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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司法工作目标责任书
为了全面加强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创建“五好”司法所(队伍建设好、职能发挥好、管理规范好、硬件设施好、群众评价好)工作,努力增强基层司法所整体工作效能,更好地服务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大局,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贡献,特制定以下工作目标:
一、全所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爱岗敬业,文明执法,热情服务,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廉洁自律。年内队伍无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司法所要按规定配备工作人员3人以上(含乡镇其他编制人员)。工作人员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格。
二、司法所设施建设要达到“五好所”规定的条件,设三间以上办公室、一间电脑室,设臵值班接待室,一间调解室(面积在30平方米以上),一间档案资料室、一间会议室。要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和通信工具。司法所、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牌子、调解室徽标、台椅等设施标准规范。司法所人员办公桌、椅人手一套,另配有沙发、茶几等设施。
司法所要配备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必须统一悬挂司-法-部统一批准制发的标识牌。
三、司法所年内要完成和达到以下业务建设任务目标:
1、为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及时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采纳率达90%以上。
2、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年内辖区内人民调解员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7天,辖区内规范化调委会达到80%;指导或参与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纠纷,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年内实现人民调解工作“六无”(无民间纠纷积压、无民间纠纷激化引起的刑事案件、无非正常死亡、无群体性械斗、无群体性侵害、
无群体性上访)目标。
3、代表乡镇人民政府调处民间纠纷案件,制作的处理决定书规范。
4、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当年上法制宣传课10场次以上,出版法制宣传专栏12期以上。
5、组织开展刑释解教人员安臵帮教工作,建立健全刑释解教安臵帮教工作机构,加强和改进对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工作,无漏管失控现象发生,并做到一人一档。每年至少开展2次以上对回归人员的排查活动,辖区内“两劳”回归人员的帮教率要达到100%,安臵率达90%以上,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下。
6、社区矫正工作。建立健全社区矫正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建立健全有关社区矫正的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宣传,社区矫正工作成绩显著,辖区内矫正率达百分之百,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百分之三以下。
7、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工作。(具体按县局与各所签订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状内容考核)。
四、建立和完善职责分工和岗位目标制度、政治和业务学习制度、工作考评和奖励制度、业务统计和上报制度、文书资料立卷归档制度;坚持重要案件及时请示报告制度和重大疑难案件讨论制度;建立和实行与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工作联系制度。工作程序规范,并向群众公开。
建立和完善纠纷受理调解登记簿,法制宣传登记簿,群众来信、来访、来电法律服务登记簿,安臵帮教工作登记簿和调解人员花名册、刑释解教人员花名册。
五、健全内勤工作,保证信息渠道畅通。
保持办公场所整洁,各种档案资料登记规范,装订齐整。积极撰写调研文章、典型材料,年内被县级采用2篇,地市级以上采用1篇。
六、年终检查责任状总分达到90分以上(含90分)的为优秀,由县局给予表彰奖励;70分(含70分)以上至90分(不含90分)为达标,总分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为不达标,取消该所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七、对单项工作取得优秀成绩的予以加分(不超过10分)。
(一)对当年集体或个人取得省、市、县表彰的分别给予加3分、2分、1分。
(二)对当年司法所先进典型、经验在省级和市级、县级推广的分别给予加3分、2分、1分。
(三)对当年司法所建设中有突出和显著贡献的情况,酌情适当加分,但最高不能超过2分。
(四)宣传报道工作,被省级以上采用每篇(条)的稿件加
1.5分,县、市级采用的稿件加0.5分。
司法所目标责任书1
现根据县综合目标责任书下达的任务,结合你单位工作职责,乡党委、政府特对你单位二○一二年工作目标予以明确,特签订此责任书。
一、工作目标
为切实加强普法工作和人民调解工作,更好地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南江服务,根据上级相关要求,制定司法所工作职责。
(一)指导和管理好全乡人民调解工作
1、指导村委会和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调解委员会和调解网络;
2、指导辖区内各类调解组织切实加强队伍建设、思想建设、业务建设和制度建设,推进规范化建设;
3、对调解人员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提高调解队伍的法律素质和调解水平;
4、指导辖区内各类调解组织开展民间纠纷排查和专项治理活动,参与重大疑难和易激化民间纠纷的调解,做好预防矛盾纠纷、防止纠纷激化工作;
5、主动向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和民间纠纷情况,争取领导重视和支持,解决实际问题。
(二)负责实施社区矫正工作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非监禁刑罚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依照有关规定,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管理,会同公安机关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监督、考察;
3、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实施奖惩;
4、组织相关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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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多形式的教育,帮助社区矫正对象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5、组织有劳动能力的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
6、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1、负责规划、指导、监督本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巩固健全基层法律服务机构;
2、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内部管理与运行机制;
3、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法律服务,拓展业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
4、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的思想建设、业务建设和执业监督检查,保障其依法执业,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四)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
1、在本地综治部门的领导下,承担本乡安置帮教工作的规划、组织、实施和有关协调工作;
2、指导辖区内村民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帮教工作网络、工作制度和工作运行机制;
3、全面掌握本辖区刑释解教人员情况,建立帮教责任制,落实接茬帮教措施;
4、积极协调争取多方支持和有关部门扶持性政策与经费保障支持,及时解决安置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广辟安置就业渠道,有条件的应利用社会企业发展过渡性安置基地或创办安置实体;
5、加强工作调研、指导和检查督促,不断提高安置率和帮教质量。
(五)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1、根据普法工作部署,承担普法工作的规划、组织和实施工作;
2、组织建立基层法制宣传网络,负责培训法制宣传员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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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结合本地实际,切实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加强对重点普法对象的法制教育;
4、充分利用墙(板)报、讲台、夜校等宣传形式,大力开展法律讲座,知识竞赛、咨询解答、巡回演讲等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和教育活动;
5、定期对普法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及时总结交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经验,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质量和实效。
(六)协助基层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
1、制定依法治理工作规划,积极推进依法治理活动的有效开展;
2、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主动为政府的政务决策、建章立制和行政执法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
3、指导辖区内村委会依法自治,依法制定和实施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建立健全村民选举、民-主议事、村务公开等制度,逐步实现村务管理的民-主化、规范化、法制化;
4、协助乡政府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机制;
5、加强对乡村基层干部法律培训,不断提高其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
(七)代表乡人民政府开展民间纠纷处理工作
1、代表基层政府及时受理调处群众要求政府解决的纠纷或调解委员会解决不了的疑难纠纷;
2、主动协助相关部门,努力解决纠纷所涉及的实际问题;
3、及时向党委政府请示汇报对重大疑难纠纷特别是群体性纠纷的调处情况,对随时可能激化的纠纷采取必要的措施有效控制事态的扩大和恶化;
4、监督当事人自觉执行,已做出处理决定的纠纷,对事后反悔拒不执行又不起诉的,可以采取法律许可的措施督促执行,
或动员帮助当事人诉诸司法程序解决。
(八)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1、在本地综治部门领导下,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优势,通过法制宣传努力提高广大群众遵纪守法和依法维权的自觉性;
2、积极参与对本地区治安隐患和不安定因素的排查、治理和防范工作,协助参与对外来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协助开展创建“安全文明小区”、“治安模范村”和评选“遵纪守法光荣户”等群众性活动;
3、按照综治部门的部署,积极配合、参与本地“严打”斗争和各种专项打击统一行动。
(九)每周上报1条以上工作信息,包括工作开展过程中好的做法和经验。
(十)认真做好年度工作安排和总结工作,加强工作资料收集和档案管理工作,年终对重要资料要按要求进行归档。
乡党委、政府将根据你单位的工作职责,另行制定考核细则,采取对年终对你单位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积分在90分以上开始计奖,80-89分不奖不惩,79分以下,单位负责人向乡党委、政府作书面检查,在全乡通报批评,并按相关标准进行惩处。
四、本责任书签定后,乡党委、政府根据上级要求和工作要增加的重要任务由目标督查组一并下达,并纳入目标考核。
南江乡人民政府乡长: 部门负责人: (签字) (签字)
2012年5月
司法行政工作目标责任书
为进一步规范、强化胥家镇司法行政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人员及各社区人民调解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建立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把各种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使司法行政工作更好的为我镇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服务。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按照司法行政工作的相关要求,特签订2012年司法行政工作目标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人民调解工作(50分)
1、社区调委会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业务建设(包括人员落实、制度上墙、有无专门的调解场所、有无学习制度等)。(5分)
2、社区调委会要按照规范化调委会“六有”、“四落实”、“四规范”的要求,抓好调解组织的规范化建设。(5分)
3、实行组、社区,乡镇三级逐级调处三次的“三三调解制”,全年民间纠纷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各社区上交镇调委会调处的案件全年不超过4件,每多超过一件扣3分。(10分)
4、社区调委会资料齐全归档,包括:⑴社区调委会调处纠纷的登记薄;⑵社区调委会的花名册及活动培训开展情况;⑶调解纠纷实行一案一卷,及时组卷上报,各社区每年须完成标准调解案件不少于5件,少一件扣2分,大于5件,多一件加2分。(10分)
5、社区专职人民调解员必须于每月20日将当月矛盾纠纷排查表和个案卷宗报送镇司法所,凡是不准时报送材料、报表的,本月补助将不再发放。(10分)
6、积极开展创“四无”社区活动,即全年无因民间纠纷激
化酿成的自杀案件、刑事案件、群体性械斗和群体性上访,重点遏止集体上访,重点上访、越级上访。出现一起扣5分。(10分)
二、安置帮教工作(50分)
1、安置帮教组织健全,人员落实、责任明确,完善本社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制度及帮教人员档案,档案不齐,缺一项扣2分。(10分)
2、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登记工作,做好被判刑、劳教人员的登记工作,做到进出人员无漏登,漏登一个扣2分。(5)
3、积极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和过渡性安置工作。(5分)
4、协助做好服刑在教人员家属思想工作。(5分)
5、积极提供本社区内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信息。凡是上报两篇以上,多一篇加3分。(5分)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文件要求,社区矫正对象将实施属地管理,各社区必须完善社区矫正对象的个人档案资料,做到有档可查。同时也要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档案不齐,缺一项扣5分。(20分)
司法所目标责任书
一、法制宣传
1、对村(居)委员会干部、村民开展3次以上的法制讲座培训,做到有记录,有资料。
2、“法律六进”全年开展,“12.4”宣传日内容丰富,大型法制宣传教育活动3场次以上。活动时间、地点明确,有记录,有资料。
二、司法所建设
1、定期举办司法所人员培训班,并按省、市要求参加各级培训。人员政治,业务素质高,按规定开展教育培训,无违法违纪问题。
2、按司-法-部、司法厅统一规定和业务开展需要配置办公设施、交通设备必要的办公设施和交通装备。
3、信息化建设落实到位,各项管理系统充分应用。配置必要设备,及时应用各项管理系统。
4、管理制度健全,所务管理规范。制度统一并上墙,所务、政务分开、各项管理制度有效实施。
5、围绕中心,积极发挥九项职能。
6、积极开展“司法所建设年”活动,争创“省级示范所司法”。
三、基层法律服务职能分开
1、法律服务所与司法所职能分开、人员逐步分离。办公室独立,业务独立,财务单独设立,档案卷宗独立。
2、规章制度健全,内部管理规范高效。各项规章制度上墙,所务公开上墙。
3、所业务档案专人、专柜集中管理,一案一卷,归档及时,保存完好。
4、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诚信办案,恪守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现象。法律服务工作者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少于5件。
四、人民调解
1、组织网络健全,镇、办、村居全部设立调委会。及时调整充实各调委会,选聘调解员。
2、调委会委员3人以上,有一定法律、政策、文化水平。调委会组织、人员上墙,定期开展调解业务培训。
3、调委会有必要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按省厅、市局统一标准,调委会标牌、印章和人民调解标示、程序、制度、文书“六统一”。
4、人民调解工作信息化应用达到统一要求。
5、案卷和档案统一规范。
6、健全人民调解各项工作制度落实到位,做到制度上墙。
7、定期开展经常性纠纷排查,落实防范措施。
五、社区矫正
1、及时调整充实社区矫正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明确单位职责。
2、建立社区矫正工作者队伍并满足需要,定期开展社区矫正业务培训。
3、有专门的社区矫正工作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备。
4、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充分应用,及时通过信息系统发布信
息、报送材料、报表。
5、社区矫正档案和基层台账统一规范。
6、建立社区矫正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协作机制,定期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统一规范各项管理制度并上墙。
7、按规定加强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矫正工作。落实矫正方案,定期走访、教育、谈话等措施,建立帮教小组,各项教育矫正措施落实到位。矫正对象的定位手机能够正常使用。
8、按规定加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电话汇报、思想汇报、公益劳动等措施,制定矫正对象手册,各项管控措施有效落实。
9、按规定加强矫正对象的帮扶扶助,积极开展走访慰问、服务帮助活动,积极协调民政、劳动、教育、工商等部门落实帮扶救助措施。矫正对象没有因贫困等原因重新违法犯罪。
六、安置帮教
1、及时调整充实安置帮教共走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
2、有专职工作人员,每所选聘10名以上志愿者,建立志愿者队伍,定期开展业务培训。
3、有专门工作场所、必要办公、保密设备。
4、安置帮教信息管理充分应用,及时同故宫信息系统发布信息、报送资料、报表等。
5、严格按照省厅、市局统一标准格式建立档案和台账。
6、各级将安置帮教工作纳入综合考核,建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协作机制,定期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明确成员单位职责;统一各项
管理制度并上墙;开展帮教工作年度检查。
7、加强衔接,及时接受、登记释解人员,建立监所与司法所、单位社区衔接机制,落实接管措施,防止脱管漏管。
8、加强帮教工作,建立帮教小组,签订帮教协议,制定帮教措施,加强日常教育,定期走访及时帮扶困难帮教对象,防止重新违法犯罪。
七、信息化建设
1、加强信息化应用培训,提高全所人员应用能力。
2、及时更换网页,每天一条,每月不低于30条。
3、政法内网专机专用。
5、各类报刊发表文章不少于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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