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琴行教师考勤制度
为加强学校管理,切实做好我校教职工的考勤工作,使学校各项工作能够正常有序的开展。经学校校委会、学校党支部研究决定,特制定《新庄镇中心学校考勤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请假、销假程序
教职工无论-公派、病假、事假,产假等请假类型,须提前到教导处领取请假条进行填写相关事项,依次由年级组、、校领导等科室进行通报签批,进行上课带班工作交接安排;值班安全工作交接安排;年级组内相关事物交接安排;离岗前行政登记等相关事物就绪后,方可离岗。若由于身体疾病等紧急原因没有书面请假的,必须电话请假,依次电话通报校领导、教务处、年级组,主要先进行教学工作和值班安全工作交接安排,待返校后及时补签书面假条,上交教导处存档。教导处按照书面请假条进行汇总公示,没有相关书面请假的一律按照旷工进行统计和纳入绩效量化考核。擅自或无故离岗,一律按旷工处理。病假不论几天必须出具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住院治疗者住院手续必须齐全,否则按一般病假制度执行。请假期满后应立即到校长处或教导处销假。如需继续请假者,应提前告知学校续假。
二、请假类型
(一)、公假
1、婚假。符合法定年龄婚假为一周;凡男方年龄在25岁以上,女方年龄在23岁以上,婚假为6天。(备注:均为连续计假)
2、丧假。凡亲生父母过世,丧假为6天;凡配偶父母过世,假期为
6天。(备注:均为连续计假)
3、公假。教师参加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安排的各类国培、比赛、参观学习、计算机培训、继续教育、各类考试、出差期间一律为公假,其余均按事假计算。
4、产假。产假一般为98天。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大龄产妇产假按照统一标准为120天。如男教师妻子生育,可放假10天,作为护理假。(备注:均为连续计假)
(二)、病假。病假者须持定点医疗机构(不包括私立医院、私立门诊)诊断证明,若无病,经调查持假证明者,按旷工处理。短期病假由学校领导签字批准;长期病假由教育局主要领导审批,病情特殊或紧急需住院治疗的先住院治疗,并尽早在5天内给学校提供住院手续和相关证明材料。教职工在病休期间应在住所或医院安心休养,小病大养或以休病假为名,从事其他经济活动,一经发现即刻终止病假,免予病假待遇,到岗上班,拒不到岗上班的,按旷工论处。当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取消当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资格,并进行批评教育。病假期间按实际工作日计算(如周六、周日和节假日正常上班,请假时间计算在内,按相关条款执行)。
(二)、事假。教师处理私事应主要利用节假日和公休时间,如须占用工作时间办理私事的,应由本人事先提出申请,经领导批准后,按事假处理。未经领导批准,私自离开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利用事假从事第二职业的教职工,加倍扣发日工资,当年考核确定为不合
格等次,取消当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并按指定日期或到工作岗位;拒不回到工作岗位的按旷工论。事假期间按实际工作日计算(如周六、周日和节假日正常上班,请假时间计算在内,按相关条款执行)。
(三)、迟到、早退。
1、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签到制度,上班时间必须在规定时间之前,规定时间后签名按迟到计算;
2、教师上课铃响必须进教室,超过5分钟进教室者按迟到计算;
3、升旗仪式、政治学习、各种集体活动等,全体教职工必须按时参加,超过5分钟者按迟到计算
4、教师误课一节,算缺勤一天;政治学习及各种大型活动、集会不参加者,每缺勤一次扣罚50元;迟到或早退累计6次按缺勤一天计算。
5、每月累计迟到或早退6次,算作缺勤1天,扣除当月绩效工资。
(五)、旷工、旷课。
请假没有履行请假手续,无故不上班,或请假未被批准而不上班,及无特殊情况超假又未办理续假手续均视为旷工。旷工一天扣除当月绩效工资200元。
(六)、其他。包括全校性应急例会、周一升旗仪式、教研会、学校重大活动、校外重大活动、校内外临时性工作或活动、安全保卫稳定等缺勤一次扣罚20元。
1、假期前政治学习、全校性的集体加班、开学一周内和寒暑假放假
前一周请假的,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的病假,请假一天按一天计算,无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的,请病事假一天按两天计算,具体操作按照前五条执行。
2、周一升旗仪式由团队办公室负责考勤,全校性应急例会、、学校重大活动、校内外临时性工作或活动,由值周老师、学校办公室负责考勤,按照学校考勤办法第三款第4、5条执行,其结果将作为评优评先参考依据。
3、班主任例会、教研会、业务学习、学习兴趣小组活动等考勤由分管科室负责考勤,学期末将考勤结果纳入教职工考勤考核。其结果将作为评优评先参考依据。
4、凡是涉及安全保卫稳定工作的考勤,实行一票否决,由于教师个人离岗脱岗,没有认真履行安全责任,导致学校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或被上级通报的,根据情节,除承担相应经济责任外,年终考核拟定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同时由政务处按照学校安全责任管理办法和绩效管理办法执行。
二、审批权限
1、教师请假3天之内,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完成本职工作前提下,由年级组长和教导处主任审批;离岗3--7天,由主管校长审批;请假在7以上天,由校长审批后报教育局审批备案;
2、教师在教职工例会、教研会、假期政治学习、应急事宜、校内集体加班、校内外集体活动时请假,由主管校长审批,由分管科室负责考勤,按照本科室绩效考核办法执行。校内外临时性短暂活动由分管
科室负责考勤。
3、教师在升旗时,因特殊原因不能到时,向党支部副书记请假。
三、登记及考勤项目
1、公假、事假、病假、迟到、早退、旷工、旷课、应急例会、业务学习、周一升旗仪式、假期前后政治学习、教研会、升旗、学校重大活动、校外重大活动、校内外临时性工作或活动。
2、考勤时间每年分两次:每年2月25日——7月25日;8月25日——1月20日,全年计假,含集体加班、考试、阅卷、应急活动等。
3、公假、事假、病假、迟到、早退、旷工、旷课、应急例会、周一升旗仪式、假期政治学习等均不列入绩效考核之中,在每学期期末绩效工资中扣除。
4、病假、事假、旷工、无故不上课、超出期限等产生的超课时均由本人承担,从个人学期绩效工资中扣除,短期病假若有本人协调同学科教师或其他学科教师进行调课,没有产生超课时不在统计之列;由教务处负责汇总统计超课时。
四、计扣标准
1、公假:按照国家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规定执行,经学校主要领导审批后,按全勤对待,对超出公假审核天数的一律按照事假处理。
2、事假:事假一天30元;全年累计事假超过15天者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3、病假:不住院病假一天扣30元。
住院病假规定:住院原则上要求出具县级公立医院住院相关手续,如需往上一级医院住院,则需层层出具转院手续。无转院手续按县级医院扣发标准执行。
备注:
1、升旗点名时教师没到,也未向主管领导请假,由团队办按照考勤考核办法执行。
2、因病因事不参加各类会议,由校办负责汇总形成通报纳入考勤考核。
3、计划生育、产假、婚丧假,人事部门文件规定(法定节假日算在内)工资照发。
5、请假教师愈期后,迅速返校,否则按旷工对待,愈期一周以上报请县教育局,按教育局相关精神处理。
6、属于学校或教育局委派外出学习培训的,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活动一律按正常工作日算,按照全勤照发全额工资,享受一切工资及福利待遇。根据培训学习相关文件,由派出科室提前确定离校和返校时间,上报校委会,自行超出规定时间按事假处理。
7、根据年度考核相关文件精神,全年累计请假超过15天以上者年终考核不得评优,超过两个月者年终考核不合格,根据当年考核要求,以考勤为主要依据确定一定比例的基本合格人员。(备注:重大疾病患者可另行考虑不在此规定内,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8、长期病假:长期病假或家里有特殊困难的由校委会研究后报教育
局领导批示酌情处理。
9、外出学习培训、病、事假等人员必须提前填写《教职工离岗请假审批表》,由年级组、教导处审批进行相关工作的交接安排后方可生效。如不按要求办理请假手续的,将按旷工处理。(相关科室没有签字审批,未进行工作交接擅自离岗的,当月兑现同时进行绩效量化,若在离岗期间发生意外造成损失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并追究相应责任。
五、公示制度
对公假、病假、事假、迟到、早退、旷工、假期前后的政治学习的考勤结果予以公示,教导处每月公示一次,公示项目为姓名、时间、天数、扣款金额,接受全校监督。
此规定自2015年11月18日起执行。
教师考勤制度
为了建立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工作秩序,规范学校内部管理,强化教师的责任意识,鉴于学生年龄特点和自律、自护、自理、自学能力差,如教师不按时到岗入位,学生管理出现空档,很容易发生安全事故,学校声誉、教师形象和正常教学秩序将会受到影响,为此,依据国家《教师法》及上级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羊场小学及羊场中学羊场教学点教师考勤制度。
一、考勤的有关说明
1、上课3—5分钟才进教室记迟到。
2、提前3分钟离开或中途无故离开教室10分钟以上记早退。
3、上课信号发出后15分钟才进教室记缺旷。
4、因教师迟到、早退、缺旷造成的一切安全责任,由迟到、早退、缺席教师自己承担.
5、一学期事假累计不超过10节、早退或迟到不超过15节,每超出一节按照缺旷记录。
二、考勤规定:
1、按照学校作息时间安排,每天早上凡是有第一节课的老师,必须7点50分到学校办公室签到,其他教师在当天12点之前签到完毕。
2、值周教师必须7点40分到校、到办公室签到后,维护好各班学生晨读的秩序。
3、法定假日前两天不得向学校请假,除非丧事、家人重病或者人生意外伤害事故,其他一律不予准假。
4、学校大型活动和期末考试、评卷工作不予准假,除非丧事、家人重病或者人生伤害意外事故。
5、严格霸王假和电话请假。
6、每周例会时间为星期二下午4点50分,严禁迟到和早退。
7、婚假提前一个星期书面向学校申请,获得批准以后,安排好自己的课程,方可离校。
三、请假程序
1、请假实行登记制度,请假教师先到学校办公室填写请假条,如实填写请假原因,明确相关班级课时、代上课时教师,经代上课时教师签字和学校审批后才能离校。
2、3天以上7天以内的病假,由病假教师持乡级或乡级以上医院证明到学校登记,本人联系教师上课,7以上半月以内病假报羊场乡教育管理中心批准,半月以上的病假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办理好相与班级教师作好衔接,移交有关手续,将请假条交到学校德育办公室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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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特殊情况(如本人及父母、配偶、子女等直系亲属出现危急重病人、交通事故、急于处理事情等)不能亲自到校请假的,可先向学校领导口头请假,后补办请假手续。
四、考勤奖惩
1、若不按时签到者,每次从该教师当年绩效工资中扣除20元。
2、霸王假一次性从该教师当年绩效工资中扣除300元。
3、早退一节或迟到一节课,一次性从该教师当年绩效工资中扣除20元。
4、无故缺旷一节课,一次性从该教师当年绩效工资中扣除50元。用于学校临时请教师上课。
5、霸王假1节、事假10节、无故缺旷3节、早退或迟到15节以上、开学工作安排会义和期末工作安排会议、(会议时间另行通知)不参者,年终评优晋级实行一票否决。
6、每学年满勤的教师在评优、晋级、聘任等方面优先考虑。
7、教师出勤作为教师30%绩效考核重要依据之一。
8、事假、迟到、早退和旷工在期末按实计算;全年迟到、早退、累计20节者,无故缺旷10节者,退回羊场乡教育管理中心处理。学校下期不再安排该教师课程。
五、国家规定的法定请假规定
1、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规定,以下请假不计缺勤
2、婚假5天。
3、产假:顺产90天,剖腹产105天,寒暑假可顺延。
4、丧假3至5天,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和子女)5天丧假;岳父、岳母、公公、婆婆3天丧假,不计缺勤。
5、结合我镇教师实际,教师子女结婚,准许请假一天在家为子女操办婚姻,不计缺勤。
六、附则
以上各项考勤实记录填写,由夏超附则统计,每周进行一次公示,教师会后进行核实,如在考勤产生一周内不核实,按记录兑现执行, 该制度经羊场小学和羊场中学羊场教学点全体教师会同意后实施
羊场小学、羊场中学羊场教学点
2015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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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为了进—步规范学校内部管理,提高管理的工作效率,健全学校管理机制,加强教师考勤管理的工作,有效保障学校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细则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贵阳市中华职业学校全体教职员工。
二、考勤管理办法
学校根据文件要求和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考勤管理制度,内容方面主要要求如下:
(一)严格规定各类人员的工作时间
学校根据岗位差异明确各类人员的上下班时间,严格核定迟到、早退的时间标准,并制定具体、有效的处理措施。几类人员的分类如下:
1.任课教师按照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
2.班主任、行政、教辅人员和保卫、保洁工、食堂、维修等工勤人员,按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上班和坐班。
3.值班、值勤教师及其他管理人员,按值班、值勤要求准时到岗。
贵阳市中华职业学校
4.其他出差在外地或担当临时性任务的教职工,按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
(二)明确考勤项目和岗位要求
1.教职工要自觉遵守各项劳动纪律和学校作息制度。按照学校规定的工作时间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勤。凡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因病或因事离开工作岗位的教师,均需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手续为:填写《请假申请单》,并按规定权限呈批;请假获准后,才能离开岗位(大病、急病除外)。如在请假期未满而提前上班或须继续请假的,要及时办理销假或续假手续。
2.在工作时间内,教职工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得消极怠工,不准在工作时间办私事,不干与工作无关及影响工作秩序的事,违反工作规定情节严重者按旷工处理。
3.教职工不得无故不参加单位学习、会议、升国旗、义务劳动等活动。
4.教师实行坐班、签到、会议考勤制度。
5.凡属学校专职教师,周一至周四(班主任:周日至周四,假期值班教师按照值班规定执行。)晚上均需留宿学校,否则按旷工处理,如因学校原因导致教师无法留宿学校的,需持学校主管校长的签字证明。
(三) 做好考勤情况的记录、汇总和上报工作
学校以处室为单位做好考勤登记,考勤结果分迟到、早退、公假、事假、病假、法定假、旷工七种情况分类登记,由处室负责人审核签
字后于每月30日前送交校长办公室(行政领导干部的考勤由校长办公室统一负责)。校长办公室根据考勤登记做汇总,制作月考勤报表并交校长审签后,向全体教职工公布,并及时做好工资及奖惩处理。
年度考核时,统计每学年的考勤统计情况,学校把全体教师的考勤情况予以公布。考勤工作人员要实事求是,严格按制度办事,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考勤工作人员弄虚作假,瞒报、拒报、错报和漏报的,给予严肃处理。
(四)奖惩制度
1. 奖:一个月内无任何请假记录的(不含公假、婚假、丧假),给予50元/月的全勤奖,连续两个月无任何请假记录的(不含公假、婚假、丧假),除给予50元/月的全勤奖外,再奖励200元。
2. 惩: 学校根据考勤情况对缺勤教师实行工资扣发。
三、休假管理制度
(一)休假类别和相关待遇
1.法定假:教职工享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各类法定假期。
2.公假:因为学校正常工作需要或代表学校参加各类学习、活动、集会等的假期。
3.病假:教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受伤需停止工作的需办理病假手续。
4.事假:教职工因处理私事需停止工作的需办理事假手续。
5.婚假:教职工凭结婚证向学校申请安排婚假。达到法定婚龄结婚,婚假为5天(工作日)。
6.产假:女教职工分娩,可享受产假待遇。安排产假必须提供准生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核后归还本人,所交复印件不退回)。正常产假9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30天;在计划内生育,符合晚育条件的(已婚女职工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的为晚育),增加产假15天;申请办理了《独生子女优待证》的,可增加产假10天,男方可享受看护假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0天。如产假期间遇寒暑假可以顺延。产假满后,不再批准其他假期。其他因身体原因无法工作的,需持医院证明,办理病假手续。女教职工怀孕流产的,根据医疗部门的意见,适当给予一定天数的产假。怀孕四个月以内流产的,给假15天至30天,怀孕四个月以上流产的,给假42天。上节育环可休假3天。
7.丧假:工作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死亡,可给丧假5天(工作日)。
8.学习假:学校鼓励和支持教职工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断增强业务和文化素质。经学校批准,参加学历、专业晋升考试的教职工,在不影响教学工作的情况下,考前可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给予1天至3天假期备考,补考不给假。
未经学校批准或超过规定天数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二)审批程序和审批权限
1.请休各类假期必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协调好工作,才能离开工作岗位,紧急情况口头请假者上班后要补办请假手续。休假期满无故超假的,按旷工处理。确有事需续假的,必须提前办理续假手续。
2.科任教师请假需填写请假条由教务签字再送办公室备档;班主任兼科任教师请假除教务签字外还需由学生处签字方可送往办公室备档;其他岗位教师请假由本部门负责人签字再送往办公室备档;中层领导请假需由主管校长签字再送往办公室备档。
四、缺勤管理规定
(一) 旷工的处理
教师在未获得相应审批权限的部门审批同意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均以旷工论处。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论处,除旷工期间不发应得工资外,另按100元/天扣除其工资:
1.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
2.要求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
3.准假期满或续假未经批准,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到职的;
4.请假理由经查明是编造假情况获得准假的;
5.经做思想工作不服从组织调动,拒不到新岗位工作的或拖延超过报到日期的(含校内调动)。
(二) 请假的处理
1.公假:公假期间享有应得的全额工资(包括班主任津贴、课时费用)、福利待遇;出公差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给于经济补贴。
2.法定假:法定假期间享有应得的基本工资、班主任津贴、福利待遇。
3.婚假、产假、丧家:婚假、产假、丧家期间享有应得的基本工资、福利待遇。
4.病假:一周内病假发放基本工资、福利待遇(须持医院有效证明文件),一周以上的由校办公会另行研究决定。
5.事假:科任教师及班主任请假,除不计班主任津贴与课时外,另每人每天加扣工资50元、中层领导每人每天加扣工资70元;其他非科任及班主任教师,每人每天扣除工资50元。
6.学习假:符合学习假条件的,休假期间享有基本津贴、福利待遇。
7.迟到、早退的参考学生处及教务关于班主任及科任教师的考勤制度实施。
(三)会议考勤
学校定于每周日下午召开班主任会议、周一下午(间隔一周)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 (会议召开日期以学校办公室宣布为主);无故缺旷者每次扣除工资30元,请假者扣除工资20元,迟到者(15分钟内)扣除工资10元,不遵守会场纪律扣除工资5元。
(四)签到考勤
按学校规定,班主任及其他专职科任教师均需到办公室签到,签到时间为:周一至周四:上午7:40—8:10,中午2:10—2:30,下午16:30——17:00。缺签一次扣除工资5元,代签者扣除双方工资各20元/次;周五:上午7:40—8:10,下午:14:30—15:00。
五、附则
(一)学校其他工作人员的考勤管理,均参照本制度执行。
(二)本制度由贵阳市中华职业学校办公室制定、解释及监督执行。
(三)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执行过程中,上级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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