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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食堂管理制度
为了有计划地保证教职工食堂用餐,更好地位教职工服务,特作如下规定:
1.教职工一律凭票就餐,不赊欠,以偶顶要做到先交票,后打饭。
2.每餐开饭时间比学生开饭时间提前15分钟,不能提前;为了节省时间, 教职工也要排队就餐。
3.在教职工食堂就餐仅限教职工本人及直系子女未经允许,教职工教职工不 能带外本人或学生到教职工食堂用餐。如发现外人或学生拿饭票到售饭口买饭,工作人员有权拒售。
4.教职工要尊重工作人员劳动,注意餐厅卫生,用餐后将餐具收齐放入指定 位置,以便工作人员收拾清洗,不能私自带走餐具,更不能到食堂收泔水。
5.因饭菜数量有计划,教职工尽量做到在食堂就餐,不多打份饭。特殊情况 应事先联系。
以上规定,望全校教职工遵照执行,全力配合。
教职工餐厅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教职工餐厅的统筹管理,做好服务工作,保证学院教职工就餐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包括餐厅财务预算及物品管理、厨师及服务员管理、餐厅进货管理、餐厅炊事器具安全操作管理。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学院教职工餐厅。
第二章餐厅财务预算及物品管理
第四条 餐厅主管须在每月二十五日前根据本月实际发生情况作出下月费用预算,报学院工会审批。
第五条 餐厅主管应严格按预算支出,认真执行工会财务制度,超预算支出应事先草拟支出计划,报批后实施。
第六条 不得擅自向外出售餐厅物品。
第七条 不得私设小金库。
第八条 坚持实物验收,搞好成本核算,做到日清月结,帐物相符。
第九条 每月末全面盘点餐厅物品一次。
第十条 餐厅的一切设备、设施、餐具、厨具均要建立物品台帐,要专物专用,不得擅自挪作他用。
第十一条 餐厅财务、采购、物品管理要由餐厅主管指定专人负责,划
定范围、包干管理。
第十二条 对无故损坏各类设备、设施、餐具、厨具的要照价赔偿,并视情节由餐厅主管提出处罚建议。
第三章厨师及服务员管理
第十三条 由工会负责招聘及解聘厨师及服务员。
第十四条 教职工餐厅行政管理由工会管-理-员负责,认真完成院工会下达的各项任务。
第十五条 教职工餐厅由工会指定班长,班长负责厨内员工的日常管理,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第十六条 班长每周星期天8:00之前提交下周菜谱,要求荤素及营养合理搭配,每日用餐必须按照本周菜谱出菜,不得随意改变(如果特殊情况事先与工会管理人员沟通)。
第十七条 班长每天晚8:30之前报次日采购计划,没有验收物品不得进库,不做报销。
第十八条 班长统计每天的出库物品,每天9:00之前出库一次,(星期六星期天及特殊情况除外)否则后果由班长自负。
第十九条 厨内员工每日上岗前换好工作服,保持工作衣帽整洁,不留长指甲、不戴首饰,自检个人的仪容仪表后,待班长复查并安排一天的工作,在工作时间内不准大声喧哗、大闹、议论他人。不得私自会客、带亲戚及其他员工在厨内用餐(如有特殊情况事先与工会管理人员沟通)。
第二十条 厨内员工必须严格执行考勤制度,不准代他人请假,有病、有事提前向工会管理人员请假,经同意后方可执行。
第二十一条 厨内员工不得送、借、损、偷拿任何公有物品和食物,(如有特殊情况事先与工会管理人员沟通)如发现一次按原材料5倍处当事人的罚款。
第二十二条 厨师严把面食质量,坚决不能使半熟面出锅。
第二十三条 厨内员工必须爱护厨内一切设施、设备,做到轻拿、轻放,正确操作机器及保养维护,否则按原价赔偿。
第二十四条 打卡员严把饭菜数量及就餐职工的先后顺序,做到公平、公正。严防错打、漏打、不打卡现象,杜绝学生及外来人员在教职工餐厅就餐。
第二十五条 厨内员工必须讲究卫生,勤换、勤洗工作服,打卡员打饭时必须戴手套及口罩打饭。
第二十六条 厨内员工下班后不得在餐厅无故逗留,下班后清点好剩余物品并登记。关好电源、水源、关锁好门、窗后方可离开。
第二十七条 餐厅每月经讨论后推出新的菜品,迎合职工需求,保证各种产品的最终质量与产品风味特点相适应,做到色、香、形符合要求,把好成品质量关,味差、不熟、烹糊、感官不合适饭菜不准上桌出售。 第二十八条 厨内各种物品及食品摆放整齐,主料、配料和调味料投放合理。
第二十九条 厨师炒菜时掌握好火候、油温、成色、出菜时间,确保菜
品烹制质量。
第三十条 厨师根据菜的主料、配料、调味料的比例标准来配菜,食品的配菜合理、比例适当,不能随意下料、偷工减料等现象的发生。 第三十一条 勤工俭学员工每天按时上下班,做好收碗、洗碗、抹桌、托地等工作,碗、筷、盘洗后抹干方可放入消毒柜,确保碗、筷、盘的清洁。做到洗涮四过关(一洗二涮三冲四消毒)。
第三十二条 厨内所有员工每周星期六进行一次的厨内卫生大扫除,彻底收拾死角,门窗玻璃、按台、四壁、天棚、餐厅内外地面、所有机械设备及有油烟的地方。
第三十三条 厨师把好饭菜原料的质量,过期、变质的原料不准加工。 第三十四条 每周由班长负责一次讨论会。每月由工会管理负责一次的座谈会,讨论饭菜质量、花样、改进及工作漏洞。
第三十五条 厨内员工的住宿由工会管理。
第四章餐厅的进货管理
第三十六条 餐厅采购人员要严把质量关,不准采购变质食品,不准采购超过保质期食品。
第三十七条 采购货物应努力做到价格低、质量好、足斤足两。 第三十八条 采购货物应有学院认可的票据。
第三十九条 购进货物必须逐项上帐,包括品种、数量、价格、日期。 第四十条 餐厅需要大量进货时,事先必须经学院工会批准。米、面、油等大采购按学院招标采购办法实施。
第四十一条 餐厅货物入库必须按品种、生熟分类放置,不得随意摆放,确保物品在保质期内加工
第五章餐厅炊事器具安全操作管理
第四十二条 炊事员必须了解各种炊事器具和设备、设施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否则不得使用。
第四十三条 所有电源开关不准用湿手开启,以防触电事故发生。 第四十四条 电动炊事器具、设备要经常检查,在通风、干燥处放置。 第四十五条 餐厅操作间严禁闲人进入,以确保安全。
第四十六条 每日下班时必须保证人走火灭,以防火灾发生。 第四十七条 每日下班时必须检查餐厅所有门窗,所有电源是否关闭,以确保公司财物安全。
第四十八条 消毒柜使用与维护:
(一)使用消毒柜前首先保证插头、插座连接完好,再通电源。
(二)使用消毒柜必须先放入餐具再启动。
(三)使用消毒柜前须保证餐具干燥,以保证消毒柜安全。
(四)消毒过程完成、温度下降后方可开启柜门,以确保消毒质量,并防止事故发生。
(五)消毒柜仅用于餐具消毒之用,禁止它用。
(六)发现问题应及时断电,迅速向学院工会报修,并协助维修。机器绝不能带病使用。
第四十九条 保鲜柜使用与维护:
(一)餐厅操作间的保鲜柜只许保存与公司伙食有关的食品,不得私用。
(二)启动保鲜柜前须保证插头、插座连接完好,再通电源。
(三)保鲜柜启动后须检查保鲜柜有无异常声音,是否正常运转。
(四)严格按照保鲜柜容积及承重制度储存食品,防止保鲜柜不制冷或停机。
(五)由于保鲜柜温度为0℃—8℃,食品不可长时间存放,以防食品变质损坏。
(六)经常检查保鲜柜内结霜厚度。不定期进行除霜工作,同时做好保鲜柜内清洁、 灭菌工作,确保保鲜柜正常工作,降低电耗。
(七)保鲜柜玻璃柜门必须小心开启,严防损坏或伤人。
(八)保鲜柜的维护工作要经常进行。防尘罩要经常清理,做到无积尘、无蟑螂、无鼠迹;保鲜柜的温度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所冻食品量进行调整。
(九)发现问题应及时断电,迅速向总务部门报修,并协助维修。机器绝不能带病运转。
第六章附则
第五十条 本制度由院工会制订并负责解释,经院领导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五十一条 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自行终止。本制定在试行中如不够完善,另行修改补充。
第五十二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食堂职工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食堂职工管理,既体现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的分配原则,又体现人文关怀,经学校行政会议研究、食堂职工讨论,特制定如下食堂职工管理制度:
1、原则上不允许矿工、换工、迟到或早退。
2、特殊情况确需请假者必须提前一天向老邹和当班组长请假说明。突发事情可电话请假,经允许后方可离岗,向其他人员请假一律无效。
3、除丧假外,所有请假按当月日工资标准扣除工资。直系亲属(父母、公婆或兄弟姐妹)去世允许请假2天,且不扣工资。超假一律扣工资
4、所有请假者一律不允许请人代班。
5、凡未经请假擅自旷工者,每天扣工资150元。
6、所有扣款金额由食堂管理室统一核算分配。
7、所有职工上班期间必须按规定时间到食堂做好本职工作和开餐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以及开餐后的清洁卫生工作,凡迟到或早退者按每分钟2元计算罚款。开餐一次未到者扣工资50元。开餐时间以食堂规定时间为准。
8、上班时间不准把私人物品带进食堂或做与食堂工作无关的事,违者一次罚款30元。
9、不准在开餐过程中为子女或亲属配特殊餐,发现一次每份扣款20元。
10、不准做黑心包子或团子,或将包子、团子私自带回家或送人情,若发现以上情况按每个100元计算扣除全组人员工资,组长、师傅另加罚100元。
11、在食堂工作时间和食堂区域内不准打架相骂,相骂一次扣款200元,打架一次扣款500元。不听劝阻者加倍扣款,凡因打架相骂损坏食堂财物者按本条例第20条处理。
12、炒菜人员中午可到食堂就餐,但不得另行炒菜,发现一次扣当班人员工资每人100元,其余人员一律不准到食堂就餐或搭手搭脚,发现一次每人罚款50元。
13、本校教职工在学校放假期间可借用学校礼堂请客,但必须在食堂外搭棚子炒菜,且不准使用食堂任何餐、器具。食堂内外清洁卫生打扫不干净每次罚款200元。学生在校上课期间一律不得借用学校食堂请客。
14、准时开餐,迟开一次扣该组人员工资500元,组长师傅另扣200元。
15、保证供应,切实保障每一个学生有饭吃、有菜吃,若有违反罚该组每次1000元。
16、认真做好每一道菜,切实保证食品卫生安全和质量,若发现食物中毒事故,当班人员全部辞退并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交司法机关处理。对咸淡不恰当的,每餐次每人罚款100元。
17、凡发现有偷窃食堂财物(食品)者,通报批评并按财物(食品)价格处以10倍罚款。
18、个人或小组不得向学生收取现金,违者按每人次100元扣款至个人或小组。
19、餐器具及设备要及时彻底清洗、擦净,一次清洗不彻底罚当班人员200元,并做好消毒、保洁,清洁卫生要及时打扫,做到地面无污物,室内外无积水,一次不打扫干净,当班人员每人罚款20元,组长、师傅另外加罚20元。
20、食堂财产要妥善保管、爱护,并按规定程序操作使用,做到操作规范,使用得当,轻拿轻放,用后及时清洗、擦净,每周工作结束后,由食堂管理室逐项进行清点、检查,若发现有遗失或损坏的,由当事人照价赔偿,若找不到遗失或损坏者,由当班全体人员共同赔偿,并视损坏程度处以300-1000元罚款。情节特别严重者报请学校辞退。
21、若食堂通知开全体职工大会,任何人不得缺席,缺席一次罚款50元。
22、以上第7至第21条罚款全部上交学校。
23、学校因节假日调课造成两组工作时间不均衡,必须在当月结算之前由食堂管理室调整,任何人必须服从安排,不得无理取闹。
24、食堂每天买菜和当月结算清帐时,参与人员要认真核对账目,有异议当面提出,不得捕风捉影、无中生有。
25、不准带婴幼儿进入食堂,出现安全事故后果自负。
26、注意煤气和用电安全,合理操作,凡因违规操作造成安全事故一切后果自负。
27、不准体罚学生,违者后果自负。
28、本制度2015年2月15日起执行。未尽事宜由学校研究决定。
职工食堂管理制度
一、 目的
为规范职工食堂的工作,为职工提供良好的后勤保障服务,营造良好的就餐环境。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职工食堂管理。
三、职责
1、综合部负责人:负责食堂日常管理的监督及每月收支的审核。
2、食堂管理负责人:
⑴负责对食堂的日常管理;
⑵负责对食堂物资采购的跟踪;
⑶负责对每日菜品质量的跟踪;
⑷负责对各类物资费用的财务核算,加强费用的控制等; ⑸负责每日收支情况上交到综合部处;
⑹负责提前公布每日的菜品于白板上。
3、厨师:
⑴负责对饭菜的具体操作;
⑵负责每日上午9点前向食堂保管员提出每日所需要的计划; ⑶负责每周配备配合食堂管理提出各类副食品购置计划并列出下周每天的菜品名称;
⑷负责每日食堂工作的综合安排;
⑸负责每日菜品的验收。
4、水案工:
⑴负责厨房、餐厅及食堂周边的卫生打扫和清洁;
⑵负责菜品的切洗;
⑶负责餐具的清洗、消毒。
5、保管员人员:负责对每次买回菜品的数量验收。
6、食堂厨师:负责每次采购回菜品的质量验收。
四、程序及内容
1、伙食标准:原则成本的半价(不包含人员,设备投入)。
2、就餐时间:
早:6:20分——9:00分
中:11:40分——14:00分
晚:17:30分——19:00分
夜:11:00分——1:30分
所有员工均凭餐卡用餐,员工可根据自己的喜好选择相应的菜品,就餐卡遗失,一律由食堂按20元/张补办。
3、就餐管理:
⑴就餐人员应是本矿职工。,非本院职工,无卡、无正当理由,食堂人员有权拒绝发膳;
⑵所有人员就餐时须依次排队;
⑶主菜品、主食,由食堂人员打取,素汤、稀饭食品不限量供应,但要节约,按饭量自取;
⑷不得在食堂高声喧哗、嘻笑打闹,餐具应轻拿轻放;
⑸职工应在就餐区就餐;
⑹讲究环境卫生,残食不得乱丢乱倒,应在指定地点倒放,并要将餐具统一放在指定位置;
⑺定时开餐(特殊情况除外);
⑻食堂专人打菜,相互监督一律凭卡记收餐费,禁止收取现金;
⑼食堂人员不得有意刁难就餐员工。
4、食堂收支结算:
⑴每天上午,将上一天食堂刷卡的金额进行统计上交;
⑵每月初,食堂帐目表存档。
5、食堂的卫生管理:
(1)食堂人员必须于开餐前完成就餐及厨房的情况工作。 ① 将餐桌上的剩余物倒入垃圾桶内;
② 用洁净的抹布擦两次以上桌面,保证桌面无水迹、油污; ③ 保证厨房、就餐区地面无垃圾、无油迹、防滑;
④ 将餐桌、椅橙摆放整齐;
⑤ 墙、天花板保持清洁,以保证墙面、天花板上无蜘蛛网;
⑥ 灯具、消毒柜、排风扇、锅灶台等每天清洁一次,以保证清洁。
(2)食堂人员每日在开饭后完成就餐区、餐具、厨具的清洁工作。 ① 将需要清洁的餐具、厨具分别放置;
②用洁净的抹布擦使用过的物品,清洁后整齐放置在指定地点;
③用洁净的布清洗灶具、餐具、灶台两次以上,直至干净,保证无油污、污渍;
④将清洁干净的餐具抹干放入消毒柜消毒;
⑤用清洁干净的拖布清洁工作间地面,直至干净,无水迹。
3、食堂人员必须持卫生防疫部门的“健康证”上岗,每年进行健康体检。
4、安全管理:
⑴未经许可,除食堂工作人员外任何人员不得进入厨房; ⑵厨房清洁用品应与调味品、菜品等分开放置;
⑶厨房设置灭火器;
⑷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 ⑸食堂工作人员下班前,要关好门窗,检查各类电源开关设施等。 ⑹管理人员要经常督促、检查,做好防盗工作。
7、食堂采购和报销:
⑴菜品采购由食堂厨师提供菜品种类和数量,统一有供货商购买送到食堂。
⑵采购的物品应保证新鲜,严禁购买病死的肉和过期、变质的蔬菜、调味品及内制品;
⑶每次采购的菜品必须由食堂负责人,食堂库管人员及厨师共同验收中落实,以保证帐物相符。
⑷每天将采购的物品登记在采购收支表上,兼做出统计。
8、奖惩细则:
⑴遵守矿各项管理规定,违者罚款,情况严重者承担赔偿责任。 ⑵保证为职工提供卫生、合理的饮食,不得采购劣质、腐烂、过期食物,违者予以辞退并承担相应经济责任,情节严重者将送司法机关处理。
⑶保证厨具、餐具及食堂环境清洁卫生,其达不到检查要求,处以警告处分并罚款处理。
⑷为职工提供好的服务与质量较高的伙食,若未达到食堂监督员或职工投诉,视其情况处以20—100元罚款。
⑸严格按就餐规定刷卡,若未遵照执行,扣款10—50元。
⑹厨房物资、菜品、调料必须如实记录出入库,不得谎报,不得私偷菜。否则予以辞退并赔偿损失,情节严重者以“贪污”惩处,并送司法机关处理。
⑺妥善保管并使用食堂用具、电具等物品,不得故意损坏,损坏物品原值赔偿并处以2倍以上罚款。
⑻对就餐人员一视同仁,若发现询私、态度恶劣情况发生,予以罚款50—10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⑼应对菜品准备的量进行合理控制,杜绝浪费,若发现浪费现象处以警告并罚款50—100元。
⑽服从工作安排,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上级不服从工作安排者扣罚50—100元。
⑾准时开饭,不得消极怠工,否则处以警告并扣罚50—100元。 ⑿遵守食堂安全管理规定,未经许可,带外来人员进入食堂工作区者罚款50元。
⒀擅自用药灭蝇、灭鼠者或擅自将有毒物品放入工作区者,一经发现立即辞退,情节严重者送至公安机关处理。
⒁擅自做餐者,罚款100—200元。
⒂团结同事、工作中相互配合,不团结同事、并在团队中散布谣言者扣罚50—100元。
⒃工作积极,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有利于提高食堂工作效率或工作质量者,给予奖励。
⒄坚守原则,敢于面对矛盾,维护公司利益,表现突出者奖励50—100元.
⒅工作技能有显著提高并受到领导及众多同事肯定者,奖励50—100元,屡次受到奖励的提高薪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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