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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管理考勤制度

时间:2022-05-06 06:12:58 考勤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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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管理考勤制度

1.酒店员工正常工作时间视部门工作需要而确定,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由总经理办公室另行通知;

酒店管理考勤制度

2.酒店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3.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打卡,违返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处分;

4.酒店每天安排人员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值班经理,由值班经理报至人事部,人事部据此核发全勤奖金及填报员工考核表;

5.所有员工须先到酒店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主管经理签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6.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处理;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处理;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处理,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7.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部门经理说明外出原因及返回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8.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三次者扣发全勤奖50%,达五次者扣发100%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

9.员工无故旷工半天者,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处分,每月累计三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处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作除名处理;

10.员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副经理经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由总经理批准。工作紧急无法请假时,须在办公室备案,到达出差地点应及时与酒店取得联系。出差人员应于出差前先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并交至人事部备案。凡过期或未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再补发全勤奖,不予报销出差费用,特殊情况须总经理审批;

11.当月全勤者,可获得全勤奖金。

酒店员工奖惩制度

大酒店员工奖惩制度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特制订本大酒店管理制度。全体员工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本大酒店管理设立如下奖励方法如下。

第一条 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特制订本大酒店管理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全体员工

第三条 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 奖励办法

第五条 本大酒店管理设立如下大酒店管理——解析X大酒店员工奖惩制度奖励方法,酌情使用:

1、 通告表扬;

2、 奖金奖励;

3、 晋升提级;

第六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告表扬:

1、 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 维护大酒店管理利益,为大酒店管理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3、 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

4、 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第七条 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

1、 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 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3、 向大酒店管理http://ad.cankao.gcw818.com提出合理化建设,为大酒店管理采纳;

4、 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5、 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6、 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7、 其他对大酒店管理作出贡献,董事局或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 有以上表现,大酒店管理认为符合晋级条件的予以晋级奖励

第九条 奖励程序如下:

1、 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 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

3、 董事局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局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委员会审核,董事局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十条 处罚办法

第十一条 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以以下处罚:

1、 警告;

2、 记过;

3、 降级;

4、 辞退;

第十二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给以警告处分

1、 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 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3、 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 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5、 无故不参加大酒店管理安排的培训课程;

6、 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

7、 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8、 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9、 遗失员工证或员工守则者及未按要求穿戴整洁工作服和佩戴厂牌; 10、 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警卫或管理人员查询; 11、 破坏环境卫生 第十三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记过处分: 1、 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 2、 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伤害或伤及他人; 3、 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 4、 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 5、 携带危险物品入厂; 6、 在禁烟区吸烟者; 7、 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分利益; 8、 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9、 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躺卧、睡觉者 10、 涂改考勤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 第十四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降级处分: 1、 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大酒店管理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 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 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大酒店管理蒙受重大损失; 4、 泄漏生产或业务上机密; 5、 违反大酒店管理规定带进出物品;

6、 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

7、 撕毁公文或公共文件;

8、 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大酒店管理蒙受重大损失;

9、 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

大酒店管理——解析X大酒店员工奖惩制度

10、 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大酒店管理蒙受重大不利;

11、 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

12、 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大酒店管理蒙受重大不利;

第十五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辞退处分:

1、 偷窃同事或公有财物;

2、 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大酒店管理误信而遭受损害;

3、 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

4、 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

5、 蓄意损坏大酒店管理或他人财物;

6、 故意泄漏技术、营业之秘密,致使大酒店管理蒙受损害;

7、 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8、 拒不执行董事局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

9、 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10、 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11、 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大酒店管理资才,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12、 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13、 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

14、 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5、 泄露大酒店管理秘密,把大酒店管理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6、 散布谣言,损害大酒店管理大酒店管理——解析X大酒店员工奖惩制度声誉或影响股价稳定的;

17、 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8、 无正当理由累计旷工三日,在外从事同类产品职业或在假期在外另谋职业;

19、 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惩扰乱大酒店管理秩序;

20、 在大酒店管理内赌博;

21、 在大酒店管理内有伤风化行为;

22、 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在工作中滋事妨害经营秩序;

23、 经常违反大酒店管理规定屡教不改;

24、 依合同约定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

25、 因行为不当,大酒店管理无法再对其信任;

26、 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

第十六条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七条 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大酒店管理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以下规定赔偿大酒店管理损失;

1、 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一50%;

2、 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总经理或董事局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第十八条 企业领导发现本企业员工

酒店餐饮员工奖罚制度

一、奖励制度

1、工作积极,团结同事。

2、员工过生日时,酒店为其赠送礼品。

3、工作能力优秀,不迟到,不早退,无旷工。

4、礼貌、热情、周到的服务,经常得到客人的好评。

5、所管理的器具、用具无破损、无丢失。

6、从酒店的利益出发,为酒店的发展,尽心尽力。

以上6条,酒店按季度、年度进行评比,依据评比结果给予表彰和现金奖励。

二、惩罚制度

(一)违反以下条款按次进行现金处罚

1、浪费公物,视情节轻微的。

2、对客人指手划脚,品头论足。

3、对宾客不礼貌,与客人争辨。

4、与客人争吵,把个人情绪带入工作中。

5、妨害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

6、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

7、工作时间内躺卧、睡觉,随意拨打电话。

8、当值时擅离工作岗位,闲逛,干私人事情。

9、随意进出厨房、餐厅,到厨房抓吃、抓拿的。

10、不经请假,随意旷工。

11、上班时间随意吸烟,擅离工作岗位,无故迟到、早退。

12、当班时吃东西、看电视,用酒店电话办理私人事情。

宾馆考勤管理制度2016-06-27 8:46 | #2楼

一、为了加强各级人员考勤管理,规范员工请、休假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 管理职能

1、主管领导:宾馆执行总经理是考勤工作的主管领导,其主要职责是:建立健全考勤管理制度,并负责考勤工作的持续改进,监督管理各部门日常考勤工作,审查行政部提交的考勤记录汇总意见,审批长假人员的请假申请,作出考勤工作中有关奖惩决定。

2、归口部门:宾馆行政部是考勤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贯彻落实各项考勤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员工持证考勤情况,指导和管理各部门的考勤签到工作;审核各部门考勤记录,在权限内审批员工请假申请,监督落实考勤工作中奖惩方案。

3、各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人员的考勤日常管理,从严把关,按月将本部门考勤记录上交行政部,并对本部门考勤的准确性负责。

4、各部门考勤记录是结算工资和竞赛评比的考核依据。

5、本考勤制度涵盖范围

(1)人员:宾馆各级管理人员、普通员工(正式工和试用工),特聘工不涵盖在本制度内;

(2)管辖范畴:员工上下班、假日值班、参加会议、培训学习、公共活动等。

三、日常考勤管理

1、按宾馆规定的作息制度和各部门每月的《员工排班表》作为员工上下班的考勤时间标准。

2、作息制度

(1)行管人员作息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30

(2)对客服务岗位及工程人员作息时间:

1) 两班倒的:由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作息时间后报行政部备 1

案。

2) 三班倒的:早班0:00—8:00;中班8:00—16:00;晚班16:00—24:00;交接-班要求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岗。

(3) 就餐时间:

早餐7:00—8:00;午餐11:00—12:30;晚餐17:00—18:30;夜宵:23:20—0:30(每名员工就餐时间控制在半小时以内)。

3、排班计划:

各部门经理于每月24日前拟定下月《员工排班表》,向本部门员工公布,同时报送行政部备案。每月26日至次月25日为一个排班周期。排班表作为员工的上班准则,并作为宾馆监管各部门考勤工作的依据。排班表一经公布,员工必须按表当值,非经部门主管同意,任何员工不得随意调整、换班和顶岗。

4、员工(经理以上人员除外)考勤实行持卡考勤和部门签到的“双考”方式,程序如下:

(1)员工上班时

1)持卡考勤:考勤点设在总台后过道内,员工持考勤卡到考勤机处自行完成持卡考勤;

2)部门签到:员工完成持卡考勤后,即到本部门考勤负责人处亲自签时报到,完成部门签到程序。

(2)员工下班时

先到部门考勤负责人处签时登记后,再到总台后过道的考勤机处完成离岗考勤手续。

5、员工考勤一律着工装。每次上下班,所有员工需严格履行考勤手续,记时一律依考勤员校准的时钟为准,考勤员应保证员工记时的准确性,严禁代替他人作考勤登记。考勤时间以到达或离开工作岗位为准,凡未按时到岗即为迟到,超时半小时以上即视为旷工;凡提前离岗即为早退,提前达半小时即视为当日旷工。

6、员工填写《考勤表》要求字迹端正,不得涂改,不错记漏记,次日不得补填前日考勤,对于缺勤者,应注明病假、事假或旷工。 2

7、各部门考勤员要坚持原则,不循私情,不弄虚作假,按月及时准确地提供考勤记录。

8、各部门每月26日上午将当月考勤表上交行政部,并换领下月考勤表。行政部应认真核对各部门考勤记录,确认各种请假情况是否属实,并签署意见。行政部对各部门考勤情况汇总后形成书面意见于每月30日前交分管副总经理审阅。

9、员工确须请假,应事先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患突发疾病除外),否则按旷工处理。员工因公出差,按上班对待,若以出差为由办私事,按旷工处理。

10、各部门考勤表由行政部按月存档备查,保存期2年。

四、员工休假管理

1、除因工伤病假外,员工病假、事假期间无薪。

2、员工在宾馆工龄未满一年,年累计病、事假不得超过20天;工龄满一年者,年累计病、事假不超过30天;工龄满十年者,年累计病、事假不超过60天;否则宾馆可视其情况终止劳动合同或予辞退。

3、凡因打架斗殴致伤或因其他违纪行为导致不能上班者,宾馆不予准假,按旷工处理。

4、病假:

(1)员工病假须经正规医院医师开具书面证明,无医师有效证明的病假和未获批准的病假无效,按旷工处理。

(2)请假程序:

1)请假4天以内,经部门负责人签批后方可执行,月底同部门考勤一同报行政部备案;

2)请假4天以上8天以下,先在本部门填报假期申请,由部门经理签批后再经行政总监二级审批同意,并将请假手续报行政部备案;

3)请假8天以上,先在本部门填报假期申请,由部门经理签批,并经行政总监二级审批同意,再报执行总经理三级审批,获准后将手

续报行政部备案;

4)部门经理请假4天内由分管副总批准,4天以上由执行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执行总经理请假须经总经理批准。

(3)员工如突发急病,须立即通知部门经理口头请假,并在病假期满当日内出具相关证明补办请假手续。

(4)在其他休假期间患病,不重复办理病假手续。

5、事假

(1)请事假程序按上述第4条款执行。

(2)请事假不得找人代假或者先休后补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当部门排班无法调整时,员工的事假不予批准;一个月内部门员工请事假的人次达到5人次时,员工的事假不予批准。

6、工伤假

(1)员工(含试用工、临时工)因工受伤,必须填写《事故报告》,经宾馆研究认定,确认其工伤。

(2)工伤请假须凭正规医院证明,按病假程序办理手续。

(3)工伤假日不计算在年内的假日累计天数之中。

7、年假

(1)正式员工的工龄满一年后,每年享受带薪年假2天;工龄满五年后,每年享受带薪年假5天;工龄满十年后,每年享受带薪年假10天。年假天数最高不超过10天。

(2)年假当年内有效,逾年不安排补休或补偿。

(3)当年病假累计30天、事假累计15天者,不得享受年假。对当年有书面警告以上违纪者,不得享受年假。

(4)年假不得在经营旺季执行。若提前享受了年假后发生病、事假超过本条第(3)点之规定的,则从超规的次月起扣除与年假天数等同的休假资格。

8、 销假

(1)员工按正规程序休完获准的假后,必须按时销假,由部门经理安排正常上岗。

(2)对假满不复岗的,从假期结束的次日起按旷工处理。

(3)若假满需续休者,必须提前半天履行请假手续,若未获续假批准而擅自续休者,按旷工处理。

五、法定节假日

1、周假

(1)倒班员工,每周休周假不少于一天,由部门经理安排调休;当月未休的周假可以逾月累存,年内有效。当年确实无法安排补休的年假,在年终时可按相应日标准工资予以补偿。

(2)行管人员每周休息二天,由部门负责人根据客源情况灵活安排。确需在周假中加班的由部门经理批准,报行政部备案。

2、法定假日(一年共十天)

元旦:1月1日;春节:3天(农历正月初一、二、三);清明节:1天;劳动节:1天(5月1日);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10月1日、2日、3日);另:女职工可在“三.八”节休假1天。

以上法定假日由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安排调休,员工的法定假日可以累存,年内有效。当年确实无法安排调休的法定假日,年终一次性给予工资补偿。

六、特聘工不享受周假和法定假日,以实际工作日或计件方式享受工资;若条件许可时发生休假,则扣除相应假日工资。

七、员工如提前享用各类带薪假后即予辞职,公司将扣回相应假日内所发放的工资额。

八、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部。

酒店考勤管理制度2016-06-27 8:15 | #3楼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酒店办公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参照国家有关法规,结合酒店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对酒店全体职工进行考勤与管理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 必要的、严格的、实事求是的考勤管理,是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重要保证,是提高全体职工素质的必要条件。各部门领导和有关负责人必须严抓考勤管理。

第四条 自觉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是酒店全体员工的共同职责,要严以律已,互相监督,确保考勤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各部门管理人员要加强检查和督促,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以保证本考勤制度的实施。

第二章 考勤管理

第五条 根据国家规定,酒店二线管理人员实行标准工时制度,正常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时,下午13:30-17:30(冬季),上午08:30-12:00时,下午14:00-18:00(夏季)

一线岗位员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和不定时工时轮班工作制,在法定休假节日、休息日轮班工作视为正常出勤。

酒店原则上不鼓励员工加班,但出于工作需要或任务紧急,员工有责任加班,加班在一个月内调剂补休,如因部门工作安排不能补休,可逐月顺延。

第六条 全体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员工上下班及加班者必须打卡,员工应按工作时间的规定准时打卡上下班。

第七条 员工上下班,必须亲自打卡,如果员工替他人打卡

或由他人代替打卡,替他人打卡或由他人代替打卡的员工,双方各处罚100元。

第八条 所有人员须先到酒店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上级主管批准,交人力资源部补上打卡记录,未经上级主管批准的,按迟到或旷工处理。员工上班时间内因事外出,不需要出入打卡,但必须有上级主管批准。

第九条 员工上下班漏打卡,必须由直属上级主管签卡证明上下班时间,交人力资源部补上打卡记录,否则按旷工处理。每月规定签卡不得超过3次,超过3次签卡无效(特殊情况除外) 。

第十条 酒店上下班时间,由保安与各部门管理人员监督员工打卡。所有上班人员均应于规定的上班时间前打卡,不得于打卡上班后外出(公出除外)。所有下班人员应先打卡后外出,外出后补打下班卡无效。

第十一条 日夜轮班部门,应按时交-班、接-班,如果接-班者未按时接-班,应报请主管处理,不得擅自离去。

第十二条 员工上下班及加班,必须如实打卡,如有上班打卡后不上班或下班时不打卡,等到一小时或几小时后打卡,或没有上班找上级主管签卡,除按旷工处理外,每次加罚款20-50元以示警告,累计三次以上者,按开除处理。

第十三条 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打卡到达工作岗位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5分钟之内不计,5分钟至30分钟内,按迟到或早退一次处理,扣罚5元,超过半天按旷工一天处理,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处理。)

第三章 请假、休假管理

第十四条 员工请假必须先填写请假条,按管理权限审批,到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方可休假,特殊情况应在事后及时补上,请假实行累计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 请假的类别、期限

一、年休假:员工在本酒店工作满一年后,可享5天带薪假,每递增一年则增加一天假,以此类推,年假最多不超过15天。如当年事假或其他假超过15天者,不再享受当年年假。年假必须在本年度内休完,不得累计或预休。

二、法定假:所有员工每年均可享受11天法定休假,即:“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1天、“五一”3天、“端午”1天、“国庆”1天、“中秋”1天,法定公休假内值班、加班者,部门安排补休或按规定计发加班工资。

三、病假:凡休病假的员工必须持酒店指定医院开具的病情证明,按请假程序报部门及直接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休病假,不按规定程序请假、续假者;一律视为旷工及严重违纪行为。病假期超过本人法定医疗期的,解除劳动合同。病假期间不发工资(工伤除外)。

四、事假:员工必须有充分的理由方可请事假,部门及酒店有权根据工作需要,酌情审批员工事假,未获批准而擅自休事假者一律视为旷工及严重违纪行为。员工请事假三天以内(含三天)者,由本部门经理审批并交人力资源部备案,事假四天至半个月以内的,由本部门经理批准后再报总经办批,超过半个月的假期须总经办审批并报总经理。员工每年累计事假超过三十天者,酒店有权辞退。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及相关津贴、补助费等。 五、婚假:在酒店工作满一年的,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

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符合晚婚年龄(女

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六、丧假:员工直系亲属(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及子女)去世,可休3天丧假。

七、产假:在酒店工作满一年后怀孕的女员工,可在生育后按国家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期间不享受工资,酒店为其办理生育险。

八、调班:员工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需要调班,需提前一

天提出申请,营运相关岗位人员由于工作性质的特殊性,需与其调班的对接人在该申请签字确认后,经部门经理签批后方可生效。原则上非工作原因需要调班的情况一个月不得超过三次。

第十六条 考勤处罚规定

一、迟到或早退:上班或下班5分钟之内不计,5分钟至30分钟内,按迟到或早退一次处理,扣罚5元,超过半天按旷工一天处理,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处理。

二、旷工:旷工按工资的三倍处罚,连续旷工三天以上或当月旷工累计超过五天,酒店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并除名。

凡下列情况均以旷工论处:

(1)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

(2)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即不到岗;

(3)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

(4)打架斗殴、违纪致伤造成无法上岗;

(5)其他违规违纪行为造成缺勤。

三、考勤罚金在工资内扣除。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各部门若有员工请假隐瞒不报,未到人力资源部备案、或有私自停班的现象,一经查出对该部门责任人将严厉处罚。

第十七条 凡酒店员工对违反考勤制度予以举报查实者,对举报人予以奖励十元每次。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今后若国家法律法规变更将作相应的调整。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酒店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015-2-1

酒店考勤管理制度2016-06-27 17:21 | #4楼

为维护酒店办公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参照国家有关法规,结合酒店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制度是对酒店全体职工进行考勤与管理的基本依据。

第二条 必要的、严格的、实事求是的考勤管理,是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重要保证,是提高全体职工素质的必要条件。各部门领导和有关负责人必须严抓考勤管理。

第三条 自觉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是酒店全体员工的共同职责,要严以律已,互相监督,确保考勤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各部门管理人员要加强检查和督促,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以保证本考勤制度的实施。

第二章 考勤员的产生

第四条 部门考勤员原则上由部门主管担任,各班组考勤员由领班兼任,人事行政部将各部门考勤员名单备案。

第五条 各部门考勤员应认真详细如实记载本部门的考勤记录。如有新进人员或离职人员,应及时将新排班表送到人事行政部,以方便考勤工作的顺利展开。

第三章

第六条 工作时间与班次:

一. 酒店各部门工作班次由各部门根据经营情况确定。

二. 如工作需要或任务紧急,酒店可要求员工超时工作或加班,酒店将在适当时间给予补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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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管理

第七条 全体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员工上下班及加班者必须打卡,员工应按工作时间的规定准时打卡上下班。

第八条 员工上下班,必须亲自打卡,如果员工替他人打卡或由他人代替打卡,替他人打卡或由他人代替打卡的员工,双方各处罚100元。

第九条 所有人员须先到酒店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上级主管批准,交人力资源部补上打卡记录,未经上级主管批准的,按迟到或旷工处理。员工上班时间内因事外出,不需要出入打卡,但必须有上级主管批准。

第十条 员工上下班漏打卡,必须由直属上级主管签卡证明上下班时间,交人事行政部补上打卡记录,否则按旷工处理。每月规定签卡不得超过3次,超过3次签卡无效。

第十一条 酒店上下班时间,由保安与各部门管理人员监督员工打卡。所有上班人员均应于规定的上班时间前打卡,不得于打卡上班后外出(公出除外)。所有下班人员应先打卡后外出,外出后补打下班卡无效。

第十二条 日夜轮班部门,应按时交-班、接-班,如果接-班者未按时接-班,应报请主管处理,不得擅自离去。

第十三条 员工上下班及加班,必须如实打卡,如有上班打卡后不上班或下班时不打卡,等到一小时或几小时后打卡,或没有上班找上级主管签卡,除按旷工处理外,每次加罚款20-50元以示警告,累计3次以上者,按开除处理。

第十四条 上班时间开始后1分钟至30分钟内打卡到达工作岗位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每月迟30分钟内不得超过3次,超过3次按20元/次罚款,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处理,迟到超过半天按旷工一天处理。当月累计迟到6次者,酒店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并除名。

第四章 考勤统计与汇总

第十五条 考勤实行三级考勤制,每日上、下班必须打考勤,按规定时间要求到达岗位并按签到表要求签到,不得代人、托人打卡和签到,如有将按《员工手册》之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 班组考勤员应按日考勤,每日根据员工签到表将当日出勤情况记入考勤统计表,月底将当月的签到表,考勤统计表上交部门考勤员。

第十七条 部门考勤员对各班组的考勤进行核对统计汇总,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在次月的三日下班前将部门考勤汇总表、各类假期证明单上报人事行政部。

第十八条 公司级考勤由人事行政部使用考勤设备对全员进行考勤。

第十九条人事行政部负责各部门上报的考勤汇总进行审核,并据此作工资处理。

第三章 请假、休假管理

第二十条 员工请假必须先填写请假条,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休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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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经理以上请假须营运总监审批报人事行政部备案。特殊情况应在事后及时补上,请假实行累计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 请假的类别、期限

一、年休假:员工在本酒店工作满一年后,可享5天带薪假,每递增一年则增加一天假,以此类推,年假最多不超过15天。如当年事假或其他假累计超过15天者,不再享受当年年假。年假必须在本年度内休完,不得累计或预休。

二、法定假:所有员工每年均可享受11天法定休假,即:“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1天、“五一”1天、“端午”1天、“国庆”3天、“中秋”1天,法定公休假内值班、加班者,部门在适当的时间安排补休,国假1天按2天予以补偿。

三、病假:凡休病假的员工必须持正规医院开具的病情证明,经批准后方可休假。若因班前患急病而无法及时到酒店办理请假手续者,可提前打电话向部门经理口头请假,并于就诊之日起3日内持急诊病假证明补办请假手续,超过送交期限按事假处理。病假期间不发工资(工伤除外)。

部门负责人有权批准3天以内(含3天)病假,3天以上报人事行政部由营运总监批准。

四、事假:员工必须有充分的理由方可请事假,部门及酒店有权根据工作需要,酌情审批员工事假,未获批准而擅自休事假者一律视为旷工及严重违纪行为。员工请事假应提前一天提出申请,待批准后方可休假

员工请事假3天以内(含3天)者,由本部门负责人审批,3以上报人事行政部由营运总监批准。经理级以上人员由营运总监批准。员工每年累计事假超过15天者,酒店有权辞退。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及相关津贴、补助费等,并处罚一倍工资,即事假期间按二倍工资扣发。 五、婚假:在酒店工作满一年的,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最多可享受晚婚假15天,需提供结婚证书原件。

六、丧假:员工家庭成员去世,配偶、父母、子女在治丧期间享受3天有薪假期;岳父母、公婆在治丧期间享受2天有薪假期;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在治丧期间享受1天有薪假期。

七、产假:在酒店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女员工,享有国家规定的连续产假90天,晚育者增加60天,合计150天。女员工分娩休假后重新复职,需服从酒店工作安排。产假期间不享受工资,酒店为其办理生育险。

八、调班:员工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需要调班,需提前一天提出申请,营运相关岗位人员由于工作性质的特殊性,需与其调班的对接人在该申请签字确认后,经部门经理签批后方可生效。原则上非工作原因需要调班的情况一个月不得超过三次。

第二十二条 考勤处罚规定

一、迟到或早退:上班或下班迟到或早退30分钟内不得超过3次(含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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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3次者按20元/次处罚,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处理,超过半天按旷工一天处理。当月累计迟到或早退超过6次者,酒店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并除名

二、旷工:旷工按工资的三倍处罚,连续旷工三天以上或当月旷工累计超过3天,酒店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并除名。

凡下列情况均以旷工论处:

(1)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

(2)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即不到岗;

(3)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

(4)打架斗殴、违纪致伤造成无法上岗;

(5)其他违规违纪行为造成缺勤。

三、考勤罚金在工资内扣除。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各部门若有员工请假隐瞒不报,未到人力资源部备案、或有私自停班的现象,一经查出对该部门责任人将严厉处罚。

第二十四条 凡酒店员工对违反考勤制度予以举报查实者,对举报人予以奖励10元每次。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今后若国家法律法规变更将作相应的调整。

2015.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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