考勤。
2.工地考勤应由工地负责人或指定专人严格考勤、认真记录,并在次月的3号以前报至办公室或人力资源部。
第十一条 加班
1.公司不鼓励员工加班,如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加班,员工应积极配合。
2.加班应提前向办公室及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获批后执行。
3.获得批准的加班可申请在适当的时间安排调休,未安排调休的按照公司规定给予加班费。
4.原则上加班时间不得超过四小时,加班时间自19点以后开始计算。
5.加班时间大于4小时的,给予一次餐补。
6.加班人员当月请假、休假大于等于4小时的,取消餐补。调休的除外。
7.加班人员当月迟到超过两次的(含两次),加班不计。
第十二条 带薪年假
1.员工加入公司并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含一年)员工可享受带薪年假。
2.带薪年假的天数
3.年假的起止日期为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按天数累计计算。
4.工作年限指在公司的连续工作年限,满一年指从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5.员工休年假需提前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休假。
6.年假只限当年度适用,不得累计至下一年。却因工作需要未能安排员工休年假的,可在次年给予现金折算。折算公式为:年假折现=未休完的年假天数×最后一个月的日基本工资。
7.已提出调动或辞职申请或被公司辞退的员工,自提出之日起不再享年
假,不予休年假,不补当年剩余年假,不折现。
第十三条 婚假
1.在公司连续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的员工可享婚假。
2.婚假3天,晚婚者可另享有奖励假7天(含节假日及公休日),晚婚指: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
3.休婚假者需提供本人结婚证件,要求结婚登记后一年内一次性休完,不休者不予补偿。
4.婚假期间,享有最低基本工资,不计奖金补助等。
第十四条 丧假
1.在公司连续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的员工可享丧假。
2.员工及其配偶的直系亲属去世,允许申请带薪丧假。
3.丧假为3天,外埠给予路程假(按直达火车及长途汽车行驶时间计算,不超过3天);
4.丧事假要求一次性休完,不休不补,超期按事假处理。
(完)
二〇一〇年四月一日
小型企业考勤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作息时间
公司实行每周6天工作制
上午 7:30 ――11:30
下午 12:30――16:30(夏季:13:00――17:00)
二、具体规定
1、各部门经理、主管对本部门人员的考勤工作负有监督的义务。
2、公司考勤实行打卡制度,员工上、下班均需打卡(共计每日2次)。员工应亲自打卡,不得帮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帮助打卡。
3、员工违纪管理程序如下:
迟到:指未按规定到达工作岗位;迟到10分钟以上,每次扣5元迟到30分钟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资;迟到一小时的扣全天
工资 ;如遇到恶劣天气、交通等特殊情况属实的,经主管批准后酌情处理。
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早退10分钟以上,每次扣罚5元;30分钟以上扣罚半天工资处理。
旷工:指未经同意或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的;旷工半天扣1天工资,旷工一天扣罚2天工资。凡旷工连续3天或全年累计10天者,一概予以违纪辞退,将被解除劳动合同并没有任何经济补偿。
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主管同意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罚款5元。注:打与工作无关的电话超过10分钟,看小说,闲聊,玩手机等情况按脱岗处理)。
三、请假制度
1、病假:指员工生病必须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别;病假扣除基本日工资。员工本人确实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须经部门主管批准,月累计超过两个工作日者,必须取得医院开据的休假证明。
2、事假:指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办理而请的假别;但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超过的天数按旷工处理;事假按实际天数扣罚基本日工资。
3、员工需请假1至2天均应提前向各主管提交《请假申请单》。请假2天以上的需总经理批准。如因紧急情况无法提前请假时,应在休假当天上午8:00前通过电话向各部门主管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4、其它假别由部门主管签署意见后报总经理审批,并送行政部备案。
5、所有假别都必须由本人书面填写请假单,并按规定程序履行签字手续后方为有效假别;
6、行政部对每月的考勤进行统计,统计表由经理签字后交财务部计发工资。
小公司简单的考勤制度
一、目的: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除总经理副总经理外)本公司所有员工。
三、工作制度
1工作时间:
上午 8:00---12:00
下午13:00—17:00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经公司同意,可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2打卡制度
公司实行上、下班指纹录入打卡制度。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
打卡次数:一日两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应填写《外勤登记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时间。
3.惩罚制度:
迟到10分钟以内扣5元、10-25分钟扣15元、25-60分钟扣30元、1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如有特殊情况须经许总同意)
四、休息与请假制度
每月定期休息2天,休息修提前至少一天向许总申请(同一天不能有两人以上同时休息)
请假需提前向许总申请,扣当月工资的1/30。如没有提前申请按旷工处理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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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加班管理
定义
加班是指员工在节假日或公司规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况。
加点是指员工在正常班次内已保质保量完成额定工作之后,为完成领导安排的额外工作或超前性工作而延长工作时间的情况。 本规定中所指的“加班”,包括以上加班、加点两种情况。员工在完成计划工作目标过程中,因个人原因而产生的加班加点不作为加班,因增加非计划内工作且必须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时,可申请加班,加班的最终审批权为公司总经理,否则为无效加班。
加班申报及补偿规定按小时计算每小时10元。
注意:此制度自2012年2月9日开始执行
公司 2012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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